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时代背景下做好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有效途径
2017-03-08武红涛
武红涛
【摘要】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在我国的使用越来越普及,为我国各个生产生活领域的发展带来极大的便利,在建立数据可和信息库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但是信息化时代的到来给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带来了挑战,如何加强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成为重要课题。本文深入探究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现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做好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具体措施,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关键词】 信息化时代 计算机 信息安全 保密工作
計算机技术在我国的应用,在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公共服务的完善工作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但信息技术的双面性决定了其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潜在威胁,为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进行带来困难。目前,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工作越来越引起政府、企业和人民的重视,在信息化时代的背景下做好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信息安全定义
信息安全,简称信安,是指保护信息和信息系统免受未经授权的进入、使用、披露、破坏、修改及销毁等,保障计算机信息不被外界因素影响,从而保障信息及使用者隐私的安全性和计算机系统的正常平稳运行[1]。目前我国政府、军队、公司、金融机构、医院、私人企业等组织都已经采用了计算机信息系统来记录它们搜集和积累的员工、客人、产品及金融数据等大量的机密性信息,除此之外,还依靠信息技术进行数据和资料的传送等工作,在此过程中如果出现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疏漏,势必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做好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十分必要。
二、信息化时代背景下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信息化时代背景下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现状
计算机技术应用的发展伴随着网络不法分子的出现和犯罪手段的不断发展,二者长期以来进行着激烈的斗争。当下,我国许多网络不法分子不再局限于国内,也出现了许多国际不法分子,犯罪形式层出不穷,致使网络警察和警务人员的执法工作很难正常进行,网络犯罪的打击工作力度难以加强,网络不法分子更加猖狂[2]。许多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系统的设计存在纰漏,更加大了信息安全保密的威胁性,加之越来越多的信息传达和发送需要借助计算机技术来完成,增加了网络风险,为网络不法分子的乘虚而入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2.2信息化时代背景下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存在问题
1、计算机使用者信息安全保密意识淡薄。计算机带来的极大便利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组织的管理方式,但是,人们在计算机的使用中忽视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一方面造成计算机使用不合理,一方面很大程度上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为个人隐私带来威胁。2、相关计算机安全保密法律条例不完善。为了保障我国广大网民群众计算机使用活动的规范,我国目前已经颁布了相关法律,但是涉及到计算机安全保密的法律尚不完善,使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无法可依,打击网络犯罪显得力不从心。
三、加强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具体措施
1、加强计算机用户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知识教育。计算机用户信息安全防范意识的淡薄从根本上增强了信息的风险性,要加强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务必使计算机用户树立起安全防范意识。相关网络机构可以通过便利的互联网对网民进行在线安全教育,做出必要的信息安全指导;另一方面,网络管理者加强对钓鱼网站的控制和检测工作,尽可能避免钓鱼网站的出现,通过对网民计算机知识的教育,使网民意识到钓鱼网站的危害性,普及计算机信息安全知识。
2、完善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法律条例。我国相关网络管理部门应该尽快改善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的公安办案无法可依的局面,出台相关法律条例,就我国信息安全保密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制定出相对应的条例。
3、强化计算机涉密工作人员的培训。涉密工作人员是计算机信息保密工作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计算机信息涉密人员构成专业度较低,且实践能力不强。面对这样的局面,相关部门应该强化涉密人员的培训工作,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理论知识培训,或开展实训课程,落实各种保密技术和方法,培养涉密人员责任意识和保密意识,激发涉密人员创新精神,提升涉密人员工作水准和效率[3]。另外要积极引进先进的保密技术,促进我国计算机信息保密技术的现代化。
总结:综上所述,在信息化的大背景下,做好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具有重大意义,在保护用户隐私和机密等方面占据不可替代的地位。加强计算机用户的信息安全教育工作,提高网民安全意识,强化涉密人员培训,不给网络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完善相关信息安全保密法律条例,能够有效确保信息的泄露,保障我国信息网络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 考 文 献
[1]郭燕华.如何做好信息化条件下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工作[J].通讯世界,2015(5):53-54.
[2]顾泰龙,李远静.如何做好信息化条件下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工作[J].信息化建设,2015(12).
[3]何彦斌.如何做好网络信息化时代信息安全保密工作[J].科技创新导报, 2015, 12(5):206-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