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校大学生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塑造
2017-03-11杨志秋
杨志秋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公安基础教研部,辽宁 沈阳 110035)
【文化与教育】
公安院校大学生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塑造
杨志秋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公安基础教研部,辽宁 沈阳 110035)
公安院校承担着培养党和人民忠诚卫士的神圣使命,作为培养对象的大学生,核心价值观决定着他们的行为,影响着他们的思想观念与价值取向。警察大学生核心价值观的培育是新阶段公安机关重要的历史使命,也是新时期公安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
公安院校;警察核心价值观;培育与塑造
一、公安院校大学生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培育的重要意义
(一)是公安院校解决学生“信什么、要什么、坚持追求什么和实现什么”的需要
公安院校要解决学生“信什么、要什么、坚持追求什么和实现什么”的问题,就必须高度重视学生的价值观教育,尤其是作为人民警察的内在精神和生命之魂的核心价值,由于它是根据时代特征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同时根据我国的历史传统、民族精神、文化特质和人民警察的职业特征提出的。相对于其他观念而言,它居于支配地位,具有指导作用,更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广大学生对警察性质、任务、警察职业特性有正确的认识,从而保证不论任何时候都能站稳政治立场,把握是非原则,做出有利于国家、社会和民族的选择;才能在今后的公安工作中实现对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坚决拥护和大力维护;才能时刻以国家、民族利益为重,为和谐社会主义建设,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发挥积极作用;才能始终以维护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公正执法,廉洁爱民,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安全,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幸福安康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是保证警察权力安全运行的保障
警察权是国家权力的组成部分,是一种对他人和资源的支配能力,历来被认为是一种“必要的恶”,具有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的作用。公安院校所培养的将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人员,是手握利器和国家公器的执法人员。如果我们公安院校所培养的学生获得了知识,收获了物质,但却失去了精神,迷失了自我;如果我们公安院校所培养出的人才有知识但没有文化,缺教养、无信念、失信仰,对人生的目的、意义、使命没有正确的认识,对利弊、得失、真假、善恶、美丑、义利、理欲等的权衡和取舍出现了偏差,这对国家和社会无疑是十分危险的。实践中,某些警察在行使警察权的过程中,之所以还存在着一些漠视人民利益甚至侵犯公民权利的现象,如不履行法定职责、玩忽职守、耍特权、滥收乱罚、滥用强制措施,甚至还有极少数警察包庇、放纵违法犯罪分子,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这给警察的荣誉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当然,造成这种负面影响的原因应是多方面的,但根本原因之一在于未能确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力观。因此,我们要保证我们所培养的人才在未来的执法活动中,能正确应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充分发挥警察权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的积极作用,抑制消除警察权的消极影响,保证警察权力的安全运行。
(三)是国际国内新形势的要求
当前思想文化领域的扩张与反扩张、渗透与反渗透日趋激烈,全球化在推动世界经济发展、拓展文化交流空间、繁荣和丰富价值观教育内容的同时,也给我国政治、经济、文化、信息等带来巨大压力。在这种大背景下,如何使价值观因素发挥其应有的凝聚力、动员力、精神动力和渗透力、说服力和吸引力,保持对自身文化价值观的充分肯定,对自身文化生命力的坚定信念,保持自身文化的主体性而不让外来价值观消解了自己的文化,深刻认识价值观在历史进步中的地位和作用,正确把握价值观和文化发展的规律,主动担当起文化发展的历史责任,进而把“培养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切实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真正落到实处,应引起我们全社会,特别是教育机构和教育工作者的高度关注。公安院校所培养的将是手握利器和国家公器的执法人员,对此更应有所担当、有所作为。在现实层面,一方面有利于促进公安院校大学生的健康成长成才,提高忠诚意识与奉献精神,增强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效性。另一方面有利于培养公安院校大学生人民卫士的责任感,使之成为具有崇高理想信念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蓬勃发展。
二、进行公安院校大学生警察核心价值观培育的措施
(一)对当前公安院校价值观教育的反思与批判
第一,当前基础教育中没有充分的重视价值观教育,致使价值观教育的空间被挤占,价值观教育被虚化,游离于教育的边缘。第二,忽视文化对价值观的影响,对文化冲突给价值观教育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足够的准备和行之有效的对策。第三,价值观教育的内容与方法偏颇、失真,没有形成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传统的教育方式让价值观教育流于形式,使得大学生们失去了获得核心价值观教育的良好契机。
(二)探索公安院校大学生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新路径
第一,本着“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原则和思路,探索出由内向外,再由表及里的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新路径。第二,创新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培养与塑造的方法。一是激活法:激活公安院校大学生核心价值观养成原动力的方法。包括:内需激活法;情感激励法;心理团训法约束机理法。二是熏染法:形成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合力的方法。包括:环境熏染法;典型垂范法;研讨互动法;职业规划法。三是体证法:增强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证明力的方法。包括:角色体验法;实践锻炼法;评价考量法。
(三)加强宣传思想阵地建设和队伍管理,扩大思想政治教育的覆盖面。
守好立德树人的主阵地,发挥好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强化相关规章制度和要求的落实,加强宣传思想工作人员、辅导员、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业教师、党政管理干部以及团学干部等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对各种错误思潮的政治辨识力和抵制力。运用院报、校园网、广播、宣传栏以及微信、微博、QQ等多种途径和资源,建立师生沟通互动平台,加强对师生的政治熏陶和思想引领,切实抓好价值观的正面引导。加强网络阵地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网上传播阵地在核心价值观教育工作中的辐射和引导作用。
[1]江宜怀.我国警察权现代转向中的若干问题探析[J].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2).
[2]江宜怀.和谐社会视野下的警察权[J].政法学刊,2006,(8).
[3]李冬平.提升中国文化软实力与文化“三自”[J].大连干部学刊,2012,(8).
【责任编辑:王崇】
G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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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7725(2017)09-0143-02
2017-07-05
本文系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项目“公安院校大学生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塑造研究”(项目编号:JG16DB46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杨志秋(1987-),女,辽宁朝阳人,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公安教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