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
2017-03-11
辽宁经贸信息 2017年3期
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
《意见》提出,扎实有效放宽行业准入。制定社会力量进入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具体方案和跨部门全流程综合审批指引,推进一站受理、窗口服务、并联审批,在社会需求大,供给不足,群众呼声高的医疗、养老领域尽快有所突破,重点解决医师多点执业难、纳入医保定点难、养老机构融资难等问题。
多位专家表示,扩大社会领域对民间投资开放,有利于解决当前宏观经济运行中一些突出的矛盾,有利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经济增长的下行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