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不同主体对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的认知
——基于三个主体的对比分析
2017-03-08陶鹏
陶 鹏
(湖北经济学院,湖北 武汉 430205)
探究不同主体对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的认知
——基于三个主体的对比分析
陶 鹏
(湖北经济学院,湖北 武汉 430205)
高校辅导员、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学工处领导对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的认知存在一定的差异。从三个主体的视角,提出改善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现状的主要对策有:明确责任使命,注重精神收获;做好职业引导,帮助疏导压力;聆听基层心声,关心物质保障;注意沟通交流,学会换位思考。
辅导员;职业幸福感;认知;差异性
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会影响到辅导员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会影响到辅导员队伍的稳定性和辅导员个人的职业发展,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学生的成长成才[1]。各高校已经逐渐认识到了提高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的重要性,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并采取了具体的措施,但制度的设计和措施的执行都受到相关主体认知水平的影响。由于不同主体的工作经历、身份地位、职责范围等存在差异,不同主体对事物的认知可能也存在差异,对事物认知的差异可能会影响到看待事物的态度和处理事务的方式。高校辅导员、分管学生工作的院系副书记、学工处领导等对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的认知可能存在差异性,进而会影响到关于改善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现状相关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效果。通过对部分高校辅导员、分管学生工作的院系副书记、学工处领导等进行访谈,试图了解高校的三个主体对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的认识,分析三个主体在辅导员职业幸福感认知方面的差异性,并从三种主体的角度为改善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现状提出建议。
一、不同主体对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现状的认知
(一)高校辅导员对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的认知
L老师,某重点高校辅导员,36岁,男,从事辅导员工作8年。
我觉得自己比较幸福,最幸福的事情就是节日的时候能收到毕业多年学生的温馨祝福,能让学生毕业多年后还能记住你,我觉得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我觉得现在的工作压力比较大,升职的希望很渺茫,且家庭经济压力大,这是影响我现在职业幸福感的主要因素。
Q老师,某省属普通高校辅导员,28岁,女,从事辅导员工作3年。
我觉得从事辅导员有幸福的时候,也有不幸福的时候,研究生毕业时我有很多种选择,但是我最终选择了辅导员工作,主要是喜欢高校的工作环境,且工作相对稳定。但是工作以后,发现每天需要处理很多琐碎的事情,下班以后也经常要处理很多学生事务,周末加班是常态,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
Y老师,某民办高校辅导员,27岁,男,从事辅导员工作1年。
从事辅导员工作让我感觉压力比较大,现在的学生比较有个性,不太听管束,经常担心学生会不会出事故,害怕因为出事故受处罚。我家里经济条件不太好,辅导员的工资待遇不太高,现在房价很贵,靠工资在武汉生活感觉不易。以前同学聚会的时候,一说我在高校工作,大家都很羡慕,但是我不敢告诉大家我是在从事辅导员工作。
通过对三所不同层次高校的部分辅导员进行深入访谈,发现辅导员在辅导员岗位上能够获得幸福感,但也承受着比较大的压力,对辅导员职业也存在着困惑,不同性别、不同工作年限的辅导员对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的认知还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女性辅导员在职业方面获得的幸福感普遍要比男性辅导员强烈,女性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主要来源于工作环境和工作的稳定性,工作时间比较长的辅导员普遍认为职业发展受限是影响职业幸福感的主要因素,工作时间比较短的辅导员普遍认为工资待遇较少、工作责任较大、社会地位较低等是影响自己职业幸福感的主要因素。
(二)高校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对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的认知
Y书记,某重点高校分管学生工作的院系副书记,从事过辅导员工作。
我觉得从事辅导员工作是非常幸福的事情,辅导员是学生的知心朋友和人生导师,能够见证学生的成长成才,能够获得巨大的成就感。当然,我也能够感受到辅导员面对的压力,学生工作千头万绪且责任重大,辅导员的经济待遇相对较低,希望辅导员能够看轻外在的物质条件,重视精神方面的收获,在岗位上能够获得成就感,能够实现职业的长远发展。
Z书记,某省属高校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没有从事过辅导员工作。
我很羡慕辅导员能够获得学生的信任和热爱,每到教师节的时候,辅导员会收到很多学生的祝福,学生有什么困惑也会第一时间向辅导员倾诉,所以我觉得做辅导员很幸福。我觉得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应该多给辅导员鼓励,能够多为辅导员的职业发展考虑,这样才能让辅导员获得更多的职业幸福感,才能激发起辅导员的工作热情。
通过对三所不同层次高校分管学生工作的院系副书记访谈,发现高校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普遍感觉辅导员比较幸福,认为辅导员只有在工作上做出业绩,能够在工作方面获得成就感,能够注重精神方面的收获,才能真正获得职业幸福感。
(三)高校学工处领导对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的认知
G处长,某重点高校学工处领导,从事过辅导员工作。
我觉得我们学校的辅导员是非常幸福的,学校为辅导员设置了职业发展路径,辅导员工作一定的年限就可以上升到一定的职级,另外辅导员工作满三年基本上都可以往行政岗转。辅导员在我们学校是非常受重视的,地位并不比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低,此外学校为辅导员提供了很多培训和挂职的机会,为辅导员搭建了很多学习锻炼的平台。
L处长,某民办高校学工处处长,没有辅导员工作经历。
我个人觉得从事辅导员工作比较幸福,辅导员能够接触各个职能部门,需要处理很多事物,能力能够得到快速提升,在与其他人竞聘更高职务时有很大的优势。辅导员只要把学生工作的底线守住,在其他工作方面拥有很大的自由度,可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很容易获得成就感。
通过对三所不同层次高校的几位学工处领导的访谈,发现学工处领导普遍认为从事辅导员职业很幸福,觉得明确的职业发展通道、珍贵的学习锻炼机会、比较自由的工作环境是影响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的关键因素。
(四)不同主体在辅导员职业幸福感认知方面的差异性
通过对三所不同层次高校部分辅导员、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学工处领导的访谈,可以发现不同主体对辅导员职业幸福感在认知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辅导员或者从事过辅导员职业的领导普遍认为辅导员能够获得职业幸福感,但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现状并不乐观,而没有从事过辅导员职业的领导普遍觉得辅导员非常幸福;第二,辅导员主要是从工作的收获角度看待辅导员职业幸福感,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主要从工作的成就感的角度看待辅导员职业幸福感,学工处领导主要从职业发展的角度看待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现状;第三,辅导员普遍认为学生认可、福利待遇、社会地位等是影响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的主要因素,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普遍认为工作的认可、工作的成就感等是影响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的主要因素,学工处领导普遍认为职业发展通道、学习锻炼机会、工作环境和氛围等是影响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的主要因素。
二、改善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现状的对策
通过对高校不同主体进行访谈发现,不同主体对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的认知存在共性,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不同主体在辅导员职业幸福感认知方面的差异性,必然会影响到关于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相关制度的设计与执行,也必然会影响到相关制度的执行效果。从三个主体不同的视角,提出关于改善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现状的对策,有助于不同主体之间在认知层面达成一致,有助于切实地提高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
(一)明确责任使命,注重精神收获
高校辅导员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的组织者、实施者、执行者,在大学生成长成才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2]。高校辅导员必须明确自己的责任与使命,肩负起为祖国培养优秀人才的使命,承担起育人育才的重责,对得起家长的重托和学生的期盼,努力做学生成长成才的知心朋友和人生导师。只有认识到工作的责任与使命,才能够认清工作的价值与意义,才能在工作上获得快乐与幸福。双因素理论将调动员工积极性的因素分为保健因素和激励因素,福利待遇、社会地位等属于保健因素,工作的责任感、工作的成就感等属于激励因素,保健因素只能消除人们的不满意情绪,激烈因素能够提高人们的满意情绪。辅导员只有理性看待福利待遇等物质收获,重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成就感,将学生的成长成才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履行好自己的责任与使命,才能获得强烈的成就感,获得巨大的精神收获和持久的职业幸福感。
(二)做好职业引导,帮助疏导压力
辅导员的工作内容庞杂,充满了偶然性和复杂性,履行着守住学生底线的重责,肩负着培养学生的重担,需要完成许多硬性的任务指标,需要预防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辅导员承担着巨大的精神压力[3]。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作为辅导员的直接领导,帮助辅导员理清工作思路,给予辅导员足够的工作自主性,让辅导员能够尽快完成从执行者到决策者的角色转变,从庞杂琐碎的日常事务中解脱出来,从事创造性、挑战性的工作,从而减轻工作压力,增强工作的成就感,从而获得职业幸福感。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可以结合自身的职业发展经历,结合辅导员个人的特点、兴趣、特长等,帮助辅导员制定职业发展规范,让辅导员对职业发展有清晰地认识,能够在岗位上发挥自己的潜能,尽早地摆脱职业迷茫期和职业倦怠期,对职业发展充满信心,从而减少对工作的负面情绪,提高对职业的幸福感。
(三)聆听基层心声,关心物质保障
学工处领导作为辅导员队伍的建设者和管理者,是辅导员相关政策和制度的主要设计者,是对辅导员考核的主要主体,在提高辅导员职业幸福感方面可以发挥出重要作用。学工处领导作为学校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在制定相关政策时肯定是从服务学校发展大局出发,在制定辅导员考核办法时肯定是围绕着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核心,但是辅导员作为具有独特思维体系和正常生活需求的个体,在涉及到辅导员的切身利益时,要保障辅导员的参与权,要注意聆听辅导员的心声,征求辅导员的意见,满足辅导员的正常需求。马斯诺将人的需求分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认为只有低层次的需求得到满足,才会追求更高层次的需求[4]。只有辅导员的吃穿住行等最基本的生理需求得到保障后,辅导员才会追求自我实现等高级需求。学工处的领导既要从精神层面给予辅导员鼓励,更要积极地为辅导员争取正常的物质保障,确保辅导员能够获得追求职业幸福的基础。
(四)注意沟通交流,学会换位思考
由于高校辅导员、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学工处领导的身份角色、工作职责等存在一定的差异,看待问题的角度和处理问题的方式可能存在差异,追求的工作结果可能也存在差异,可能会造成彼此之间的不理解[5]。涉及到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的三个主要主体需要进一步地加强沟通交流,认真倾听彼此之间的心声,领会彼此的关切点,学会换位思考,才会增进彼此之间的互信,促使达成共识,确保制定的关于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的相关政策能够落实到位,能够照顾到不同主体之间的关切点,从而能够既提高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也能够有助于学院学生工作取得成绩,更能够促进学校学生的成长成才。
三、小结
从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实施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逐渐成为各高校的共识,各高校采取了具体的举措确保辅导员队伍的稳定性和调动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但辅导员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的积极性均与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有关,如何提高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成为各高校亟待解决的问题。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并不仅仅与辅导员本人相关,涉及到高校辅导员、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学工处领导三个主体,不同主体对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的认知不同,必然会导致制定的政策和采取的措施取得的实效不同,从三个主体的视角研究辅导员职业幸福感非常必要。从三个主体的视角,提出改善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现状的主要对策有:明确责任使命,注重精神收获;做好职业引导,帮助疏导压力;聆听基层心声,关心物质保障;注意沟通交流,学会换位思考。
[1]李东,孙海涛.基于双因素理论的高校辅导员激励管理研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0,(5):70-71.
[2]张艳娜,张毅蕾.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的影响因素及对策研究[J].青年与社会,2013,(12):153.
[3]刘萍,商姚,石莹.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感调查分析——以西南交通大学为例[J].产业与科学论坛,2012,(9):120-121.
[4]张华敏.对高校辅导员自我效能感的提升途径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10.
[5]高媛媛.高校辅导员职业生活质量的调查与分析[J].湖州师范学院学报,2012,(3):130-132.
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基于双因素理论视角下的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感探究(15Q165)
陶鹏(1985- ),男,湖北经济学院讲师,硕士,主要从事教育经济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