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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三不”,发扬“三为”

2017-03-24任文硕

人民论坛 2017年7期
关键词:三不干部

任文硕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用平实形象的话语一针见血地指出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不善为”、“不能为”和“不作为”问题。要解决“三不”干部的问题,能力建设是培养干部“善作为”的基础,制度建设是保证领导干部“能作为”的法宝,作风建设是激发领导干部“敢作为”的关键。

【关键词】“三不”干部 “善作为” “能作为” “敢作为”

【中图分类号】D602 【文献标识码】A

领导干部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起着重要作用。改革越到紧要关头,事业越到十字路口,就越需要领导干部在位有责、挺身发力。这正是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原因。然而当前个别干部存在“不善为、不能为、不作为”现象,需要从能力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三个层面整治“三不”,发扬“善作为、能作为、敢作为”。

个别领导干部存在着“不善为、不能为、不作为”的现象

方法匮乏带来的“不善为”。“不善为”的领导在主观上是“愿意为”,但在客观上是“不会为”。“不善为”行为是指在新形势下,个别领导干部没有针对环境要求与时俱进地改进自己的工作方式和方法,仍沿袭老理念和老思路、采用老办法和老方式、运用传统知识和技术开展工作,在领导过程中不能以人为本、协调力差、粗鲁莽撞,不能采用“软治理”而是“硬管理”,造成上下级之间的矛盾,干群关系紧张,严重的甚至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在业务工作中“有勇无谋、蛮干盲干”、“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管用”情况频出,结果往往工作事倍功半或者事与愿违,出现“激化矛盾”等不适应的现象,大大降低了政府工作绩效。“不善为”的领导干部一方面付出了时间与精力,另一方面又浪费了大量的公共资源,甚至贻误宝贵的发展时机,影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全局。改进领导干部“不善为”刻不容缓!

能力短缺、制度限制带来的“不能为”。“不能为”的领导干部,不是主观的“不愿为”,主要是工作中受到客观因素制约的两类“不能为”,一类是工作能力不足,即不懂工作规律、不懂门道、缺乏知识、缺乏本领;二类是受到制度束缚,不能够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具体表现在四种“不能为”:一是不能适应本职工作。有的干部对本职工作业务不精通、情况不明确,又不注重学习积累,在工作上缺乏理解力、执行力、创造力,难以适应岗位要求。二是不能适应新环境新变化。有的干部面对一些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没有应对之策,手忙脚乱、处处被动。三是能力不足、效率低下。有的单位干部工作效率不高、执行力不强,影响了发展。四是制度制约,束缚能力发挥。我国的领导干部人事制度中有些制度违背领导干部发展规律,有些滞后于环境发展需要,致使一些制度政策规定限制了领导干部的能力发挥。政治体制改革大背景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风生水起,破除制度束缚的号角已经拉响!

责任淡漠带来的“不作为”。“不作为”的领导干部主要是指一些“懒政”、“惰政”、工作中“得过且过”、“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生活中“贪图享受”等不负责任或者怕担责任的“平安官”。这种人不是“不会为”,是主观上的“不愿为”。这些“不作为”的领导干部像“鼹鼠”一样长期占有国家资源、占据党和政府的关键岗位却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极大地影响了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使政府绩效大打折扣。年轻人的“不作为”表现为“眼高手低、高高在上、脱离群众”,老年人的“不作为”表现在“袖手旁观、讨价还价、推诿扯皮”,这种“僵尸”作风削弱了广大领导干部工作的积极性,贻害无穷,同时也影响了党和国家在人民群众中的服务形象。“不作为”这只毒瘤一天不去除,就会时刻危害国家整体健康,令党和国家的事业蒙受巨大损失。根治毒瘤,势在必行!

领导干部的“不善为”“不能为”“不作为”现象,既有某些干部攫取利益、贪图安逸、能力低下、心理失衡等主观原因,也有社会舆论的“领导干部污名化”现象、制度短板、权力责任不对等,以及改革大潮所帶来的新环境新变化等客观因素的影响。

能力建设是培养干部“善作为”的基础

针对方法不对路的“不善为”,要坚持创新、敢于创新、善于创新,增强领导和决策中的科学性和预见性。领导干部做到“善作为”重点抓好四种能力:领导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学习能力。

提高领导艺术是践行以人为本理念的路径。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要求深入把握干部队伍和服务对象的发展规律性,服务于民,真正做到促进干部个体的发展,增进人民福祉。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更加深入地学习中央的战略布局和新的发展理念,学习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学习掌握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真正解决好“不善为”的问题。重点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和年轻干部的培训工作,领导干部要多学领导理论和符合时代特点的领导方法,科学塑造领导魅力,提升应对复杂局面和问题的能力,年轻干部要多学领导艺术和基层办事方式方法,提高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

提高业务本领是夯实事业发展的根基。随着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一个个新问题、新课题不断摆在我们面前,国内经济结构转型和供给侧改革等经济新常态对干部队伍的“高素质、专业化”提出新要求。必须跟上时代步伐,不断提高干部知识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素质和能力。每个领导干部所负责的工作,与一定的专业知识的联系是十分紧密的,都离不开相关的专业知识的支撑。因此,领导干部要精学专业理论,深学业务知识,具备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

提高创新能力是适应时代发展的关键。创新是解决“不善为”问题的关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其中首先强调的就是创新。许多“不善为”的领导干部也有干劲,做了大量工作,还把自己搞得很辛苦,但由于不对路子,往往陷于蛮干盲干,最后事与愿违。面对新问题,只有坚持创新、敢于创新、善于创新才能增强领导和决策中的科学性和预见性,从而赢得主动、赢得优势、赢得未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不创新就要落后,创新慢了也要落后。

提高学习能力是能力可持续的保障。当今时代是信息爆炸的时代,知识更新速度突飞猛进,只有加强学习,才能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持续的学习能力是领导干部在新形势下本领保持与时俱进、事业立于不败之地的保障。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有加强学习的紧迫感,都要一刻不停地增强本领。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我们的干部要上进,我们的党要上进,我们的国家要上进,我们的民族要上进,就必须大兴学习之风。领导干部应该把学习作为一种追求、一种爱好、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做到好学乐学,如饥似渴地学习,只要坚持下去,必定会积少成多、积沙成塔,积跬步以至千里。

制度建设是保证领导干部“能作为”的法宝

要解决“不能为”的问题,离不开制度机制的健全。通过制度建设,让机关不养“庸人”成为一种政治生态,督促领导干部自觉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不断解决自身本领不足、本领恐慌、本领落后的问题。

加强宣传和落实,发挥现有制度效力。近年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整治领导干部“不善为、不能为、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等方面的制度、政策、规定,比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等一系列组合拳,对领导干部履职能力提高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对完善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起到了较好的效果。2014年以来,前后已有數百干部因懒政怠政等不作为问题受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国家审计署也加大了对不作为问题的审计力度。制度正在发力,效果已经显现。然而调查发现,有少数地方和单位在各项政策规定条例出台之后,还没有组织过集中学习,更不用说如何落实。因此,基层应该加大力度进行学习宣传,并结合各自情况加以细化落实。

加强人事制度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长期以来,由于缺乏相应制度安排,导致领导干部一旦任职达到一定的行政级别,除非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行政级别一般就不会下降。这让一些“不能为”的干部产生了侥幸心理,也让更多能干会干的干部只能“熬资历”,难以更好地施展才华。对此要加强领导干部人事制度体制机制创新,特别是激励和考核机制应与时俱进。有些领导干部对权力认识不到位、对责任履行不到位,工作既没有压力也没有动力。习总书记强调要通过激励、奖惩、问责等一整套制度安排,增强领导干部担当责任意识,保证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

作风建设是激发领导干部“敢作为”的关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应该予以严肃批评”。领导干部的作风是其内在素质的综合反映,要解决干部的不善为、不能为、不作为问题,改进作风激发干部“敢作为”是一项关键工作。

加强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培养。整治“三不”干部要固本清源,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引导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筑牢信仰之基,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增强党性修养。要通过经常性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国法教育等活动,让干部形成讲规矩、守纪律、敢担当的内在政治素养,防止干部思想受社会思潮、网络舆论左右,及时提醒干部不踩“红线”、不触“高压线”,增强教育的实效性。习总书记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比喻为“总开关”,告诫领导干部要志存高远,始终心系党、心系人民、心系国家,自觉坚持党性原则。

要求领导干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党的十六大提出,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同样,全面从严治党也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要解决“三不”干部的问题,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和步伐必须不断加大。目前在全党开展的“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的学习教育活动,其深意就在于使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力度、保持韧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促进职业道德建设工程推广和落实。2016年7月,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意见》,指出公务员职业道德是公务员职业活动的行为准则和规范,是公务员政治信仰、工作宗旨、职业理念和道德品质的具体体现,对引导和规范其正确履职尽责具有重要作用。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要突出政治性、示范性、约束性、可操作性,以“坚定信念、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进一步推广和落实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是杜绝“三不”现象,培养 “三为”干部的有效保证。

(作者为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公务员管理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

【参考文献】

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6年。

②《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

责编/温祖俊 美编/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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