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民族地区旅游危机预警管控研究
2017-03-13窦开龙
窦开龙
[提要] 在旅游危机多发和旅游业蒙受损失背景下,西北民族地区旅游危机预警管控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该区域旅游危机有特殊形成根源,在新的历史时期,需要转变理念,研究形成机理和影响要素,形成源头治理、预警应急和恢复相结合的治理路径和模式,提升治理绩效。
关键词:旅游危机;形成机理;治理路径;西北民族地区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非传统安全视域下西北民族地区旅游危机预警管控研究”(15XMZ047)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年1月21日
高发多发的旅游危机,不但对西北民族地区旅游发展形成威胁,也对预警管控模式有效性形成考量。探究旅游危机形成机理,有助于转化应急管理模式为根源治理模式,确保边疆社会和谐发展。
一、西北民族地区旅游危机及治理特征
(一)旅游危机特征。除了具备旅游危机的一般特征之外,由于时代、地域和产业因素的共同作用,西北民族地区旅游危机有其特殊的形成逻辑、表现形式和发展规律。主要表现是:(1)爆发态势趋稳。从现有新闻报道和官方权威披露信息看,尽管旅游危机频次比20世纪90年代增多,但整体态势得到遏制,趋缓趋势有所显现;(2)表现类型多元。第一类是由于自然灾害(甘南泥石流)和卫生事件(SARS)诱发,属于外在风险型;第二类社会事件和安全事件诱发(西藏“三一四”事件、乌木鲁齐“七五”事件),属于“内源型”旅游危机;(3)影响多样不一。旅游危机发生后,对目的地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旅游者行为和旅游危机预警管控系统都形成一定影响,并且对不同区域、不同时间点、不同层面的影响具有较大分异;(4)演化路径明显。潜在的运行逻辑是:风险源形成——安全隐患积累叠加——突发事件发生——旅游危机形成——应急管控和恢复——再次爆发。
(二)旅游危机治理特征。面对旅游危机的高发多发频发态势,西北民族地区积极应对,在治理方面体现出以下特征:(1)旅游危机治理意识增强,但理论认识和制度框架搭建不足。接二连三的危机事件,破坏了产业的有序运转,也对以往的自然-社会整体系统的安全运行性提出挑战,相关利益群体迅速转变观念,纠正片面追逐产业经济效益的发展模式和思维,但整体认识不足,制度建设和采取措施尚不尽如人意;(2)旅游危机应急能力显著提升,但精准举措和系统治理体系建设尚不到位。从以往旅游危机发生后的张皇失措,到现在的沉着应对,以及预案储备和应急方案实施,治理水平显著提升,但尚未完全占据主动,绩效欠佳;(3)目的地安全态势区域平稳,但隐患在短期内难以消除。在国家加大投入和重视度之后,自然灾害防御、社会事件管控取得很大进展,但导致西北民族地区旅游危机的各类“风险源”和“社会自然脆弱性问题”尚未被彻底解决,因此再次爆发的可能性依旧存在。
二、西北民族地区旅游危机形成机理
任何危机的发生绝非一日突发,而是社会自然事物演化的必然现象。长期社会和自然运行中,一些问题和矛盾未得到及时处理,或得不到恰当处理,矛盾越积越多,形成“积累因果效应”,最终爆发突发事件,传导至旅游业,诱发旅游危机。因此,治理危机,先明其理,势在必行。西北民族地区旅游危机的形成主要在于非传统安全原因。具体因素如下:
(一)民族社会深层次问题
1、宏观问题。一是全球风险社会时代来临,人类面临的安全风险整体加大。如同贝克所言,人类社会进入工业化后期或者后工业化社会后,由社会本身制造的风险浮出水面,各类局部或全球性的突发事件、突发灾难不断出现,人类的安全压力增大;二是中国社会转型加剧,社会问题、社会矛盾累计叠加,社会安全问题凸显。
2、区域问题。一是自然环境特殊。西北民族地区地质条件复杂,历史和现实中都是地震、泥石流、洪水等灾害多发地区。本区域天气气象发生变化,沙尘暴、雾霾等灾害出现;二是区域经济发展因素。整体发展速度加快,和沿海的经济差距有所缩小,但发展差距依旧很大;三是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由于前苏联解体,地缘政治变化,国家大国战略调整,中国西北边疆地区地缘政治变化,“三股势力”或“三股主义”活动加剧,频繁制造事端,影响社会安全;四是民族关系问题出现新变化。由于资源产权界定不明晰、城乡人口流动频繁、民族语言交流隔阂、民族教育发展不足、宗教信仰差异、民族意识增强等原因,民族之间的关系敏感多变,民族关系问题增多;五是科技和医疗因素。整体科技水平滞后、医疗卫生条件差、防御应对一些重大卫生疾病或事件的能力低。
3、行业问题。一是旅游产业牵扯到交通、住宿、娱乐、饮食等多个行业,点多面广,不易管控;二是旅游业尤其自身的敏感性和脆弱性,遇到外界变化,立刻发生响应;三是行业管理存在不足,在危机意识、危机管控机制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4、认识问题。一是人类对未知世界的认识,在绝大多数时候往往滞后于现实,对现实的解释力不足;二是学术界、产业结合管理层对旅游危机的认识目前存在不足,在其演化规律和应对机制研究上急需拓展深入。
(二)社会舆论不当宣传。包括:(1)谣言传言或者小道消息。一些人有意无意间夸大其词,或者歪曲事实,结果别人传播,形成“滚雪球”效应,事实被掩埋在传言之间,给群众了解真相增加了难度和障碍。如对西北热点地区,总有人说“不安全”、“不稳定”、“生态恶化”之类的言辞,给潜在旅游者造成误导;(2)不务实宣传。个别媒体采取传统宣传模式,老调重弹、刻板死板、单纯说教,缺少新的角度和深度分析,使受众形成逆反心理,同时也给别有用心者以可乘之机。
(三)社会公共危机事件。包括:(1)自然灾害。地震、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突然发生,给先前的刻板印象以实施支持,进一步造成民族旅游現象的扭曲和失真;(2)社会事件。恐怖主义利用一些时机,制造事端,验证了先前的不当舆情和谣言宣传,形成恶劣后果。如新疆在乌鲁木齐“七五”事件后,政府虽然做了处置,但各类消息已经铺天盖地,一些流言也乘机而起,接着发生的“针刺事件”等则发挥了“导火索”效应,直接使新疆旅游流数量一度再次锐减。
三、治理路径及对策
(一)提高治理认识水平。具体对策是:(1)转变传统观念和理念,创新思想认识。旅游危机的治理,绝不可以临时抱佛脚,平时不在乎,突发时全面出动,突击应对,而是要防患于未然。因此,需要树立绿色发展思想,强化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切实认识到危机带来的巨大危害。同时,转变“头痛医头”模式为“根源治理”模式,改变对事件“突发性”的认识,侧重根源预防管制,实现动态治理,消除危机形成的土壤和条件;(2)强化研究。成立研究机构,开展项目分析,探究旅游危机现象,提高对旅游危机的认知,为实践提供指导。
(二)强化危机根源治理。具体对策是:(1)发展民族经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推动城市化、市场化和工业化的同时,转化产业结构,致力于发展第三产业和文化旅游产业,挖掘特色资源,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原住民收入增长。(2)优化社会结构。进一步消除人口流动的障碍,降低人口迁移成本,疏通社会阶层的上升途径,维护少数民族弱势群体利益,消除社会阶层固化现象。(3)促进文化发展。一方面保护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打造特色文化产业集群,形成旅游和文化互动机制,提升旅游竞争力;另一方面加强民族地区国家认同教育,通过有效途径提高国家凝聚力和向心力。(4)保护区域生态。推广和实施绿色环保技术,提高植被覆盖率,加强生态环保绩效考核,发展生态旅游,促进生态好转。
(三)提升预警应急和产业恢复能力。具体对策是:(1)狠抓预警工作。开展旅游危机信息搜集和分析,建立健全安全信息平台,为危机预警提供支持;健全制度,将预警工作法制化。(2)有效开展应急。在现有实践经验基础上,设计各类预案,储备资源,加强培训和训练,提高居民、旅游者和管理人员应对能力;成立跨区域性专门机构,搭建平台和信息物资等共享机制,调动社会各阶层积极性和能动性,共同应对旅游危机;利用媒体开展正面宣传,塑造目的地旅游安全形象;创新产品结构,推出乡村体验游、医疗科技游等新型产品。(3)加强热点时段和空间管控。在重点地段和时段加大监控排查、增强精准管控、维护民族地区社会秩序稳定。(4)事后开展系统评估和总结。将经验教训及时梳理,用于指导后续实践。
综上所述,只要采取基于非传统安全的根源治理模式,因地制宜、因势而动,西北民族地区旅游危机多发态势可以得到进一步管控,民族旅游对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促进效应将显著提升。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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