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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案件侦查工作的重要环节:决策与指挥

2017-03-10

关键词:决策案件工作

刘 爽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辽宁 沈阳 110161)

【司法理论与实务研究】

贪污贿赂案件侦查工作的重要环节:决策与指挥

刘 爽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辽宁 沈阳 110161)

在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职务犯罪案件中最突出的表现为贪污贿赂,其犯罪嫌疑人向境外转移赃款或潜逃境外的情况越来越多,境外追逃、追赃需要不同国家、不同部门之间开展司法协作。目前贪污贿赂犯罪侦查中的薄弱环节是涉及问题复杂、操作难度大、工作任务重,需要引起高度关注。而侦查决策与指挥是侦查领导工作的两项重要内容,两者相辅相成,构成侦查领导工作的总体系,它是侦查决策与指挥转化为侦查行动的关键,是实现侦查目标的保证,更是衡量侦查成效好坏的重要标志。因此,从贪污贿赂案件侦查决策与指挥的各个环节出发,进行深入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贪污贿赂;案件侦查;侦查决策;侦查指挥

侦查决策与指挥是侦查领导的重要内容,而侦查领导又是侦查工作的核心和灵魂。侦查决策与指挥是相互关联的,前者是侦查指挥人员和侦查人员针对侦查活动中的特定问题,从多个备选解决方案中做出选择,来保障顺利达到侦查目的需要做出决定的全过程;后者是侦查指挥人员通过下达书面或口头的侦查指令,使系统内部所有侦查人员的行动服从统一意志,将侦查决策转变成全体成员的一致行动,以实现侦查目的的行动过程。

一、贪污贿赂案件侦查决策与指挥的重要性

侦查决策是依据侦查工作面临的任务和问题而展开的。为了实现侦查预期的效果,需要采用科学的理论、方式、方法以及手段对实际情况进行了解、分析、评价后,采用创造性的、战略性的思维方式设计侦查方案,从而对贪污贿赂案件的侦查方向、目标、原则以及方法做出确定性选择。加强科学决策的研究、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能够使我们更为清楚地理解和把握侦查决策的特点、规律及不断发展的方向。侦查指挥是连接侦查决策和侦查行为的桥梁和纽带,若指挥得当,便能够充分发挥侦查人力、财力、物力和战斗力的作用,使侦查行为紧密围绕侦查决策所设定的侦查目标,令行禁止、上下一致、左右联动、快捷高效的运作;相反,若是指挥不当,会使侦查行为陷入无序、混乱、迷惘、矛盾等消极状态,导致资源浪费、时机延误、人心不齐、效率低下,不仅不能实现侦查决策所设定的侦查目标,还会使案件陷入僵局,最终导致整体侦查工作以失败告终。

二、贪污贿赂案件侦查决策的重要环节

(一)决策线索精准

线索是决策之源。线索找不准,决策便失去了对象。所谓瞄准、精准线索实质上是一个对案件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运用的确定过程,这一过程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多维度的、覆盖面广的、传递及时的信息情报网络体系,从而将及时准确的案件情报汇总到侦查决策人员手中。在掌握大量信息情报的基础上,及时全面地进行综合研判,分析各类信息情报所反映事实之间的实质关系,尽可能地从中查找规律性的信息。

(二)决策目标确定

根据贪污贿赂案件的侦查目标具有不确定性这一特点,在确定目标过程中,既要充分利用和创造有利条件,又要实事求是地分析主客观条件的限制;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一定要防止凭主观愿望而制定出不切实际的目标。在不同的案件和案件的不同阶段,侦查的具体目标是不同的。在初始的决策阶段,目标通常是不明确的,只有一个大致的方向。可将此大致方向分为三个具体的方向或者目标:其一是事实目标,即犯罪事实是怎样的,如何去追溯事实真相;其二是人的目标,即侦查对象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还会涉及什么人,根据他们的家庭背景、人品、性格、反侦查能力等因素,确定侦查目标;其三是证据目标,即证据链条的关键节点在哪里,如何完善证据链条。

(三)决策方案择优

科学决策是在多个备选方案中挑选出来的。因此,我们要在多种已制定方案中优中择优,择优时要善于利用逆向思维方式,即从与常规思维方式相反的角度进行思考。由于侦查工作有着非同寻常的复杂性,所以,我们在择优时尽量纵观全局、审时度势,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尽量做到游刃有余、进退自如。

(四)决策控制与调整

决策实质上是一个动态的、连续的过程。在侦查过程中,很可能产生许多不可预料的情况,这就要求决策过程必须随着侦查工作的深入而继续延伸,在决策实施的过程中对决策进行即时跟踪。当所依据的决策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动时,决策的实施部门或人员要及时反馈、启动追踪决策,在原决策的基础上进行动态控制和调整。

三、贪污贿赂案件侦查指挥的重要环节

(一)指挥侦查方案的制定

侦查指挥是对侦查决策的贯彻和落实。在侦查决策确定之后,指挥者首先需要针对侦查决策制定侦查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五项内容:其一,围绕侦查决策,提出应查明的问题,明确主次,区分轻重缓急,理清先做什么后做什么;其二,针对应查明的问题,规划出应采取的方法、手段、策略和防范措施;其三,确定办案人员的组成和分工、职责及任务、时间和要求,尤其要明确责任人;其四,确定请示汇报、联系方式、车辆、器材等配套保障措施;其五,制定应急措施,一旦侦查工作受阻或者形势发生急变应采取的必要对策。

在制定侦查方案时要注意侦查方案的统一性和连贯性,使各项措施和手段前后呼应,相互衔接,共同推进;注意针对犯罪嫌疑人有可能外逃、串供、毁证、匿证的案件要有多手应急预案,最好拟定多个不同角度、不同取向、不同方法的备选方案;注意针对犯罪嫌疑人和涉案人员较多的案件制定侦查方案时要做到周密细致、相互照应、突出重点、挖窝追串,切忌顾此失彼,抓小放大、因小失大。

(二)指挥侦查力量调配

鉴于贪污贿赂案件多属大案、要案、窝串案,因此,常常需要调配足够的侦查力量。可以由上下级检察机关组织合作,也可以同级检察机关组织合作,但无论怎样组建的侦查力量都建议由指挥小组、综合小组、审讯小组、查证小组、技术小组和保障小组等六个小组构成。指挥小组负责侦查活动的整体策划、力量调配、侦查分工、侦查调度、侦查协调和指令下达;综合小组负责资料汇总、信息反馈、会议记录、工作协调、司法文书制作和证据审查、律师接洽等工作;审讯小组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设立若干个审讯组,以“包人制”为主分别负责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工作,也可以实行“包人与包事”相结合的方法,审讯查证一肩挑,对重要犯罪嫌疑人的审讯一般应由两组搭档而成,相互配合交替进行,以取得良好审讯效果。

(三)指挥侦查规划

侦查指挥者要对侦查决策的落实可能性及其方法、步骤有大致的预测,尽可能做到心中有数,防止眉毛胡子一把抓,主次不分、疾缓不清和窝工费力绕弯路的现象发生。一般情况下,侦查分为基础性阶段、重点性阶段和拓展性阶段,各阶段的指挥侧重点应有所不同。基础性侦查阶段是为了防止贪污贿赂案件常见的串供毁证情况发生,侦查工作经常将立案、控制犯罪嫌疑人、搜查、查证、追赃等一系列工作同步进行。时间紧、任务重,要求在短时间内查明犯罪嫌疑人的一至两笔犯罪事实,从而及时采取拘捕措施,为全面开展侦查工作创造有利条件。重点性侦查阶段是侦查的攻坚阶段,指挥人员要做到对侦查的重点目标、重点内容、重点线索等心中有数,并以“重点突出、兼顾一般、查审结合、逐个击破”为基本思路,做出周密的侦查计划,必要时重新调整侦查组织,紧张有序地开展侦查,以取得实质性突破。拓展性侦查阶段一般是在整个案件取得实质性进展后即转入收尾阶段,但如从侦查角度看,侦查并未完全终结,还应在突破重点难点的基础上尽可能地扩大战果。

(四)指挥侦查路径选择

正确、合理、有效的侦查思路可以引导侦查工作走上捷径;反之则会走弯路,甚至走向死胡同。侦查路径有很多种,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的不同,可以选择的路径有:涉案人员的职权范围、职权行使轨迹;犯罪行为的实际受益人;作案规律与犯罪惯常手法;犯罪案件中的疑点、反常、无法解释的问题;确切的举报线索;查询犯罪嫌疑人的家庭财产;涉案人员的社会背景、社会关系和特殊关系人等等。

(五)指挥突破侦查重点

侦破贪污贿赂案件,如果选准突破口,就能集中优势兵力发动进攻,使侦查工作向纵深和两翼发展,获得终局胜利。实践中突破口的选择分为审视线索,直取知情举报;示假隐真,廓清外围证据;攻其要害,力求首发命中;避实击虚,乘其弱势切入;投其所欲,猎取再生证据;细节突破,发掘可疑线索;分化瓦解,突破反查防线。

(六)指挥规范机制

在侦查组织内部建立起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是侦查指挥的重要内容。建议建立以下五项制度:侦查立项制、侦查双责制、立卷审查制、程序制约制、专案报告制。其中,侦查立项制是对决定侦查查明的事项,由指挥小组明确立项,以“人包事”的形式定人、定量、定时限去完成任务。侦查双责制指的是查证和发现两个责任,这两个责任既是对侦查人员基本素质的要求,也是对侦查工作的实际需要。侦查人员在汇报工作时,必须将查证和发现两个责任汇报清楚。立卷审查制的目的就是将证据做到铁证如山,难以翻案。这就要求根据侦查进度情况及时加以审查、补查和完善,使之符合起诉、审判的要求。程序制约制,是指不搞违法违规的“特案特办”,更不能“以上压下”,不受制约,要严格履行各项内部移送手续,认真对待退查、补查事项,事后需要及时进行补查、补证,邀请有关捕诉部门提前介入,予以把关指导等。专案报告制要求对于上级部门指挥侦查的大要案和异地管辖案件,要强化信息反馈的请示汇报工作,及时取得上级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除坚持内部审批事项请示汇报外的侦查动态、侦查进度、侦查成果以及阶段性侦查计划、重大侦查措施的实施等情形,一律要求第一时间报告上级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以“专报”形式向上反馈。

四、贪污贿赂案件侦查决策与指挥的基本保障

(一)侦查协调的作用

在贪污贿赂案件侦查的决策和指挥过程中,离不开侦查协调工作以及与之相关的涉外司法协助。侦查协调是侦查指挥人员为实现侦查目的,通过与相关侦查协作部门及关联单位相互沟通、联系,以取得配合侦查、协助侦查、保障侦查的交流活动过程。侦查协调是贯穿于贪污贿赂犯罪侦查活动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方法手段之一。在侦查协调过程中,应注意采集各种信息,包括案件的焦点和矛盾点,将这些信息反馈给决策者和指挥者来做出正确的判断、决策和指挥。在重大复杂贪污贿赂案件中,可以采用大要案专报或定期汇报等形式,将具体查证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等上报上级领导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当地党委。这样既有利于领导及时掌握整个案件动态,又能及时进行决策、指挥,就案件情况做出重要批示、指挥,为案件的顺利侦查奠定坚实基础。

(二)侦查协调的内容

侦查协调主要从四方面入手开展协调工作。其一,跨区域案件的侦查协调。区域间司法制度、规章制度、风俗习惯等方面存在的差异与矛盾,使得跨区域贪污贿赂案件侦查协调中需要更多制度层面的约束规范来解决冲突,在相互侦查协调过程中不断完善与发展相关制度,保障诉讼活动正常进行。其二,与相关协作部门的侦查协调。在侦查贪污贿赂中,经常协调参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调查,也需要审计、工商、税务、质检、技术监督等部门参与案件的部分环节,以达到秘密侦查的目的,同时要与银行、房管、通信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协调机制,以便及时准确获取当事人资产、通话等有效信息。其三,与发案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侦查协调。贪污贿赂案件的侦查需要深入嫌疑人所在单位去积极研究、认真分析发案原因,可以采取交换意见、座谈交流或全体大会等形式来申明观点、阐明政策,打消员工的思想顾虑,让他们积极提供线索并敦促相关人员自首,努力将涉案单位领导及员工思想统一到惩治腐败、体现正义、维护社会稳定、配合取证、形成反腐合力上来。其四,检察机关内部职能部门间的侦查协调。检察机关案件从线索受理到初查、侦查,从批捕到移送起诉,需要内部多个部门的参与,从办案实践看,良好的内部侦查协调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贪污贿赂案件侦查决策与指挥应注意的问题

(一)贪污贿赂案件决策应注意的问题

1.理性决策及其机制

贪污贿赂案件侦查工作的理性决策依赖于有利的环境因素和有序高效的决策机制。一方面,要建立一支能够创造性地落实决策全部要求的专家型和具有丰富侦查工作经验、执行力的实务型侦查人员相结合的精干的侦查队伍;另一方面,决策信息的获取是关键,一个完善的信息情报系统,领导决策的基础是对信息资料的掌握和充分的分析、判断,因此,建立一个高效严密的信息情报系统是十分必要的;第三方面,完善的评价机制不仅是对决策的评估和褒贬,而且有利于引导侦查的深入进行和充分调动侦查人员的积极性;最后,建立健全控制和反馈系统,有效对侦查过程进行规范,保证侦查活动有效行使,实现公正廉洁执法,这样才能健全侦查决策队伍管理机制。

2.风险决策及其修正

在侦查过程中,侦查环境和所查明的犯罪事实,往往会随着侦查的不断深入和其他涉案因素的变化而不断地发生变化,呈现出可变性。可见,侦查活动具有不确定性、动态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对于决策者来说,成功与失败的判别都是基于主观概率性的经验,都仅仅是一种可能性。侦查决策人员必须对侦查活动进行全程管理和控制,进而不断地获取新的信息,以对原先决策结果的主观概率进行相应的修正,整个修正过程也是一个判断过程。通过修正过程把本来不确定的问题转换成确定性问题,把风险性决策转化成理性决策。

(二)贪污贿赂案件指挥应注意的问题

侦查指挥人员在工作中要注意处理好三大关系:一是追究犯罪与保护人权的关系;二是查办案件与管理队伍的关系;三是加大力度与确保安全的关系。同时,在指挥作战中要注意四方面的防控。一是错案风险防控。始终树立正确的“把案件办成铁案”的证据意识,严禁刑讯逼供,不要只重视口供。二是翻供翻证防控。针对贪污贿赂案件证据狭窄,言词证据比重大、易反复的特点,应采取有效措施固定口供和证言,保证言词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三是涉案人员人身安全防控。在办案同时安排和监察安全措施的落实,杜绝涉案人员逃跑、自残、自杀。四是案件保密防控。严肃侦查纪律,抓好队伍管理,防止案情泄密,防止反侦查力量渗透。

[1]张倩倩.监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机制研究[D].湘潭:湘潭大学,2016,3.

[2]黄硕.论职务犯罪与牵连案件的侦查管辖权的权力边界[J].云南社会科学,2015(01).

[3]郑广宇,王会丽.职务犯罪认定与侦查实务精解[M].北京:中国监察出版社,2014.

【责任编辑:王瑞红】

Important links in the investigation of corruption and bribery cases:decision-making and command

Liu Shuang

(Liaoning Administrators College of Police and Justice,Shenyang Liaoning 110161,China)

Under the situation of economic globalization,corruption and bribery in the job-related crimes are the most prominent.There have been more and more criminal suspects transferring stolen money to foreign bank accounts or absconding abroad.International manhunt and chasing stolen money need doing by carrying out judicial cooperation between different countries and different departments.At present,the weak links in the investigation of corruption and bribery are involved in the complex problems,the difficulty of operation and the heavy tasks,having attracted much attention.The investigation decision-making and command are two important contents in investigation leadership work,which complement each other for constituting the overall system of the investigation leadership work.It is the key to the transformation of investigation decision-making and command into the investigation action.It is the guarantee to the achievement of investigation goals.What’s more,it is an important indicator of the investigation effectiveness.Therefore,from all aspects of investigation decision-making and command in corruption and bribery,making further research is essential.

corruption and bribery;case investigation;decision-making in the investigation;command in the investigation

刘爽(1980—),女(汉族),辽宁沈阳人,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公共事务管理系副教授,主要从事会计理论、财务管理以及经济犯罪研究。

2017-05-10

DF631.2

A

1009-1416(2017)04-05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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