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航海类高职院与港口企业协同创新服务区域经济的实施研究
2017-03-10邵凯
邵凯
【摘 要】开展校企协同创新,助推区域经济发展是目前高职教育的发展趋势之一。协同创新作为一种新型的创新理念和模式,它将给江苏省航海类高职院与港口企业服务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本文从江苏省政府、航海类高职院和港口企业的不同角度出发,提出了航海类高职院校和港口企业协同创新助推江苏省区域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
【关键词】航海类高职院;港口企业;区域经济;协同创新
开展校企协同创新,助推区域经济发展是目前高职教育的发展趋势之一。协同创新作为一种新型的创新理念和模式,它将给江苏省航海类高职院与港口企业服务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要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协调作用、高职院校的支撑作用与企业的保障作用,构建多方位的合作保障体系,完善体制机制创新、组织创新和环境创新,实现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关于江苏省航海类高职院与港口企业协同创新服务区域经济的实施办法,课题组通过长期调研和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一、建立新常态下江苏省航海类高职院与港口企业服务区域经济的协同创新机制
在航海类高职教育与港口企业协同创新服务区域经济的开展过程中,需要通过建立新的制度安排对各类主体的行为进行引导和规范,与校企协同创新相关的法律、政策、规范要尽快制定和出台,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协同创新各方的责任划分、利益范围、合作动力协同关系等,解决好合作过程中的利益分配和风险分担问题,使参与协同创新的各方通过公平的利益分配链条连接,江苏省航海类高职院与港口企业协同创新服务区域经济形成有效健全的内在动力机制。
(一)创新江苏省航海类高职院校企深层合作模式,构建航海类高职院校企合作的长效体制机制
要加强校企双方在人才培养、专业设置、课程体系、实践教学等方面的深层次合作,形成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长效体制机制;要实现“四个合作”办学模式,即以合作办学为体制、以合作发展为动力、以合作就业为导向、以合作育人为模式,积极引入港口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办学,实现产业、行业、企业三要素的高度融合,使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之路向纵深发展。
(二)创新高职发展道路,增强自我调适机制,积极探索与政府、企业的共建之路
首先,江苏省航海类高职院校应优化专业结构,针对区域经济特点,突出重点专业建设,加强特色专业建设,关注一般专业建设,紧随产业结构升级的步伐,提高专业设置与区域经济结构的吻合度。其次,江苏省航海类高职院校要创新办学形式,在发展传统高职学校教育的基础上,加强职业技术培训力度,使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相结合,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最后,江苏省航海类高职院校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创新课堂教学模式,提高产品研发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
(三)创新政府管理高职教育模式,完善地方政府与航海类高职院联动体制机制
在江苏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应纳入航海类高职教育,并出台促进航海类高职院和港口企业协同创新体与区域经济发展对接的政策法规和宏观调控机制;以立法的形式明确政府、企业和高职院校的职责;采取资源向高职教育倾斜的政策措施,加大政策和财政支持力度,调动企业参与高职教育的积极性;江苏省政府要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动态专业设置预警机制与人才需求预测机制,引导航海类高职院适时调整专业设置。
二、搭建新常态下航海类高职院和港口企业协同创新体与区域经济的协同组织
江苏省航海类高职院和港口企业的协同创新,是在共建合作的基础上,搭建多种形式的创新平台,使各个创新要素和资源组织、融合起来,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积极探索港口企业与航海类高职院校组建教育集团,形成校企合作发展的重要平台,并利用这个平台把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新动态、新方向、新要求反馈给高职院,使其专业体系建设紧跟区域产业结构发展,培养更多高质量的人才。
(一)成立港航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技术研发的目的在于使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投入港航企业生产,服务于江苏省区域经济的发展。因此,要鼓励江苏省航海类高职院校建立創意创业园区,广泛建立科技中介机构,利用展览会宣传并推广科研成果,形成高职院校高新技术成果的“孵化”基地,加快技术成果转化,为江苏省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建设综合性高职院校创新创业基地。高职教育发展目的在于为企业提供实用性人才,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这就需要规划建设政府主导,高校、企业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创新创业基地。通过深化校企合作,重构课程体系、实训体系和保障体系,培养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提高师资队伍素质,搭建产学研用平台,实现高职院校与港口企业零距离对接。
(二)构建多元科技研发中心
研发中心的设立目的在于解决江苏省区域经济发展中关于港口和航运产业的技术难题,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支持。江苏省航海类高职院一方面可以自己组建专业的研发团队或工作室,通过横向课题形式承接港航企业的外包科研项目,另一方面可以引进港航企业的研发机构和队伍,共同组建实验室和研发基地,组建复合型科研团队,合作开展技术研发和产品设计。
三、创造新常态下航海类高职院和港口企业协同创新体与区域经济的协同环境空间
新常态下航海类高职院和港口企业协同创新体与区域经济的环境协同既包含对硬性资源生态环境的重视,也包含对外在相关政策性的优质软环境的配套。在资源生态环境层面,强调航海类高职教育充分发挥“智囊团”作用,准确评估区域生态资源承载力,并据此科学创新服务江苏省区域经济。
(一)成立协调部门,创新人事管理方式
江苏省政府应成立专门的职能部门协调校企合作事宜,并参与航海类高职院校的检查评估;制定灵活的人事政策,鼓励科技人员的合理流动,畅通科技人员流动渠道,保证科技人员流动期间的福利待遇。
(二)加大各项政策扶持,拓展资金投入渠道
江苏省地方政府要制定财政资助政策,市、县政府根据航海类高职院发展规划划拨财政资金,支持航海类高职院发展;制定税收减免和投资融资优惠政策,鼓励港航企业参与航海类高职院校办学,共同进行技术创新;允许航海类高职院校通过开展培训、科研合作等方式融资。
(三)江苏省航海类高职教育和江苏省区域产业要共同致力于突破区域资源环境约束,严格根据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
航海类高职院校作为具有公共利益属性的非营利性组织,在相关合作中要牢牢树立生态保护意识,培育与校外企业、其他组织的生态环保的合作文化,促进环保技术和资源的共享,营造科研开发、人才培养合作的环保文化氛围。
【参考文献】
[1]董明望,刘苗苗.港口物流与区域经济的协同发展模型研究[J].商品储运与养护,2008(8):10- 11.
[2]邓志良,宋建军.论高职教育与区域经济互动的人才培养模式[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8,(2).
[3]肖称萍.高职教育与区域经济发展的互动关系探析[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9(12):38-4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