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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际城镇失业率测算方法研究

2017-03-18张翔搏

财经问题研究 2017年1期

张翔搏

摘要: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和民生之本,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我国当前所采用的城镇登记失业率指标难以反映真实的就业状况。为此,本文引入名义国内生产总值指数和人口因素作为参数构建模型,测算我国1990-2014年实际城镇失业率,进而检验奥肯定律在我国的适用性,并与已有文献数据和结论进行对比分析。结果显示,本模型测得的数据是准确的,能够较好地衡量我国城镇真实的就业情况,可以为国家制定政策提供更精确的数据依据,

关键词:城镇登记失业率;实际城镇失业率;名义GDP指数;城镇失业人口调整系数

中图分类号:F24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7)01-0115-08

一、引言

失业率指标不仅能够体现一个国家或地区劳动力的配置和使用状况,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衡量其国民经济的运行状态。现阶段,我国所使用的失业率指标是城镇登记失业率,但实际上,该指标在概念的界定和统计的对象上都存在着比较严重的缺陷,统计口径上与国际常见的失业率测算方法相差甚远。近年来,许多学者认为奥肯定律在我国的适用性不强,主要原因在于我国现阶段所使用的城镇登记失业率指标本身无法全面反映真实的失业情况。鉴于此,如何科学、合理和精确地测算实际城镇失业率,是经济学界十分关注的难点问题。

目前,学者们对测算实际城镇失业率方法的研究成果中,失业率调整系数法的使用条件最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本文检验了学者们对于失业率调整系数法和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方面的研究成果,并在他们的研究基础上优化了失业率调整系数法,将原来通过城镇失业率之比得到的调整系数转变为失业人数之比,并根据失业率相关理论,引人名义国内生产总值指数,即名义GDP指数,以及人口因素作为参数,构建用于测算我国实际城镇失业率的模型,对实际失业率进行了更准确的测算。

二、文献综述

现阶段,我国多以城镇登记失业率作为反映失业情况的指标。《中国统计年鉴》中对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定义为:有非农业户口,在一定的劳动年龄内(16周岁至退休年龄),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并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城镇登记失业率即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与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扣除使用的农村劳动力、聘用的离退休人员、港澳台及外方人员)、城镇单位中的不在岗职工、城镇私营业主、个体户主、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之和的比。

(一)城镇登记失业率指标研究

实际上,城镇登记失业率在概念的界定和统计的对象上都存在着比较严重的缺陷,我国许多学者致力于该领域的研究。

熊祖辕指出,国际上常见的失业者定义为,在一定年龄范围内,有意愿工作并且能够立即工作。但在过去一段时间内没有找到工作的人,而失业率就是失业人口数占经济活动人口数的比重。但是,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指标的统计口径与该标准差别较大,具体表现在登记失业率对于劳动时间、失业登记人员范围、登记者年龄范围等指标的界定上,这使得城镇登记失业率指标并不能全面、客观地反映失业的实际情况。

任栋指出,城镇登记失业率和城镇调查失业率是在内涵、统计口径上有本质区别的两个失业率指标。我国采用的城镇登记失业率与国际主流的失业率概念不同,统计口径较紧,会低估真实的失业情况:而城镇调查失业率的测算来源于各地的抽样调查结果,统计口径与国际接轨,因而更能反映我国实际城镇失业情况,但是出于多种因素,政府难以实施和定期发布城镇调查失业率数据。

张车伟探讨了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和人口普查失业率指标的定义,认为城镇登记失业率不能反映我国城镇的真实失业情况,这是由于该指标的统计方法与世界主要国家和国际通用方法的差别较大。同时也指出,相较于城镇登记失业率。我国人口普查失业率更接近国际上通用的失业率,这是由于人口普查的失业调查是按照10%的比重抽样进行的,其调查范圍广、人数多,且严格遵循随机抽样原则,因而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但缺点在于普查每十年进行一次。不能满足对失业数据的经常性需要。

李晗和蒲晓红通过对我国1978-2007年城镇登记失业率和GDP增长率的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得到了我国的实际GDP增长率与失业率没有相关关系的结论,这种情况与奥肯定律有相当的偏离。他们认为,这是由于回归采用了城镇登记失业率作为变量。而城镇登记失业率仅考虑了名义就业人口,忽略了大量存在的隐性失业人口,因而对于奥肯定律的检验就会得到完全不同的结论。同时也指出,我国应尽快完善失业登记制度,使登记失业率的统计口径与国际接轨,从而帮助政府制定合适的就业政策。

梁明峰对比并总结了多位学者对于奥肯定律在中国适用性的研究成果,得到了奥肯定律在中国适用性严重不足的结论。同时,通过研究1979-2011年中国的通货膨胀率和城镇登记失业率,他认为菲利普斯曲线对我国数据不具有适用性,因而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很难反映真实的失业水平,这是城镇登记失业率指标所存在的最严重的问题。

(二)实际城镇失业率测算研究

鉴于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很难反映真实的失业水平,学者们致力于研究如何通过已有数据更加准确地测算我国实际城镇失业率。

熊祖辕认为,城镇登记失业率指标建立时间长、时间序列资料完整,但同时登记口径过窄;而人口普查失业率指标结果准确、具有国际可比性,但间隔时间长。二者各有优劣、互有长短,因而他将二者结合起来,开辟了实际失业率计算的调整系数法,也就是将人口普查失业率数据与同一年城镇登记失业率的比值作为调整系数,临近各年的实际城镇失业率则由登记失业率乘以该系数得到。不难发现,该方法的可行性基于以下两条假设:第一,人口普查失业率与城镇登记失业率数值的差别完全是由登记失业率统计口径较小造成的。第二,临近各年中两种失业率数值的差别可以由人口普查年份的差别所替代。显然,两种失业率之间的差别并不完全由于统计口径不同所导致,而且普查年份与临近各年失业率差别的替代关系也很难满足,因而熊祖辕所测得的实际失业率数据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其调整系数法为学者们估算我国实际城镇失业率的数据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思路。

丁仁船和王大犇利用人口普查年份各地区的人口普查失业率与城镇登记失业率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发现这两个数据间没有统计意义上显著的相关关系,各项指标不能通过检验,这从实证分析的角度表明,熊祖辕的调整系数模型中的第一条假设一般不能成立。但他们进一步研究发现,虽然各地区两个失业率数据之间并不存在定量关系,但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与实际城镇失业人数之间存在显著的线性关系。进而,他们将城镇失业人口划分为城镇下岗失业人口、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口、城镇外来失业人口和本地失业人口四类并逐类进行调整,分别计算失业人数并得到失业率。学者们的研究结果表明,人口普查失业人数与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之间的差别确实是由于统计口径不同所导致的,调整系数模型可以通过对城镇失业人数进行调整,进而间接得到实际城镇失业率,从而避免了由于无法满足第一条假设而对研究结果造成的负面影响。而对于划分人群逐类调整的操作,由于没有确定的划分标准,因而不同学者的研究差别较大,如丁仁船和王大犇将特定比例的下岗人员视为失业人口,而程连升则将人群划分标准定得相对粗略。

李金叶等通过引入人口参数优化了熊祖辕的调整系数模型,弥补了其模型中第一条假设的缺陷。学者们认为,自人口普查年份之后,历年的实际城镇失业率与城镇登记失业率差别的变动受到经济和人口变化两方面的影响。也就是说,自某一人口普查年份开始,其后历年的失业率调整系数受到了经济和人口变化的影响,而且这种影响会逐渐积累,使得调整系数最终达到下一个人口普查年份的水平。对于经济变化造成的调整系数改变,他们采用移动平均模型修正;对于人口变化造成的调整系数改变,他们通过引入人口参数修正。學者们对于相邻两年间失业率调整系数关系的思考很有借鉴意义,但该模型仍具有一定的缺陷:经济增长对于失业率调整系数的影响不能简单地通过移动平均模型进行计算,应通过具体的经济指标进行修正,根据丁仁船和王大犇的研究成果,人口普查失业率与城镇登记失业率之间的线性关系不显著,因而应按照失业人数进行调整。

(三)已有研究中的不足

根据前述内容不难发现,城镇登记失业率虽然定期公布,但仍存在着比较严重的缺陷,正因如此,有学者致力于通过已有数据测算中国实际城镇失业率。目前学者们常用的调整系数法可操作性较强,所需数据简单易得,符合节约化的原则。但是,以往学者们对失业率的测算结果差异较大,所建立的调整系数模型具有一定的不足,主要反映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统计意义不显著。失业率调整系数法是通过人口普查数据计算普查年份的实际城镇失业率,将其与城镇登记失业率的比值作为调整系数,并应用于相邻几年,简单地计算出实际城镇失业率。但是根据丁仁船和王大犇的研究成果,二者间的线性关系并不明显,因而传统方法对于失业率的调整系数并不一定具有合理性。第二,经济含义不明确。以往学者往往注重简化计算过程,因而在模型建立中,相关的经济意义不够明显。如有些学者建立的调整系数模型采用移动平均法计算各年的调整系数,虽然在模型中引入了人口参数,但由于移动平均法针对简化模型运算过程,不能反映各年间调整系数的经济意义,因此,仍有较大的改进空间。此外,对于测算出的实际城镇失业率数据,学者们没有进行过实证检验,无法判断模型的优劣。综上,尽管调整系数法的应用前景非常广泛,但以往的研究成果还不能较好地测算出我国实际城镇失业率,模型仍有很大的改进空间。为此,本文拟对调整系数模型进行改进,以期得到更加准确的我国实际城镇失业率估算结果,为国家制定缓解就业压力、治理失业问题的政策提供更全面、更客观的数据依据。

三、理论构建

(一)模型构建

1.城镇登记失业与实际城镇失业的关系

根据文献综述。熊祖辕与李金叶等研究认为,我国实际城镇失业率和城镇登记失业率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数量关系,于是其将二者的比值定义为调整系数。而丁仁船和王大犇通过大量的实证研究认为,两个失业率间的比例关系不明显,但实际城镇失业人数和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之间却存在明显的比例关系,因此,调整系数应建立在两个失业人数之间。为验证该研究成果,本文选取了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2000年和2010年这两个人口普查年份中的失业相关数据,绘制这30组样本的城镇登记失业率一实际城镇失业率散点图,和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一实际城镇失业人数散点图,从图1中可以看出,实际城镇失业率与城镇登记失业率两者之间的比例关系并不明显;而实际城镇失业人数与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之间存在显著的比例关系,这验证了丁仁船和王大犇的研究成果,说明通过设立失业人数的调整系数、间接地计算实际城镇失业率更加合理。

根据上述结果,设第i年的实际城镇失业人数为Ni,第i年的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Mi,两者的比值为第i年城镇失业人口调整系数ni,模型建立过程采用1990-2014年的相关数据,因而0≤i≤24,则有:

(1)

2.城镇失业人口调整系数的递推关系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如果GDP增长率保持不变,同时通货膨胀率为零,则失业率保持不变,失业人数的调整系数应该和上一年相同。而如果GDP增长率上升、且通货膨胀出现,那么失业率应降低,当年的调整系数也会降低。根据这样的关系,当年的调整系数应该在上一年调整系数的基础上用当年名义GDP指数ai进行修正。由于失业率与名义GDP指数负相关,因而修正系数应该是ai的倒数,如下式所示:

(2)

其中,ni+1为第i+1年的调整系数,ai+1为第i+1年的名义GDP指数。此外,失业人数还受到新增经济活动人数的影响,这是因为随着人口基数增加,新的人口进入劳动力市场,社会中就会出现新的失业人口,因此,当年的城镇失业人口调整系数变动应由这两个因素共同决定。

由于我国在1990-2014年实行计划生育制度,人口在短时间内的增长速度不会发生太大改变。因而假定人口为不变因素,每年对调整系数的影响恒定为px,该参数每十年调整一次,即当1≤i≤9时,x=1;当10≤i≤19时,x=2;当20≤i≤23时,x=3,因而前文等式可修正为:

(3)

其中,px为这十年的人口参数。选取十年作为调整频率,一方面,因为这符合我国劳动人口增长具有“稳中有进”的特点;另一方面,以十年为周期恰好与我国人口普查频率相匹配。

3.相邻两年城镇失业人口调整系数间的

根据前文推导的模型,可得相邻两年城镇失业人口调整系数间的关系为:

(4)

迭代并化简可得:

(5)

(二)模型求解2014年《中国统计年鉴》以及第四、五、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中长表数据的资料(全国人口普查中10%的抽样调查),包括全国总体数据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就业数据。此外,由于2011-2014年的调整系数缺乏人口普查计算的准确调整系数基数,因而本文采用李克强总理于2013年9月9日在英国《金融时报》发表文章中所提到的数据。本文将利用这些数据计算1990-2014年的城镇失业人口调整系数、实际城镇失业人数和实际城镇失业率。

据前文所述,通过全国人口普查表中人口就业数据计算得到1990年、2000年和2010年我国实际城镇失业人数分别为578 801人、1951476人和1635417人,进而能够计算出當年实际城镇失业人数与城镇登记失业人数的比值分别为n0=1.510、n10=3.280和n20=1.801,以此作为基年的调整系数基数。将n0、n10和n20代入模型并化简方程,可以求解得到人口参数p。、p2,进而逐项求出1990-2010年各年的城镇失业人口调整系数n0-n20。此外,根据李克强总理提到的2013年中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的数据,计算2013年的调整系数n23=2.115,将其作为调整系数基数,从而得到2011-2013年的调整系数n21-n23和人口参数p3。由于时间间隔不长,可以将p3作为2014年的人口参数,从而求得2014年的调整系数n24。我国对于失业率相关的定义如下:城镇经济活动人口=就业人口+失业人口:实际城镇失业率=实际城镇失业人口/城镇经济活动人口。根据上述定义,通过《中国统计年鉴》中1990-2014年城镇登记失业人口和城镇经济活动人口数据,可以计算出我国1990-2014年实际城镇失业人数和实际城镇失业率。将上述过程中所用数据及计算结果汇总,结果如表1所示。

四、经验研究

(一)回归数据和结果

由于我国政府没有正式公布过城镇调查失业率数据,因而回归分析部分采用白玉凤所收集并应用的城镇调查失业率数据。该学者查阅了大量与调查失业率相关的文献,整理了十几位学者在调查失业率方向的研究成果,可采纳度较高。本文选取其1991-2006年的城镇调查失业率数据、《中国统计年鉴》中的1991-2006年城镇就业相关数据,通过这些数据来计算1991-2006年的调查失业人口调整系数,并与前文所计算的城镇失业人口调整系数进行回归分析。

根据我国失业率的定义,先计算1991-2006年的城镇调查失业人数,设为Ni*;根据调整系数的定义,将其与第i年的城镇登记失业人数Mi的比值作为第i年调查失业人口调整系数,设为nj*,即:

(6)

其中,1≤i≤16。本文将进一步检验系数模型的拟合程度,回归模型的具体表达式如下:

ni*01nii (7)

其中,ni为前文已计算的城镇失业人口调整系数,εi为随机误差,假设其条件均值为零。所用数据如表2所示。

通过线性回归分析,可以得到模型的β1=1.174,F统计量为155.791。二者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同时R2=0.918,表明该模型是十分优质的。为了进一步说明模型的合理性,本文对得到的实际城镇失业率数据进行应用。

(二)数据应用

本文将利用模型得到的实际失业率和国家统计局所公布的相关数据,对奥肯定律在中国的适用情况进行分析,并与以前学者研究的调整方法进行对比,从实证角度检验本模型对中国实际城镇失业率测算的合理性。

1.数据来源与处理

奥肯定律适用性的检验需要经济增长率数据,因而本文选取了国家统计局所公布的1990-2014年GDP增长率数据。失业率数据除了选取《中国统计年鉴》所公布的城镇登记失业率,以及本模型计算的实际城镇失业率数据(以下称“方法1”)之外,还选取了李金叶等和丁仁船和王大犇根据各自的研究成果测算得到的城镇失业率数据(以下分别称“方法2”和“方法3”),并将回归结果进行相互对比,从统计的角度评判本模型的合理性。此外,根据相关计算,1991年、1992年和2008年的相关数据为异常值,因此,在后续分析中剔除这三年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