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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体系的优化

2017-03-16

滁州学院学报 2017年1期
关键词:助学贫困生绩效评价

周 玉

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体系的优化

周 玉

以《XX省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指标与评分标准》为蓝本,分析当前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存在的缺陷,即过于关注“政策落实、信息报送、资金发放以及制度建设”等常态化的工作,束缚了资助工作中高校的主动性、创造性。为弥补这些缺陷,提出了优化资助绩效评价体系的三个新指标,即提倡精准资助、重视资助育人成效、鼓励社会化资助,以期促进高校资助工作的创造性开展。

资助工作;绩效评价;精准资助;育人成效;社会化资助

随着我国资助政策的不断完善,以“贷、奖、勤、助、补、减”六位一体为主要内容的高校资助体系基本得以建立。高校资助政策的实施,特别是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的落实,在帮助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高校资助工作以政府为主导,教育主管部门对于高校资助工作的绩效评价往往关注政策落实,以及信息报送、资金发放、制度建设等常态化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高校资助工作的造性开展。有研究者指出,当前“无论从理论研究还是政策实践来看,高校资助政策主要局限于经济援助,而对资助政策是否促使学生获得了‘有效’和‘高质量’的发展,资助的效果如何等缺少足够的关注”[1]。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在实际资助工作中,往往“出现‘重扶贫、疏砺志’、‘无偿资助多、有偿资助少’、资助效能不佳等问题”[2]。我国学生资助体系还不完善,“精准资助、学生资助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仍需加快”[3]。本文以某省当前实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为考察对象,提出了优化资助绩效评价体系的三个新指标,即提倡精准资助、重视资助育人成效、鼓励社会化资助,以期推进高校资助工作的创造性开展。

一、当前资助工作绩效评价的方法与缺陷

绩效评价,是指“依据既定的标准,通过一套正式的结构化制度和系统的方法来评定和测量员工对职务所规定职责的履行状况,以确定其工作成绩的管理方法”[4]。由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资助项目资金由中央、省级财政发放给高校,对于高校资助工作的绩效评价往往由省级主管单位比如“XX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来实施。近年来,各省主管单位都出台了相应的资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明确了高校资助工作的基本目标,规范了高校资助工作的有序开展。应该说,高校资助工作绩效评价的开展有助于保障国家资助政策的落实、确保各项资助资金的发放到位、促进高校进一步完善资助体系,对于整个资助工作起到了保障作用。

(一)高校资助绩效评价的主要方法

根据《XX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的要求,对于本专科高校资助工作的绩效评价,实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日常评价与年终评价相结合”。对普通高校资助工作的日常评价结合月巡查进行,每年抽查学校的比例不低于20%;年终评价内容包括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度建设、政策落实、资金管理、监督检查、日常管理、宣传教育等,由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主要采用核查资料、系统验证等方式。日常评价和年终评价分别按30%和70%的权重进行折算。

(二)高校资助绩效评价体系的基本指标

XX省评价指标体系由7个一级指标(含24个二级指标)构成,包含组织管理、制度建设、政策落实、资金管理、监督检查、日常管理、宣传教育等。其中“政策落实”一项占比27%,凸显了高校资助工作的政府主导地位。“日常管理”则次之,占18%,体现了资助绩效评价对于资助工作过程的重视。此外,组织管理、制度建设、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宣传教育等各占10%左右。具体评价指标内容和评分标准详见下表。

XX省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指标与评分标准-高校

(三)高校资助绩效评价体系的缺陷

高校资助工作的绩效评价由省级主管部门主导,其评价指标对高校的资助工作具有明确的导向作用。各项评价指标的权重体现了当前资助工作的侧重点。需要指出的是,由于该评价指标过于重视“政策落实”,即强调“规定动作”的执行情况,忽视了高校“自选动作”的实施,没有给高校资助工作的创新举措留足空间。另外,对于常态化的“组织管理”“制度建设”“日常管理”指标的倚重,忽视了高校资助工作的主动性、灵活性;重视资助工作的体制层面的运行,对于资助育人成效的评价没有引起重视。当前资助工作的重心由此可见一斑,其弊端正如有关研究者所指出的:“无论从理论研究还是政策实践来看,高校资助政策主要局限于经济援助,而对资助政策是否促使学生获得了‘有效’和‘高质量’的发展,资助的效果如何等缺少足够的关注”[5]。

二、优化资助工作绩效评价体系的三个新指标

(一)提倡精准资助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 2015 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 “要提高国家资助政策的精准度,依托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平台,确保国家学生资助、奖补等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每一个需要帮扶的学生身上”[6]。精准资助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精准扶贫”要求的学生资助工作新思路。所谓精准资助,既包含了资助对象的精准、资助需求的精准,也包含了资助形式、资助金额的精准。精准资助的意义在于:从资助政策上说,这是落实国家扶贫政策,将“精准扶贫”工作在高校贫困生群体加以实施的有效举措;从资助需求上说,将资助资金发放到真正需要的贫困生手中,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途径之一;从资助力度上说,在资助资金有限的情况下,保证处于不同贫困层次的学生获得符合自身实际的助学金,使资助金真正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实现了资助效益的最大化。将“精准资助”列入绩效评价体系,可以考虑以下几个评价点。一是资助对象是否精准。可以考察是否建了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量化评价指标体系,在科学调查摸底、学生民主评议的基础上,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切实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根据困难程度分类细化资助对象,精准识别资助目标。确保应该奖助的“一个都不能少”,不该奖助的“一个也不能有”。二是资助需求是否精准。可以考察是否进行了贫困生家庭走访,调研贫困生实际需求,在经济资助和能力资助、心理资助等方面,是否采用合理的措施,帮助贫困生走出困境。三是资助方法是否精准。可以考察是否建立贫困生档案系统,除了要了解贫困生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成员背景,还要掌握贫困生在校表现,学习成绩状况、思想道德状况、为人处世情况、综合能力情况、理想信念状况等等。精准资助作为评价指标列入绩效评价体系,其所占权重建议在15%左右,以突出重要性。

(二)重视资助育人成效

由于教育主管部门对于高校资助绩效的评价,过于关注上级政策的落实情况,特别是各类资金能否按时、足额发放,但是对于资助资金发放到学生手中以后,是否帮助学生在学习成绩、能力提升、综合素质等方面有较大的进步,是否帮助学生克服自卑心理、勇敢面对生活的困难,是否促进学生常怀感恩之心、立志回报社会等等,没有纳入考察范围。应该重视资助育人成效的提升,多名研究者提出了独到的见解。张福友认为,高校学生的资助工作不同于社会救助,“不能也不应该停留在救助的基础上,而应该是帮助他们渡过暂时的经济困难,培养他们养成勤俭、勤奋、自信、自立、自强品质,最终成为敢于担当也能担当的有为之人”[7]。粟莉认为,“国家资助应由单纯发挥资助的经济功能,转变为经济功能和教育功能并举,助学政策的育人导向作用应该得到进一步的强调”[8]。廖述平、张丽红则认为,“贫困大学生资助当以保障公民权利为己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将可行能力发展作为资助工作的首要价值目标,更新观念,实现从‘救济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的转变”[9]。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笔者以为,认真落实中央及省级主管部门的资助政策,将助学资金发放到需要资助的经济困难学生手中,只是完成了资助工作的第一步。对于整个资助育人工作来说,远不止发放资金这一项工作。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问题,学业问题,职业发展问题,诚信教育问题,感恩教育问题等等,都应该纳入资助育人工作的范畴,促进资助育人成效的提升。将资助育人成效列入绩效评价指标,由于很多德育成效无法量化,可以考虑选择以下二级指标进行考察、赋分,即贫困生的升学率(专升本或考研)、贫困生的奖励表彰情况、贫困生的志愿服务情况、贫困生违纪处分情况等,建议该项权重为15%。

(三)鼓励社会化资助

在高校资助工作领域,“僧多粥少”的局面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仍将普遍存在。当前高校资助资金来源以政府为主、学校为辅,破解高校助学资金不足的问题,需要从宏观的视野去思考和解决。“社会化资助”被认为是破解高校资助资金不足的途径之一。所谓社会化资助,就是引导企业、基金会、民间机构或个人在高校设立助学基金,帮助贫困大学生解决上学期间的资金问题。如“哈佛大学的社会捐赠至1998年已达130亿美元,2001年则已积累至182. 59亿美元,高居美国榜首。社会捐赠成为哈佛大学最主要的经费来源”[10]。近年来,我国高校的社会捐赠取得了很大进展,以全国重点高校较为突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等知名高校大都在国内、国外成立基金会或校董会,从事社会捐赠资金的拓展和管理工作。但是,从总体高校布局情况来看,985或211等高校所占比例较小,在全国多数省份,从来没有接受过社会捐赠的高校占大多数。社会力量捐资助学的热情还有待提升,“从全国范围看,企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资助高校贫困生还属自发的行为,参与的广度和深度都远远不够,尚处于一种自愿、非义务、缺少激励机制的状态。”[11]

积极争取社会捐赠,拓展高校资助资金的社会来源,需要政府和高校通过多方面渠道来完成。一是要大力宣传企业捐资助学的优秀企业典型,在全社会形成重视教育、发展教育的良好氛围。二是政府要完善制度保障,鼓励企业在高校设立奖助学金,对于热心高校公益资助的企业给予税负减免、信用提升等多项政策支持。三是高校需要大力拓展校企合作范围,通过产学研一体化、专利转让、师资力量输出等多种形式,吸引企业来校捐资助学。在当前的经济社会形势下,多数企业处于成长阶段,企业助学的热情还有待提高,乐于助学的企业往往更青睐名牌高校,而且受社会诚信危机的影响,企业对于捐出的大额资金的保管和使用并不十分放心。吸引企业助学并非易事。因此,将“社会化资助”列入绩效评价指标,应该作为鼓励措施,或者说作为加分指标来对待,可以根据引入助学资金的额度、助学项目的多少来赋分,相应权重建议为10%。

三、结论

综合上述讨论,笔者对《XX省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指标与评分标准-高校》进行了修正。在尽量不改变原有指标体系的前提下,增加了精准资助、资助育人成效、社会化资助三个评价指标,修正后的《XX省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指标与评分标准-高校》各项评价指标的权重均有所调整,政策落实为20%,组织管理、制度建设、日常管理、资金管理均为10%,精准资助为15%,资助成效为15%,合计满分100分。加分项目为社会化资助,占10分,意在鼓励高校积极引入社会化资助。见下表。当然,这样的修正未必完全合理,存在的不足之处期待在实际工作中得以完善和解决。

XX省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指标与评分标准-高校(修正版)

[1] 廖述平,张丽红.可行能力视角下贫困大学生资助的理念与管理[J].重庆高教研究,2014(2):74-78.

[2] 粟莉.论国家新助学政策体系的导向功能[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11(3):43-44.

[3] 记者丁雅诵.未来 5年我国将建成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贫困生资助精准度提高[N].人民日报,2015-12-10(12).

[4] 张春蕾.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关系的探讨[J].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006(6):86-88.

[5] 廖述平,张丽红.可行能力视角下贫困大学生资助的理念与管理[J].重庆高教研究,2014(2):74-78.

[6] 袁贵仁. 全面深化综合改革 全面加强依法治教 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袁贵仁部长在2015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J].人民教育,2015(4):6-12.

[7] 张福友.关于普通高校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理路[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5(11):78-80.

[8] 粟莉.论国家新助学政策体系的导向功能[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11(3):43-44.

[9] 廖述平,张丽红.可行能力视角下贫困大学生资助的理念与管理[J].重庆高教研究,2014(2):74-78.

[10] 孟东军,张美凤,顾玉林.我国高校社会捐赠管理比较研究[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3(2):52-55.

[11] 刘礼明.关于构建贫困生社会化资助体系的思考[J].煤炭高等教育,2003(6):39-41.

责任编辑:刘海涛

G640

A

1673-1794(2017)01-0077-04

周玉,亳州学院中文与传媒系讲师,硕士,研究方向: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安徽 亳州 236800)。

2016-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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