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闽台及海峡两岸档案的合作交流
2017-03-11宋宏梅
宋宏梅
(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福州350000)
论闽台及海峡两岸档案的合作交流
宋宏梅
(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福州350000)
当前海峡两岸政治、经济关系面临诸多困难,正是深耕文化关系之际,档案的合作交流是其中重要领域,但相关研究却几近空白。文章研究视阈集中在有着特殊历史人文联系、交流成果丰富的闽台两地,并从背景研究的角度关注海峡两岸,对档案合作交流的参与主体、内容、层次和形式做系统性分类研究。在此基础上,总结存在的问题和提出政策建议,既在学术上尝新,也努力服务于闽台及两岸的档案合作交流,促进两岸文化关系发展。
闽台海峡两岸档案合作交流
2016年台湾的民进党上台执政,对海峡两岸政治、经济关系多有限制,但档案的合作交流作为文化关系,受其负面影响相对较小。两岸档案的合作交流始于1992年,但交流规模很小,影响力不大,长期未受学术界关注,处于研究空白。2008年两岸“大三通”后,福建省因具有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历史人文的先天优势,在闽台两地的档案合作交流中取得别具特色的突出成果,成为两岸文化关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以闽台两地的档案合作交流为主要研究对象,并兼论作为其背景的海峡两岸的档案合作交流,努力填补该领域研究空白,为后续的研究提供前期尝试。
一、档案合作交流的参与主体
1.档案局。两岸的档案局都属于档案领域的官方主管机关,在档案合作交流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出台部门规章、审批重大活动和协议等;二是开展闽台及两岸关系档案或者涉台档案的宣传教育工作以及直接参与部分交流活动。此外,闽台及两岸档案领域机关对机关的直接交流尚存不少困难。
2.档案学会等研究单位。以档案学会为主的研究机构是当前闽台及两岸档案合作交流最主要的参与者。中国档案学会牵头从1992年至2017年轮流在两岸共举办了26次“海峡两岸档案暨缩微学术交流会”,福建省档案学会在其中承担了重要工作。福建省档案学会与台湾的交流相较其他省更为活跃,其中备受关注的是2013年由福建省档案学会与台湾相关高校及研究机构于福建宁德共同主办的首届“海峡两岸档案合作研讨会”以及会议签署的《海峡两岸档案交流合作框架备忘录》,《备忘录》所涉及的档案不局限于闽台两地,涉及的事项则囊括了档案合作交流的主要事项,包括筹建常态化机制、进一步挖掘和整合两岸档案资源、出版和巡展两岸档案、为台湾同胞开放亲人查询绿色通道等等。
3.各地或高校所设的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等档案收藏单位。两岸的档案收藏有很大互补性,尤其是闽台两地。一是档案资源方面,1949年国民党政权败退台湾时带去了大量的历史档案、古籍珍本等,而福建具有丰富涉台地方志史料以及闽台两地同姓宗亲谱牒等台湾缺乏的档案资源。二是馆所建设管理方面,大陆有更现代的馆所建设和更完备的设备,而台湾有更高的服务水平,其中福建正处于档案馆所建设和服务提升的重要时期,与台湾相互学习借鉴正当其时。
4.宗亲等民间组织。两岸民间组织越来越多的利用档案,其中宗亲组织尤其活跃,特别是在福建。“台湾闽籍移民的谱牒是福建各姓氏谱牒的延续。由于祖宗相同,台湾许多谱牒几乎完全抄录附件同姓谱牒,甚至直接把福建谱牒带到台湾。大陆改革开放以后,许多家族也去台湾寻找谱牒进行对接,甚至直接复制,以供修谱时参考”[1]18。现今谱牒档案已经不只受宗亲组织重视,档案的研究和收藏单位也对此重视起来。福建泉州的中国闽台缘博物馆近年征集的115个姓氏谱牒中有迁台记录的约有300多种1600多册[2]18。
二、档案合作交流的内容、层次和形式
1.档案合作交流的内容。档案合作交流的内容主要包括档案资源和档案管理技术两大部分,其中档案管理技术一直受到重视,尤其近些年兴起的数码技术更受各地举办的两岸档案界学术会议的关注,其中闽台两地还关注谱牒档案的新技术使用等新兴问题。不过,本文认为档案资源本身应是档案合作交流的核心部分,因此需进一步以不同标准对档案资源进行分类研究。(1)两岸关系档案和涉及对方的档案。①两岸关系档案以两岸间互动为主要内容。可按历史划分:一是古代档案。台湾自古属于中国,尤其闽台两地联系紧密,两地官员调动、科举教化、工商往来均详见于当时各类奏章批文、地方志等明清宫藏档案中。二是近现代档案。它记载有两岸同胞反抗日本殖民统治,闽南和客家移民,以及后来两岸对峙等。②涉及对方的档案。两岸收藏有大量涉及对方的档案,尽管不是以互动关系为主要内容,但这类档案互补性很强,尤其上文所述闽台两地各具对方缺乏的档案。(2)馆藏档案和民间档案。馆藏档案的研究价值高,并且自然具备档案馆、学会、高校等交流平台是目前档案合作交流的主体。民间档案则藏于民间,可尝试分为有形和无形的两种。有形的民间档案如宗亲谱牒等。无形的民间档案主要是闽台相通的民间传统艺术形式,如歌仔戏等,需采取特别方法保存为艺术档案。对这种艺术档案进行整合,有利于发展我们的传统文化产业[3]30。
2.档案合作交流的层次和形式。(1)档案合作交流可分为官方、半官方和民间三个层次。官方层次主要是主管机关档案局对档案合作交流进行管理。主管机关也直接参加部分交流活动,如2011年福建省档案局与台湾高校在福州联合举行“海峡两岸档案馆数字化服务的现状与前瞻论坛”,2015年国家档案局副局长参加南京举行的“海峡两岸档案数字化工作学术研讨会”等。半官方层次主要是以档案学会为主的研究机构,以及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高校等之间的合作交流,其中大型的活动大多由档案局批准,但也有不少自行举办的民间层次交流。民间层次主要是宗亲、文艺团体以及个人的交流。(2)档案合作交流的主要形式是会议、展览和出版。第一,会议是档案合作交流的最主要形式,可以分常态化和非常态化。常态化的如“海峡两岸档案暨缩微学术交流会”和在福建举办的按框架备忘录尝试常态化的“海峡两岸档案合作研讨会”等。非常态化的则是应个别主题举办的各类会议。第二,展览是档案合作交流的重要形式,可以分固定的和不固定的。固定的展览如依托海峡论坛固定举办的涉台档案展览,不固定的则因时、因地、因事举办。展览发挥着重要的宣传教育作用。第三,出版是两岸档案合作交流的新兴形式。档案的价值首先来自档案资源本身的收藏价值即所谓的“第一价值”,出版是档案的“第二价值”即利用价值与“第一价值”的深度结合。近些年闽台历史档案整理成果有所出版,其中2017年在福州出版的《明清宫藏闽台关系档案汇编》是闽台档案合作交流迄今最大规模的出版物。
三、档案合作交流的问题和建议
1.对档案资源本身的重视相对不足的问题。闽台及两岸的档案合作交流大多重视档案管理技术,而对档案资源本身的重视相对不足。有必要提高对档案资源本身的重视,在不违背相关“安全”原则和保密规定的基础上,更加深入的开发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价值。
2.常态化平台问题。目前两岸档案合作交流虽有常态化平台,但影响力不足。福建具有政策等多项相对优势,但闽台两地的常态化平台进展缓慢,在福建举办的海峡论坛的平台作用至今未充分发挥。有必要试点成立两岸档案合作交流专门机构,业务可先从闽台档案合作交流开始,再逐渐拓展。
3.档案信息产业问题。随着档案数字化的发展,档案信息的使用更加便捷,引入市场因素发展档案信息产业应是未来趋势。在可靠法律保障条件下,对投入相关信息建设的组织给予报酬,对享用资源的用户收取费用,建立信息资源平等互利互惠体制[4]110。
4.民间层次的合作交流问题。在当前两岸关系的大形势下,半官方层次的档案合作交流依然是主流,但民间层次的潜能,还可进一步挖掘,在福建部分民间无形艺术档案还需进行保护,甚至抢救。
5.出版物不够问题。档案合作交流多以会议和展览的形式开展,出版则过少。出版物是档案深度合作交流的结晶,加强出版是今后闽台及两岸档案合作交流向深度发展的方向。出版也是档案取得外溢社会效益的重要方式,其宣传教育作用超过会议和展览。
[1][2]林建春.论闽台谱牒文化与两岸交流[J].闽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1).
[3]邓达宏.海西档案事业发展的定位[J].发展研究,2008(5).
[4]倪少红.闽台信息资源合作与共享的障碍[J].图书馆学刊,2006(5.)
10.16565/j.cnki.1006-7744.2017.17.37
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JAS161156)。
宋宏梅,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助理馆员,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档案管理及档案利用。
G27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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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