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儒家学说的“孝治”理念在现代国家治理中的转化利用
2017-03-11叶季夏
叶季夏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湖北 黄冈 438002)
【文化视点·引言】
【文化视点】
论儒家学说的“孝治”理念在现代国家治理中的转化利用
叶季夏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湖北 黄冈 438002)
儒家学说是家族主义的理论形态。儒家学说的“孝治”理念可以总结为一句话:以孝治天下,治国先齐家。“孝治”理念,跟现代国家的民主法治理念有冲突,但它不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死敌,在现代国家治理中依然是可以加以转化利用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家治理中,儒家学说的“孝治”理念,还能发挥什么作用呢?它至少还可以发挥三个方面的积极作用:第一是培基固本的作用;第二是维护国家和民族统一的作用;第三是立德树人的作用。
家族主义;国家治理;现代化
一、儒家学说的“孝治”理念:以孝治天下,治国先齐家
所谓家族主义,也称为家庭本位、宗族主义,是指以维护家族利益为根本立场,并以家庭关系理解社会关系,以治家之道治天下的思想主张。家族主义的特征正是通过儒家学说表现出来的,最主要的有四点。
第一,以仁为本,重义轻利。仁是爱人之心,义是利人之行。仁义是道德的根本,是做人处世的原则,是儒家学说的核心。儒家学说是关于仁义道德的学说,也是主张以仁义道德治国的学说。仁义道德的本质是爱,是善,是利他主义。孔子说,“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孟子也说,“仁之实事亲(亲亲)是也;义之实从兄(尊长)是也”。可见,仁义道德的思想来源是家庭,感情基础是家庭亲情,最基本的要求是家人的相互关爱。由此推而广之,儒家学说要求以仁爱人,以义正我。儒家学说主张以仁为本、重义轻利,在人际关系上,亲亲而爱人,先人后己;在公私关系上,以公义胜私欲,先公后私。仁义道德的最高境界,是当仁不让,见义勇为,甚至于杀身成仁,舍生取义。
第二,以孝为先,区分长幼尊卑,维护等级秩序。儒家学说构建了一套以“三纲五常”为基本内容的道德体系,其中,所谓“三纲”是国家和社会治理的三条基本纲领。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君为臣纲,这三条纲领确立了封建等级思想和男尊女卑思想,目的就是要以年龄(辈份)、性别、家庭出身来区分人的长幼、尊卑、贵贱,将身份差别作为构建社会秩序的根本依据。这三条纲领是通过忠、孝、节、义的道德标准来实现的。孝与悌是家庭伦理。儒家以孝悌为仁义道德的起点,目的是实现家庭关系的长幼有序。从孝悌开始,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仁义道德的发展方向。忠是最大的孝。以家庭关系理解社会关系,就是家国同构、君父同伦。家是最小的国,国是扩大的家;家庭是小社会,社会是大家庭。父是一家之君,君是一国之父。“事父以孝,事君以忠”都是“人之大伦”(《孟子·公孙丑》)。籍此,儒家学说移孝作忠,将“亲亲、尊尊”打造成了封建统治的思想理论依据。所谓以治家之道治天下,其核心就是以孝治天下。节是对自我的态度。利他主义的目的常常需要通过律己来实现。节就是律己,就是对于人性(特别是“人欲”)的自我约束,就是克己守礼、恪守本份。义是行为的正当性。儒家所谓义,就是自觉遵从社会生活中的等级秩序,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行为合乎“三纲”的规范就是义,否则就是大逆不道。“所谓义者,为人臣忠,为人子孝,少长有礼,男女有别。”(《商君·画策》)
第三,以和为贵,主张和而不同。家和万事兴,这是家庭生活的基本经验。建立在这种生活经验之上的文化是“和”文化。儒家学说是“和”文化的理论总结,倡导和而不同的处世哲学。和而不同有两层含义。一是以和为贵,尚辞让,去争夺。以仁为本,重义轻利体现了这层含义。二是承认不同,承认社会差别。以孝悌为仁义道德的起点,区分长幼尊卑,要求定份止争,以及移孝作忠,维护封建特权体现了这层含义。儒家学说的国家治理理论,以家庭和睦为社会和谐的基础,以家庭建设为国家治理的中心环节。
第四,以生为德,追求家族兴旺。以生为德就是《易经》所谓的“天地之大德曰生”。在儒家思想中,生生不息是天地之间最伟大的道德,生儿育女是做人的天经地义的权利,传宗接代是人生的义不容辞的使命。以生为德跟多子多福的幸福观有很大关系。按照这种幸福观,家庭生活就是人生幸福之源。有家有家人就有爱,有爱就有幸福。父母俱在,兄弟无故,儿孙满堂,其乐融融,就是最大的幸福。
尽管家族主义有自身的时代局限性,儒家学说也存在固有的理论缺陷,但是,利用家族主义,尊崇儒家学说,以孝治天下,治国先齐家,这是中国历史上治国安邦的重要经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也成为历代王朝国家治理实践中的“规定动作”。
二、 “孝治”理念在现代国家治理中的转化利用
人们曾经普遍地认为,家族主义过时了,并且,家族主义不破除,中国社会就不能进步。最根本的理由是,家族主义不过是小农意识,是农耕社会的旧的生产方式的产物,必将随着工业社会的新的生产方式的到来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而被淘汰。
家族主义只是代表落后生产方式的文化势力,注定要在现代化的进程中被淘汰吗?诚然,在现代社会,随着家庭的职能被分解、家庭的地位下降,家族主义与家族制度的文化势力有减弱的趋势。诚然,家族主义已然丧失其思想文化上的统治地位,并不断地边缘化,但是,这不代表家族主义已经无足轻重,更不代表家族主义将从此退出历史舞台。
今天的中国社会,家族主义文化势力的影响依然无处不在。最有力的证明是,如今工作在城市的农民工数以亿计,从农村来到城市上学、就业的大学生也数以千万计,但是,大部分人依然保留着春节回家过年、清明上坟祭祖的传统习俗,足见家庭和祖先在一般中国人的心目中依然占据重要的地位,足见家族主义从未远离我们的生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历来重视家庭”。“历来重视”包括现代同样重视。这是因为,家庭没有消亡,家族主义思想就不可能被淘汰。家族主义思想淘汰不了,我们就必须对它善加利用。因此,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方向不是要破除家族主义,而是要根据家庭发展新阶段的新情况,对家族主义加以转化利用。在儒家学说中,家族主义思想的存在是具有普遍性的,中国人可以有,外国人也可以有;古代人可以有,现代人也可以有。
毫无疑问,儒家学说的“孝治”理念,跟现代国家的民主法治理念是有冲突的。但是,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孝治”不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死敌,它在现代国家治理中依然是可以加以转化利用的。
三、国家治理中“孝治”理念发挥的三个积极作用
第一是培基固本的作用。
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需要培基固本。什么是基?什么是本?家庭是社会之基;人民是国家之本。“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礼记》)“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孟子》)不管在什么时代,家庭和睦都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国家治理既要治“国”也要治“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家治理,最根本的特征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表面看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家治理中,以治家之道治天下似乎已是无稽之谈。但是,由于千百年来积淀下来的文化心理使然,中国人民依然以自己的方式来理解社会主义的国家治理。
“家和万事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家治理中,建设幸福美满的家庭,增进人民的福祉,让老百姓安居乐业,让孩子健康成长,就是为国家和民族的发展培基固本。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我们要认识到,千家万户都好,国家才能好,民族才能好。”
第二是维护国家和民族统一的作用。
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重要目标。儒家学说培养了中国人由个人而家庭,由家庭而社会,由社会而国家,由国家而天下的思维逻辑。正是建立在家族命运共同体意识之上的国家命运共同体意识,构成中国人的“家国情怀”的基本内涵,成为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最牢固的情感基础和精神纽带。这是中华民族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
第三是立德树人的作用。
有一首儿歌,叫做《温暖的家》。
最爱你的人是谁呀?
最爱我的人是爸爸妈妈!
生我养我疼爱我,给我一个温暖的家,给我一个温暖的家;
你最爱的人是谁呀?
我最爱的人是爸爸妈妈!
生我养我疼爱我,给我一个温暖的家,给我一个温暖的家。
国家和社会的治理,归根到底是“治人”。“治人”就是教育人,就是立德树人。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因此,无论时代如何变迁,立德树人都要从家庭教育开始,家庭教育都要从孝老爱亲开始。“思国之安者,必积其德义。”从家庭教育入手,从孝敬老人开始,“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就能为社会减少一些“毁三观”,“无节操”的不良少年。这也是对国家治理的重要贡献。
中国哲学研究
B222
A
1673-7725(2017)10-0006-03
2017-08-05
叶季夏(1967-),男,湖北黄冈人,副教授 ,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中国哲学与文化的发展一方面要继承我们的优秀传统, 另一方面也要面对时 代进行创造性的转化。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的文化基因, 是我们深厚的文化软实 力, 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丰厚滋养。儒学作为传统文化的核心研究是中国哲学 研究的重要领域, 但绝不是唯一的领域, 道、佛诸家以及先秦诸子的学说也是中 国哲学研究必不可少的领域。只有从中国文明的整体来理解中国哲学, 中国哲学 才能成为华夏文明的体现者和担当者。
中国哲学既具有中国性又具有哲学性。中国哲学的“中国性" 是指它更多地 基于中国文化经验, 更加深入地探讨中国问题。中国哲学的哲学性是指它必须保 持对于哲学基本问题和共同问题的关切。中国哲学要立足于中国文化经验, 要围 绕中国问题展开思考, 也要把中国问题置于人类哲学基本问题和共同问题下进行 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