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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广义东亚自由贸易区

2017-03-21陈岩姚天之

中国集体经济 2017年7期

陈岩 姚天之

摘要:文章提出广义的东亚自由贸易区,所谓广义的东亚自由贸易区就是指不仅局限在中国、东盟、日本、韩国的东盟10+3成员,而且包括在这之外的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等国或地区的自由贸易区,注意这里由于这些成员中有些成员是推进广义的东亚自由贸易区的障碍国,而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却可能成为潜在的加入者,因此我们不局限上面这些成员,广义的东亚自由贸易区是可以去掉一些“障碍国”的所谓广义的东亚自由贸易区“孤岛”的以东亚为重心,辐射整个亚洲甚至欧洲、非洲、美洲一些国家或地区的世界自由贸易区。

关键词:广义的东亚自由贸易区;Recp;Tpp

东亚正在成为世界经济的重心,规划东亚的未来是很重要的一个研究问题。

美国新选总统特朗普宣布上任第一天就要宣布退出TTP。TTP是由美国主导的泛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简称。TTP现有12个国家,随着由美国作为主导的TPP自贸区的建立,会增加和刺激美国的贸易和出口,而处于TPP自贸区以外的国家贸易和出口会相应下降,这影响了被排除在外的中国与其他未参与此计划亚洲国家的经济利益,美国主导TPP意图加强在亚太地区的主导和控制力。但是,美国的退出,将为东亚和亚太的自由贸易区发展提供新的选择机会。

RCEP和广义的东亚自由贸易区将可以扮演着重要的替代角色。所谓的RCEP是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的简称,RCEP的内容是包括在2012年11月20日各相关国的领导会议上,各国共同制定了的RCEP的指导原则和目标等。RCEP协定将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知识产权、竞争、争端解决等方面的问题。该协定包括货物和服务贸易,经济和技术问题,知识产权和投资,以及争端解决机制。谈判旨在通过建立在参与国之间的现有的贸易自由化水平,实现高水平的关税自由化,同时它将是全面的、高素质的、与WTO规则和所有服务行业协商一致的,包括促进、保护、促进和自由化的四大支柱原则。RCEP的主导者,有不同的说法,有说是中国主导的,与美国对抗的,有说东盟将成为这一多边贸易安排中的“主导者”,有人还提到最初RCEP是由日本提出的,这些需要进一步研究。RCEP试图将东盟与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新西兰、澳大利亚已有的自由贸易协议整合在一起,从而建成16个成员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若RCEP谈成,将涵盖约35亿人口,GDP总和将达23万亿美元,占全球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所涵盖区域也将成为世界最大的自贸区。届时,RCEP不但一举代替目前稳定推进的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成为世界规模最大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更加重要的是它的建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目前对东亚经济区TPP跨太平洋经济伙伴协定的退出给以重要的替代。作为一个即将成为世界上覆盖面最大的经济区域合作组织,RCEP将提供给各成员国一个更加统一的大市场。这个更加统一的市场对于各成员国来说,同时也意味着更大的潜在经济发展空间。足够大的统一市场势必给各成员国带来更大的空间,使得各国有充分的空间发现并发展自己的优势,在充分发挥自己生产优势的基础上,每个国家的的生产将更加专业化,其优势产业生产的优势产品也势必在市场占有更大的份额,扩大这些优势产业的生产,并在不断扩大规模后不断增加自己成员的经济利益和国际地位。

RCEP的进程是这样展开的。2011年11月,在召开第十九届东盟峰会期间,在“促进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主题下,构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由东盟正式提出,并由与会国经济部部长正式准许。2012年1月25日,第四十四届东盟经济部长会议在暹粒(AEM)举行,柬埔寨经济部长与东盟10国和六个合作伙伴同意申报由2012启动的的16国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2012年11月18-20日,在金边举行的第二十一届东盟领导人峰会上,柬埔寨支持RCEP框架并宣布他们的谈判启动。2013年5月,关于RCEP的第一轮正式谈判会议在文莱举行。来自16个参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国家的的官员(东盟十国国的自由贸易协定的合作伙伴:澳大利亚、中国、印度、日本、韩国和新西兰)在文莱达鲁萨兰国会面,并进行有关RCEP的详细谈判详细的谈判,以期在2015年底前达成构建RCEP的愿景。根据2012年11月20日RCEP谈判中领导人联合宣言中的内容,关于对RCEP的指导原则和目标各国开始协商一致,最终RCEP谈判的目的被确立为:一是实现区域贸易和投资的扩大和促进全球经济增长和发展,实现一个现代化、全面、高质量和互利的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促进区域贸易和投资的扩大和投资环境的发展;二是促进经济增长和公平的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合作,拓宽和深化一体化的区域,通过RCEP,这将深化成员现有的经济联系。2014年4月,在中国南宁举行了RCEP第四轮谈判。与会各国就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推进谈判。2016年9月,本来被称为RCEP最终回合谈判在老挝举行,但是没有达成人们期待的最终结果,为什么会这样呢?是因为在谈判中有一些“障碍国”存在。

正是出于这种现实的考虑,笔者提出广义的东亚自由贸易区的倡议,所谓广义的东亚自由贸易区就是指不仅局限在狭义的东亚自由贸易区包括的中国、东盟、日本、韩国的东盟10+3成员,而且包括在这之外的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等国或地区,注意这里由于这些成员中有些成员是推进广义的东亚自由贸易区的障碍国,而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却可能成为潜在的加入者,因此我们不局限上面这些成员,广义的东亚自由贸易区是可以去掉一些“障碍国”的所谓广义的东亚自由贸易区“孤岛”的以东亚为重心,辐射整个亚洲甚至欧洲、非洲、美洲一些国家或地区的自由贸易区。不难发现,RCEP如果按照我们的设想来推进,可以产生不同的谈判结果及重要的世界影响。

参考文献:

[1]陈岩.东亚共同体通论[M].浙江大学出版社,2015.

[2]陈岩.亚盟[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3]陈岩.东亚再崛起[M].人民出版社,1999.

[4]陈岩,姚天之.东亚共同体理论及世界意义[J].中国集体经济,2009(30).

[5]陈岩,姚天之.论中韩自由贸易区[J].中国集体经济,2009(18).

[6]陈岩,姚天之.论建立中日自由贸易区[J].商场现代化,2010(27).

*本文为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工商大学东亚研究院)课题成果(编号14JDDY03YB)之一。

(作者單位:陈岩,宁波大学商学院;姚天之,日本立命馆亚洲太平洋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