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机织婴幼儿服装》的解读与思考
2017-03-16郭家良徐小乔罗隐
郭家良+徐小乔+罗隐
摘要:
本文简要介绍了GB/T 33271—2016 《机织婴幼儿服装》标准制定的行业背景,描述了标准适用范围、产品分类、理化性能等内容,具体对比了国内不同婴幼儿、儿童标准、不同地区标准对于有害限量物质的具体要求,分析了不同有害限量物质所带来的危害。另外探讨了服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问题,并对婴幼儿纺织产品企业和消费者提出建议。
关键词:GB31701;GB/T 33271;限量物质;重金属含量;安全技术规范;机织婴幼儿服装;绳索拉带
1 引言
近年来,我国婴童服装因有害物质超标或是物理安全性能不合格,在国内、国际市场均面临严重冲击。2016年实施的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对于婴童服装产品质量以及更高安全要求的缺失。在发布《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后两年过渡期的背景下,于2017年7月1日实施的GB/T 33271—2016《机织婴幼儿服装》,是婴幼儿服装产品标准升级换代的代表。
2 标准内容分析
GB/T 33271—2016适用于36个月以下的机织婴幼儿服装,同时,以机織方法生产的帽子、手套、袜子、围兜等产品可参照执行。从保证产品质量的角度出发,新标准对机织婴幼儿服装的质量要求规定了三方面,一是安全指标,包括甲醛含量、pH值、异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需满足《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二是产品基本性能要求,包括水洗尺寸变化率、衣带强力、不可拆卸附件抗拉强力、耐皂洗、耐唾液、耐汗渍、耐水、耐摩擦色牢度、燃烧性能等指标;三是限量物质要求,包括重金属含量、可萃取重金属含量、邻苯二甲酸酯的指标。对比GB/T 33271—2016 《机织婴幼儿服装》、FZ/T 81014—2008《婴幼儿服装》、FZ/T 73025—2013《婴幼儿针织服饰》具体理化性能内容指标(表1、表2)。本文重点分析第三部分:重金属限量物质。
重金属一般指密度大于4.5g/cm3的金属,包括铅、镉、铬、镍、钴、汞、砷、锑、铜、钡、硒等,纺织品、服装、服饰产品中的重金属主要来源于在染整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染料、助剂、整理剂等。国内外法规标准所规定的重金属限量要求通常有以下四类:可萃取重金属含量、重金属总量、可迁移重金属量、重金属溶出量。由于各类指标所表征的意义各不相同,测试的方法也不一样,所以数据结果无法直接进行对比互换(表3)。
2.1 限量物质要求:可萃取重金属含量
GB/T 33271—2016 《机织婴幼儿服装》限量要求有三部分:重金属含量、可萃取重金属含量、邻苯二甲酸酯。不难发现,GB/T 33271—2016在目前的婴幼儿服装标准中要求最为严格的一个。在FZ/T 81014—2008的基础上增加了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的重金属含量和邻苯二甲酸酯,同时也增加了钴(Co)、镍(Ni)、锑(Sb)、镉(Cd)、铬(六价)(Cr VI)5种限量元素,与FZ/T 73025—2013《婴幼儿针织服饰》可萃取重金属元素类别相同,但铅和砷的限量要求不同,FZ/T 73025—2013的限量要求较低。从GB/T 33271—2016可以看出,我国婴幼儿服装限量物质要求已与国际通用要求和美国要求相同,向欧盟严格指标靠拢。这些重金属在小剂量时,是维持生命必不可少的物质,但当重金属的浓度在体内积蓄到一定阈值时,就会对人体产生毒性甚至危及生命。
FZ/T 81014—2008梭织婴幼儿服装和FZ/T 73025—2013针织婴幼儿服装产品标准,对重金属的要求指的都是可萃取重金属含量,但两者考核的重金属的种类不同,针织婴幼儿服装的要求更严格。两个标准针对的对象都是纺织织物,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两个标准都是针对非涂层和涂料印染的织物。标准GB/T 33271—2016则是针对织物有涂层和涂料印染,就必须要再按GB 31701进行重金属检测。重金属总量与可萃取重金属含量是完全不同的,但有一定的关系。若重金属总量是低于某一数值,那可萃取重金属含量肯定也是低于此数值的。但反之则不然了。这并不表示按GB 31701的规定检测重金属铅、镉总量合格,就表示按FZ/T 81014或FZ/T 73025检测的铅、镉可萃取重金属含量就一定合格,因为它们之间要求的指标值是不同的,所以GB/T 33271—2016考核更全面。
2.2 限量物质要求:邻苯二甲酸酯
标准GB/T 33271—2016 《机织婴幼儿服装》比现有婴幼儿服装增加了邻苯二甲酸酯的考核。邻苯二甲酸酯的含量要求早在2016年1月实施的强标GB 30585—2014《儿童鞋安全技术规范》鞋类标准中首先要求,凸显了公众关注的增塑剂邻苯二甲酸酯的危险性,限量要求与欧盟相同。在1999年欧盟就正式作出决定,在欧盟成员国内,对36个月以下婴幼儿使用的与口接触的玩具(如婴儿奶嘴)以及其他儿童用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含量进行严格限制。近年来,由于经济全球化,婴幼儿产品安全要求与国际接轨,人们对婴幼儿用品中的邻苯二甲酸酯越发重视。因为邻苯二甲酸酯作为增塑剂的重要原料,一般添加在塑料包装袋中,增加其耐用度和柔软度。包装时间足够长,邻苯二甲酸酯则会迁移至被包装的产品上。专家研究发现,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的儿童用品十分容易被婴幼儿放进口中,如果放置的时间足够长,就会导致邻苯二甲酸酯的溶出量超过安全水平,会危害儿童的肝脏和肾脏,也可引起儿童性早熟。
2.3 限量物质要求:重金属含量
铅是已知的毒性最大、累积性极强的重金属之一,能长期蓄积于人体,严重危害神经、造血系统及消化系统,对儿童的智力和身体发育影响尤其严重,而且毒害是不可逆的;人体镉中毒会伤害骨骼,破坏人体消化、呼吸系统,出现肝、肾衰竭,导致人体免疫力下降。1950年发生在日本富山县的痛痛病就是世界上最早的慢性镉中毒事件,为世界八大污染事件之一。由于婴幼儿正处在人体生长发育初期,缺乏自我保护及辨别意识,如果将铅、镉等有毒物质超标的物品放入口中,其危害性相当大。限制儿童纺织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超标使用十分必要。
3 服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问题
标准GB/T 33271—201对婴幼儿纺织产品提出了较全的各类绳带的要求,毕竟儿童服装的款式、各类装饰性部件、绳带的形式及用途均各异,难以概全。在判断绳带符合性时,对应条款前首先要判断该绳带的出现是否会发生勾住、勒住、扎紧、血流不畅、身体发生危险事件等情形,如果有,该绳带的设计肯定是不合理的;如果没有,也要对照条款逐一排除可能会不合格情形。标准GB/T 33271—2016中有关服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按GB/T 22702《儿童上衣拉带安全规范》和GB/T 22705《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 执行。但是GB/T 22702和GB/T 22705其中一些要求与GB 31701绳带重复与冲突地方,是应以强标GB 31701为准,同时应符合产品标注的产品标准要求。
4 对策及建议
结合机织婴幼儿服装与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和婴幼儿纺织产品行业的现状,对婴幼儿、儿童纺织产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提出以下建议:
(1)生产企业应更加重视产品的内在质量和设计要求,加强原材料选购和检测,增强企业的自控能力,生产出安全性能和舒适性能更高的产品。好的婴幼儿纺织产品设计应能够全面考虑36个月以下婴幼儿的生理和心理特点,能够把面料、色彩和装饰等设计要素及时尚趋势紧密结合,款式以简单新颖、大方得体为主,同时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观赏性,这样才能被对着装风格要求越来越具体的家长所接受。应积极借鉴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指导意见,及时掌握国内外标准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2)重金属铅、镉以及邻苯二甲酸酯等化学项目要求均仅考核A类产品并且含有涂层和涂料印染的织物。因而建议企业对于婴幼儿纺织产品尽量少用涂层或涂料印染的织物,必须使用时,要求涂层或涂料印染的化学整理剂必须符合要求,切勿使用廉价或劣质材料,这样产品就极可能会出现质量问题。
(3)企业不应通过采用标注年龄的方式将婴幼儿产品改为小童服装,以降低产品安全水平的做法。
(4)对于消费者来说,购买婴幼儿纺织产品要充分考虑婴幼儿、儿童的生理特点,关注面料是否柔软、透气、安全等特性,注意拉鏈、纽扣等附件是否有锐利的尖端和边缘,纽扣、小装饰物等是否牢固,做好风险评估。
(5)在选购婴童服装时,家长不仅要关注颜色和样式是否好看、可爱,更要考虑服装设计缘故从而带来的潜在风险。尽量选购绳带少、绳带短的服装,注意要选购头部和颈部没有绳带的产品。
(作者单位:广州市纤维产品检测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