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一案三查”见成效
2017-03-10陈昊傅锦洪
陈昊++傅锦洪
高州取缔多家非法养殖厂,并及时复耕复绿;化州多家皮革厂被查处,生产设备全部拆除;茂南捣毁一批涉环境问题非法砖厂……一系列环境案件查处的背后,是茂名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严肃认真对待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的写照。
2016年11月28日,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进驻广东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保督察。从接到第一宗交办案件以来,茂名以督察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坚持边督察、边移交、边整改的原则,从严从快,立行立改,全力抓好案件办理工作,推动全市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高度重视
落实党政环保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督察组交办案件的整改工作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要正视存在问题,对督察组交办的案件各地一把手要亲自抓,立行立改、逐条落实。”在中央环保督察广东省工作动员会后,茂名市委书记许光就保障、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强调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自觉履行工作职责,戮力同心,形成有利于的大环保格局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
茂名市长李红军在政府常务会议上强调,要深刻认识环保督察工作的重要性,聚焦问题整改,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推动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茂名副市长李多民全程协调督办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并多次召开会议布置工作,要求各地提高交办案件效率,实行专人负责,全程监控跟踪,及时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广东以来,茂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紧盯转办问题,做到核查要实、定性要准、查处要快、追责要严、确保转办问题件件有回音,先后召开10余次会议,研究部署督查工作,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案件,茂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采取领导包案制,带头深入基层督战,分批赴各市镇区一线督导,亲抓案件落实。
12月3日下午,许光率队到高州曹江镇养猪场、南塘镇丁坡村养鸡场、金山工业园区,与养殖户、园区有关负责人深入交流,详细了解养殖场污染以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就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事项进行现场督办。同日,李红军也率队赴茂南、化州现场督办案件,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大执法力度,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也迅速行动,靠前指挥,全面开展排查整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各地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
严格督办
“一案三查”严追责
“强化督办问责机制,要求对每个交办案件实行‘一案三查制度。”茂名市环保督察协调联络组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案三查”即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一查违法事实是否属实,对于属实的案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罚;公安部门二查违法当事人是否涉刑,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当事人实施立案查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纪委监察部门三查相关监管部门是否存在不作为、失职、渎职的违法违纪行为,对相关责任人立即启动问责程序,坚决追究相关责任,决不手软。
“‘一案三查制度,实现督办工作约谈常态化、移交常态化、追责常态化,为部分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人员敲响了警钟。截至1月16日,公安部门共传唤41人,刑事拘留21人,纪检部门约谈人员120人,问责15人。”
与此同时,为保障案件办理质量,茂名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做到每案必督,每日一研判,确保每宗交办案件都有市督察组到现场督办指导。
第24批60号关于化州市新安镇及红阳农场养殖场污水直排湛江市鹤地水库及非法采砂举报问题,是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茂名的重点案件。接到案件后,督办小组立即组织化州市政府、广东省茂名农垦局负责人召开会议,研究办理方案,明确办理期限和要求,并下发了督办通知书,推进了问题的办理。又如对督察组交办的第16批67号重点案件关于举报化州市江湖镇龙梅村委会茅山村多年来被非法盗采矿泥问题,针对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可能存在监管失职问题,督办小组提出问责建议,化州市纪委对江湖镇政府等7名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
立行立改
联动高效查处交办案件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在办理交办案件中,茂名市各县区、各部门坚持“严、准、快”的要求,解决了一批群众反响大、民声关切的突出环境问题。
化州市自来水水厂肩负着化州城区十几万人的供水任务,有群众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该自来水水厂上游的3家养猪场,猪场排泄物全部直接排入自来水水厂入水口,严重污染自来水厂水源。
饮用水源禁养区养殖污染一直是茂名重点攻坚的“老大难”问题,关系群众用水安全。接到转办件后,化州市环保局立刻派员开展排查,锁定了3家非法养殖场,并发文责令其7日内自行拆除养殖场。与此同时,茂名市迅速成立了以市长李红军为组长的专项工作组到现场检查督办。12月3日,化州市环保、畜牧、公安、供电、国土等部门联合行动,迅速对猪场采取停电措施。截止12月7日晚上,3家养殖场已全部清理完毕,全面停止生猪养殖,期间公安带走调查3人,约谈3人。
茂名滨海新区博贺镇露天垃圾场,紧邻居民密集生活区,无相关环保设施,长期焚烧垃圾,对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群众将此问题反映至中央环保督察组,接到督查组转办件后,滨海新区综合执法局迅速行动责令博贺镇政府立即整改。博贺镇政府马上制定整改方案,通过浇水灭火、施药杀菌减少对居民的影响,同时对积存垃圾实施搬迁,进行无害化处理。4名相关责任人被约谈。
在整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工作中,茂名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立行立改的同时,注重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全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茂名共收到督察组交办案件32批156宗,截至1月16日已办结案件132宗,关闭取缔73家,责令整改114家,立案查处65宗,公安部门传换41人,刑事拘留21人,被约谈120人,问责15人,处罚总额119.32万元。
健全机制
“回头查”全面落实问题整改
在茂南,捣毁一批涉环境问题非法砖厂,关闭和取缔多家非法养殖场;在信宜,突击夜查叫停废气与噪声污染扰民的工地和餐饮店,长期扰民的污染源被清理;在電白,关停45家涉环境问题粘土砖厂,重拳打击麻岗、树仔镇10多家鱼粉厂违法排污行为……随着一宗宗群众投诉举报件的受理、查处,中央环保督察在茂名的工作不断深入。
“一个多月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形成了统筹协调、互联互通、协同奋战的良好协作机制,打了一场漂亮的环境质量改善攻坚战。”1月19日,在茂名召开的环保督察工作总结会上,副市长孙波对此次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
孙波强调,各地各部门继续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的整改落实,健全环保工作机制,强化环境综合整治,并组织“回头看”行动,确保查处污染问题到位,整改工作到位。
据了解,为认真落实交办案件的跟进整治和复查,防范环境违法行为“死灰复燃”,茂名实行每周一通报,坚持将未落实到位、未办结的交办案件,每周以短信形式通报给书记、市长及各地的党政主要领导,加强督办。及时组织进行“回头看”行动,采取专项督察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切实抓好案件整改,同时强化党政责任,对不作为、失职、渎职等责任人进行问责,确保环境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同时,对交办案件严格执行“不查清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的“六不”原则,切实跟进落实交办案件整改工作,推进环保督察案件全面完成收官。
“虽然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办广东工作已经结束,但实际我们的工作才刚刚开始,且任务艰巨。”孙波表示,各地各部门要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认真梳理本地本部门在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存在问题,制订整改方案,强化督察督办,严格考核问责,健全环保工作机制,确保环境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推动全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