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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体系问题研究
——以河北省平山县为例

2017-03-19任晓琨刘进宝王团真

河北农业科学 2017年4期
关键词:平山县现代农业主体

任晓琨,刘进宝, 李 洁,王团真,陈 钦*

(1.福建农林大学经济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2;2.河北北方学院高教研究所,河北 张家口 075000)

在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在以“中央1号”文件为代表的政策红利带动下,出现了粮食连续增产、农民持续增收的良好势头。目前我国农业生产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农村空心化和务农老龄化等问题突显,出现了农民兼业化、农业副业化与土地集中流转之间的矛盾,同时由于务农比较利益低下与土地和劳动力机会成本的提高,出现了一定的“非农”趋势。因此,怎样经营农业、谁来经营农业,已经成为迫在眉睫和必须解决的问题,要与时俱进地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1~3]。构建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健全相应的社会化服务体系[4],有利于优化农业经营组织类型,不断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实现规模质量和效益,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与市场竞争力,从而有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农村的社会稳定和农民收入的持续增加,加快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农业现代化的步伐。以河北省平山县为例,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两方面展开研究。

1 平山县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现状

1.1 平山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杨太艳等[5]认为,目前我国可选择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专业农户、农民自愿互利建立的合作组织、专业的生产经营服务组织3种。吕火明等[5]认为,在构建农业经营体系中要融入创新理念,指出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职业经理人、农业园区。根据平山县实际情况,平山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有专业大户、农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现代农业产业园4种形式,其中,2008~2015年农业合作社所占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但是仍然处于绝对优势地位;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势头良好,2015年龙头企业的数量是2011年的3.33倍;其余组织发展势头平稳(表1)。

表1 平山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数量发展情况Table 1 The development of quantities of new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entities in Pingshan County

1.1.1 专业大户 专业大户不同于一般农民家庭,其与农户签订一定时间段内的土地流转协议,实行连片经营,能够节约生产成本,同时雇佣原有土地劳动者或空闲农户,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力求获得更大的效益。近年来平山县专业大户在数量上有所增加,但所占比例较低且发展平缓。专业大户在经营主体中支撑作用不够有力,带动示范发挥不明显,原因有2方面:(1)平山县是典型的“八山一水一分田”地形,不适合发展大规模的经营模式;(2)平山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 710元,只是石家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8.6%,农民收入水平较低,当地农民对土地依赖性强烈,农地流转的意愿不高。

1.1.2 农业合作社 农业合作社是农户联合的合作组织,进一步成为跨区域、跨行业的联合社的趋势已经十分明显[6],能够把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及休闲旅游等联系起来,促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对于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具有重要作用。2015年平山县拥有农民合作社610个,占石家庄地区总数的16.92%。农业合作社注重与区域内农户、农业基地和农业龙头企业的联系。如葫芦峪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户自愿以其土地、劳务等折资入股,还通过“反租倒包”的

方法租赁土地实现基地经营[8],与中国农业大学规划科学研究所共同建设高校特色种养基地,与葫芦峪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紧密合作,形成了“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实现了农业劳动力就地转移,解决了农民增收问题,还带动了农业的现代化发展。农业合作社在全县范围内得到了推广,但所占比例呈现逐年下降趋势,这并不是滞后的表现,而是新型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的内部结构优化。

1.1.3 农业龙头企业 农业龙头企业在现代农业进程中的角色至关重要,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主力军。大多采用“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民”的经营组织类型,利用企业在资金使用、人才培养、市场交易等方面的优势,获得大量及时、有效的农业信息,使用先进的农业科技与服务,还能一定程度上规避市场风险,从而带动周边社会经济的发展。2015年平山县农业龙头企业所占比例上升至6.14%,在科技创新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带动作用。

1.1.4 现代农业产业园 现代农业产业园是产业化经营模式的实体表现,具有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与生态休闲旅游等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条。根据平政办〔2016〕112号,县政府在2016年10月17号成立了平山县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和平山县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为园区管理体制和服务机制的健全迈进一步。经过几年的探索与实践,形成了以现代产业园为引领的良好局面。大吾生态现代农业园区占地1 106.67 hm2,覆盖附近5个乡镇,园区采用“公司+农户”发展模式[9],分工明确,农产品通过O2O优怡生活平台直接销售到市区,既减少了流通环节,又使得产品得到了有效的推广。

1.2 平山县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基于传统农业经营体系难以推动农业供给侧改革,难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难以实现农业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难以保护和增加农民利益[10,11],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成为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张鸣鸣[12]认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包括经营主体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农业生产服务组织及其运行机制、现代农业及其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体制、新型农业经营的政策保障体制等;黄祖辉等[13]认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组织(主体)体系、制度体系和网络体系的集合体。结合以上观点,根据平山县农业经营体系的实际情况,平山县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具体要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种植(规模种植的数量和收入)、农村金融保险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农地流转机制和农业信息化体制) 等方面入手讨论[14~17]。

1.2.1 以大型农业项目为引领的良好局面 在平山县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08年该县拥有大型农业项目6个,2015年农业项目达到17个,基本实现了每年都有大型农业项目的投资建成。这些农业项目与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兴农业经营主体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带动作用明显,成为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中不可或缺的催化剂[18,19]。

1.2.2 平山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种植情况分析2008~2015年平山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势头良好,经营的数量与收入呈双增长趋势发展,其中,2015年规模种植面积>1.33hm2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计139个,是2008年的3.23倍(表2)。

经营主体的规模种植面积平均为3.33~6.67 hm2,其中,规模种植面积为1.33~3.33 hm2的主体数量居多,均占到每年总数的50%以上,且呈下降趋势;规模种植面积为6.67~33.33 hm2的主体数量逐年增加,呈上升趋势;而规模种植面积>33.33 hm2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有所增加,所占比例呈平稳发展态势。以平均收入为基数,经营面积>33.33 hm2增长幅度最大,增长值为15万元;经营面积为1.33~3.33 hm2增长幅度最小,增长值仅有1万元。以总收入为基数,增长量均超过500万元,经营规模为1.33~3.33 hm2、3.33~6.67hm2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收入所占比例均呈下降趋势;经营规模>33.33 hm2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收入所占比重最大,虽然收入所占比例有较小程度的减少,由于总收入的收入基数较大,还会持续相当一段时间占比最多的可能性,直到其他规模种植范围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收入增长到一定水平,这种状态才会发生变化。

表2 平山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种植情况Table 2 The scale planting situation of new agricultural business entities in Pingshan County

1.2.3 平山县农村金融保险体系建设 2015年末平山县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为37.5亿元(表3),占各项贷款余额的41.81%。其中,农信联社依据河北省实际情况,业务扎根农村,农业贷款余额占全县的62.00%;农业发展银行作为平山县唯一一家政策性银行,在农村金融体系中有着独特地位,其贷款全部用于农业,但在全县农业贷款比例<2%;四大商业银行累计农业贷款余额为77 123万元,其中,中国银行以700万元处于涉农金融机构农业贷款余额的末端,虽然农业银行的农业贷款余额在贷款资金规模上仅次于农村信用联合社,但只有农信联社的18.21%;邮政银行和村镇银行的农业贷款余额所占比例很大,发展比较稳定,增强信贷能力、扩大信贷范围成为其发展重要目标。

表3 2015年平山县金融机构发放农业贷款的余额及其所占比例Table 3 The agriculture loan balances granted by financial institutions in Pingshan County in 2015

1.2.4 平山县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情况分析

1.2.4.1 农业科技服务体系。2015年底平山县初步形成了“一村一技”的良好局面,基本能够满足农村对农业科技的需要;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但仍然存在农业科技供给侧结构亟待优化,农业科技需求总体不足的问题,具体表现为3个方面。(1)缺乏农业科技人员。偏远乡镇的农业科技人员与县城周边的农业科技人员比例不平衡,农业科技人员中缺乏年轻骨干,甚至出现人员断层现象。(2)农业科技水平较低。虽然采用了“雷力”海藻肥平衡施肥技术以及大棚菜联栋生产结构和技术,但严重缺乏自主创新研制的新品种、新肥料和新技术。(3)农业科技经费需求不足。由于基础设施薄弱,基层农技人员缺乏科研动力,导致科研经费匮乏。

1.2.4.2 农地流转服务机制。截至2016年4月,平山县建设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24个,专门服务农村土地流转相关内容,指导农民签订合法合理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据统计,全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完成206.67 hm2,流转土地约5 986.67hm2,流转率达到24.3%。专业大户平均经营面积达到21.77 hm2/户[16],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种植面积>3.33 hm2的收益仅5 313元/hm2,规模效益不容乐观。

1.2.4.3 平山县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平山县“大喇叭工程”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正常运行,通过广播的形式向农民传播有关农业生产、农业技术、农地流转、农业气象与农产品销售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很大程度上起到了有效的农业生产与经营服务,但同时也会导致政府与农民对此依赖度过高的问题。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2个方面的问题。(1)平山县农业信息网、平山县科技信息服务机构等信息传播主体不完善。以广播、短信、网络等服务形式为信息传播媒介具有局限性,农业科技人员走访农户、面对面与农民进行沟通的实践不多。(2)农民作为信息传播的受体,对传播的农业信息冷漠,信息有效性差。

2 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建议

2.1 以点带面,三步并走的发展思路

2.1.1 第一阶段:试点试验 平山县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已初见成效,以葫芦峪模式为代表的农业经营体系良好局面已经在推广中。但是,一些地区还存在着空白现象。因此,在这一阶段,在保证原有试点稳定发展的基础上,还要结合当地实际开发新的农业经营试点项目。

2.1.2 第二阶段:各乡镇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各乡镇已成型的农业经营专业大户或者合作社等,相互之间加强技术、人员、信息等的交流合作,推动所在乡镇的整体发展,力争走在各乡镇的上游。

2.1.3 第三阶段:跨乡镇联合 随着各自乡镇的发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不断联合,农业各种资源在全县范围内优化配置,努力达到特色山区农业大县的水平,从而真正实现农业的规模经济和现代化发展。

2.2 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对策与建议

2.2.1 全面提高农民素质和经营管理层的水平 利用农村大喇叭阳光活动工程,对村民进行农业相关知识传播,引导农业高校毕业生参与到农村经营中来,培育高素质的农业人才,重点培养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加强与科研院所、农业院校的合作机制建设,用科技武装农业,开展各项科技培训工程,使得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的经营管理层的能力与水平得以提高。

2.2.2 全面加大政府强农惠农政策的力度 县财政部门加大农业投入,尤其是保证农业基础设施和大型农业项目有充足的预拨费用,农业“三项补贴”资金向专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推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降低信贷门槛,简化相关程序,有利于节约成本、提高办事效率,尤其是利用好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这一资源,创新合作方式,保障农业发展资金来源。还要创新农业保险模式,完善农业保险品种,提高农民参与保险的积极性,有助于提高抗风险能力,提高农业保险深度。

2.2.3 全面发挥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 推动现有园区的示范作用,发展园区文化建设,增加园区工作人员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其种植的积极性,还要多组织当地群众到园区参观、考察,实现园区建设的透明化程度,降低进入农业园区的门槛,促进更多人的入社、入股,从而推动园区建设。农业龙头企业应有更高的经营定位,提高辐射带动能力,农业企业的资金和技术更应着眼在延长产业生产链和产业价值链上,增加农产品附加值,降低农产品单位成本,使得企业和农产品品牌效应增强[20]。

2.2.4 全面促进“互联网+农业”新业态的发展 打造互联网+农业新业态,充分利用与深圳电商合作的机会,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为农业生产提供全面的技术、信息、市场等服务;还要利用365区域生态电商互联网金融中心平台,结合“好乡亲365”连锁便利店,将优质农产品推广销售,做到“一乡一站”。继续全面实施“农产品绿色提升计划”,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相关部门应加快农村宽带网络覆盖工程,及时跟进相关网上信息,完善平山县农业信息网等媒介,为发展订单农业打好网络基础。

2.2.5 全面深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 促进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完善,深化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创新新型农业经营机制。要大力推进种业科技创新为中心的农业科技服务[18],尽快出台《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发展的意见》来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19],抓住互联网+农业的发展机遇,建立由政府引领,以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完善科技、质量、流通、信息、销售等服务,做好农业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平山县应该进一步积极探索具有平山特色、顺应现代农业发展规律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立足资源优势、区位优势、红色文化优势,以围绕农业经营效益提升、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前提,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主线,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重点的现代化农业发展道路,引领和示范太行山现代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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