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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的遗腹子与记忆的幻术师

2017-03-24丛治辰

十月 2017年2期
关键词:阿婆乡土村庄

丛治辰

1977年童伟格出生在台北县万里乡,此地早在1626年西班牙人占据基隆时便已有汉人居住,几经沧桑,由一个小小的屯垦点而村,而乡,而城镇,在2010年圣诞日升格为新北市万里区。但童伟格国中时便离乡跨区就读,高中毕业考入以作家辈出而闻名的台大外文系,而后又到台北艺术大学攻读硕士与博士学位,毕业后定居台北教书写作至今。因此我猜测,对于故乡,童伟格印象最深刻的仍是童年时代所经见的乡村样貌。同样可以猜测的是,二十多年时间里,那个离开故乡的弱小身影,和他背后整个乡土世界,始终萦绕在童伟格的思绪里,未能或忘。后来,成为一名写作者的童伟格,将在小说中反复以儿童的视角,以乡村后辈的视角,重新回望他早已告别的故乡,追问故乡的隐秘过往和未可知的未来,以及自己与这乡村之间究竟有着怎样的内在牵连。这对于乡土世界的执着追问,使童伟格成为世纪之交台湾“新乡土小说”最具代表性的作家之一。

在近百年的时间里,“乡土”这一概念之于台湾文学,始终具有重要意义,但其具体所指其实并不稳定清晰。1930年最初喊出提倡“乡土文学”的口号时,台湾还是日本的殖民地,所谓“乡土”当然是台湾作家据以反帝反殖,彰显“中国性”的一面大旗。此后伴随时代推移,乡土有时被作为抵抗商业殖民与文化殖民的最后防线,有时被视为观察底层生活与庶民苦难的最佳场域,有时在某种区域意识的驱动下,甚至成为建构传统与想象“本土”的现实依据。在不断迁移边界,增殖意义的过程中,乡土的面目愈发暧昧不清。因此与其说在现实层面真的存在一个所谓的台湾乡土,不如说那只是不同时代的不同作家,出于不同的政治与文化立场,而各自构造的文化幻象,用以容纳关于现实的种种焦虑。那么当全球化的浪潮已经反复洗涤台湾这座小岛,深入至最偏远的村庄与部落,而政治纷争反而退潮,至多以暗流的形式存在于年轻一辈的意识中时,童伟格这一代写作者,将会如何想象乡土呢?

《放鸽子》或许能在相当程度上回答这一问题。小说从赛鸽和放鸽船讲起,让人以为这是个海上故事。但是当作者写到赛鸽的优胜者,“单单一羽的身价,依我换算,值十座我村庄”,乡村便悲情地悄然登场了。果然,还未等第一段结束,童伟格便先放了我们鸽子,转而谈起“我阿婆,她是我祖父的大哥的太太”。作为村庄里最老的人,这阿婆意味着村庄遥远不可辨识的过去,但童伟格也并不急于讲述她的故事,再次笔锋一转,聊到阿呆;这个总是散发厨余气味的少年,和母亲一起住在村庄尽头的猪寮,标识着村庄空间位置与社会地位的边缘。不断抛出叙述碎片,然后若无其事地从一个跳到另一个,是童伟格常用的小说方法,这样的欲言又止让童伟格的小说世界有一种时间混沌、层次纷纭的神秘气氛,但是当然,童伟格并不是乱来。借助放鸽子的“我”、阿婆与阿呆,童伟格分别在时间的下游与上游,以及空间的边缘处设置了枢纽,从三个不同方位塑形他的乡土。然后,少年时代的“我”终于出场了,他手里拿着木棍,沿着乡村唯一那条小路一直走。那是一场多么快乐的乡野狂欢:竹林、茶园、梯田、果树丛,和小路两侧的二十几处房舍,都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令“我”也像醉酒了一般;随着“我”的脚步,和手中木棍的敲打,一切次第醒来,知了爬出地表,蜂群唤醒花丛,雾莲树在“我”的摇晃下,红红绿绿铃铛般的果实砸下来,蝌蚪长成青蛙,在田野草泽间追逐求偶,那是春夜里神的队伍……“我”就这样从春夜走到深冬,从盛水期走到枯水季。

但是且慢,好像哪里有点不对劲——在这四季经年的欢乐之旅里,其实除了“我”以外,整座村庄都像是空空荡荡。没有村人,没有邻居,就连父亲与母亲在晴朗的白天也是缺席的;而唯一惊醒的老姑丈,人生只剩一场漫长的午睡;至于阿婆,这乡村遥不可及的历史的证人,早已不能分辨她的后世子孙了。这时我们才会恍然记起,在小说开始,漂泊海上放鸽子的“我”关于季节的所有概念,只剩下每一季的鸽船出海;那其实已经暗示我们,小说里那个四时更替、诸神同在的乡土,根本就是记忆的幻梦,而那闪闪发光的一切,当时便已在崩解当中;至于无知无识乐在其中的“我”,如“我”后来承认的,其实和阿呆并无不同,都是毁败乡村的弃儿罢了。因此对童伟格而言,乡土是这样的所在:老人已然失智,孩童毫无未来,乡村本身如那些在鸽赛中迷失的鸽子,在时间的乱流中不知所终;又或者说,它本身便是时间的空洞。而当童伟格说,“然而,我村庄在这座小岛上,也只是用一种最典型的坏毁方式,被拒绝在历史,或任何书面的记录之外罢了”,我们才明白,乡村毕竟不仅仅是乡村,而关于乡村的那种近乎绝望的悲情,也是其来有自。童伟格与其说是在悼亡乡土,不如说是在感喟时间:“那些鸽群,在离开家屋后,会先绕着船盘桓,一圈圈整队,加大周径,而后集体神隐,那多么像是一道无力撼动什么的龙卷风。”这是我所见过的,对时间不可逆转之毁灭性最富诗意的描写,而鸽群,这时间的象征与使者,所带走的是乡村,是岛屿,也可能是更多的东西。

这样无所谓过去,也看不到未来的乡土,其实始终是童伟格写作的对象,在他笔下的所有乡村,几乎都是这样颓败与荒坏。因而那个在船上放鸽子的乡村遗腹子,十足便是作者本人的形象:他和这孩子一样,是那么爱这乡村,手持木棍总想要唤醒什么,却最终发现自己什么也无法唤醒。因而“我”只能回忆,正如童伟格必须不停写作。但是记忆,或写作,本身是有效的吗?《放鸽子》较之童伟格其他作品更进一步的是,它要追问的不仅仅是乡土,还有记忆本身。正如活人不能理解死亡,年轻想必也不能理解年老,“所有人类话语,都是年轻人创作的,这大概是为什么,再善于表达的人一置身在年老之中,都还是会深觉,那经历实在难以言传,因为一切话语皆幼稚了。”在二十多年的写作中,童伟格不知多少次像小说中的“我”一样,以为自己能够召唤出阿婆,并将之作为伤怀和抒情的审美对象,就像我们很多人一样,以为自己足够了解那些已经远去的事物。但是这一次童伟格突然疑惑:或许“从我阿婆眼里所看出去的世界,极可能是一个我并不存在的过往世界,一个无论多年后的我如何形容,都不能免于幼稚了,而一直以来,我却是受它保护的世界。”向来以想象乡土与把玩时光的出色技艺而著称的童伟格,开始反省自己是否曾过于简单粗暴地理解了时间,从而对记忆这件事有着与自己的能力不相匹配的自信。我想对于写作《放鸽子》时的童伟格而言,这一困惑的确是真实而严重的。因为在他的创作自述中,童伟格相当纠结、艰难,甚至不无绝望地同样谈及写作者与时间的关系:“所谓‘文学创作者,在这星球上,是一种奇怪的存有;像所有人,他属于人类时间的造物,但就最符合伦理学的角度,他只能期待自己,永远是名新人。”继而关于写作这件事,他表达了和《放鸽子》里同样的姿态:在小说的最后,“我”决意“在輕盈的重量里,用我幼稚话语,把只有我能记忆的,镌刻在我这一小丝鸽毛的心里”;而在创作自述中,童伟格说,他将在顺时湮灭的宇宙里,听闻那惟有自己能够听闻的,做好一名旁听生,那就是他作为写作者的命运。

但是,真的只能如此而已吗?我将童伟格这样的自我期许视为一种骄傲的谦虚,是因为童伟格早已用写作向我们证明,时间尽管浩然难以索解,但作为小说家,记忆并不只是被动地旁听与机械地镌刻那样简单。《活》是童伟格更早些时候创作的小说,在其中已经可以见到那样一个颓败乡土的轮廓:死亡,疯癫,抑郁,畸形的孩子,早亡的父母,无所事事的村民,被现代工业侵入而后废弃变成垃圾场的乡村……较之《放鸽子》,《活》要讲述的故事其实简单得多,但是透过酒徒的醉眼,行至时间尽头的村庄也会幻化出新奇的模样;而经由鬼魂的讲述,往事将歧义迭出,不断从那些熟悉的细节里生长出新的意义。这就是小说所能够施加于记忆的幻术,它不仅能令死者缩成一粒煤核;更能将滞重的时间重新擦亮。在《活》当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去树根家的路上,“我”反复琢磨怎样能够将青蛙吃蟋蟀的故事讲出来:“这个故事终于被我想通了。我想,等一下我可以来个‘倒叙法,引起树根的注意,我可以告诉他说,我在草地上,遇见这么一只体型硕大的青蛙,青蛙一动不动蹲在地上,紧咬着嘴,抬头瞪我,从它嘴里,分明发出蟋蟀的鸣声……”这才是专属于小说的奇迹时刻,通过将时间折叠、倒错、替换,整个世界都会变得更神奇和有趣一些。

骆以军曾给与童伟格以极高的评语,说:“他的天才洋溢,令人艳羡,亦让人在一片灰溜溜的局面中,对台湾小说的未来,充满美好的期待。”①所谓“灰溜溜的局面”,当然应该指的是低迷不景气的纯文学创作界;但或许也可以有另外的理解——那是包括文学在内,这岛上的一切——那么或许童伟格的价值,以及小说的价值,都更能够得到凸显:在时间走到尽头,乡土无处安放的时刻,是小说照亮了现实,幻术点化了记忆,那是抵御坍塌毁败的最后法器。

责任编辑 宁 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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