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尼特右旗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综述
2017-03-15苏丽丽李树林内蒙古锡盟苏尼特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11200
苏丽丽 李树林 内蒙古锡盟苏尼特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11200
苏尼特右旗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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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苏尼特右旗阿其图乌拉苏木乌日根高勒嘎查牧民合作社和朱日和镇哈敦乌苏村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为案例,对牧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研究,探讨在大力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促进新牧区建设、推进现代草原畜牧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农牧区生态环境中的积极意义。
牧区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对策及建议
2011年开始,苏尼特右旗从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合作关系、服务功能、经营规模和增收效果等六个方面大力开展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截止到2015年11月底,全旗共登记成立农牧民专业合作社214家,注册资金25704.35万元,从业人数3378人。
1 苏尼特右旗牧区专业合作社情况
(1)乌日根高勒嘎查牧民合作社。乌日根郭勒嘎查总人口181户、458人,嘎查草场总面积35万亩,集体草场面积1117亩,集体牲畜195头。2013年4月27日成立乌日根牧民饲草料合作社,资金12.4万元,至今已有62户参加,共248人。
(2)哈敦乌苏村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哈敦乌苏村有草场面积101970亩、退耕还林5076亩、耕地面积755亩,有常住户206户、常驻人口561人,有固定资产160万元,年产值200万元,牲畜资产41万元。2009年成立哈敦乌苏村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25万元,主要从事小尾寒羊育肥和柴鸡饲养,集收购、包装和销售一条龙服务。
(3)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分析。阿其图乌拉苏木主要依靠集体草场和集体牲畜,以集体经济模式发展,没有新的增长点,渠道比较单一。朱日和镇缺乏能力强的领头人,宣传动员工作不到位,农牧民入社积极性不高,受资金和技术的制约,合作社发展不理想。
2 苏尼特右旗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模式及特点
(1)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①农牧业协会转办型。依托原农牧业协会优势,由协会负责人领办,联合相关农牧户参与而转型成立的。这类合作社领办人素质较高,实力较强,营销网络较广。②能人大户牵办型。由当地农村牧区能人牵头,发挥他们的专业技术和销售渠道优势,联合农牧户成立专业社。这类合作社营销网络广,专业优势明显,社员联系紧密,经济效益良好。③龙头企业带动型。以农牧业产业化企业为龙头,组织基地、农牧户共同参与,实行“农牧户+合作社+公司”模式。这类合作社发展潜力较大,联系紧密,产业化特色明显,对农牧户的带动能力较强。④嘎查及村委兼管型。由行政嘎查村“两委”干部根据当地主导产业,把分散的农牧户组织起来,开展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成立促进主导产业发展的专业合作社。这类专业合作社产业规模发展迅速,带动能力强,社员联系相对紧密,能够得到嘎查村两委的支持,形成了政府倡导的“一村一品”格局。
(2)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特点。行业性、区域性较为明显。70%以上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都是立足本地资源和产业优势组建,集中在适宜快速批量交易、经济效益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机服务、畜牧生产、种植和加工业等方面。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多数专业合作社设立内部机构,制定章程,逐步规范发展管理体系。合作社服务领域由过去单纯的农牧业信息服务、技术咨询逐步向兴办实体、销售、储藏、运输、农畜产品加工、农资供应等综合式、多方位功能服务转变,逐步提高合作社服务效能。据初步调查,参加合作社的农牧户比不参加的农牧户收入高出10%以上。一批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协会的带头人,大都是旗农牧业科技示范户。
3 专业合作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办社目的不纯。由于兴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门槛较低,登记注册免费,致使有些合作社以争取项目资金为目的而创办,没有实际经营内容,造成数量虚增,出现大量“空壳社”现象。
(2)管理运作不规范。有些专业合作社由于创办时间短、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人员素质低等因素,出现了明显的内部管理差、经营效益差、科技含量低和发展层次低等问题。
(3)引导扶持力度不够。有些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本金不多,有效抵押资产较少,所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筹集资金比较困难,特别是改善服务设施等短期投入性资金普遍缺乏。
(4)专业人才匮乏。合作社的带头人难寻、技术骨干难找、专业人员难引的现象很普遍,人才匮乏已成为制约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因素。
(5)品牌意识薄弱。由于合作社与农牧户之间是一种松散的组织关系,使得专业合作社抵抗风险能力较低,致使所经营的农畜产品不能形成品牌优势。
(6)可持续发展能力差。合作社成员间的合作意识不强,只愿利益共享,不愿风险共担,合作社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致使其可持续性发展能力较差。
4 发展专业合作社的对策及建议
(1)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在政策指导下,重点培育一批作为自治区、盟市级典型示范,符合当地特色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向、管理运行机制规范、市场竞争力强、带动农牧户面广、具有明显产业特色的合作社,为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其他合作社效仿发展。对已经成为自治区级、盟市级、旗县级的各层次示范合作社给予奖励,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扩大其辐射带动范围。
(2)加强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做好宣传培训工作,落实培训经费。有计划、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培训合作社带头人和有关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及各类经营大户,促进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
(3)多措并举,大力扶持。积极提供财政资金支持,大力发展当地合作社经济。加强信贷资金政策扶持,帮助专业合作社解决贷款难问题。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帮助合作社完善税免报账,推行代理制,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当地政府应在合作社用地、用电和农畜产品运输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