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有尊严的病名
2017-03-14王周生
◎王周生
更有尊严的病名
◎王周生
那天在医院候诊,遇到一位中年妇女带自己的母亲看病。母亲文文静静,坐在医生面前。女儿向医生诉说母亲的病情:“阿拉娘,早饭吃过就忘记了,东西放好转身就不记得了,煤气开了就不晓得去关,吊子烧坏脱好几只了……医生,侬看看伊,阿是老年痴呆症?”
母亲站起来,满脸委屈,自言自语说:“我不是痴呆……”
看着这一幕,心里真是难过。当着病人的面,左一个“痴呆”,右一个“痴呆”,人生了病本就悲哀,还要接受一个让人自卑的病名。
我婆婆生前得的就是这个病。她是燕京大学的毕业生,先学物理后学医,何等聪明又何其优雅,怎能接受“老年痴呆”四个字!所以,只要药品说明书上有这四个字,她就拒绝吃药。我搞不懂,为什么西方的“阿尔茨海默症”到了我们这里,就译成“老年痴呆症”?这“痴呆”两个字,足以打击病人的自尊,让他们感到自卑和无助,又怎能利于治疗?
最早意识到译名问题的是邻国日本。2004年12月,日本厚生省根据网民投票结果,正式将“痴呆症”改名为“认知症”,并决定在2005年日本保险制度中,把“认知症”作为法律用语正式使用。接着,2010年,我国香港地区经网上讨论,也将“老年痴呆症”改成“脑退化症”。而我国台湾地区,这些年来,医生们也一直避免使用“老年痴呆”一词,他们在诊疗中使用“失智症”一词。
从“老年痴呆症”到“认知症”“失智症”“脑退化症”,这一医学名词的变化,体现了社会的进步。世界在人性关怀上,正一步步往前推进,我们什么时候也能跟上时代的脚步,向前推进呢?
关注病人的尊严,就是关注生命的尊严。只有每个公民有了尊严,国家才有尊严。这些年,发达国家不仅将疾病的名称取得更趋人性化,而且还非常关注对弱势群体的用词,比如“智障者奥运会”,如今叫“特殊人奥运会”。他们还在正式文件和公开场合摒弃了“老人”(older)这一用语,代之以“长者”(elder)的敬称。在对待老弱病残和社会弱势群体方面,发达国家做了一系列实实在在的事,值得我们借鉴。
如今,翻翻中文医学词典,触目惊心的不止“老年痴呆”一词,还有“癫痫”“红斑狼疮”“易性癖”……这“癫”字、“狼”字、“癖”字,让病人备受刺激,早有医学工作者呼吁更改。中国的文字如此丰富,难道我们找不到既准确又人性化的词语来表述这些疾病吗?
摘自《坐在人生的边上》文汇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