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网络虚拟空间对建筑系馆空间使用的影响
2017-03-13刘明伟
刘明伟, 徐 强
(青岛理工大学, 山东青岛 266000)
浅谈网络虚拟空间对建筑系馆空间使用的影响
刘明伟, 徐 强
(青岛理工大学, 山东青岛 266000)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互联网形成的信息虚拟空间已经对现实空间产生了新的使用逻辑与影响,同时,互联网虚拟空间的高维空间特性通过移动智能穿戴设备所产生的感官刺激与现实空间产生了微妙的互动关系。文章围绕分析互联网虚拟空间的高维空间特点和建筑学教育空间与模式的独特性,预想建筑学在以互联网虚拟空间为主要设计场所环境下与现实的建筑系馆空间产生互动会产生哪些新的空间体验与建筑设计模式方法。
互联网虚拟空间; 建筑系馆空间; 混合现实技术; 虚实结合空间
如今的信息时代,“线上生活”已经融入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在移动智能终端设备的引领下迎来了第二次的互联网革命,人们进入了由施乐公司的首席科学家马克威瑟提出的“无所不在的计算”的“普适时代”。而互联网诞生之日起就存在的虚拟空间也随着与现实空间不断互相影响的过程中产生了新的内涵。
虚拟空间,即赛伯空间(Cyberspace),由美国科幻小说作家在1984年的作品《Neuromancer》中提出,虚拟空间的概念不仅在互联网学科中跨越了多个学科的研究领域,在建筑空间属性与场所精神的概念上同样也产生了质的影响与改变。这种改变打破了诺伯格·舒尔茨用格式塔心理学对建筑场所观察所提出的“存在空间—建筑空间—场所”中三者不可分离的同型论场所概念。虚拟空间独有的高维可分离性影响着人们在现实空间氛围中所养成的空间逻辑关系,这种影响在虚拟空间与现实空间慢慢融合的过程中使得人们的空间设计思想得到了极大的转变与解放。
建筑系馆作为建筑学学习空间的启蒙空间,其空间形式同样也伴随着设计哲学,设计方法的演变而进行着推演。回顾建筑学教学模式与空间的演变,从古典学院派的巴黎美术学院到现代建筑运动代表的德绍包豪斯学院,其空间形式从向心内向的围合、回廊院落式到离心外向的多方向、多轴向、多入口开放式建筑空间。其空间的演变不仅使得建筑学教学模式发生改变,同时也使得建筑系学生的思想得到解放。这种由社会生产力进步所产生的空间匀质化的发展趋势,恰如现实空间思维模式向互联网虚拟空间思维模式的转换,再次回归到解放“人性”的文艺复兴氛围中,在这种“信息文艺复兴”时代中,互联网虚拟空间与现实的建筑系馆空间互相的融合为我们呈现前所未有的暧昧之影。
1 互联网虚拟空间
1.1 互联网虚拟空间的产生
广义上的互联网虚拟空间不只是20世纪90年代由于计算机建模技术进步而产生的对“现实空间”进行三维模仿的“虚拟空间”,而是泛指整个互联网本身所形成的空间秩序,它用其自身独有的逻辑语言将社会带入信息网络化,这种网络化进程不仅仅指互联网用户的不断增加与互联网本身技术的进步,而是对人在社会中所处地位重新产生新的含义,这种重定义是全方位的,不仅仅是其社会属性,其物理属性也发生着前所未有的变化。网络化解放了人们的心智,释放了压抑的人际关系,形成了被重新定义公平的网络社会。网络社会的架构得益于人们在其网络空间的自我成长,人们在其网络化生活的过程中慢慢形成其自身的网络条件下的栖身空间,在这个空间容量近乎于无穷大的互联网虚拟社会中,这种虚拟空间的形态慢慢成为人们社会生活的主要生活空间之一。如同电影《骇客帝国》(图1)中所表现的那样,我们的世界由从原子组成的现实空间转变成为由比特(bit)组成的虚拟空间。
图1 虚拟空间的实质-骇客帝国剧照
1.2 互联网虚拟空间的高维度性
在互联网世界中,所形成的空间在三维世界的观察角度没有一个明确的终结点,在虚拟空间中的任何行为与事物不受任何现实世界的空间与时间规则的限制,也就是说,任何接入网络系统的计算机设备都可以到达一个无限的空间。虚拟空间没有体积、重量、密度、温度、压强等自然物理属性,但这种空间同样是人们创造出来,有着人为创造事物的客观性与主观能动性;这些虚拟过程中所产生的事物所耦合出一套整体空间体系是一种客观的数字化模型,这种数字模型依赖着人类意识赋予的逻辑关系自行确定自我。在数字化的模型中所产生的空间维数已经高于我们所在三维现实空间,这种存在于互联网中的空间概念在《比特之城》中被米切尔称为“城市的重组”“软建筑”;而在虚拟空间中,我们通过多媒体所产生的三维影像其实都只是其高维空间对现实空间的投影。互联网虚拟空间本身的高维本质是无法在三维世界充分展现与表达的,所以在互联网虚拟空间中所具有的高维空间特性,我们在现实空间中可以进行描述,但是无法用现实的三维构建手段去实现。
1.3 互联网虚拟空间带来的思考经验转变
有学者认为,虚拟空间是对现实空间的超越,虚拟空间就是要构建起现实空间不存在的,其现实空间中的哲学与思维方式不能作为其虚拟的空间的思维方式。我们无法在现实空间中去实现完成的事情,在虚拟空间可以完成甚至达到人们预见之外的程度。我们在虚拟空间中可以得到任何显示空间的三维空间投影轨迹,并且现实空间的空间行为在虚拟空间的高维空间环境中都成为一种因果不必分前后的新的空间逻辑关系。在这种逻辑关系中,距离将消失,事物可以按照发展的时间进行倒回到初始,彭罗斯楼梯(图2)、克莱因瓶等矛盾空间范例都将成为可能。
图2 彭罗斯楼梯
2 建筑系馆空间
“学校源于一个人坐在树下与一群人讨论他的想法,他并不明白他是个教师,他们也不明白自己是学生,学生在思想交流中作出反映,明白这个人出现该有多么好,愿意让他们的儿子来听这个人讲话,很快空间形成了”——路易斯·康。
2.1 学习与交流空间
最初的教育空间正如路易斯康所定义的一样,是自发形成的,学生思想对其作出的反馈程度无疑是对其空间功能最大的反馈。渐渐演变到今天,教育空间成为一种特定功能的教学场所,在建筑系馆中,教育空间分为学习空间和交流空间。狭义的学习空间只是单指学生上课、绘图、制作模型、集体讨论的设计教室,这种空间的定义与其他教育建筑的学习空间无异,都属于功能性特定的空间。而建筑学作为一门学科交叉性极强的综合学科,学习空间具有极强的广域性,即广义的学习空间则可泛指一切给予学生设计经验与独特空间体验的建筑系馆场所,在这种定义下,交流空间亦可作为学习空间的一部分,同时,学习空间也成为交流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
2.2 空间使用的演变
从巴黎美术学院的布扎体系到包豪斯的现代建筑教育体系,从向心的中庭空间到与手工业相结合的匀质工作空间,设计教室都是建筑系馆的主要使用空间,设计教室既是教师的授课、讨论空间,同样也是学生的工作设计空间。设计教室因为其综合的使用性质,空间布置极其灵活,往往高年级与低年级的建筑学学生在同一老师的指导带领下,在同一设计教室共同完成其设计任务与学习活动。同时,因为小组共同上课,协作完成作品的学习工作模式使得建筑系馆的学习空间向外得到延伸与渗透,设计教室外的交流空间成为学生讨论方案,交流想法的重要场所,其中建筑系馆独有的厅空间、廊空间、庭院空间等公共活动空间都成为学生交往的重要场所,两种空间在建筑系馆中互相辩证的存在,两者既相互融合,又因其空间的设施不同而相互独立存在。
在建筑系馆的发展中,教育空间随着其设计工具与设计思想的改变,不断地进行演变,从艺术家所需的中庭集中大空间,到工业时代的匀质设计场所探索,演变至现如今讲求交流体现建筑精神的个性化小空间。其本质都是通过迎合人们随着时代变化而产生的思想变化,塑造其具有时代精神的空间,并且将这种空间所具有的场所精神带给设计师,使其“身心结合”。然而,随着信息时代全面到来与发展成熟,互联网虚拟空间的无处不在与全能势必对人们思想产生的新一轮的颠覆。设计空间的形式与使用永远都不是唯一的,不断融入切合时代和具有前瞻性的空间使用逻辑是建筑系馆空间始终不变的原则(图3~图5)。
图3 巴黎美术学院中庭
图4 包豪斯学院教学楼
图5 伊利诺伊工学院克郎楼
3 互联网虚拟空间在建筑系馆空间的使用现状
3.1 空间界限的消失
建筑系馆中学习空间与交流空间是辩证统一的存在,两者各自有着明显的空间特点,但在信息时代中,二者使用上的区别却越来越模糊。计算机制图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已经渐渐全面取代手工制图,成为建筑设计的主要生产力工具,但其PC端的固定性只能作为互联网时代的一个开端和互联网虚拟空间的初期进入形态,其建筑系馆的学习教室仍然作为主要绘图工作的场所进行使用,但随着移动智能终端在过去的10年得到长足的发展与全方位的普及,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随着移动计算技术的发展已经能够完全取代PC机成为设计的主要生产力工具。移动的智能终端将互联网虚拟空间的接入点扩大到建筑系馆的任何场所,任何场所都可以依赖互联网虚拟空间的巨大信息量与智能移动设备在互联网虚拟空间得到的高维信息投影进行富有效率且具有信息时代意义的设计行为。
所有设计行为在建筑系馆的任何空间中,都可与信息内容相结合,并随着互联网虚拟空间中信息深度的不断加深随时随地进行更新,建筑系馆的功能空间分区在互联网虚拟空间载体智能终端的介入下被重新均质化,空间与空间的使用界限消失,人与人之间这种看不见的、但互相所拥有的虚拟空间成为主要的空间功能分区。这种以流动性极强的个人作为功能空间区分的对象使得建筑系馆的功能分区变的模糊,不再固定,人真正成为建筑系馆中虚拟空间自我生长的主要决定因素。此时,建筑系馆的“功能性”消失,“用途性”得到最大的满足。
3.2 交流模式的虚拟化
在建筑系馆现实的空间中,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必须存在于同一时间、地点并摒除外界干扰的空间中,但是随着建筑学教育的不断发展,师生对空间个性和学科交叉的需求与建成建筑系馆内部无法变动的现实空间之间的关系成为了新的空间矛盾。
互联网虚拟空间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可以随意接入的广阔空间平台。在由互联网构建的“软性建筑系馆空间”中,公共交流空间不再固定,公共交流空间也不再需要人员齐备,地点固定统一。在互联网虚拟空间中,完全忽略现实空间约束与限制,何时何地都可展开师生与学生之间的交流,并且借助互联网虚拟空间的庞大信息量与高维空间对三维空间拥有超视角的剖析性,在虚拟空间中的交流与讨论内容与思路将变得更加直观与富有创造想象力。在虚拟空间中,没有象征权威的标志物,没有集权式的的中庭,讨论空间在一系列轻松,舒服的环境中传达着平等、民主的精神,这种氛围中,讨论空间的意义发挥到最大。
4 预想未来建筑系馆空间全新的行为模式
近几十年来,互联网虚拟空间中对于现实建筑空间形态的虚拟化从最早的文本发展到图形,再从图形进一步演化到多媒体,再到今天的移动计算机可视技术方向的全面发展,互联网虚拟空间的高维空间投影已经不仅仅局限在固定的屏幕显示中。人们开始倾向于沉浸式的互联网虚拟空间的体验,这种虚拟空间的全方位体验与现实空间体验相结合所产生的混合现实技术(Mixed—Realty)代表了下一代智能移动终端的发展趋势。这种结合了现实增强(Augmented Reality)和虚拟现实(Virtual Reality)两种移动计算机可视技术为一体的技术手段可以无缝的使虚拟空间与现实世界的空间进行结合出现在我们个人的视觉中和听觉刺激中,从而得到一个“真实的虚拟”场景。而在这种既是现实空间又是虚拟空间中进行建筑空间的体验与创作,即将成为建筑系馆全新的使用方式(图6)。
图6 MR设备在现实空间中的设计应用
5 结束语
通过以上对互联网虚拟空间与建筑系馆现实空间的分析与未来的预想,我们可以看到移动互联网所带来的互联网虚拟空间在未来已经不仅仅是一种存在于网路中的高维形态,我们既要把互联网虚拟空间作为一种工具来使用,以满足我们的设计需求,同样,高维空间的逻辑关系、空间理解也应该成为影响我们对建筑空间设计的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或灵感来源。
目前,混合现实技术仍作为一个智能终端发展概念设备,尚未推出具体的商用设备,但是随着技术的发展,其后移动互联网时代所带来的虚拟空间与现实空间的融合必将到来。届时,这种全新的建筑系馆现实空间与虚拟空间的互动体验可能会成为我们主要的设计方法与设计工具,转变对现有空间感觉的认识,提前一步适应互联网虚拟空间的逻辑观念是对未来新的建筑思潮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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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伟(1988~), 男, 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TU-024
A
[定稿日期]2016-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