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女师的缘起和变迁
2017-03-11陈凯
陈凯
摘要:清末,朝廷颁行“新政”,废除科举,兴办新式学堂。直隶北洋女师学堂开风气之先,以“近代中国第一所女子师范学校”著称,而其沿革经历了女子公学、高等女学堂、北洋女师等三个不同阶段,最后整合为直隶女子师范学校。民国创建及新中国成立后,几经更名、调整,今为河北师范大学。
关键词:公立女学堂;高等女学堂;北洋女师学堂
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7)01-0089-04
师范教育在职业教育系列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一席。以图册形式出版的《近代中国看天津——百项中国第一》一书中,将“北洋女师学堂”列为“中国第一所女子师范学校”。这表明“北洋女师”在师范职业教育中有着特殊的开创意义。书中介绍该学堂为1906年6月13日由傅增湘创办,首任校长吕碧城(按:应为总教习。即教务长,校长为学堂监督傅增湘)。辛亥革命后扩大规模。多次更名,自1906年至1928年,培养出698位本科毕业生。校址位于河北区天纬路。由此可以得知。“北洋女师”创立于清末兴办新式学堂的高潮时段。也正是袁世凯主政直隶之时。
背负“窃国大盗”恶名的袁世凯,于清末朝廷颁行“新政”之际出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任内力推废除科举。兴办新式学堂,他认为“振兴学校,首重师资”,“师资既富,学自易兴,此为办学入手第一要义”,故“师范宜速造就”。津门诸教育家如严修、卢木斋、傅增湘等热心教育人士为之襄助,并动员民间力量,共同发展近代教育。此时,作为一省之长的袁世凯,还是颇有一番作为的,直隶新式学堂的建设居全国各省前列。
据1906年6月统计,仅在普通教育方面,已有中学堂27所、高等小学堂182所、初等小学堂4 162所。这一组数字凸现的是一个不成比例的“金字塔”型。底座(初小)相当大,往上逐级缩小,初小、高小就相差20多倍,难以衔接。之所以如此,其重要原因之一在于師资不足。由于中国封建社会历史悠长,“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传统影响十分深远,致使女子教育尤为落后。更为艰难的是新式学堂初创,“前无所因,愿力虽宏,措施匪易,教授无方,错谬杂揉”:且部分官绅对此“敷衍苟且”,社会上“甚者造作谣言,横生阻力”,当年有此成绩。已属不易。有鉴于此,兴办师范教育培养师资,尤其是女子师范教育,就成为当务之急,这也是“北洋女师”创立的重要缘由,而其成立也是有一个过程的。
一、女子公学时期
天津由国人自办的第一所女校,是1903年教育家严修创办的“严氏女学”,专收亲友女童。尔后,有了女子中、小学堂。至于高层次的女子师范教育,首推1904年成立的“女子公学”,只是未冠以“师范”称谓。其首任总教习吕碧城(1883-1943),安徽旌德人,生于官宦之家,称得上是一位传奇女子。其父吕凤岐曾任山西学政,1895年病故。1903年,年仅21岁的吕碧城只身来到天津,因偶然投稿创刊不久的《大公报》,以其文采博得主笔英敛之的赏识,遂留作编辑。后又为袁世凯聘为“北洋女子公学”的总教习。“女子公学”又名“公立女学堂”,系由英敛之等人创办。1904年10月3日《大公报》载有其《创办简章》,共列二十六条,称学堂“系合官绅捐款而成,故为官绅合办”。以“开导女子普通知识,培植后来师范,溥(普)及教育为宗旨”,这里有了“师范”的明确标识。《简章》署“吕碧城倡办”,“创始经理人日日新闻社方药初、大公报馆英敛之”。
学堂以天津府名义呈报《公立女学堂开办章程》,文中写道:“国家之强弱视夫人才,人才盛衰。教育善否。有以判之也。教育者诚立国之本,固无分于男女,而女子一端尤为家庭教育之根源,培植人才之基础。因孩提之童,日依母侧,熏陶渐染,习惯自然。古今圣贤豪杰建大功立大业者,往往承幼时之母教,定一生之志趣,其关系为何如耶。今者朝廷锐意维新,知本原之所在,兴学为先……天津学堂林立,独是女子一端尚未发达……(故)创设公立女学堂”。这一节论述“宗旨”的文字,特别强调了女性受教育的重要,十分生动、明了。学生资格定为“凡系家身清白,有志向学者,不分畛域,俱可收录”。经费首获海关道拨助开办费一千元,又得厘捐局、银元局每月各拨银一百两作为常年经费。收录学生30名,学生月缴学费2元。学堂聘英文女教习和日本女教习兼授算学、图画、手工、体操。又称学堂“拟增建斋舍”,再拟增学费1元。等等。直督袁世凯批示:“准销所拟,章程亦甚妥协,应随时增拓。以臻完备”。不久,天津府又呈文请拨经费,称该学堂系“官绅捐款而成”,“亏损甚巨”,“每月不敷二百五十两”,“女学堂责任尤重,若无人主持,势将中止,未免可惜”。遂推荐翰林院编修傅增湘,称该员“品行端方,学问优裕,且倡办时亦颇赞成其事,请其充当监督,实堪胜任”。袁督批准前已呈报拨付开办费一千元,厘捐、银元两局每月各拨银一百两。待傅增湘“总理天津女学事务”后,认为该学堂开办以来,“成效昭著”,“惟来学者日益增多,校舍逼狭,多不合用”,再请拨款。并拟请更名为“北洋女子公学”。由于此时官府已为各女学堂统拨银四万两,袁世凯批示:所请拨款于该四万两内“拨给”,更名之事决定“改为天津女子公学”。可以说。“女子公学”是北洋女子师范教育的最初奠基者。
二、高等女学堂时期
1905年11月,天津成立“高等女学堂”,内设有师范科。其《拟呈试办章程》列有十条,其一“宗旨”称:“本堂以开通智识。培养德性,为家庭教育之根基”。其二“学科”设:修身、家政、国文、历史、地理、算学、理科、图画、洋文为必修。但不必同时全教,可按年增减,另有课表。缝纫(手工)、音乐、体操为随意科,即选修课。其三“入学资格”规定:(一)“身体健全。身家清白,开明三代履历,取具妥保,方准入堂”。(二)“年龄”“师范科以二十岁上下为合格。已否出阁不拘”,“预备科本科生以十二岁至二十岁,须未出阁者,其天足与否不拘”。(三)“学生在堂内禁用脂粉,衣履须求朴素,年长者著黑色裙,年幼者著青莲色散腿裤,一律著平底鞋,大衣长以过膝为度,夏用月白色布,冬用深蓝色布,右衿上钉徽章,用黄色绫地繍黑色北洋高等女学堂”。其四“编制”,规定分设“预备班”、“高等班”,均暂以三十名为限:“师范班”定为二十名,并说明“本班学生程度如不及格,可先归入预备班,俟一年后再选升本班。至预备班、师范班亦应慎选,如不能满额,任缺勿滥”。其五“毕业年限”,高等、师范二班均为三年,预备班为一年。其六“教员、管理员”:(一)女监学一人,管理全堂“内事”,“薪膳数”待袁督定。(二)女司事二人,帮同监学照管学生起居、伙食一切杂事。月薪十二两,另伙食四两。(三)女教员,约须四人,以全用中国人为善;倘用洋人。择能通华语者,可免添翻译。每月薪水二十至四十两,“视功课难易酌定”。伙食同为四两。(四)男监督一人,总理全堂事务。薪膳亦待袁督核定。(五)男司事三人,分司庶务、会计、抄写。月薪十二至十六两,伙食亦为四两。(六)其余男、女仆,门丁,厨夫由监督、监学酌定。宜少用,择老成朴实者为妥。其七“学费”,学堂只备午膳,不寄宿,每月学膳费四元,不用午膳为二元。寄宿另加早茶、晚餐并灯油、炉炭费四元。其中师范生应否免费,待批。至于书、笔、纸、墨“一概自备”。凡学生入堂,应先交学费半年,之后俟届满之前一月再预交。对于“中途告退”,概不退回。如遇欠费,由“保人认交”。其八“学期、假期”,按“奏定章程”办理。其九“条规”,待开学后“察度情形,逐事拟定揭示”,“要以内外整肃,力戒浮嚣为主”。最后“经费”,将另列表呈报。
对此呈文,直督袁世凯批:“其中当酌改者有数事”。计有八项:(一)“体操为体育之要,尤足药(医)女子荏弱之习,原拟随意科应改为必修科”。(二)“洋文尚非女子必要之学,可改为随意科”。(三)“师范科应限二十岁以下,预备科、本科应限十六岁以下,年齿过大,与业已出嫁者究不相宜”。(四)“原拟天足与否不拘,句下应添总以逐渐解放为宗旨”。(五)“学堂衣服宜归画一,未可因长幼而殊,应酌改一律长衣过膝为度”。(六)“男司事應减去一人”,二女司事“当以一人监起居,一人管杂务”。(七)学膳费“未可再减,但如有文字出众,而家道清贫者,由监学察考可酌减”。师范生同等对待。(八)经费及监学、监督薪水“候批”。批语极尽详细。殊为少见。
三、北洋女师学堂时期
1906年,北洋女师学堂成立,制定了更为规范的《章程》,共计八章,文字较多,兹择要录后:
第一章“总则”。计三条:(一)“本学堂以养成高等小学、初等小学女教员,期于女学普及为宗旨”。(二)“本学堂为速造师范起见,先设简易科、选科,兼设小学。以资练习。俟本期女生毕业后,再设完全科,以蕲深造。”(三)“本学堂为造就师资,尤重妇德,一切管束教授。务在陶冶其行为心性,使可为后生仪范,一切急进过新之学说、时论,概戒弗谭”。
第二章“学科、修业年限”。因与第四章“学科程度”内容相关,一并介绍。(一)“简易科”,分为第一、第二两部,每部各有必修、随意科目。“选科”(“选科”涵义第五章有说明)除限定某科为必修科目外,余听本生选择。(二)第一部科目。修身:人伦道德要旨。教育:教育史、应用心理学、伦理学大意、教育原理、管理法、实地练习、保育法。国文:讲读文法、作文。历史:东洋历史、西洋历史。地理:中国地理、外国地理、地文。家政:家事、卫生、衣食住、育儿、家计、簿记。体操:普通游戏。以上均为“必修”课。以下则为“随意科目”即选修课。习字:楷书、行书。图画:自在用器。手工:裁缝、编织、刺绣。歌乐:单音、复音唱歌。第二部科目大部与第一部相同,但增加算学:含四则、诸等分数、小数、比例百分、杂题、开方。理科:植物、动物、矿物、地质、化学、物理、地文、生理。另家政科目中的“家计”改为“看护”。“习字”科目增加“教授法”。“歌乐”科目增加“乐器用法教授法”。由于是师范教育,不仅是传授各种知识,而是要学生作为“二传手”。毕业后以教师身份再向其学生传授,因此。上述各门课程均有“传授法”一说。初时只设“简易科”、“选科”,其修业年限均为一年六个月。
第三章“学期、休业日”,从略。
第五章“学额、入学、试业(读)、退学”。凡五条:(一)“简易科”每部每班四十人,选科二十人。(二)每年正月、七月为人学期。人学资格:简易科“以品行端谨,身体健全,文理通顺”,年龄在二十岁以上,四十岁以下。“选科”具有入简易科资格,因自己志愿不欲兼修各科者,惟修身为必修,其余任凭自选某科,按时入班听讲。(三)凡文理不通,身家不清,及性质不纯,曾经它学堂斥退者,概不收录。(四)入学试业(读)两月为期,如考验德行学业均能合格者,应签名立保证书,为留学(堂)之证。未能合格者,即行辞退。愿于是时告退者亦听(便)。除此,概不得无故退学。(五)资性过钝,罹染重病,或不守教(校)规者,得随时令其退学。
第六章“考试、卒业、服务”,从略。
第七章“职员分掌事务章程”,从略。
第八章“寄宿舍规则”,分列条款达二十一条,且有的条下又详细规定五项、八项。这里择要分类予以介绍:首先,是有助于培养道德修养、集体观念的,如“以德育为重,同学共处当互为辑睦,以礼仪节操相勉:凡涉旧日有失忠厚之言语行为,均宜严避”。“(学)堂内以肃静为主,除游戏场外,不得唱歌喧笑及有一切违碍举动”。其次,是培养良好习惯,倡导朴素生活的。如“饮馔、起眠、自习休息、休课放假、沐浴、梳栉等事均有一定时刻”,“不得携带珍贵物品,华丽衣服……与有妨道德、卫生之书籍、食品物件”,“衣服被褥稍涉油旧,即须拆洗。以洁净整理为度”。再次,是强调纪律,约束不当行为的,如课间“不得入寝室偃卧”,“课毕(由班长)率同班生同行”,“每夕限定两小时在讲堂自习”,结束后“由舍监点名一次,即各归寝室”,舍监指定“寝室榻位,不得私相调换”。其他如患有疾病的处置等等亦有详尽规定。但《规则》有的规定过细,如“住堂携带装具……限定数:衣箱一支或软包一个,中号皮包或小衣包、小皮匣一个,共占面积不过六方尺”,等等。《规则》中还对班长、值日生、(宿舍)室长的职责做了详细规定。
北洋女师1906年成立,最初只设“简易科”。1908年始设四年制的“完全科”。
四、傅增湘统筹整顿时期
天津的“女学事务”经过“整合”,统归翰林傅增湘总理。傅受袁世凯任命出任直隶提学使(民国后曾任北洋政府教育总长)。史料中有《总理天津女学事务傅增湘禀办女学情形暨条陈整顿事宜文并批》。分别呈述了三校情况:“北洋女师”1906年开学,“投考虽多,合格较少,只取录四十余名”。暑假后傅氏“亲往上海招考,各处闻风争至,陆续收录五十余名,始足定额”。但“学生程度不齐,课程高低碍难两就。十月严加甄别一次。剔除程度太低之学生九名,功课重加更定,较为整饬:又兼添请国文教员,注重文字,各学生均称受益……(年考)列最优等者两部共有十六名之多,足见诸生勤奋向学,进步可观”。迁新校址后“一切仍行计议改良。以期徐图完备”。
关于“高等女学堂”,傅增湘接办时学生仅十余名。开学后增至七十余名。“惟年龄不齐。程度不一,屡将功课、班次更变,减少洋文,注重国文,近甫稍稍就绪”。聘吕眉生(吕碧城之姐)授汉文课,理化、算学、体操等科均聘有专员。计划转年再招新班四十名,为此要求五处官立女子小学,“选送合格女生保送来堂肄业”,届时再议如何“分班、插班”。
关于“公立女学堂”,文称“开办最早,成效较著,去年学生仅四十余名本年添招丙班增至六十余名,明年仍拟招数十名,酌量插班”。“惟校舍逼仄,拟将临近房宅并租。以为推广地步……”。此时统计,“北洋女师”女生九十五名,“高等女学堂”女生七十二名,“公立女学堂”女生六十三名,总计二百三十名。
综合上述各女学堂兴办情况的考察,除了有着促进妇女解放的意义外,仅从教育角度看,可得出以下几点认识:一是在清末风气初开的状况下,女子师范教育的兴办,是符合时代潮流的创举,尤其是有利于“家庭教育”的立意。更具现实价值。二是在教学安排方面。突出了德育为先的素质教育;在课程设置上,体现了师范教育的特色,尤其是各科多以“传授法”授课。三是注重女性特点,设置了诸多有实用价值的家政类课程,如今几乎均已“流失”,似有取其精华予以恢复的必要。四是管理严格,看似繁琐。却有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但惧怕新思潮的传播,是不可取的。
时光流逝。世事变迁,最先成立的公立女学堂于1911年停办。北洋女师学堂于民国后改称北洋女子师范学校,1913年再更名为直隶女子师范学校。高等女学堂则于1913年并入直隶女子师范学校。至此,近代中国始于1904年为“培植后来师范”的天津三所女学堂,经历两个朝代的社会大变革,最终成为河北省的一所女子师范学校。“五四”爱国运动期间,邓颖超、刘清扬等都曾就读于此,并成为进步学生的领袖人物。解放后,学校又经多次变动调整,自1962年统归河北师范大学至今。
(责任编辑:王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