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木制家具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评价的探讨
2017-03-11谢泽树华安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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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木制家具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评价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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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木质家具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诸多,而对木质家具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评价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控制木制家具企业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基于此,本文阐述了木制家具行业职业健康危害因素以及木质家具企业职业危害的现状,结合某木制家具企业,对木制家具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评价进行了探讨分析。
木制家具 职业病危害 因素 现状 评价
一、木制家具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析
在木制家具生产过程中主要存在木粉尘、有机挥发物、噪声、振动、木材挥发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其中,木粉尘是木制家具生产加工作业人员最为严重的职业危害,在整个生产加工工程中几乎都会有木粉尘的产生,职业性暴露于木粉尘环境中会对上下呼吸道产生多种危害,另外,木粉尘还是最危险的易燃易爆物之一,在遇到明火、电气火花以及静电火花时,极容易发生粉尘爆炸危险。其次是有机挥发物,在家具的组装、表面精装及喷漆过程中,由于各种胶黏剂、着色剂、油料、油漆、溶剂、防水剂的使用而产生了大量的可挥发性有机物,这些有机气体或蒸汽会对作业人员的呼吸系统和皮肤产生危害,并且其中许多是公认或可疑的致癌物质。此外,噪声对于作业人员的危害最为常见的是职业性听力受损以及耳鸣;木材挥发物通过作业人员的呼吸、皮肤接触等途径对作业人员的上下呼吸道和皮肤危害。
二、木质家具企业职业危害的现状分析
目前木质家具企业的职业危害形势相当严峻,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接触职业危害人数众多,从事木质家具制造人员中有近百万人接触到职业危害;二是职业危害十分严重。苯、甲醛、苯胺等高毒物质超标严重;三是作业环境恶劣,职业病防护设施率极低,佛山地区家具企业员工体检率低,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覆盖率较低;四是从业人员防护意识差。
三、木制家具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评价的分析
(一)某木制家具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的相关因素
1.评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木制家具制造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规范等标准。
2.评价范围。结合现场调查情况确定对木制企业木工工序、油漆工序、打磨工序、包装工序等环节正常生产期间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暴露情况和接触水平、企业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效果、职业健康监护及管理等情况进行评价。
3.评价内容。识别木制企业原材料及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分布情况,分析其危害程度以及对工作场所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程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对企业进行职业病危害现况评价。
4.评价方法。依据相关木制家具制造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规范,结合该企业职业病危害特点、职业卫生现场调查等方面收集数据和资料,以及该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对该企业正常运行期间车间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及职业健康影响进行评价。
(二)某木制家具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结果分析。
具体表现为:
1.职业卫生学调查。第一,某木制企业概况。某木制企业分两个厂区,老厂区主要为木料加工工序,新厂区主要为油漆工序、打磨工序、包装工序等,两厂区均设行政办公、仓库、宿舍、浴室、食堂等辅助用房。第二,某木制企业生产工艺流程。主要工艺流程为原料采购入库进行烘干后,经木工、油漆、组装打包等工序后成品入库。第三、某木制企业生产制度和劳动定员。每周单休工作制度,周日休息,国家法定节假期均按要求放假。企业总人数327人,生产工人264人,女工98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226人。
2.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某木制企业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木粉尘、噪声,正己烷、苯、甲苯、二甲苯等芳香族和酯类化学物。
3.评价结果。第一,检测结果。采用国家法定的检测方法,对作业场所进行了连续采样检测,分析了职业病因素的危害程度、职业病危害暴露及接触水平。具体表现为:粉尘、所有检测点的粉尘浓度均符合相关规定;毒物、所有检测点的化学物溶度均符合GBZ2.1-2007的要求;噪声、对该企业的木工工序、油漆工序和组装工序的工作场所进行了噪声测量,共测量20点,其中有18个点噪声结果符合相关规定,新厂区打磨车间有1个点、欧式家具区有1个点噪声强度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限值。第二,职业卫生管理该企业成立职业卫生安全领导小组,规范制定了相关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较好的履行企业职业危害告知和职业健康培训义务,规范设置了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及中文警示说明。但未能较好的执行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制度,虽进行了职业病危害申报,但申报项目不全。
(三)某木制家具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建议
某木制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为木粉尘、噪声、三苯、苯乙烯、正己烷、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等,从检测结果看各项危害因素并无明显超标现象,但由于接触人数多,时间长,各类危害因素对作业工人身体的慢性危害不可忽视。笔者认为需要采取以下建议:第一,做好防尘措施,通过“革、水、密、风”的防治方针,控制工作场所粉尘危害;第二,加强对化学毒物的控制,可通过工艺改革、使用无毒或低毒的原辅材料的防护措施;第三,从声源控制、阻断传播途径控制噪声危害;第四,提升劳动者的防护意识,规范劳动者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使用;第五,根据职业卫生的特点合理调整和布局各工序、各车间、各工种,预防尘毒的交叉污染;第六、某木制企业应当加强职业卫生管理,组织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档案,将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四、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对某木制家具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评价分析,该木制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苯乙烯、正己烷、木粉尘和噪声。并且该木制企业在防尘、防噪、职业健康监护、作业场所检测等方面存在不足,需要对其进行整改。
[1]江苏省木制家具制造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规范[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