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课程决策权力主体研究
2017-03-11杨彩虹党玮玺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甘肃兰州730070兰州城市学院体育学院甘肃兰州730070
杨彩虹 党玮玺(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兰州城市学院体育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体育课程决策权力主体研究
杨彩虹 党玮玺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兰州城市学院体育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笔者基于文献资料法、历史法、对比研究法,认为体育课程决策权力主体是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行政主体),以及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其他人员等(非行政主体)构成。在当前体育课程改革中,各主体分享应有的权力,共同维护课程利益,促进体育课程改革健康发展。
体育课程;决策权力;主体
纵观课程研究发展历史,可以看到课程研究从英国社会学家斯宾塞(H·Spencer)提出“什么知识最有价值”到阿普尔(Apple,A)提出“谁的知识最有价值”这一思想观念上的变革,使课程研究突破了技术层面,寻求到课程背后影响或制约课程发展深层的政治学、社会学和哲学等因素。探索适应社会、教育和课程主体不断发展需求的课程知识内容选择、决策和实施,对基础教育体育课程决策权力主体的探究,从中发挥多元课程主体权力和职责,使其形成综合张力,使课程基础理论和改革实践健康发展。
一、体育课程及课程决策权力
体育课程是指国家和学校为学生提供的且在一定程度上规定和学生自主选择的体育课程内容时限、进程、学习或锻炼方式,以及学生在不同教育学段所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文化素养,技术技能和体质健康标准的总体规范或设计。[1]《简明国际教育百科全书·课程》中对课程决策定义为“有关教育或社会化的目的和手段的一种判断”[2]。课程决策是一定权力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课程目标,在自己价值判断基础上对课程的有关方面做出的某种决定或选择。[3]在现代社会,课程决策是一种政治决策,包含权力运作和意识形态之争,具有社会控制特征。由此,课程决策权力是国家教育法律与课程管理政策所赋予各权力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课程目标,在自己价值判断的基础上对课程有关方面做出的某种决定或选择过程中的权力与职责。
二、体育课程决策权力主体
根据现代课程论研究的基本观点,体育课程决策权力主体分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以及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其他人员等。
(一)体育课程决策权力行政主体
体育课程决策权力行政主体,指在科层制组织管理体制下,建立的具有政府行政权力的部门或单位。在我国通常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三级构成。[4]
1.国家教育行政主体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对体育课程的决策是国家意志在体育课程上的具体表现,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职能的体现。它对体育课程的利益需要从社会控制来统筹考虑,即对社会成员价值判断、思想意识、身心状况、民族精神等方面进行控制,以促进国内社会的协调发展。
我国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对体育课程的权力和职能主要根据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培养目标,组织行政管理者和课程专家,设计体育课程有关文件;审定体育课程教材编制的依据和资格;审查体育课程教材代理机构;审查、审定统一或分散编写的教材和教参;监督和检查学校执行体育课程标准和实施方案、使用教材的情况;组织专门人员对体育课程实施过程和结果评估。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改进或调整课程设计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2.地方教育行政主体
地方教育行政主体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地、县级教育行政机构。其权力、责任和义务是根据国家体育课程标准的目标和要求,组织设计各自地方的体育课程计划和实施方案的决策工作;编写审定和选用地方体育课程教材;监督检查本地区各级学校体育课程标准的实施等。有效组织开发地方体育课程资源,为本地区各级各类学校体育课程提供资源支持,为各主体体育课程利益提供相关组织保障。在国家课程主导下,处理和协调好国家、地方和学校课程之间的关系,达到互融和互补,促进体育课程协调发展。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教师培训、研讨和学习。目前,各地教育行政主体在新《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贯彻执行中缺乏深入实地调研和制定科学有效的地方体育课程实施方案,对地方体育课程决策权力、责任和义务有待加强。
3.学校行政主体
学校是行使体育课程决策权力的基层行政主体。由校长、教务行政人员、部分教师和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负责贯彻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体育课程政策和法规文件,最大限度地利用学校的师资、场地器材、经费等课程资源,制订本校体育课程计划和实施方案,有效组织、管理和开展体育课程,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机制,配置师资,审查确定教材,监督、检查和评价体育教学,为维护教师和学生的课程利益提供组织保障。定期组织教师和社区体育人士研讨体育教改,组织教师培训、参观和学习,提升教师业务素养和教学质量。积极主动地开发、利用校本课程资源,为体育课程改革健康发展提供资源支持。目前,学校行政主体在校本体育课程实施方案的制订和实施中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盲目性和形式主义现象普遍存在,校本课程资源开发利用和对体育课程改革与实施支持不够。
(二)体育课程决策权力的非行政主体
体育课程决策权力的非行政主体指除体育课程行政主体以外,追求体育课程利益的群体和个人。现代课程论观点认为体育课程决策权力的非行政主体通常由教师、学生、家长和其他人员组成,共同参与体育课程改革。
1.教师
体育教师在体育课程的决策权力主体中扮演两个角色。其一,教师是国家课程的具体执行者,服从和维护国家体育课程利益,维护和执行符合社会和教育要求的体育文化和规范,这时教师扮演行政主体的角色。其二,教师是社会教育中的个体,有表达自己体育课程权力的责任与义务。教师主体的责任与义务是根据学校特点和客观情况,在国家课程政策要求范围内对体育课程内容进行决策,通过对教材内容优化整合,为学生提供针对性、可行性和有效性的教材内容;在施教中,创造性地选择组织形式、方法手段,创建适宜的课堂情境,实现课堂教学目标。体育教师主体面临新课程改革任务,在维护体育课程主体利益和履行课程决策权力、责任和义务时往往力不从心。
2.学生主体
学生既是体育课程教育对象也是实施的主体。学生是一个有个性的,由生物、生理、社会、文化等诸多因素组成的复合体。体育课程作为学生在社会化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与学生主体的利益紧密联系。学生主体的决策权力、责任和义务是与教师共同努力,完成国家规定或由自己选择的体育课程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每个教育学段的体育文化素养、技术技能和身心健康发育标准。学生对课程设置、教材选择、教师施教和管理有选择、建议、监督和合作权。虽然目前有许多因素制约学生主体对体育课程的决策参与,但只要师生共同遵循相关原则,处理好主客观因素,调节控制好教与学的思想和行为方式,就能实现学生课程利益的最大化。因此,体育教师鼓励学生主体积极参教议教,这是现代体育课程教育中倡导的民主教风,学校和教师可为学生主体课程权力提供更多的话语权。
3.学生家长
随着我国校本课程的不断研发,社会和学校要给学生家长行使体育课程权力的机会,纳入体育课程决策中,共同参与课程改革与发展。目前,家长主体缺乏对子女体质健康教育,一味追求文化课学习,只有少数家长利用业余时间带领学生进行体育锻炼。家长参与课程决策是体育课程理论研究的问题,也是课程社会学问题。
4.社会其他人员主体
这里的社会其他人员指社会企事业用人单位和社区人士等。在我国课程改革民主化进程中,通过一定的法制化程序和制度,把社会其他人员主体纳入体育课程决策权力范畴,使社会各主体充分履行其责任和义务,行使权力,能使他们对学校体育课程改革提出合理化建议,履行社会监督权力,共同维护各主体的体育课程权益,促进当前体育课程改革健康发展。
[1]张学忠,郝招,石高慧.试论体育课程的本质[J].体育科学,2003,(5):32.
[2]江山野.简明国际教育百科全书·课程[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1.143.
[3]党玮玺.建国以来我国体育课程决策权力变化研究[D].兰州:西北师范大学,2006.10.
[4]党玮玺,杨彩虹,张学忠.论新课标下体育教师的课程决策权力[J].首都体育学院学报,2007,19(2):99-101.
【责任编辑:周 丹】
G807.0
A
1673-7725(2017)02-0142-03
2016-11-30
本文系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
“我国西北地区农村体育教师培训模式创新研究”(项目编号:13YJC890009)的阶段性成果;2016年校级教学研究重点项目(项目编号:2016005JA)的研究成果。
杨彩虹(1977-),女,甘肃民勤人,讲师,主要从事体育课程与教学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