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书经直解》思想探析
2017-03-10周国林
周国林,由 迅
(华中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张居正《书经直解》思想探析
周国林,由 迅
(华中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张居正于万历元年(1573年)至万历九年(1581年)担任明神宗知经筵官,为皇帝系统讲解《尚书》的内容和义理,提供明德修身、治国理民的方法。《书经直解》是张居正在经筵讲授中所撰《尚书》讲章的汇编,也是张居正政治实践的总结。此书反映了张居正选贤任能、君臣一心共同治理国家的君臣观,敬天勤民、民为邦本、明德慎刑的民本思想,以及利用说解经文表达的时政看法。《书经直解》是一部了解张居正政治思想理论以及明代帝王教育的重要著述。
张居正;明代;经筵;尚书;《书经直解》
张居正是明代重要的政治家,他自隆庆六年(1572年)至万历十年(1582年),以首辅身份主持朝政,推行了一系列政治、经济、军事改革,对明朝中后期政局产生了深远影响。过往研究大都从张居正的相关政策去探讨他的思想理论,本文则以张居正《书经直解》为中心,从其经学思想去加以解读。《书经直解》虽然是一部经筵文本,功用在教导明神宗,但其中对《尚书》的经义阐释,却系统地反映了张居正的政治思想理论。因此,了解《书经直解》的内容和价值,对于深入发掘张居正的政治、学术思想,评价其历史地位,是很有意义的。
一、明神宗《尚书》讲习与《书经直解》的成书
明朝经筵制度,制定于英宗正统元年(1436年),根据《大明会典》的记载:“国初经筵无定日,或令文学侍从之臣讲说,亦无定所。正统初,始著为仪,常以月之二日,御文华殿进讲,月三次,寒暑暂免。日讲说于文华穿殿,其仪简。……万历初,增定午讲仪,视旧仪稍有损益。”[1]卷五十三即每月的初二、十二、二十二日三日举行,因避冻热之苦,寒、暑期间则暂免。万历二年所增定的午讲仪,排定“春讲以二月十二日起,至五月初二日止,秋讲以八月十二日起,至十月初二日止”[1]卷五十三。明代的经筵制度与前代稍有不同,在经筵之外又有日讲,故“经筵”又称“大经筵”,是指御前讲席的开讲仪式和每隔十天左右举行的大型的群臣听讲活动。“日讲”又称为“小经筵”,是指“经筵”期间每日(或隔日)为皇帝开设的个人功课,在不举行经筵的季节则进呈经史讲义[2]。
万历元年(1537年),张居正成为内阁首辅,在李太后支持下,又得司礼监太监冯保之助,可以对神宗进行一系列的君主教育。“其讲筵之行,实为明代最完整者”[3]。沈德符在记载神宗讲筵盛况时说:“上每日于日初出时驾幸文华,听儒臣讲读经书,少憩片时,复御讲筵,再读史书,至午膳而后还大内。惟每月三六九常朝之日始暂免,此外即隆冬盛暑无间焉。此故十年之中,圣学日新,坐致太平之治。”[4]卷二《列朝·冲圣日讲》
对明神宗的《尚书》讲授,始自万历元年(1573年)二月初二,皇帝初御经筵,讲官即以《大学》及《尚书·尧典》进讲(黄佐《翰林记》记载明朝的讲筵内容:“《四书》,以《大学》为先;《五经》以《尚书》为先”)。张居正还为神宗专门订定了日讲课程,万历元年(1573年)正月十二日张居正上疏言:《大学》为圣贤修己治人要道,《尚书·舜典》为千圣相传治天下之大经大法,就中尤以《舜典》最为切要。原本每日进讲、三日一温。为免讲官书旨过长,致劳帝躬,故定以后《中庸》《论语》及《大禹谟》诸篇,于温讲时将内容较长者析为数条,并不必拘定三日,惟“有关于治道君德者,句解之后,再加进讲。若无甚关系者,则不温可也”。万历二年(1574年)正月初四,张居正又以每日讲书不过四五句,而“今圣学日进,睿质日开,前项经书,似宜稍加增益”,“因请尔后每日经书起止,较前量增数句;而诵读生书止于五遍,温书照旧三遍”[3]。万历五年(1577)十二月,《尚书》已讲到《酒诰》篇,讲读毕,神宗与辅臣一起讨论戒崇饮之说。万历十年(1582年)正月,张居正上疏:“除《孟子》照常进讲外,其《书经》去年讲完。”是万历九年(1581年),《尚书》讲习已经全部结束[5]2250。
张居正作为知经筵官,为进讲所需,编有讲章《书经直解》。授课完毕,要对讲章重复校勘及修改,再进呈御览,以备温故知新,并发司礼监刊板印行,以传久远。这种讲章制度是由张居正在《进讲章疏》中制定的:“但惟义理必时习而后能悦,学问必温故而能知新,况今皇上睿明日开,若将平日讲过经书,再加寻绎,则其融会悟入,又必有出乎旧闻之外者。臣等仅将今岁所进讲章,重复校阅,或有训解未莹者,增改数语,支蔓不切者,即行删除,编成《大学》一本、《虞书》一本、《通鉴》四本,装潢进呈。伏望皇上万几有暇,时加温习,庶旧闻不至遗忘,新知日益开豁,其于圣功,实为有补。以后仍容臣等接续编辑,进呈御览,仍乞勑下司礼监镂板印行,用垂永久。”[6]《进讲章疏》疏中所言《虞书》一本,即《尚书》关于《尧典》至《益稷》的五篇讲章,到万历九年《尚书》讲解完毕后,皆编入《书经直解》中,付司礼监刊刻。《书经直解》,《明史》和《经义考》皆以八卷著录,《四库全书》以内府藏本收入,著录为十三卷,共五十八篇(现内府藏本已由辞书出版社重新出版,书名题为《张居正讲评尚书》。该书又名《尚书直解》,《千顷堂书目》著录为十三卷)。各篇讲章的写作体例,张居正依照明代进呈经筵讲章的撰写惯例,先列《尚书》篇名,接着解题,如“这一篇书,载帝舜的事迹,所以叫做《舜典》”等等,然后对《尚书》各篇的经文内容进行讲解。讲解中首先梳理一些复杂字词,其次讲读经文文意,阐释所蕴涵的大义,往往与皇帝修身治国之道相关,最后表达对皇帝施政的关心与期望。
经筵日讲制度是帝王教育重要手段,其目的主要有两个:“一在启沃圣智圣德,局限于汲取历代统治经验,提高国君理政的素质。二在崇学重教,礼敬师尊,昭示文治,以传统伦理道德纲常迪化臣民。”[7]即张居正在《请开经筵疏》所言,“仰成圣德,讲明治道”,最终目的是要“致君尧舜”[6]《请开经筵疏》。故《书经直解》以蔡沈《书集传》为蓝本,内容主旨“在讲明义理,知古今治乱安危之所由,不在句读”[5]1737。因为经筵日讲重在经史的思想价值,只要有利于教育帝王之道,各种学术思想都包容兼蓄,所以《书经直解》既不牵涉今古文之争,也不关注《尚书》辨伪之学。如《五子之歌》古文有,今文无,其内容讲太康失国之事,告诫皇帝不可仗恃祖宗功德,要修身明德,才能保有其位;又讲“法祖尊训”,“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等治国思想。《五子之歌》虽有伪书之嫌,但不影响此文丰富的政治教育价值(清代阎若璩在《尚书古文疏证》中,考订《五子之歌》为二十五篇伪《古文尚书》之一)。
另外,由于《大学》与《尚书》同时给神宗进讲,张居正常以大学之道解《尚书》。如解《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一段话时云:
惟尧能明其大德,浑然天理,不为私欲所蔽。大德既明,则身无不修,而万化之本立矣。由是推此德去亲爱自家的九族,那九族每,就亲爱和睦,没有乖争,一家都齐了;又推此德去普教那畿内的百姓,那百姓每,就感动兴起,个个晓道理,没有昏昧,一国都治了;又推此德去合和那万国之民,那黎民也就变恶为善,雍雍然成醇美之俗,天下都平了。一家齐,是勋放于家矣;一国治,是勋放于国矣;天下平,是勋放于天下矣。[8]1
又解《皋陶谟》“慎厥身,修思永”一段话时云:
彼人君一身乃万化之源,必兢兢业业,谨慎以修其身。……由是自身而推之家,则九族之亲属,化于其德,莫不以恩相厚,以礼相序,而家可齐矣!自身而推之国,则群臣之明哲者,感于其德,莫不勉励以辅佐之,而国可治矣!不特如此,又自家国之近,可达天下之远,使天下无不平者,亦在此修身思永上推之耳,岂有他哉!”大抵天下国家之本在身,故皋陶陈谟,必始于修身。《大学》说:“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亦此意也。[8]42
以上两段经文全以《大学》“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论阐释,并提出“修、齐、治、平”四者之间,“明德修身”才是万化之本,推之家则家齐,推之国则国治,推之天下则天下平。这是一种对《大学》之道的发挥,也体现了经典之间的相互融合渗透。
二、《书经直解》的内容分析
《尚书》为儒家《五经》之一,内容记载古代帝王之事,与治政之道关系密切,因而深受历代君王及圣贤的重视。明神宗幼年继位,为培养皇帝治理国家的技巧和对政事的处理能力,张居正通过经筵日讲的制度,以《尚书》为载体,将这些道理传授给神宗。《书经直解》的内容十分丰富,阐发了多方面的义理,而其重点在君臣观与民本思想。
(一)《书经直解》中的君臣观
在《书经直解》中,张居正的君臣观念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用人之道,这是国家选贤任能的要务;二是君臣一心共同治理天下,表达出君臣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
1.用人之道
张居正于隆庆元年(1567年)二月晋升吏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入内阁;隆庆四年(1570年)进吏部尚书,至万历十年(1582年)六月病故,执掌国家人事十六年之久,深知挑选人才的重要性和难度。又万历元年(1573年)六月,张居正推行“随事考成法”,以刷新吏治,整顿纲纪,提高行政效率,颇有用人之心得。因此他在为神宗皇帝讲解《皋陶谟》“知人”时说:
人君为治之道,其大者只有两件:一在知人,一在于安民。盖人之才德有大小,心术有邪正,若知之不明,则用舍失当,何以任众职而兴事功,所以要知人。[8]43
治国之道在于选用合适的人才,然而“人藏其心,不可测度”,如何来选拨呢?张居正提出:“人君欲知臣下之贤否,但验之行事之间,看他偏与不偏。初时说好的,到后来看他变与不变,则下无遁情,而知人之哲得矣!”即所谓的考成之法,其思想来源于《舜典》“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庶绩成熙”。
张居正认为,通过考成之法,不仅臣下的才干得以显现,他们的品德也可以观察得清楚明白。用人之道在用才,更在用德,“心术不正,终不能任大事”。他给神宗皇帝进讲《尧典》,陈述帝尧为何反对任用丹朱和共工的两人:“夫君道在乎知人,而知人最为难事。非知其才能之难,乃知其心术之难也。胤子朱之才,共工之功,若可登用矣!尧独察其心术之邪慝而舍之。”张居正又列举任用伯鲧治水无功之事,说明无德的人,即便有才能,也终不能托付国家大事,用人者不可不细心审查,一旦任用非人,则“上无以弼成君德,而下无以奠安民生,国家之事日坏矣!”因此,君主需要持有“难于任用”之心,不可以轻易授予官职。要深入考察,精挑细选,不可以言貌取人,不可以好恶取人。只有这样,不贤者才不会滥进,而贤者之才也能得以发挥。张居正认为,统治者如果“能明于任官,而率作考成之有要,则小大之臣,咸怀忠良,而国家之事岂不妥帖停当哉”[8]58—59。
2.君臣一心治理天下
君主既然挑选贤臣来辅佐,就应当君臣一心治理天下。所以君臣一心,是张居正《书经直解》中经常出现的一个观点。为人君者,若不能率领群臣治理天下,为人臣者,若不能尽忠职事,则是君臣皆辜负了彼此的信任,无法君臣一心,那么国家必然会祸乱四起,走向衰败。故张居正进讲《太甲上》“惟尹躬先见于西夏”至“忝厥祖”云:
君资臣以为辅,臣赖君以为安。祸福利害.上下同之。未有君不君,而臣独得以自保者。今即西邑夏家的事观之,可以为鉴矣。我尝见夏之先王,如大禹、帝启诸君,皆有忠信诚一之德。享国长久.永保天命,而善其终,而当时辅相之臣亦得以保其爵禄,与国成修而有终。其后夏桀,昏迷不恭,矫诈诬罔,以至丧身亡国。那时为辅相的,亦与之同其戮辱,而不能有终,可见君臣一体,休戚相关如此。[8]139
神宗年幼继位,张居正竭忠尽智以佐王事,但不希望小皇帝以此为恃,而不修身养德。他认为太甲当初未必是失德之主,只因国家的事,有伊尹一身承当了,他便纵欲佚乐,遂至于危亡。所以,他告诫神宗皇帝:“天下之事,君主之,臣辅之,固未有君荒于上,而政不乱于下者。”力陈臣主一体相关之义,破除皇帝的依赖之心,“使之共保鸿业于无疆也”[8]179。
君臣一心,不仅在于有着共同的事业和目标,两者所处的境遇和承担的责任也是一致的,故张居正讲解《大禹谟》“后克艰厥后,臣克艰厥臣,政乃义,黎民敏德”云:
人君以一身总理庶政,统治万民,其道最为难尽。人臣受国家委任,有辅政长民之责,其道亦为难尽。必须为君者真能知君道之难,兢兢然夙夜戒惧,务尽那为君的道路,不敢有一时怠忽;为臣者真能知臣道之难,亦兢兢然夙夜戒惧,务尽那为臣的职业,不敢有一事苟且。这等样上下交修,然后朝廷的政事得以整饰修举而无坏乱之弊,天下的人民亦皆从上之令,速化于善而不容自已也。若使为君与臣者不知其难,而视为容易;或徒知其难而不能自勉,则其政事必至于废弛,民心必至于涣散而何政义民化之?有是可见治乱安危之机,只在君臣一念敬忽之间耳,可不戒哉?[8]27
(二)《书经直解》中的民本思想
在《书经直解》中,治国之道是张居正给明神宗讲授的另一个主要内容,其中对统治者与百姓之间关系有深刻的见解,特别突出了民众的重要地位。张居正通过对《尚书》中“敬天勤民”“民为邦本”“明德慎刑“”三个方面经义的阐释发挥,系统反映了他的民本思想。
1.勤天敬民
张居正进讲《尧典》《舜典》,述“帝尧即位,即命羲和钦若昊天;帝舜受摄,即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之事,认为帝王致治之道,莫大于敬天勤民。在此基础上,张居正又提出“天、民一体”的观念,认为“敬天”即是“敬民”。他在讲解《皋陶谟》“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达于上下,敬哉有土”时云:
天道至神,以其聪,则于人之善恶无所不闻;以其明,则于人之善恶无所不见。然天无耳目以视听,而以百姓之视听为视听。但百姓每所闻的,便是天闻了;百姓每所见的,便是天见了。所以说天聪明,自我民聪明。……盖天无好恶,而以民心之好恶为好恶。但百姓每所公好的,便是天之所福;百姓每所公恶的,便是天之所祸。所以说,天明畏,自我民明威。夫天在于上,民在于下。高卑虽甚悬绝,而一理贯通,上下无间,人心之所在,即天理之所在也。人君有民人社稷之寄,知所以奉天者岂可忽民而不敬哉!
必须兢兢业业常存敬畏,凡悖典庸礼,命德讨罪,皆求不拂乎民心,则上天秩叙命讨之意,无不敛承,而人君奉天安民之道,亦庶乎克尽矣!苟一有不敬,则于民心必有违拂,拂民即逆天矣,天其可逆乎哉!此有土者之所以不可不敬也。[8]47—48
张居正论述“敬民”的思想具有跨时代的重要意义,他认为百姓是天的耳目,百姓的好恶是天的性情。天与民,一理贯通,“人心之所在,即天理之所在也”。因此君主作为天之子,故对待民众要像对待上天一样恭敬,治理天下绝不能有违民意。这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代天牧民”传统统治观念,将《尚书》中民本思想的诠释推向了一个高度。张居正又在讲解《大禹谟》“可爱非君、可畏非民?”一段话时说:
君之与民,分虽相悬,而道实相须。彼人君至尊,人但知其可畏也。自我观之,天下之可爱者,岂非君乎?人民至微,人皆以为可忽也。自我观之,天下之可畏者,岂非民乎?如何见得君之可爱?盖天下百姓至众,皆仰赖着大君在上为之统御,才安其生。若无君,则众皆涣散而无主,饥寒困苦者,谁与赈救,相争相害者,谁与管理,将何所仰戴乎?此君之所以可爱也。如何见得民之可畏?盖人君以一身而统驭万邦,全赖着众百姓归依拥护,才安其位。若无民,则一人孤立于上,要财用谁来供给,要役使谁与出力,将何以守邦乎?此民之所以可畏也。然则人君居此可爱之位,治此可畏之民,其可不敬之哉!必兢兢业业,慎守其所居之位,敬修所可愿欲之理,凡存于心发于政者,务使有善而无恶,有可欲而无可恶。然后人心永戴而天位常安也。苟不能修行善道,所行的事。[8]37
可见从“敬民”的角度出发,张居正对“人民至微,人皆以为可忽也”的观点不以为然。因为君主以一身而统驭万邦,全赖众百姓归依拥护,才能安守其位。所以“敬民”之要,在于“民可畏”!此外,张居正对于“君之可爱”的阐释也颇有超前意识。他认为既然“天、民一体”,则天下百姓承认君主统治的理由就不在君权神授,而在君权民授!君主只是国家的组织者和管理者而已,使民生得以安定发展,免于饥寒困苦,免于相争相害。这种认识,充分反映了张居正的政治智慧。
2.民为邦本
在张居正心目中,百姓占有极重的分量,统治者应当如何施政惠及民众呢?他在给神宗讲授《舜典》“后稷”“司徒”时指出:“盖人君之治天下,以养民、教民二者为急。”[9]《答应天巡抚宋阳山论均粮足民》明王朝在隆庆、万历之时,社会经济矛盾日益尖锐,国家处于内忧外患的纷扰之中,所谓“自嘉靖以来,当国者政以贿成,吏朘民膏以媚权门,而继秉国者又务一切姑息之政,为逋负渊薮,以成兼并之私。私家日富,公室日贫,国匮民穷,病实在此”[12]《答应天巡抚宋阳山论均粮足民》。所以张居正认为此时养民之政在于安定民生,其根本途径是关心百姓疾苦,“窃闻致理之要,惟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察其疾苦而已”[7]《请蠲积逋以安民生疏》;“若安之无道,则民心离散,何以固根本而奠邦家”[8]43。所以,养民安民的最终目标是实现“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此语出自《尚书·五子之歌》。张居正解释说:
小民虽至卑至微,却是邦国的根本。譬如房屋之有基址一般,必须以仁恩固结其心。使他爱戴归往。譬如房屋基址坚固了,然后邦国安宁,而无倾危之患;若人心既离,根本不固,则国虽富强,终亦必亡而已。[8]97
张居正认为:“国匮民穷”的明王朝此时已经处于“闾里愁叹之声尚犹未息,仓促意外之变尚或难支”的窘境[9]《答福建巡抚耿楚侗》,犹如一间基址已坏的房屋,随时可能坍塌。如果统治者继续“索之于穷困之民”,不仅“自耗国家之元气”[6]《陈六事疏》,更会有夷狄盗贼之乱。所谓“民穷势蹙,计乃无聊。天下之患,有不可胜言者,此臣等所深忧也”[6]《看详户部进呈揭帖疏》。因此,张居正自万历元年(1537年)秉政以来,积极推行各项改革措施,去实现“固本安民”的目标。
3.明德慎德
《管子·牧民》曰;“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张居正认为养民既富,则教化之事可兴矣,故进讲《康诰》篇,通过武王告康叔之事向神宗传授教民之法:
按武王告戒康叔之言,叮咛反复,极其详尽,而大要不出乎明德慎罚之一语。盖德为出治之本,刑为辅治之具,徒知明刑而不务修德,则标准不立,无以为化导之机。徒务修德,而不知明刑,则科条不严,无以昭劝惩之实。[8]269
所谓“明德慎刑”,就是教化民众主要有两个手段,一个是德政教育,一个是刑法惩治,两者相互配合,共同发挥作用。但是两者之间的关系又是不一样的。“德者,安民之本”,是主;“法者,齐民之具”,是辅。而且“法禁于已然之后,而德施于未然之先”,所以教民之道,明德在先,慎刑在后。“化民莫先于德”,“然后于罚之行,用以济乎德化之不及”。因此张居正把“明德慎刑”又称作“尚德缓刑”。他认为,只要“广布德意,委曲开导,使之孝顺和睦,相安于吉祥安康之地,自可无事于刑罚之加矣。”[8]267
明代皇权至上,君主为巩固君权的至高无上,往往借刑罚以树立威权,导致滥权肆杀的情况,此非圣人敬民养民之道。张居正久在中枢,掌元辅权柄,深知刑杀之威,故又反复向神宗皇帝讲授慎刑之义,如讲解《康诰》“敬明乃罚”:
刑罚虽为治者所不废,然其轻重取舍,民命所关,必须敬慎以明审其罚,不可率意任情,以致有宽纵枉滥之失也。敬明之道,在原其情之轻重,以定其罪之出入。人有所犯,其罪虽小,然其情非由过误,乃是明知故犯,自作不法,用意要干这样的事,这等的人,却不可不加之以刑戮。盖情出于故,则是不知法之可畏,而敢于违犯,若容恕了他,则奸人幸免而犯法者愈众。故虽小罪,亦不可纵也。[8]261
张居正认为“敬明乃罚”应当作为执行法律的根本准则。因为刑罚的目的是禁止恶行,是治者不得已而用之,所以要以恭敬谨慎的态度,详加察阅案情缘由轻重,方可定罪用罚。又如讲解《舜典》“惟刑之恤”:
若是犯罪之人,有偶然差误,出于无心的;有遭逢不幸,陷于有过的,这两项情有可原,则径从释放,赦免其罪。若是依倚势力,敢于作恶,或不改前非,至于屡犯的,这两项情甚可恶,则依律治罪,或杀或刑,不准宥赎。这两句是用法之权衡,法外之意也。夫舜之制刑,轻重取舍,错综斟酌,极其谨慎,敬而又敬者,果何心哉!惟念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再续,故虽兢业戒慎,犹以为不能尽得天下之情。深恐刑罚一或失当,则必滥及于无辜,其哀矜怜恤之仁,常寓于法制之内。[8]16—17
张居正认为“惟刑之恤”是指用法的权变,这是法外之意的体现。古代贤君圣人制定法律、施用刑罚的目的,最终还是为了教化民众,使“民知上之杀之者,乃所以生之也”,然后“尽弃其平日的咎恶,而速改以自新”。所以刑罚是一种生杀异施的曲成之仁。因此,张居正指出:“用法之道,不以明刑服众为贵,而使民迁善远罪为难”,能体会到法制之内的“仁”道,才是慎刑谨罚的精要所在。[8]261
(三)借经筵日讲之便,奏陈政见
经筵讲官主要职责是向皇帝讲授经史典籍,因而经常能借进讲的机会,向皇帝奏陈一些时政的观点,或相关施政意见,以影响君王的决策。这些借用《尚书》经义表达的观点和意见的,属于《尚书》阐释的一种发挥,也是《书经直接》重要内容之一。神宗即位之初,尚未亲政,张居正作为内阁首辅,代天子理政,本身就是实际的执政者,自然不需要通过经筵去影响皇帝。但是这种情况,随着神宗皇帝年岁愈长,圣心愈开,发生了重大变化。在君臣意志的对立逐渐形成的情况下,张居正开始利用讲筵工具,去影响日益独立的神宗意志。如万历七年(1579年)七月,文华殿日讲完毕后,对顾九思、王道成请罢苏松及应天织造之事。张居正在课后对神宗奏陈:“近日苏、松等处,水灾重大,据抚、按官奏报,及臣等所闻,百姓困苦流离,朝不谋夕,有群聚劫夺者。地方钱粮,委难措处。且自前年星变时,亲奉明旨停止织造,着孙隆回京。至今尚未完报,是诏令不信,而德泽不宣也。臣等谓宜从该部所请。以彰皇上敬天恤民至意。民惟邦本,愿少加圣心。”[6]《请罢织造内臣对》张居正希望神宗以《尚书》“敬天恤民”“民惟邦本”为念,召回孙隆,停罢织造。
到万历九年(1581年),情况又发生变化,张居正已经五十七岁,身体日益崩坏,对朝局控制也是力不从心,逐渐有退休乞归之意。神宗皇帝的《尚书》经筵讲解也在万历九年结束,此时《尚书》课程已经步入尾声,《秦誓》作为《尚书》最后一篇,讲秦穆公悔不用蹇叔之言而有崤之败,作誓辞告诉群臣自己的悔过之意。张居正在讲解“惟古之谋人”至“亦职有利哉”一段时说:
惟朝廷之上,那前一辈年老有谋的人,我非不知他老成谙练,但以其每事坚执,不肯迁就我意,遂忌疾疏远之,而不用其谋……如今那新进喜事之人,非不知他少未更事,但以其每事顺从,能与我意相合,姑且以为可亲。而信用其计,以至于败谋而失事……自今以后,凡国有大事,尚当谋度询问于老成黄发之人,与他商量可否,则其深虑远谋既足以断国事,忠言谠论,又足以服人心,庶几他曰所行之事,亦可无过矣。[8]430
此篇主旨仍然在讲“用人得失,系国家之安危,不可不谨”,但是用人的重心却转移到任用老臣之上。哪些是老臣呢?自万历六年(1578年)六月,内阁方面有张四维和申时行,六部里有王国光、张学颜、潘晟、李幼兹、方逢时,包括后来替入的徐学谟和梁梦龙,再加上都察院陈瓒,朝廷中枢的内阁、部院大臣与张居正皆是旧人,他们都属于“万历新政”的改革集团[10]。张居正深知神宗已经有了自己的君主意志和手段,所以希望皇帝亲政后仍然重用这些老臣,维持朝局稳定,继续推行改革,即使自己病故,也不至于政亡人息。所以,他在《秦誓》讲义中提出:“其任用老成,斥远邪佞,乃人君图治之要道,此孔子取之以示万世也。”[8]431
综上所述,《书经直解》对《尚书》经义阐释,融汇了张居正的君臣观、民本思想,以及一些对政事的看法,系统地展现了他的政治理念和思想来源。同时,张居正作为“万历新政”的实际推动者,将这些思想直接付诸政治改革实践之中,又体现了经学致用的务实一面。例如万历初年,张居正相继推出考成法和清丈土地政策,以达到“官清民安,田赋均平”的目的[9]《答应天巡抚宋阳山论均粮足民》。同时,他强调节约开支,休养生息,劝诫神宗皇帝“轸念民穷,加惠邦本,于凡不急工,无益征办一切停免”,“上下唯务清心省事,安静不扰”,“庶民生可遂,而邦本获宁也”[6]《陈六事疏》。又大力精简国家机构,“核驿递,省冗官,清庠序,多所澄汰,公卿群吏不得乘传,与商旅无别”[11]。通过这些变革,明王朝扭转了国家衰弱的颓势,初步实现了张居正希冀的养民安民之道。史称“时帑藏充盈,国最完富”[12]卷七十六。以至“太仓粟可支十年,囧寺积金,至四百余万”[13]卷六十一《江陵秉政》;“今公府庾廪委粟红、贯朽,足支九年,犹得以其赢余数十百巨万,征伐四夷,治漕,可谓至饶给矣”[14]《太师张文忠公行实》。可见,解读《书经直解》,对深化张居正的历史认识,理解万历初年的政治举措,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1]李东阳,等撰,申时行,等重修.大明会典卷[M].扬州:广陵书社,2007:4.
[2]陈东.中国古代经筵概论[J].齐鲁学刊,2008(1).
[3]宋秉仁.明代的经筵日讲[J].史耘,1996(9).
[4]沈德符.万历野获编[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8:68.
[5]“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明神宗实录[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所,1966.
[6]张居正.张居正集:第1册[M].武汉:荆楚书社,1987.
[7]稷若.清前中期皇帝典学述论[J].故宫博物院院刊,1998(2).
[8]张居正.书经直解[M]//陈生玺,等,译解.张居正讲评尚书.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3.
[9]张居正.张居正集:第2册[M].武汉:荆楚书社,1987.
[10]冯明.张居正改革群体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1.
[11]张廷玉等.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2000:3761.
[12]夏燮.明通鉴卷[M].北京:中华书局,1959.
[13]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M].北京:商务印书馆,1934.
[14]张居正.张居正集:第4册[M].武汉:荆楚书社,1987.
[责任编辑 海 林]
10.16366/j.cnki.1000-2359.2017.03.005
周国林(1953—),男,湖北枝江人,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献所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历史文献学研究;由迅(1986—),男,湖北恩施人,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生,主要从事历史文献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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