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下校园贷的发展与规制探讨
2017-03-11王雪云
王雪云
摘 要 近来,“裸条借贷”一词频频出现在公众面前,媒体报道越来越多。由于申请贷款门槛低、手续简单且拿钱速度快等因素,“裸条借贷”得到一些女大学生的青睐。本文基于从“裸条借贷”事件出发,探讨校园贷的发展现状,并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从明确监管主体职责、完善监管制度和规范、加强平台自身建设、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几方面对互联网时代背景下校园贷的规制提出发展建议。
关键词 大学生 校园贷款 网络借贷平台 监管
中图分类号:D922.2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2.367
一、问题的提出
在互联网+时代的新形势下,由于金融行业的发展、国家“普惠金融”政策的实行以及当代大学生消费需求的迅猛增长,类似于专门针对大学生的P2P平台的校园贷应运而生,在各大高校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在大学生的日常消费活动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然而,2016年以来,“校园贷”屡屡传出“欠下巨额债务的学生跳楼”、“裸照借款”、“暴力催收”等乱象。
去年5月以来,就有很多媒体曝光了大学生“裸条借贷”现象,然而,“裸贷”现象并未戛然而止,“裸照”进一步发酵为“裸视频”被曝光出来,出现在公众视野,引起了新一轮的舆论风波,不禁让人瞠目结舌。同时,让人们知晓还有另一新名词——“肉偿”,若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还款,就需要用“肉偿”作为“代价”。所谓“肉偿”,简单来说就是由放贷人或其代理人作为中介,要求借贷人一般为女孩通过卖淫或者是被“包养”的方式来获得资金以偿还贷款。如今,“裸贷”已形成一条灰色产业链,由此衍生出“肉偿还款”和裸条信息售卖等“盈利”方式,选择裸持借贷的借款人也由此陷入“恶性循环”。
二、校园贷的发展现状
(一)校园贷的特点
1.放贷门槛低与流程简单:
校园贷通过在校园内贴广告、微信朋友圈、QQ群、发短信、打电话等多种方式宣传“无担保、无抵押”、“每天前1千名借款免息”、“闪电借款”等类似诱人的贷款标语,凭身份证即可获得几千甚至上万的贷款,如此低的门槛就可以申请到贷款,使那些經不住诱惑或者无偿还能力的学生轻而易举地掉入“陷阱”。此外,目前市面上的校园借贷公司各自为政,没有大数据共享机制,一个学生可以在多个平台申请贷款,很容易出现“拆东墙补西墙”的情况,陷入“借贷-消费-借贷-还贷”的恶性循环之中,最终债台高筑。
2.隐形费用较高与高额的逾期违约金:
本人以某一校园借贷平台为例,对其进行了深入分析,归纳出以下八项常见的费用。
(1)贷款利息:该平台目前的利率范围为10%-24%。经过查找与计算,此平台借贷的最高年利率是同期银行借款年利率的4倍。
(2)逾期罚息:出现逾期情况时,之前的正常利息费用将停止计算,逾期1-10天的时间将收取0.05%的逾期罚息,在10天以上的将收取0.1%的逾期罚息。
(3)逾期管理费:与上一条相同,出现逾期情况时,之前的正常借款管理费用也将停止计算,逾期1-10天的时间按照0.1%收取逾期管理费,在10天以上的按照0.5%收取逾期管理费。
(4)充值费:充值资金按0.5%收取转账费用,充值费上限100元。
(5)提现费:提现金额按0.3%收提现费,该项费用不设上限。
(6)借款服务费: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收取,借款成功后一次性缴纳。该平台把借款人信用划分为7个等级,最高等级(AA)费率为0%,第四等级(C)费率为2%,最低等级(HR)费率为5%。
(7)借款手续费:在借款成功之后,一次性交纳500元的手续费。
从以上七种不同的收取费用可知,借贷平台对于借款所收取的费用数目繁多,如果综合考虑这些费用利率来看,一些大学生在实际借贷中需要承受的借款利率很有可能大大超出了平台所公示的利率。
(8)神秘的“代理费”:为了进一步扩展业务,圈占所属“地盘”,校园贷平台往往会通过设校园代理的方式去为平台争取更多的客户资源,代理人拉人贷款获得提成奖励。此外,如果代理人主动去拉别人成为中介,还可以从借款人手里额外多抽取一定比例的中介费。因此,一些大学生会遇到通过校园中介借款时还需缴纳代理费的情况。
(二)国内外校园贷发展现状之比较
国内外的大学生都存在需要贷款用于学业、消费的情况,但国内外在贷款条件、借贷经营方式、透明程度和借贷风险上都存在有不同之处。国外校园贷发展现状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放贷门槛高,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校园贷”;二是“未来精英的目标人群十校友融资”经营方式,利用社交网络降低违约率; 三是专注于贷款再融资业务,收费透明,还款方式灵活;四是平台审核严格,将借贷风险控制在最低水平。国内校园贷发展现状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放贷门槛低,校园贷以“消费贷”为主;二是“暴力催款”触碰法律警戒线;三是收费不透明,成为变相高利贷;四是面向全国大学生,审核不严,借贷风险较大。
三、校园贷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校园借贷平台方面
校园借贷的本质是某些第三方借贷平台,通过以高息的方式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获利。这些平台由于放款门槛低、对借款人的资质审核不严或者根本不进行审核,也不考虑大学生的还贷能力,为学生提供超出负荷能力的借款资金,一味放款,最后坐等家长买单,诱导和助长学生肆意借款、过度消费,给学生造成更深层次的经济负担,引发种种校园悲剧出现。对于大多数的校园贷来说,唯一的门槛就是在校大学生。低门槛的借贷,看似光鲜的校园金融,绝非“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这般诗情画意。校园贷的产生,在本质上其与高利贷并无多大差别,由此一来将一些大学生逼上了绝境。
(二)学生自身方面
如今,随着时代的发展,大学生的消费观念已经发生巨大改变,他们对一些商品和服务有超前的消费需求,想通过借贷或者透支信用卡来提前购买自己所需。大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大多数是由父母给予,有限的生活费满足不了不断的超前消费需求。而校园借贷正是瞅准在校大学生这一商机,设下高利贷、利滚利、“裸条放款”等圈套,而大学生离开家庭后不久步入大学生活,其风险防范意识和甄别能力比较弱,一不小心禁不住诱惑就会陷入其中。很多学生对贷款背后的高额利息带来的金融风险持以无视态度,置若罔闻,对与自己消费能力极不相对称的商品通过借贷进行大肆消费,最终面临债务困境,有的不得不“拆东墙补西墙”因而陷入借款死循环。
(三)家长和学校方面
据了解,很多大学生在步入大学之后,经济来源有限,钱用之少之,加上花费开支较之以往剧增,缺乏社会经验,消费观一旦未摆正,很容易陷入“泥潭”。他们需要家长和学校更多的指导与帮助。校园贷能迅速蔓延的另一重要原因还有家长的“溺爱”和学校的“息事宁人”。家长在面对小孩非理性消费造成的“突如其来的账单”,常常选择忍住心中恼怒为孩子犯的错买单,担心孩子不能顺利毕业乃至接受法律制裁,避免给孩子一生名誉带来受损。同时,校方也更倾向于采取规劝家长的态度让其早日还钱解决眼前事情,多有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这种心理会助长相关平台无风控放贷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学生形成正确的理财观,树立责任意识。
(四)相关监管部门方面
高利贷、利滚利、“裸条借贷”等一系列校园借贷乱象的背后,折射出相关监管部门的缺位。目前针对校园网络借贷方面没有一套严格的标准加以依照,加之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导致监管一直处于盲区,亟需负责该区域的监管部门将监管落实到位。尤其当校园借贷行为一旦转变为线上接头、线下交易时,监管就难上加难。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没有针对互联网借贷平台这一块在监管和相关法律法规方面做出系统化地制定与建设,同时在社会上、校园中有关方面的宣传力度不大。
四、新形势下校园贷的规制措施
(一)明确监管主体职责
管理校园贷平台的责任是多方监管主体联动的,不是仅靠某一方的积极与努力。银监会应与教育部、各高校内部联系起来,将几方各部门的责任明确下来,发挥各方主动性和积极性一起努力管理好校园贷平台,尽快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实时预警机制及对应处置机制。与此同时,高校的辅导员要密切关注周围同学的异常消费行为,各个学校的学生会等学生骨干队伍也可通过建立“信息联盟”,共享各校园贷平台的实际贷款率等重要信息,分享校园贷平台“黑名单”,为本校学生筛选出安全规范的平台,避免校园贷悲剧的出现。
(二)完善监管制度和规范
相关监管部门应积极转变思维,将监管重点从线下转移到线上,对线上监管工具进行更新。对于有关监管部门,需要从以下三大方面入手:第一,建立科学监管机制,严格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一是建立民间借贷的监测体系;二是建立民间借贷登记备案系统;三是建立并发挥民间金融行业协会的自律功能;四是加大金融违法惩处力度,依法查处、严厉打击高利贷及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净化民间金融市场。 第二,营造良好的民间借贷法制环境,亟需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一是把民间借贷法律制定下来,以法律条文形式固定下来赋予民间借贷的合法性;二是打击违法的金融活动,保障民间借贷群体的合法权益;第三,建立利率定价机制,遏止民间借贷中的“高息”投机行为。 另外,对大学生这一群体应加强教育防范意识,增强金融风险教育,加大金融知识教育宣传,开展相关主题活动,使其树立健康向上且理性的消费观和理财观。
(三)加强平台自身建设
网络借贷平台应加快改变经营模式和观念,以正确态度处理借贷这一问题,注重自身建设,经营业务要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发挥积极作用。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几点措施:第一,借贷平台必须要与学生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借贷合同,并在与学生签借贷合同之前应将各项事宜以合约方式准确、清晰地告知对方,贷款学生本人要亲笔签字;第二,網络借贷平台应做到审批流程被严格规范下来,在审核规格和条件过程中要严格把关,对大学生贷款资质做进一步细致的审核,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还款能力等多种因素之后对大学生进行放款。第三,借贷平台借款人每笔款项的真实用途必须清楚地知道,切忌不管不顾借贷人用途,任由各种用途泛滥,因此可以对钱款去向建立款项追踪的相关数据库进行及时查询,避免借款人进行非法活动,与此同时也可知晓学生的消费能力情况。
(四)加强学生教育管理
在大学生教育管理方面,校方和家长应提高重视,加强关心与教育,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理性的消费观念,提高学生金融风险意识。家长应该定期了解询问孩子的生活状况、经济状况,同时有意识地培养孩子的理财意识和理财能力。学校应定期进行金融知识教育,引导在校生树立正确的金融观,防止大学生“瞻前不顾后”,提高学生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
注释:
梅刘柯.亟需规范的“校园网贷”.河北日报.2016年3月22日,第3版.
郑春梅、贾珊珊.国内外校园贷平台比较及规制分析.财经界.2016(17).
马若梅.校园贷:福音缘何变了味道.金融时报.2016年4月2日,第4版.
沈源.对校园借贷平台的探究与深思.现代商业.2016(15).
纪霞.从市场经济视角看民间借贷的调查分析.中国经贸导刊.2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