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法律机制的完善
2017-03-09贾山
贾 山
河北安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论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法律机制的完善
贾 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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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是我国近年来最为重要的课题,长久的发展过程当中,人类对于地球整体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是十分严重的,这使得各个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受到了威胁,我国亦不例外。所以当前各个领域的工作改革过程中,都在强调环保原则。但要确保环保思想在各个领域及民众生活中的渗透,首先应当完善的是环境保护法规,而且为确保全面环保局面的达成,应当建立起公众参与的法律机制。文中将针对性分析,提出法规改革意见。
环境保护;法律机制;公众参与
1 引言
环境保护对于我国当前的发展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举措,关系到国民的生命健康,更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所以国家应当对环保意识提起重视,完善环保法规,才能保证因长久经济发展而受损的生态环境,能够逐渐得到修复,不再恶化。但环境保护法规的实施与完善,并不是依靠一个人或几个人去完成的,而是需要全民的配合,才能够达成的。因此国家管控部门只有建立起公众参与的法律机制,才能确保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能够有法规法条作为依托,更具权威性。
2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法律机制的重要意义
作为文明古国,我国地大物博,发展历史悠久,特别是近些年,在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更是有着可喜的成绩。但也正是因为发展速度不断加快,所以生态环境也因此而受到了严重影响,当前国家的环境不断恶化,这对于整个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有很大威胁。所以为确保生态环境的逐渐改善,环境保护法律规章的完善有着不可忽略的重要意义。虽然我国已经有了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但约束范围却十分有限。环境的问题并不是一个人或几个人所造就的,而是受社会上每个人的影响而逐渐产生变化的。所以只有建立起公众参与的环保法律机制,保证将环境保护的责任落实到个人,让社会民众都参与到环保工作当中,才能够保证国内整体的生态环境逐渐得到修复,确保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但当前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法规机制的建设依然存在诸多问题需要深入思考,而且要达成全民参与的局面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只有循序渐进,一步一步改进法规、完善体制、发动全民的参与,才能最终达成全民环保的目标[1]。
3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法律机制的问题分析
3.1 法规未深入到个人,不具备权威性
法规管控只有对每个人都起到约束作用,才能保证全民的遵守。对于环境保护相关法规来说亦是如此。法律效力要深入到每一个民众个人,对社会上每个人的行为产生约束力,才能达成管理目标。但我国当前的环境保护机制显然是并未深入到个人的,所以才会导致许多地区都存在随地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垃圾不分类等问题,严重影响城市形象以及国家形象。所以如果环境保护法规法条依然无法落实到个人,那么公众参与这一目标也自然无法达成。
3.2 法规监管机制未建立,无法做到全面监管
国内的各个城市虽然都有依法对社会治安进行监管的机构,但却并未设立针对社会生态环境进行监管的相关管理机构,虽然各个道路枢纽都设置了监控摄像头,但也只针对交通及治安。可见环境保护并未纳入到我国社会法制的监管范围之内。这是监管工作的缺失,而且这样的缺失显然不利于公众参与法规环境的建立。
3.3 环保体制的法规宣传不到位,导致重要性无法体现
环保并不是一个单纯空洞的词汇,而是要得到全民重视,并长久努力持续下去的一个过程。所以对于环境保护意识及法规的宣传,对于社会环境保护工作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但是我国社会宣传当中当前比重最大的显然并不是环境保护法规,而是铺天盖地的商业广告。这样的趋势是对环保意识的传达十分不利的,也很难帮助社会大众建立起环保思想,不利于群众的自我约束。
4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法律机制改革措施
4.1 将环保法条落实到个人,确保法制权威性
各个领域的管理工作,只有以法律法规作为基础,并且落实到每个相关人员,才能真正具备权威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亦是如此。为确保环境保护法规能够对社会每个公众产生行为约束作用,首先要将法规的影响渗透到个人,对每个人都形成约束,才能保证环境保护法规的权威性真正体现出来,而且法律法条应当精细到每个生活细节。垃圾的分类,垃圾投放点的划定以及违规行为奖惩机制以及管理区块的规划等等,各个方面的管理法条,都需要进一步进行细化,并且要针对每一个民众,才能够真正体现出法律的约束性及权威性,确保每个人都能自觉遵守法规。
4.2 设立环境管理机构,保证对环境的全面监管
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是确保环境管理法规落实的核心途径,也是达成“公众参与”目标的唯一渠道。即便是再过完善的法规,缺乏专业的监管,也必然会有漏网之鱼。所以为确保环境保护法规真正体现出作用,对于社会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是十分必要的。相关管理部门应当首先划分区块,并在各个区块设立起专门的监管机构,在各个角落设置监管摄像头,对民众的行为进行监管,这样才能够确保全民都参与到环境保护行为当中。自主约束自身的行为,确保随地投放垃圾、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等违反社会公德及环境保护要求的行为能够得到遏制。这样一来,才能最大程度避免监管不力而导致的频频违反环境管理法规的情况发生。
4.3 积极宣传环境保护意识及法规,保证全民环保意识的养成
环境保护意识的建立,是确保民众能够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规的重要一环。法规的完善,应当以民众的自愿自觉遵守为基础,才能够服众,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同,否则即便是严格的监管,也无法真正确保民众的观念得到扭转。所以环境管理部门应当更加注重环保意识及法规的宣传,多做实事,积极的在各个地区、各个平台投放环保宣传广告,这样才能让民众意识到环保意识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有着怎样的重要影响。进而建立起自我约束的意识,对自身的每一个生活细节进行规范[2]。
5 结语
环保是当前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必然需求,我国的经济发展,已经为国内生态环境带来了很严重的威胁,所以无论是管理部门、还是民众自身,都要不断深化对环保这一理念的理解。政府应当将这一思想落实到法规当中,民众自身要以环境保护为主导思想,逐渐转变生活模式,这样才能确保环境管理工作达成“公众参与”的目标。
[1]罗俊杰,成凤明.论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法律机制的完善[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5):51~54.
[2]张兰.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立法实施机制初探[D].中国政法大学,2007.
贾山,男,1985.09.24,四川,本科,初级,研究方向环境评价,环保措施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