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网络社会治理思想的三个维度
2017-03-15吴青熹
吴青熹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 社会学教研部,江苏 南京 210009)
习近平网络社会治理思想的三个维度
吴青熹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 社会学教研部,江苏 南京 210009)
信息社会的到来对传统的威权管理模式产生了空前挑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治国理政新理念,并将其应用于互联网治理,提出了一系列网络社会治理新思想:一是从“互联网时代的全球化”的历史高度,提出了“网络地球村”与“国家治理新疆域”的网络空间观,这对我们重新认识现实空间秩序和人类社会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二是从国家主权以及安全与发展的辩证关系出发,提出了建设“网络强国”与“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网络安全观,这是对互联网时代国际关系与国家战略理论的重大发展;三是创造性地提出走网络群众路线、发扬网络民主、接受网络监督、培育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的网络人民民主思想,这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大创新。
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网络空间;网络安全;网络民主
自接入信息高速公路以来,随着网络普及率和网民规模的飞速提高,我国迅速从工业社会进入信息社会。截至2017年6月,我国互联网普及率已达54.3%,网民规模高达7.51亿。信息社会的到来对传统的意识形态、社会结构和文化秩序产生了极大冲击,对传统的威权管理模式产生了空前挑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善治”理念的基础上,提出了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治国理政新理念,并将这一新理念应用于网络社会治理,从网络空间观、网络安全观和网络民主观等三个层面提出了“网络地球村”与“国家治理新疆域”、“网络强国”与“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网络人民民主”与“网络监督”等一系列网络社会治理新思想,丰富和发展了我党在互联网时代的治国理政之道。
一、“网络地球村”与“国家治理新疆域”的网络空间观
自19世纪起,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所主导和推动的经济全球化一直深刻地改变着全球政治经济发展空间并形塑了现代世界的发展格局。进入21世纪以来,互联网的出现不仅加速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而且将全球化推向了“互联网时代的全球化”这一更高层次。“互联网时代的全球化”打破了原有的世界格局,使得世界各国的发展与竞争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谁能深刻地洞察与把握这一历史性机遇,率先布局网络空间,谁就能成为21世纪的强国,率先实现弯道超车。习近平对人类社会已进入“互联网时代的全球化”这一历史新阶段有着清醒认识,早在2012年12月他就指出:“现在人类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这样一个历史阶段,这是一个世界潮流,而且这个互联网时代对人类的生活、生产、生产力的发展都具有很大的进步推动作用”[1]。这个进步推动作用体现在——人的力量与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的力量紧密地融合在一起,创造出一个人机融合的系统。这个人机融合的系统,从物理角度看是一个由人、计算机和通信网络所建构起来的信息网络系统,但从社会角度看,则是一个人类前所未遇的虚拟网络空间。网络空间是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新空间,它的出现,不仅刷新了人们对空间的认识,还影响和重构了现实的空间秩序和人们的社会关系,使整个社会呈现出网下与网上、现实与虚拟相互融合的鲜明特征。
在传统观念中,空间是仅限于海、陆、空等物理意义的概念,而互联网却把空间范畴从物质性的地球物理空间拓展到由比特流建构的虚拟网络空间。在这个虚拟的网络空间内,人们以互联网为社交平台,以比特流为信息载体,以网名代号为身份标识,以语言、图片、视频为沟通形式,相互交往、自由表达、交换信息、品评时事。网络空间和实体空间是相互影响、相互依赖和相互形塑的:实体空间发生的一切在网络空间内都能够得以还原甚至被放大,而网络空间产生的思潮和观念则直接关系到实体空间中人们的行为和判断,甚至能影响高层决策。习近平十分准确地把握到了这一点,他基于对新型网络空间以及网络空间与实体空间中的新型社会关系的深刻理解和认识,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双重维度,提出了“网络地球村”与“国家治理新疆域”这一重要的网络空间秩序观。
美国学者约翰·汤姆林森提出:“现代社会生活的特征就是相互联系和互相依存,而所谓全球化,指的就是快速发展、不断密集的相互联系和互相依存的一种网络系统”[2]6-7。正是由于全球化,整个世界才可以紧密联系起来形成一个“地球村”。“地球村”一词是加拿大学者麦克卢汉最早提出的,其本意是指全球社会的交往方式和文化形态呈现出的紧密联系和相互亲近的趋势。如果说工业时代最显著的特征是经济全球化,那么,互联网时代最显著的特征则是文化全球化,表现为:民族国家的地域概念被文化间的互动不断消解;公民对民族国家的政治认同被文化间的传播不断削弱和解构,并向着对社群、族群的多元化认同转变;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借全球化东风推广意识形态霸权、文化殖民主义。上述这些现象使我国当前社会治理面临的压力日益突出,网络空间治理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地位也日益凸显。
面对这样的社会发展形势,习近平提出了“网络地球村”这个新理念,并用了“鸡犬之声相闻”这个十分形象且深刻的比喻来形容这种社会变化所带来的文化亲近感。这一新理念不仅生动形象地表明了全球化时代文化的交流、碰撞与冲击,还深刻地指出了文化交融在全球化时代的重要意义。在互联网时代,任何区域性、民族国家的文化信息都可以通过网络传播到世界各地,哪怕远隔万水千山,人们都可以即时听到、看到和感受到当地的文化氛围。这就是“网络地球村”所带来的全球亲近感。
需要注意的是,习近平并没有从单一的维度看待文化全球化问题,而是辩证地阐释了“网络地球村”的概念,这种辨证性体现在:“网络地球村”不仅是鸡犬之声相闻的田园牧歌式生活空间,同时也是一个网络犯罪、网络监听、网络攻击、网络恐怖主义活动等全球公害时有发生的治理新空间。习近平一方面充分肯定了“互联网时代的全球化”所带来的文化亲近感,另一方面,他也明确地提到了与“互联网时代的全球化”相伴而生的信息鸿沟、网络犯罪、网络监听、网络攻击、网络恐怖主义等文化帝国主义问题。他指出,在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的今天,“世界范围内的网络犯罪时有发生,网络监听、网络攻击、网络恐怖主义活动等成为全球公害”[3]。对此,他提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文化安全的“国家治理新疆域”的理念,认为:“互联网这块‘新疆域’同样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3]。“网络地球村”和“国家治理新疆域”构成了习近平网络空间观的两个核心内容,一方面是充分肯定以“网络地球村”为代表的网络空间对人类社会发展所具有的历史性意义,另一方面也高度关注这一全新的虚拟空间所带来的现代国家治理难题,明确提出“国家治理新疆域”的国家安全问题。
对互联网这一“国家治理新疆域”,习近平特别重视在这一网络新空间中的法治问题。他特别强调指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同样要讲法治。首先,是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国家对网络空间的管理权,出台了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互联网的国家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该法律的出台,为相关管理部门完善依法监管,加强网络法制建设和舆论引导,行使对内的网络管辖权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标志着中国网络社会的法治化进程大大加快,并逐步形成了从安全防范到打击犯罪的一整套互联网法律体系。其次,是以依法监管的形式,保持对外的独立权。在全球化时代,跨国公司会对一国主权,特别是经济主权构成重大挑战。由于互联网是全球性的,因此,互联网企业已成为信息时代最重要的跨国公司,并对传统民族国家对外的独立主权构成了一定挑战。对此, 我国并没有采取“闭关锁国”的方式来应对跨国互联网企业对我国网络主权的挑战。习近平强调中国将坚持改革开放的既定方针毫不动摇,一方面仍然敞开国门欢迎一切遵守中国法律法规的外国互联网企业,另一方面,以保持开放和依法监管双管齐下的方式,进一步完善国家信息化水平,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二、网络强国与网络命运共同体辩证统一的网络安全观
除了从法治的角度指出网络空间治理的必要性之外,对互联网这块“国家治理新疆域”,习近平还从国家安全与社会发展的层面出发,着重强调了互联网对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维护作用。这里,习近平首先强调的是要维护国家网络主权。他指出,认真应对互联网发展对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出的新挑战,必须处理好两组辩证关系,一是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辩证关系,要深刻认识“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和发展要同步推进”[4],通过建设网络强国以维护网络主权;二是处理好独立自主与深化国际合作的辨证关系,不走“国强必霸”的老路,要在主权安全和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
(一)建设网络强国,维护网络主权
众所周知,国家主权是国家的重要属性,是一个国家独立自主管理其所辖区域所拥有的、排他性的政治权力。网络作为一个新兴社会空间,虽然是虚拟的,但仍属于国家的管辖范畴,对此习近平早已提出,网络不是化外之地,明确了国家对网络空间的管辖权力。从国家主权角度看,国家对网络空间拥有排他性的政治权力,这种权力体现在对外的独立权和防止侵略的自卫权。习近平从这一角度对我国的网络主权内涵进行了系统论述,强调要把战略威慑能力视为网络强国战略的重中之重。
习近平的网络强国指导思想主要包括三个层次:一是把网络安全放在与国家安全同等高度,认为网络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前提,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二是从现代化发展的历史高度来看待网络安全,认为国家的网络发展水平和信息化程度与国家发展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密不可分,如果没有信息化就没有国家发展和人民生活的现代化;三是提出通过建设网络强国来维护网络主权的战略决策,强调要立足于国际国内两个大局,总体部署、统揽各方、创新发展。在此基础上,他着重提出要“加快构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全天候全方位感知网络安全态势,增强网络安全防御能力和威慑能力”[4]。从这一论述可以看出,习近平的网络强国思想完整地包括了“攻”和“守”两方面:既要增强网络安全防御能力,又要提高战略威慑能力。也就是说,要成为网络强国,我国不仅要提高被动的网络安全防御能力,还要提高主动的网络攻击能力,二者是“盾”与“矛”的关系,密不可分。
关于如何增强网络安全防御能力,习近平强调:“要维护网络空间安全以及网络数据的完整性、安全性、可靠性,提高维护网络空间安全能力。”[5]在提高我国作为一个网络强国应当具有的战略威慑能力的问题上,习近平特别强调作为国之重器的核心技术的自主创新。他认为,中国要掌握互联网发展的主动权,必须突破核心技术这个难题,核心技术是国之重器,必须立足自主创新、自立自强。除了强调核心技术的重要性之外,习近平还从信息基础设施、信息化人才队伍、网络文化与网络信息服务等方面对网络强国战略进行全方位部署,提出“要有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繁荣发展的网络文化;要有良好的信息基础设施,形成实力雄厚的信息经济;要有高素质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人才队伍”[6],这是从系统的高度指出如何全面、积极地提升我国网络技术的安全防御与战略威慑能力。
更为重要的是,习近平的网络强国思想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紧密相联。“建设网络强国的战略部署要与‘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同步推进”[6]这一重要论断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调通过科技创新特别是自主科技创新来引领国家网络核心技术和装备发展,从而为大国崛起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关键技术支撑的远见。
(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走和平发展道路
需要注意的是,习近平建设网络强国并没有走传统的“国强必霸”的老路,而是走和平发展这条中国特色之路。也就是说,建设网络强国不是要建立网络霸权,而是要打造一个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这是一种把网络强国思想与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有机结合在一起的网络安全观,体现了博大深邃的中国智慧。
互联网在将世界各国紧密联系的同时,也给世界各国提出了重要的发展难题,即:针对网络社会空间面临的全球性治理问题,各国如何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为此,习近平在强调要增强自身的网络安全防御能力和威慑能力、建设网络强国的同时,大力倡导积极参与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建设。习近平明确表示:中国将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愿同世界各国携手努力,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7]。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极富智慧的中国方案——“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习近平反对“国强必霸”的陈旧逻辑,一直坚持中国应该与其他国家良性互动、互利共赢的发展理念,认为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才是当今世界的潮流。早在2014年7月出访巴西时他就提出:“国际社会要本着相互尊重和相互信任的原则,通过积极有效的国际合作,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7]在2015年9月出访美国时,他再次强调:“安全、稳定、繁荣的网络空间,对一国乃至世界和平与发展越来越具有重大意义”[6]。这些呼吁正是互利共赢、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发展理念在习近平网络治理思想中的深刻反映和体现。
斯诺登事件引发了世界各国对美国利用本国互联网企业、网络社团等机构来控制和主导国际互联网体系这一行为的反思。基于此,多个国家共同提出了“互联网治理的多边模式”。2012年在阿联酋迪拜召开的国际电信世界大会上,以中国、俄罗斯、印度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提出网络主权问题,并主张在联合国框架内建立以国家为治理主体的实体组织来协调处理网络治理议题,这就是互联网多边主义治理框架。不过,由于互联网天然携带着开放、民主、去中心化的基因,如何在“互联网治理的多边模式”基础上实现真正的多元主体合作这个“网络善治”目标,是中国在实现网络强国目标进程中需要思考的问题。习近平在和平、开放、合作、民主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理念的基础上,进行了深入思考,他把互联网与世界各国的前途命运和人类命运联系在一起,基于大国的责任担当和胸怀,创造性地提出了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重大战略思想。仅在2015年,习近平就多次呼吁:互联网是人类的共同家园,让国际社会的联系越来越紧,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互联网时代,各国应该携手共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习近平着眼于和平发展的世界潮流,并基于合作、共享、包容的民主治理理念所提出的“中国方案”。这一方案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要着眼于“人类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高度,即习近平所说的,“网络空间是人类共同的活动空间,网络空间前途命运应由世界各国共同掌握。各国应该加强沟通、扩大共识、深化合作,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3]。二是要秉持“同舟共济、互信互利”的理念。“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在网络时代,如果仍然一意孤行,坚持零和博弈、赢者通吃的旧观念,只会寸步难行。只有坚持同舟共济、互信互利的新理念,国家间才能“搭建起更多的沟通合作平台,创造出更多利益契合点、合作增长点、共赢新亮点,推动彼此在网络空间的优势互补、共同发展”[3]。三是明确“多边参与、多方参与”的网络空间治理规则。国际空间治理事务不能搞单边主义,由一个国家说了算,也不能搞小团体,由几个国家组成的联盟代替各国做决定,而是应该加强各国间的互动和对话机制,同时充分发挥政府、非政府组织(NGO)、互联网企业、技术团体和公民等多元主体的作用,坚持坦诚沟通、充分协商,建立公正合理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和治理规则。
以“建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为核心理念的“中国方案”,是习近平提出的一个富有中华文化意蕴、鲜明时代特色和全球战略眼光的创造性构想,同时也是新一代领导集体“善治”理念在网络空间中的实践,它不仅是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在国际网络空间治理这一领域的逻辑延伸,同时也是互联网时代国际关系与国家战略理论的重大发展。
三、发扬人民民主与接受群众监督的网络民主观
网络民主是公众以在网络空间积极表达政治意愿的方式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一种新型民主形式。十八大以来,习近平运用互联网思维,对人民民主思想进行了创新,创造性地提出以发扬网络人民民主、接受网络群众监督,走网络群众路线,培育向上与向善的网络文化等内容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网络民主观。
(一)发扬网络民主、接受网络监督
互联网给人们提供了新的行动场域,使人们开始习惯于直接从网络空间获取和分享信息,表达意见和诉求;网络社交工具大幅降低了组织协调成本,可以轻松地把散落在世界各地的原子化的个人组织起来进行合作和集体行动。可以说,互联网让社会变得日趋网络化。社会互联网化的直接后果就是打破了信息壁垒,原子化的个人开始以网络的方式互相联通,这对原有的权力运行方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正如约瑟夫·奈所说:“信息革命正在改变着权力的本质,加速权力的扩散,网络权力已经成为全球权力的新态势。”[8]
网络权力的本质其实就是人民通过互联网行使舆论监督权,弱势群体通过在网络上充分地进行意见表达,可以放大自己的声音,拓宽利益表达渠道,有效聚焦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政府相关部门了解民众诉求,帮助政府发现问题、明晰症结,有效地促进社会治理问题的解决。为此,习近平提出要让互联网成为发扬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监督的新渠道。他充分意识到互联网民意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作用,认为只有互联网监督才能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明确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地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对党和政府的公权力以及行使公权力的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全方位的监督和制约,更好地保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走网络群众路线
习近平指出,我国有7亿网民,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数字,也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他强调,网民来自老百姓,老百姓上了网,民意也就上了网。只有关注网情,才能体察民情、了解民忧。他提出领导干部应该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从治国理政的高度看,走网络群众路线与党的十八大以来创新社会治理的理念是一致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提出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这一治理理念的核心就在于推行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元主体的协同共治。协同共治需要多元主体平等参与、理性协商、各司其职、功能整合,这样才能形成网络治理合力。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治理的理念,用实际行动引领网络社会舆论导向,维护网络社会秩序,为网民提供意见表达、参政议政、参与治理的平台。
互联网的意义在于帮助民众发声,在组织化、机构化的传播渠道之外重构了新的传播渠道和空间,虽然它可以帮助民众进行充分的政治参与和政治表达,但也有可能造成群体极化,给政策制定和实施带来不当的压力和误导,如在一些网络热点事件和网络群体性事件中,多地政府就因处理不当而陷入网络舆论的“漩涡”之中。互联网时代如何与时俱进、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既是时代命题,也是智慧考验。习近平指出:“善于运用网络了解民意、开展工作,是新形势下领导干部做好工作的基本功。”[4]这里所说的“善于运用网络”,主要是指领导干部要善于成为网络意见领袖,善于应用网络新媒体传播主流意识形态,善于引导网络舆论理性发展,提升网民对党和国家的制度认同,开拓社会治理的新方式、新领域。针对领导干部走网络群众路线的具体措施,习近平明确提出,领导干部首先要“经常上网看看,潜潜水、聊聊天、发发声,了解群众所思所愿,收集好想法好建议”[4],也要敢于和网友聊天发声,积极回应网民关切、解疑释惑,为群众排忧解难,还要发扬人民民主、主动接受人民监督。针对某些网民的情绪宣泄和负面的声音以及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对网络舆论监督的敌对情绪,习近平指出,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对网民多一些包容和耐心。这些重要论断为新时期各级党政组织与人民群众建立良性互动关系提供了行动指南。
需要注意的是,走网络群众路线并不是将线下群众路线简单地复制上网,而是要和人民群众在互联网上形成良性互动,即“治网于草野、取信于草根”。党员领导干部在观测网络民意的过程中,要转变与网民的沟通方式和话语体系,用平等协商的态度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诚布公地和老百姓理性协商、找准需求、精准施策、达成共识,在执行过程中,要信息公开、坦诚相待、取信于民,同心协力、形成合力,力求充分调动全国各族人民和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形成网上网下的“同心圆”。也就是说,走网络群众路线必须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这个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否则就有可能陷入网络民粹主义。
(三)培育“向上”与“向善”的网络文化
发扬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监督并不是无序的,而是需要建立在“向上”与“向善”的网络文化基础之上,否则就会使网络民主变成多数人的暴政。基于此,习近平指出,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做强网上正面宣传,积极传播正能量,“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滋养人心、滋养社会”[4]。在这里,习近平特意用了“培育”和“滋养”这两个概念,强调执政党应该对网络文化进行引导,在具体方式方法上,他认为应该做到六个“及时”:及时吸纳网民的建设性意见,及时帮扶生活有困难的网民群众,及时向网友宣介党的方针政策,及时廓清网友对重大问题的模糊认识,及时化解社会流传的怨气怨言,及时引导和纠正对社会热点问题的错误看法。社会治理通常包括硬实力治理和软实力治理两个层面,软实力治理正是指通过文化传播和意识形态建设,提升整个社会的思想文化认同,从而加强整个社会凝聚力的治理,而培育、滋养、吸纳、化解、引导和纠正等一系列提法,深刻地反映了习近平对社会治理过程中软实力治理的高度重视。
对于网络文化建设,习近平提出了要“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这一极具创新性的思想。积极健康的本意就是“向上”,而“向善”则具有两个内涵:一是与“善治”这一现代社会治理理念相契合,指在党的领导下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共建美好社会。二是指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最大的“善”来引领网络文化建设。文化传播不能被简单地理解为信息提供、教育和宣传,而是应该从人民的角度出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启迪民心民智,使人民的政治觉悟和政治意识不断地向上和向善提升,这是“向善”网络文化建设的根本意义所在。
[1] 习近平的6个“互联网思维”[EB/OL].人民网,2014-11-20.
[2] 约翰·汤姆林森.全球化与文化[M].郭英剑 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
[3] 习近平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5-12-17(2).
[4] 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6-04-20(2).
[5] 加快推进网络信息技术自主创新,朝着建设网络强国目标不懈努力[N].人民日报,2016-10-10(1).
[6] 习近平纵论互联网[N].人民日报,2015-12-16(5).
[7] 让互联网更好造福国家和人民[N].人民日报,2016-11-14(2).
[8] 约瑟夫·奈.论权力[M].王吉美 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5.
D61;D630
A
1671-511X(2017)06-0015-06
2017-09-10
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互联网与大数据视野下意识形态建设机制研究”(17MLB012)成果之一。
吴青熹(1981—),女,中共江苏省委党校社会学教研部副教授,研究方向:公共管理与社会治理。
(责任编辑 许丽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