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建立脱贫攻坚“爱心超市”
2017-03-23张永军王博
文 / 本刊记者 张永军 王博
镇安县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以村民自治为基础,以村规民约为依据,以综合激励为手段,创新在全县148个行政村建立脱贫攻坚“爱心超市”,用积分兑换“商品”,改变简单的送钱送物,形成“以奖代补、多劳多得”的脱贫正向奖励机制,最大限度激发广大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内生动力。
整合捐赠资源,“进货”渠道变样
通过整合各类资源,将政府补助、单位补贴、镇村自筹、党员干部及社会捐赠的物资和资金,统一集中、造册登记,为“爱心超市”提供充足的物资储备和保障。对于捐赠的物资,根据各村贫困人口规模和实际需求等情况,合理分配、进入“超市”。对于捐赠的资金,由镇村登记入账,根据贫困户日常生活需求,集中采购、进入超市,并定期研判群众留言,调整“超市货物”品种,确保货品齐全,供应及时。
积分兑换物品,“售货”方式独特
爱心超市“选购”物品不用钱,而用“积分”,农户挣了积分卡,就等于挣了人民币。针对重点关爱户、一般贫困户、低保贫困户、五保贫困户不同类型,为每户制定一份“爱心积分手册”,分别赋予10分-50分的不同基础积分,实行动态管理。每月底,由驻村第一书记、村“两委会”成员、驻村工作队员、党员群众代表等组成村爱心积分评议小组,根据贫困群众当月现实表现,对照20条爱心积分标准进行集中评议,现场发放“爱心积分卡”,贫困群众凭借“爱心积分卡”到超市,按1分兑换1元的标准,自主兑换领取同价值的商品。
公开监管调度,“营运”模式严格
镇安县148个村建立的“爱心超市”,在运营和积分卡发放过程中充分体现了公开公正公示,具有广泛的群众参与性、互动性和非营利性。镇纪委、村监委会共同对“爱心超市”受赠物资、财务管理、运营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村“两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每月将接收到的捐赠物资、采购货品、领取货品、贫困户“爱心积分卡”发放等情况进行公开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有效防止私分、侵占、挪用和优亲厚友的现象。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收到80余万元的爱心捐款,用于超市的建设运营,接受党员干部和社会爱心人士捐赠的衣物、棉被、餐具、文具等生活日用品达4万多件。自“爱心超市”开业以来,全县20585户贫困户当中已有5920户参与积分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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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爱心超市”这一良性的“扶志扶智”模式已初见成效,受到了广大贫困群众的热烈欢迎。一是挣分换货,让贫困群众更有尊严。把过去由单位、个人及社会捐赠的钱物直接给贫困群众,变为群众靠自己劳动、表现来获取社会捐赠,获取物品少了一股“施舍味”,变得更有尊严。二是自主选购,打破了“供需”不对称。以往帮扶过程中,贫困户需要的是粮油米面,送去的却是棉衣棉被。现在贫困群众只需通过积分卡,就可以在超市自主兑换物品,各取所需,减少了资源浪费,提高了资源利用率。三是村规民约,搭建了村民约束平台。取消了不积极就业创业、不服从村委会管理、“等靠要”贫困户直接获取帮扶物资的机会,通过“爱心超市”运营充分调动了他们的能动性与积极性,教育引导他们把握脱贫机遇、珍惜扶贫政策,不等不靠、自力更生。四是正向激励,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通过这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有效形式,促使贫困户争当脱贫户、争当致富户,实现了扶志与扶智并行,物质脱贫与思想脱贫同步,物质获得与精神获得协同,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的舆论环境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