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石头镇探索“三变”改革 盘活农村资源
2017-03-23张永军封营库
文 / 本刊记者 张永军 封营库
2016年以来,洛川县石头镇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实现整体脱贫为目标,因地制宜,开拓创新,探索推行“公司+合作社+贫困户”的模式,盘活农村资源,优化配置农村资源要素,激活农村发展内生动力,探索走出了一条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农民变工人的农村改革之路,为农村产业发展和产业扶贫注入了新的活力。
特别是位于洛川县的富百苹果专业合作社采取了“合作社+现代农业园区+农户”的模式,助力当地百姓脱贫,具体做法如下:
苹果专业合作社
流转土地,资源变资产
流转土地,是盘活农村闲置土地、发展致富产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针对本村二、四组农村闲置土地宽广、农民没有能力经营的状况,富百苹果合作社从2009年开始,采取“农民以土地入股、合作社发展产业、然后按比例分红”的方式,先后与13户农民签订20年土地流转合同,流转闲置土地215亩,建起了230亩发展前景良好的高标准有机苹果示范园。土地流转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5年)建园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农户将流转的土地交给合作社,合作社向农户每亩缴纳1000元的建园保证金,园子建成挂果后,农户将保证金退还合作社。在此期间,农户不收取任何报酬,园子由合作社无偿投资兴建;第二阶段(6—10年)初果期。农户和合作社按果园收入的6:4进行分配;第三阶段(11—20年)盛果期。农户和合作社按果园收入的7:3进行分配;20年后,合作社将建成的果园无偿交还农户,使农户原先的闲置资源变为有价值的资产,成为脱贫致富的支柱产业。
入股合作,农民变股民
合作社采取了“合作社+现代农业园区+农户”的模式,将162户分散的果农集中起来,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实行“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供应物资、统一管理、统一贮藏加工、统一销售”。即农户向合作社交纳1000元股金并按照合作社的要求进行管理,合作社按高于市场0.2元/斤的价格收购社员苹果,并根据经营情况年终按股金分红,使分散的农户变为合作社的股民。2016年,合作社每亩果园平均分红800元,增加了农民收入。
洛川县石头镇苹果种植园
带资入股,资金变股金
在产业扶贫过程中,富百合作社从2017年6月开始,采取“合作社+帮扶干部+产业扶持政策+贫困户”的方式,帮助全镇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发展养牛产业,把贫困户的扶持发展资金变为股金,帮助贫困户发展致富产业。具体是:贫困户出资1000元,帮扶干部预借500元,产业扶持政策补助2000元,合作社将这3500元作为股金集中使用,用于发展养牛产业,每年给贫困户定额保本分红1000元。三年后合同期满,愿意继续保本分红的可继续享受股金分红。如有退股的,合作社一次性足额退还贫困户股金3500元。目前,已签订协议48户,每户养牛1头。
土地托管,农民变工人
针对缺乏管理技术、劳动力不足、没有果园经营能力的贫困户或农户,合作社按照市场价格对其果园进行承租或托管,实行统一管理,托管期限3年。在此期间,合作社根据每个家庭、每个人的不同情况,为贫困户或农户提供包装苹果、养猪、养羊、当装卸工、做饭、打扫卫生等不同的劳务岗位,每月发放不少于2000元的工资,把农民变工人。
承包经营,盘活国有资产
为了盘活元圪塔苗圃闲置的414亩国有林场土地,富百苹果专业合作社以每亩300元的价格,与政府签订了30年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用于建设苹果矮化密植园。双方议定: 前5年,每亩地承包金300元,政府不直接收取,而是由合作社用于议定的基础设施建设;6一l0年,每年承包金300元; 11一15年,承包金增长10%; 以后每5年承包金增长10%。最后5年,因果园逐步衰老,承包金又降至每亩300元。30年期满,合作社将建起的果园和土地无偿交回政府,使闲置的国有土地变为有收益的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