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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教师利益诉求表达方式的偏离及其理性回归

2017-03-09李盛幸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报 2017年1期
关键词:农村教师渠道利益

李盛幸,蒋 蓉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5)

我国农村教师利益诉求表达方式的偏离及其理性回归

李盛幸,蒋 蓉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5)

近年来,部分农村教师的利益诉求表达方式出现了偏离。在面对利益受损、不公境遇的情况下,他们或在沉默中怠守、或在沉默中淡去、或在沉默中爆发。究其原因,是由于“相对剥夺感”导致其情绪不满、教师本有的习惯性沉默与有心无力再加上诉求渠道不畅通。主管部门应建立有效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拓宽其信息渠道,引导他们回归正常的利益诉求表达方式。

农村教师;诉求表达;偏离

农村教师是农村教育的主要力量,是新农村建设必须依靠的知识力量。从2001年正式开始的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到现在已经持续了十余年的时间。优化教学资源配置、学生成才发展等始终是舆论和社会的焦点所在,然而农村教师的诉求表达被习惯性地忽略[1]。由于自身知识局限以及现有的利益表达渠道不畅等原因,面对利益受损,农村教师处于一种无处诉求的尴尬境地。这在某种程度上就导致了其走向利益诉求表达方式的偏离。因此,关注我国农村教师诉求表达的意愿及形式,完善诉求表达机制是一个具有深刻现实意义的问题。

一、我国农村教师诉求表达偏离的表现

《国语》中有“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2]的训导。古人认为,对于民众诉求如治理河流,宜疏不宜堵。今日,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出现,人们诉求表达的方式非常便捷。但便捷的表达方式也成了很多虚假信息的温床,人们在信息海洋中的迷失,难免使得诉求表达逐渐偏离正常轨道:或在沉默中怠守,选择逃避甚至逃离这个社会;或在沉默中爆发,演变成口诛笔伐、群起而攻之的群体事件。

(一)在沉默中怠守

《中国农村教育发展报告2016》的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小学教师中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为91.89%,比2011年的82.05%提高9.84个百分点;其中农村(镇区+乡村)为89.7%,城乡差距为7.6个百分点[3]。由此可以看出,尽管农村教师的整体文化水平有所提升,但是相对于城镇教师还应进一步提高,农村教师的“主体”观念不够深刻。

很多农村教师自嘲为“教书的农民,种田的教师”,“农民”和“教师”两种思维方式的冲突使得农村教师既有知识分子的思辨与进取,也有农民的朴实与保守。多数时候,农村教师在利益问题上多持观望的态度,而非主动表达其真实诉求。调查中发现多数农村教师存在生活问题、教学问题、去留问题等多方面的诉求,但他们中的大多数最终仍然选择服从安排,保持沉默,尽管这些教师的诉求未能正常表达,但是积压在内心的不满与失落可能通过诸如课堂发泄、网络转载等渠道来表达,这对教学以及社会影响都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

(二)在沉默中淡去

少数农村教师在遇到利益受损的情况时也会选择向学校或相关部门反映,但由于各种原因,结果可能不尽如人意,大多数问题被压下来从而长期搁置,得不到实质性的解决。于是,一部分农村教师选择逃避教育事业,比如将生活的重心回归家庭,对于工作上的事情得过且过,选择应付的态度。更有甚者,选择逃离,依托关系网另寻他路,或者直接放弃农村教育事业,从头再来。这对于教师资源本就匮乏的农村教育来说,无疑是一种巨大的伤害[1]。

(三)在沉默中爆发

一般来说,我国农村教师表达利益诉求的方式较为温和,但当其生存权、发展权等重大权利受到极大挑战时,他们也会采取一些相对极端的方式表达其诉求。这些诉求表达方式偏离到一定程度就容易演变成教师群体事件。近五年来,湖南新化、广东五华、浙江永嘉、湖北罗田、河南固始、安徽肥东等地均爆发了农村教师群体性事件,每次事件参与教师多达数百甚至上千人。农村教师群体性事件波及范围广,涉事人员多,社会影响大,破坏程度深,如若处理不当,对我国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文明、和谐发展等都将造成严重的影响。

二、我国农村教师利益诉求表达方式的偏离

总体而言,导致我国农村教师利益诉求表达方式偏离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具有复杂性、动态性和系统性。其中既有来自社会大环境以及教育系统的客观因素的影响,同时也有来自农村教师自身的主观原因。

(一)“相对剥夺感”导致不满情绪

社会学家S.A.斯托弗将“相对剥夺感”解释为“是一种矛盾的心理状态,此种心态的产生是由于人们将自己的命运与既和自己的地位相近,也不完全等同的人和群体做出反向比较。”马克思曾针对“相对剥夺感”做出精妙的举例,它好比许多人坐在茅屋里时,没人会感到生活有多么苦,而当华丽的宫殿在茅屋周围建立起来后,茅屋就愈加显得寒酸,众人继续呆在茅草屋里就会难以忍受了。由此看来,相对剥夺感是社会成员在意识到自身并未得到公正待遇后引发的不满情绪与抱怨的聚合[4]。

同时,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各地区之间、城市与农村之间的贫富差距日益增大。同样身为教师,农村教师不管在办公条件还是在个人收益上都与城市教师有一定的差距,使得农村教师极易产生一种“相对剥夺感”。尤其是当农村教师的利益因国家政策调整、学校内部改革等受到损害,“相对剥夺感”被放大,而通过制度化诉求渠道无法解决时,他们一般会采取相对过激的方式进行维权。

(二)惯性沉默与有心无力

从教师自身来看,一方面,由于受到中国三纲五常的传统文化影响,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的服从意识相对较深,民主参与学校管理的意识相对较弱。他们认为有关教师的任免、安排、薪资福利等都是教育行政部门决定,在没有触及到其生存权利、或者重大利益问题时,大多数农村教师选择沉默,极少会通过申诉等正当渠道来表达[5]。另一方面,由于教学耗费了大量精力、各种检查带来的巨大压力、生活琐事带来的纷扰等都使农村教师自顾不暇,极少的空闲时间与精力让他们无暇关注和参与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管理方式。正规的诉求途径需要大量的时间、精力与资金,农村教师难以从繁忙的工作中脱身去寻求帮助,因此,在遇到一定的问题与不满时,他们大多选择向身边的好友倾诉、网络上吐槽等随意的诉求表达方式。这也使得其诉求表达偏离了正规的渠道。

(三)诉求渠道不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39条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日内,作出处理。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尽管法律明确规定教师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诉,但在具体申诉过程中,不同的部门拥有哪些法律权限、具体应该找哪个部门申诉,都令教师们不堪其烦。在我国大部分地区,教师申诉通常是由信访办公室负责接待,再由信访部门转交给其他部门负责,在这个过程中很容易出现各个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或者就此搁置的现象。这使得教师尤其是相对弱势的农村教师常常处于一种投诉无门的状态,或者投诉却得不到妥善处理的状态。这些情况都极大地打击了农村教师表达诉求的积极性,消减了其投入农村教育事业的热情。由于对正当诉求表达渠道的失望,农村教师往往选择其他的诉求表达方式,使得其诉求表达逐渐偏离了正常的轨道[5]。

三、我国农村教师利益诉求表达方式的回归

教师诉求表达的原因多种多样,其中一部分是合理且应予以解决的,还有一部分可能是不合理的,这一部分或许受外界煽动性舆情蛊惑,或许来自一时的困惑,或许源自极个别教师的素质低下,但是不管是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诉求都值得被重视,通过各种方式方法引导其理性回归。

(一)优化表达机制

尽管有时教师诉求表达的方式有所偏离,但其诉求原因是合理的,比如被拖欠工资,比如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对上级政策执行延时等。面对合理诉求,政府机构应该寻找其诉求激发的根源并予以解决。如果是偶尔的、个别性的,应及时高效地给予解决,以防事件发酵,引起更大范围的不利影响。如果是经常的、普遍性的,应深入挖掘其根源,建立长效、机制性的解决方案。同时,解决诉求表达偏离最重要的是建立高效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扩宽制度化表达渠道。针对投诉无门、申诉机构不明确的问题,要明确各个申诉受理机构的职责、简化申诉流程,使农村教师的诉求表达渠道明确、简单且高效,引导其回归到正常的利益诉求表达方式中来。

(二)强化监督管理

在保障教师利益诉求表达的过程中,还必须强化监督环节,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因为造成农村教师利益受损并使其不敢走正规诉求途径的很大原因来自于教育行政部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因此,对相关部门的守法、执法情况进行有效监督,是防止违法行为发生,或者及时纠正违法行为,避免和及时制止侵犯教师利益诉求表达的现象,以保证教师利益诉求得以表达的的重要环节。我们可以通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教育活动进行合理的监督,有效保护教师的利益诉求合理表达[5]。

(三)合理引导舆情

在拓宽教师诉求渠道、保证教师合理诉求权利的同时,我们不得不承认仍有部分教师的诉求本身就是不合理的,这其中一部分是源自于不实信息的蛊惑或是舆情的煽动。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如何获取信息不再是一个难题,如何从海量信息中甄别、筛选出可靠、真实、有用的信息才是关键。发布信息的便捷、网络匿名所带来的隐蔽性使得网络成了虚假、煽动性信息的温床。大量不负责任、不经考证甚至不怀好意的信息在网络上如病毒般快速传播,使得信息渠道本就相对闭塞的农村教师极易受网络虚假信息的蛊惑,而虚假信息一经发酵,极易在农村教师群体中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一旦这些虚假信息让农村教师感到自身利益受到威胁,而正当诉求表达渠道又不畅且无效时,其诉求表达就会走向偏离。因此,面对网络虚假信息鼓动导致的诉求偏离时,首先需要的就是让谣言止于智者、还原事实真相,取得农村教师的信任。其次,从长远来看,还应扩宽农村教师的信息渠道,鼓励他们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第一时间获得官方发布的正确信息,这也有助于教师们站在管理者的角度、理解管理者的难处。

[1]孙晓珍.农村学校布局调整中的教师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研究[J].中国成人教育,2015(2):158-160.

[2]陈桐生.国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3:10.

[3]邬志辉,秦玉友.中国农村教育发展报告2016[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152.

[4]窦宝国.“相对剥夺”理论视角下的农村盗窃问题研究[J].学理论,2009(8):22-25.

[5]吴娟.农村学校布局调整中的教师利益诉求[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11:33.

TheDeviation and Return of ChineseRural Teachers’Appealof Benefits

LISheng-xing,JIANG Rong

(Hunan FirstNormalUniversity,Hunan,Changsha,410205)

In recent years,some rural teachers’appealof benefitshasbecome deviated.Facing their benefits’deprived,they chose to be silent or riot.The objective causewas the lossor blocking of rational channelof expression of benefit’appeal.The subjective causewasuse their faintawarenessofappealofbenefits.Therefore,there should be effective channels and supervision to satisfy rural teachers’reasonable appeal of benefits.Facing unreasonable appeal of benefit,we should find the basic cause and lead to the rightway back.

rural teachers;appealofbenefits;deviation

G 451.4

A

1674-831X(2017)01-0032-03

[责任编辑:葛春蕃]

2016-11-06

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重大委托课题(XJK016ZDWT04);湖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开放基金项目(15k029)

李盛幸(1989-),女,湖南长沙人,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讲师,主要从事高等教育、农村教师研究;蒋蓉(1970-),女,湖南永州人,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授,主要从事小学教师教育、农村教师、小学语文与课程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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