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敦颐廉政思想述评
2017-03-10兰群
兰 群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 办公室,安徽 淮北 235000)
周敦颐廉政思想述评
兰 群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 办公室,安徽 淮北 235000)
宋代著名文学家、哲学家、教育家、思想家周敦颐一生正直不阿,虽然担任的官阶职务不高,但是却开创了宋明理学。在周敦颐的学说中,廉政思想是阐述较多的内容,包含了立诚、法莲、公正、仁爱等,这对今时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参考意义。
周敦颐;廉政思想;述评
周敦颐,字茂叔,号濂溪,道州营道(今湖南道县)人,生于1017年5月5日,卒于1073年6月7日,享年57岁,原名惇实,后为避英宗藩邸旧讳而改名敦颐,因晚年建濂溪学堂于庐山脚下讲学,故后人又称其濂溪先生。他出生于一个历代书香仕宦之家,自小受到良好的教育,是北宋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和教育家,更被宋明理学奉为开创者和先驱,先后担任洪州分宁县(今江西修水县)主薄、南安军司理参军、湖南郴州郴县县令、桂阳令、洪州南县县令、合州判官、虔州通判、永州通判、邵州知州、广南东路转运判官、提点广南东路刑狱等地方官员,其一生为官大都职级较低,但却以清廉著称于时。其流传于世的著述仅有《太极图说》、《通书》等合计6000多字,但经过朱熹等人的阐发,构成了庞大的思想体系,成为闻名的宋明理学,也影响了南宋以后的思想学术。后人对周敦颐的成就给予颇高评价,如黄震评价其说:“诸子之书,与凡文集之行于世者,或累千百言而仅一二合于理,或一意而敷绎至千百言,独周子文约理精,言有尽而理无穷,盖《易》《诗》《语》《孟》之流,孔孟以来,一人而已,若阐性命之根源,多圣贤之未发,尤有功于孔孟,较之圣帝明王之事业,所谓揭中天之日月哉!”[1]南宋著名理学家张栻评价其:“惟先生崛起千载后,独得微旨于残编断简之中……则可见先生之所以为治者,皆非私知之所出,孔孟之意,于以复明。”[2]胡宏称之为“攻盖在孔孟之间”,黄庭坚也说他“人品甚高,胸中洒落如光风霁月”,清代著作家黄百家曾评价他:“孔孟而后,汉儒止有经传之学,性道微言之绝久矣。元公崛起,二程嗣之……圣学大昌。故安定(胡瑗)、徂徕(石介)卓乎有儒者之规范,然仅可谓有开之必先。若论阐发心性义理之精微,端数公元之破暗也。”[3]
周敦颐的廉政思想阐述较多,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立诚
在周敦颐的学说中,诚是修养和道德的最高境界。他说:“诚,五常之本,百行之源也。”[4]又说“诚者,圣人之本。大哉乾元,万物资始,诚之源也。乾道变化,各正性命,诚斯立焉。”[4]他认为“诚”是一切世间万物的行事法则,是纯粹至善的做人根本。诚的实质是一切意识的本源,是一种客观介质。他的“诚”的思想来源于《周易》和《中庸》,《周易》说:“君子进德以修业,忠信,所以进德也;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5]把“立诚”看做是一个人提高道德修养水平的重要举措。《中庸》第十九章亦说:“诚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诚乎身矣,”要明白什么是善,是道德,这样才能立诚。周敦颐对这两部著述中关于“诚”的理论进行了改造。他认为“立诚”首先要惩忿窒欲,迁善改过。他说:“君子乾乾,不息於诚,然必惩忿窒欲,迁善改过后後至。”[4]他认为人的修养必须不息于“诚”,同时又能克制自己的忿和欲,改掉自身的过失,从而达到至善,提出了仁的修养的大端。
“立诚”还要更其不善之动。他说:“诚心,复其不善之动而已矣。不善之动,妄也;妄复,则无妄矣;无妄,则诚矣。”[4]他认为诚和妄相对,立诚就要做到无妄,所以,要复妄,要求一切不善都要归本,返回到至纯至善的本来状态。
立诚更需要缓慢提升。周敦颐说:“至易而行难。果而确,无难焉。”[4]又说:“性焉、安焉之谓圣。复焉、执焉之谓贤。”[4]主张修养至圣,即士希贤、贤希圣、圣希天,认为一个人要立诚不仅要如石头一般坚硬,而且还要像山峰一样日积月累,只有这样才能达到诚的境界,他还要求人们要尽量克制自己的物质欲望和内心欲望,达到淡泊名利的境界,最终实现立诚。
二、法莲
周敦颐一生为官,职位是其次,著称于世的是其清廉正直、洁身自爱的形象。他的千古名篇《爱莲说》更是将其洁身自爱、守洁重节、人格独立的高尚品质衬托得清晰明了,宋人柴与之曾在《敬题濂溪先生书堂二首》的诗中夸奖此篇文章说“一诵爱莲说,尘埃百不干”。他在文中通过赋予莲花诸多品性来借指自己的高贵品质,如借“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指其自尊自爱意识,借“中通外直”指一个人的智慧在其中,刚直在外,借“不蔓不枝”指一个人的朴实无华,借“香远益清,亭亭净植”指一个人要具备超凡脱俗的君子性格,至于文中他描述莲花的最后一句:可远观而不可亵玩更是将其凛然不可侵犯的“士君子”形象描绘的生动无比,如同“士可杀不可辱”一样的人格令人敬佩。在文中,他还将君子的莲花与隐逸的菊花、富贵的牡丹进行了比较,表白了自己不甘于沉沦,积极进取的入世姿态。借莲花顶风劈雨来喻示自己不为环境屈服,坚决斗争的毅然心理,如同其《石塘桥晚钓》一诗中写的那样:“旧隐濂溪上,思归复思归。钓鱼船好睡,宠辱不相随。肯为爵禄重,白发犹羁縻。”坚决反对隐逸和追求富贵,主张人应正视现实,积极向上,抵制外来侵扰。
三、公正
周敦颐认为“公”应是一个人从政为官之最基本的价值观。他说:“圣人之道,至公而已矣。或曰:‘何谓也?’曰:‘天地至公而已矣’。”[4]就是为官者在处理政务之时当以公正公明之心对人对事,不能有所私利,有所偏颇。他还说:“公於己者公於人,未有不公於己而能公於人也。”[4]就是说,只有自己做到公正,才能要求他人公正,领导干部应该带头公正公明,率先成为道德的典范,以自身之公带动天下之公。如同“公生明,廉生威”亦为周子思想的诠释。他还说:“实胜,善也;名胜,耻也。故君子进德修业,孳孳不息,务实胜也。德业有未著,则恐恐然畏人知,远耻也。”[4]认为为官者要做到公正,还要踏踏实实做事,不能只是喊口号,停在嘴上,要积极落实到行动上,积极为民做实事。
四、仁爱
作为宋明理学的开创者,周敦颐在其思想中更多的沿用了儒家学说,其阐述“仁”的内容亦占有很大篇幅,继承了孔子的“仁者爱人”思想。他说:“德:爱曰仁,宜曰义,理曰礼,通曰智,守曰信。”[4]认为仁就是要爱人,为官者就要做到爱民如子,主张对世人的泛爱和大爱,要学习别人的优点。他还说“天以阳生万物,以阴成万物。生,仁;成,羲也。”[4]仁就是要让人民群众能够在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当中快乐的生活下去。周敦颐还提出仁爱还要对人民群众能够宽容以待,慎用刑罚,如“情伪微暧,其变千状。茍非中正、明达、果断者,不能治也。”[4]要谨慎使用刑罚。他还说:“孰无过,焉知其不能改?改,则为君子矣。不改为恶,恶者天恶之。”[4]不要怕人民群众犯错误,谁能不犯错呢,只要他能弃恶从善,最终达善也应该是君子,注重通过教育而不是用刑罚来规范社会秩序。
总之,周敦颐的廉政思想对当今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建设仍然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学习周敦颐“立诚、法莲、公正、仁爱”的廉政思想,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抵御个人内心的私欲,洁身自爱,廉洁自律,为政公正廉明,真正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强化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意识,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
[1] 黄震.黄氏日抄·卷三十三[M].台北:台湾商务印刷馆,1983.
[2] 张栻.张栻全集·南轩文集[M].长春:长春出版社,1999:176.
[3] 黄宗羲.宋元学案[M].北京:中华书局,1986:481.
[4] 王云五.周敦颐集[M].台北:台湾商务印刷馆,1966.
[5] 黄寿祺,张善文.周易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9.
责任编辑:仲耀黎
2017-03-08
兰群(1982—),男,阜阳颍上人,初级政工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
B244.2
A
1671-8275(2017)03-00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