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导师制的理论与实践
——基于小学教育专业的探索
2017-03-10吴海凤韦海婵
李 辉,吴海凤,韦海婵
(1.贺州学院 教育与音乐学院,广西 贺州 542899;2.贺州市八步区贺街镇双莲小学,广西 贺州 542825;3.贺州学院 旅游与体育健康学院,广西 贺州 522899)
校外导师制的理论与实践
——基于小学教育专业的探索
李 辉1,吴海凤2,韦海婵3
(1.贺州学院 教育与音乐学院,广西 贺州 542899;2.贺州市八步区贺街镇双莲小学,广西 贺州 542825;3.贺州学院 旅游与体育健康学院,广西 贺州 522899)
小学教育专业实施“校外导师制”,主要是由小学教育专业的特点、培养目标决定的。“校外导师制”有利于提升师范生对教师职业认同度,利于加强高校与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之间的联系,也有利于师范生与校外导师的共赢。师范生在大学四年的学习中,每学期均为其配备校外导师指导他们学习,并为他们提供观摩、参与、研究教育实践的经历与体验,有助于师范生的教育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的形成。
小学教育;师范生;校外导师制;实践
前 言
小学教育专业不同于其他专业,它要求师范生不仅具有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理论素养,还要求具有小学教育的实践性知识。一般来说,小学教育专业学生综合素质的形成一方面靠学校的培养,另一方面靠在实践中的锻炼和学习[1]45。在小学教育专业学生中实施“校外导师制”,即实现从理论到实践,达到学以致用,从而提高小学教育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随着经济社会转型以及高等教育的国际化发展,我国高等教育也进入了大众化教育阶段。大众化教育阶段更需要应用型人才,对师范生教育实践能力要求更高。从目前情况看,高校对人才的培养更多注重的是理论知识的学习,这显然不能适应对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要求。要培养应用型人才,学生就必须要有足够的实践机会。《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第八条明确提出“聘任中小学和幼儿园名师为兼职教师,占教育类课程教学教师人数不少于20%。形成高校与中小学教师共同指导师范生的机制,实行双导师制”[2]1。可见,充分利用校外资源聘请一线教师担任师范生的校外导师,实施“校外导师制”的教育模式已成为一种趋势,通过校内外合作办学,为师范生提供实践平台,从而提高小学教育专业师范生的教师专业技能和教育实践能力。
一、校外导师制实施的意义
小学教育专业所培养的人才要具备扎实、宽厚的科学文化知识以及系统的教育理论,在熟练掌握小学教育教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同时具备较强的教育实践应用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但是,目前高校培养的小学教育师范生还远远没有达到这些要求。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比高职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的技能应用型人才有更“宽”“专”“交”的知识结构;更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岗位适应性[3]50。小学教育专业学生要达到这些要求,离不开长期有效的教育实践。“校外导师制”的实施对小学教育专业学生教育实践能力的提高有着独特的优势。
(一)提升师范生对教师职业的认同度
《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明确指出“小学教师是履行小学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4]1。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小学教育专业的师范生不仅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夯实的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还要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如今教师教育常常出现理论脱离实际,不重视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情况,本科师范生平时学习中理论课程较重,参与教育实践的机会较少,教育实习时间由原来的一个月延长到三个月,但是对于师范生教学技能的形成还是不够的,很多时候不受重视。有些学校甚至对师范生的毕业实习采用“自主实习”的方法,让学生自己联系家乡的学校进行实习,实际情况是一些学生并没有真正进入到学校实习,使得毕业实习流于形式,培养出来的师范生缺乏教学实践能力,不能尽早进入教师角色。而校外导师制的实施,增加学生参与实践的机会,为较快适应教师角色打下坚实基础。
职业认同感是由个体对某一特定职业合理的认识、端正的态度和积极的情感体验等所组成的内部心理机制。[5]11研究表明,教师的职业认同,受到教师的个体特征因素,如年龄、性别、教龄及所教学科的影响,受到传记性因素如教师先前做学生的经验、重要他人、重要事件和教学经验的影响[6]8。“校外导师制”让学生真正地走上讲台,以准教师的身份参与教育教学,逐渐认识到小学教师这一职业的工作意义、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和工作方法,并从中体会到当教师的乐趣,发现自己的潜能所在,同时,在许多优秀小学教师人格魅力和崇高师德的影响下,逐渐坚定自己的从教信念。就笔者所在学院2011级小学教育本科班学生而言,本专业共105名同学,有93人是在参加顶岗支教实习过程中才发现,原来当小学老师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容易,要备好一节课课、上好一节课及课堂管理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而在实习中得到小学生的尊敬、认可,看到学生在学习上取得的一点进步,能给实习老师带来成就感,从而逐步建立了投身小学教育事业的信念。深刻体会到了只有真正认同教师这一职业,在任教时能够体会到工作的乐趣,才有投身到教育事业的动力。
(二)加强高校与小学教学工作之间的密切联系
由于应试教育的重重压力,以及很多师范生教育实践能力薄弱的现状,很多小学都不太愿意接受实习生,就算勉强接受了,也很少给他们走上讲台授课的机会。而校外导师制的推行,通过高校与实习基地签订协议,实习基地可以随时向学生开放,并且因为有着长期固定的校外导师,学生与校外导师之间很容易建立起密切的关系,学生可以通过电话、QQ、微信等各种互联网方式与校外导师保持联系,补充学生校外实践知识,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理论知识,为将所学知识运用于实践做好准备。这种灵活的实践方法,为师范生提供了理论联系实际的平台,稳定了实习基地,使高校的实践教学有了保障。同时,小学教育本科专业的校外导师皆聘请一线学校的骨干教师或者优秀教师,通过高校与小学合作培养师范生的同时,校、内外导师可以增进相互了解,遇到问题共同商量对策,共同研究教育教学方法,共同探讨如何让师范生能把所学的理论知识更好地应用于实践,这样一来二往,容易密切高校与小学的联系,为以后进一步合作打下基础。
(三)师范生与校外导师实现“共赢”
一方面,“校外导师制”的实施,使得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成为现实,他们通过各种方式把在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及时地与校外导师沟通,并有机会在真实的课堂中得以验证和进一步理解。随着专业知识学习强度不断增强,学生的授课意识也会增强,就想把所学的理论知识应用到真实的课堂中,开始憧憬教育实践。如果实行校外导师制,大学四年校外导师一直陪伴学生左右,在培养过程中,校外导师慢慢地了解学生,对自己所指导的学生了如指掌,对学生的进步发展随时把握,能更好地帮助学生提高实践能力,提升准教师的专业技能,比如校外导师通过真实的课堂,可以指导学生逐步提升课堂教学语言技能,课堂导入技能,课堂讲解技能,课堂提问技能,课堂教学变化技能,课堂教学强化技能等等,从而真正做到因材施教。同时,校外导师很多也有着较强的科研能力,师范生还可以跟着校外导师进行教育科学研究,这样有利于提高师范生的教育实践技能和教育科研能力,使毕业论文的选题更具针对性,并且校外导师是教师行业的佼佼者,他们的人格魅力和学识水平也会在无形中影响到师范生,让他们知道自己的不足,并不断追求进步。正如《学记》中提到“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故曰教学相长也。”另一方面,教师专业能力要求“重视培养教师的反思与发展能力”[7]3。这一能力的提出,要求教师针对自己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实际需要和遇到的问题,能够进行深度的探索和研究。校外导师在对师范生进行实践和科研指导的同时,不断地进行反思,并有机会接触到高校最新的理论知识和教育科研成果,并及时运用到课堂中,有利于调动校外导师教学和教育的积极性,减少工作倦怠感,提升自我成就感。
二、校外导师制的实践探索
2014年开始,笔者所在学院遵循“自愿、择优”的原则,面向小学教育专业学生,采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考成绩”的总和,从高到低选拔品德优秀、综合素质高的学生共48名,为他们配备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从实施的情况来看,学生各方面素质得到提高,也为今后探索校外导师制提供一点实践经验。
(一)培养目标的制定
根据教育部确定“需要导向、分类指导、协同创新、深度融合”的基本原则,旨在培养师德高尚、专业基础扎实、教育教学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突出,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应用能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小学教师,强化与一线基础教育学校深度融合协同培养师资人才的力度,探索全科教师培养新模式。制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与应用技术型大学理念相一致,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具有宽厚的知识面和扎实的小学教育基本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具有相对娴熟教育教学技能,全科发展,技能扎实,特长鲜明,勇于创新高素质的应用型小学教师、小学教育研究人员及小学教育管理工作者。”
(二)校外导师的聘请
按照教育部提出的“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由高校与以市为主的地方教育局及小学共同培养,高校主要负责培养方案的具体实施,日常教学、专业技能强化训练按班级进行;学科(项目)素质提高按小组进行。学科小组根据小学主要课程和师范生专业发展方向划分,全班分为10个小组,每个小组有3—5名学生,由校内导师全程指导,直到毕业。与地方教育局合作,聘请小学优秀教师担任校外导师,主要负责学生实践教学,每个校外导师固定指导一个组学生。学生在大学四年的学习中,每学期均为其配备校外导师指导其学习,并为其提供教育实践和教育科研的机会。校外导师一般由具有小学高级以上职称的优秀教师担任,采用一年一聘的方式,一般都不更换校外导师,如原聘的校外导师有不能继续担任的情况,由其本人提出不再续聘的申请,再由校外导师所在学校提供担任其校外导师的人选。
(三)校外导师的要求
高校与校外导师应该签订合作协议,具体落实校外导师的指导任务。大一时,导师可以轮流到高校给学生开讲座,让学生对小学教育专业有个感性认识,开始跟随校外导师自主学习,利用课余时间前往实践基地向导师学习备课、上课,观课、议课,作业批改,课程考核,班级管理,课外活动,教学研究等;大二开始学生就可以定期到校外导师所任教的班级进行见习、实际授课、参与班级管理和跟着校外导师进行科研等,到大四时可以到校外导师所任教的班级进行顶岗实习。平时校外导师也可以定期到高校承担一定小学教育专业的课程,为学生搭建沟通平台,增强交流,培养师生感情。通过这种管理模式,能较好地把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培养结合起来,从而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
(四)校外导师的指导方式
目前笔者所在学院校外导师采用指导方式主要是集中指导和分散指导两种,在每个学期,校外导师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安排,定期对学生进行集中指导,此外导师平时可以通过电话和网络对学生进行逐一指导,校外导师每学期指导学生不少于10次。辅导的内容包括优质课展示,常态课展示,班级活动指导,课外活动辅导,少先队工作指导,教学科研工作指导,班主任工作指导等。而具体每次的辅导时间、内容由校外导师与学生商量决定。但是每次指导都要确定主题,避免没有目的地侃侃而谈。校外导师指导要有文字材料:每次指导工作的时间、地点、内容、指导学生、基本效果等,认真填写《校外导师指导记录本》,并于每学期提交一篇工作总结。高校还根据校外导师的具体工作安排,邀请校外导师走进高校课堂给学生上课,便于拉近校外导师与学生的距离,也便于校外导师更深入地了解学生,从而指导更具针对性。随着对所指导学生的不断深入了解,校外导师要为学生“量身定做”一套适合学生的培养计划,并贯彻执行。同时校外导师还负责考核学生在校外的教育实践表现,考核成绩算进学生平时成绩。
(五)师范生实践的基本工作
小学教育师范生在校外进行教育实践的过程中应开展教育研究实习,要求学生对小学教育教学状况进行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并且要认真观课议课,备课上课,上课之前一定要充分备课,撰写教学设计,教学设计事先给校内导师指导,再交给校外导师审核方能上课,并协助校外导师批改作业,进行班级管理,组织课外活动,进行教学研究等。还可以跟着校外导师进行课题研究,提高自身的科研能力,在这过程中要积累素材,为毕业论文做好准备。学生每次的学习要形成文字材料:向校外导师学习的时间、地点、班级、内容、基本效果等,每次活动影像记录,每次实践活动小结,每学期上交一篇学习总结。古人云,“君子是以多学而好问也。”学生一定要勤学好问,积极主动与校外导师多联系,不要让校外导师形同虚设。
三、实施校外导师制应注意的问题
为了确保小学教育专业“校外导师制”的顺利实施,高校与小学必须就校外导师的职责与任务、评价与考核、报酬与奖励等方面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制度应尽量做到具体化,操作性强,可以实行。
(一)校外导师的职责与任务
“校外导师制”作为近几年才开始提出的新生事物,很多校外导师实际上不太清楚自己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加上他们本身教学任务也较重,如果没有具体的工作职责和有力的制度保障,那么校外导师指导很可能流于形式。因此,高校必须制定详细的校外导师管理制度,明确校外导师制职责范围、任职条件、聘请方法和权利等。
(二)校外导师的考核与评价
笔者所在学院还出台具体的对校外导师进行考核与评价的细则。每学期期末,检查校外导师的《校外导师指导记录本》,查看校外导师的指导总结,并根据学生的实践记录本,每次活动拍摄的照片等材料考核与评价校外导师的指导工作,以保证“校外导师制”工作得以顺利实施。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如果考核不合格的,可以取消其校外导师的资格。
(三)校外导师的薪酬与激励
合理的薪酬与激励机制可以提高校外导师指导学生的积极性。一般来说,来自小学教育一线的校外导师报酬相对来说普遍不高,笔者所在学院还可以考虑适当给与校外导师的报酬或津贴,根据校外导师完成指导工作情况,给予校外导师相应报酬。校外导师所任教的学校,还可以设立一些奖项,如“优秀指导老师”,并制定该奖项的评选细则,以此提高校外导师工作的积极性。
结 语
小学教育专业实施“校外导师制”是一种尝试,学生可以在校外导师的指导下,实现自我良好的发展,培养出的小学教育专业学生,他们不但教育学、心理学理论基础厚实,而且具有较强的教育问题意识和小学教育研究能力,教学技能比较娴熟,无论是在理论研究领域,还是在实践领域都能大放异彩。对“校外导师制”的实施笔者所在学院刚起步,还不够成熟,在今后工作中还需要进行多方面更加细致的研究,校外导师管理制度对是否能推行这一个制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推行中还有很多值得探讨的地方,有小学教育专业的高校应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实行“校外导师制”,做到灵活应变。
[1]朱华,罗海萍.关于小学教育本科学生推行双导师制的思考[J].成都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8(8).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EB/OL].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usiness/htmlfiles/moe/s6136/201110/125722.html,2011,10.
[3]潘煜双.“双导师制”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探索与实践——以嘉兴学院财会本科专业为例[J].嘉兴学院学报,2008(7).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S].2012.
[5]李幽兰.华东师范大学2007级生物科学专业国家公费师范生发展现状调查[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11.
[6]魏淑华.教师职业认同研究[D].重庆:西南大学,2008.
[7]顾明远.《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说明[N].中国教育报,2011-12-14(3).
Theory and Practice of Out-of-campus Tutor System:Based on Primary School Education Major Exploration
LI Hui1,WU Hai-feng2,WEI Hai-chan3
(1.School of Education and Music,HeZhou University,Hezhou Guangxi 542899;2.Hezhou Eight Steps District,Double Lotus Primary School,Hezhou Guangxi 542899;3.School of tourism and sport health,HeZhou University,Hezhou Guangxi 542899)
The implementation“off-campus tutor system”in Primary School Education Major is mainly determined by the primary school education professional characteristics and training objectives.“Off-campus tutor system”for teachers to improve teachers professional helps to strengthen ties between university and primary school education teaching work,also is advantageous to the students and off-campus mentors’win-win.Students in the university four years of study,each semester are equipped with offcampus mentor to guide their learning,and provide them with observation,participation,education practice experience and experience,help to education practice ability of students and the formation of scientific research ability.
Primary School Education Major;normal students;off-campus tutor system;practice
G625.1
A
1673—8861(2017)02—0137—04
[责任编辑]刘丽英
2016-12-07
李辉(1969-),女,广西贺州人,贺州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数学教学研究、教师教育研究。
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2015A027)、贺州学院2013年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重点立项项目(hzxyjg201302)、贺州学院2013年度校级优秀教材立项(2013yxjc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