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略论现阶段监狱安全的影响因素

2017-03-08蔡小松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7年3期
关键词:警力罪犯监狱

蔡小松

(广西警官学校,广西 南宁 530023)

略论现阶段监狱安全的影响因素

蔡小松

(广西警官学校,广西 南宁 530023)

现阶段影响监狱安全的因素包括监狱普遍存在重效益,轻监管改造现象;基层警力不足,配置不合理,士气低落;监管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监管安全设施存在隐患等。监狱应切实把工作重心放在监管改造上,建立一支结构合理、警力充足、精力充沛的监狱警察队伍;落实和完善各项制度;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方法,健全监狱设施,应建立周密、严谨和不断自我完善的综合安全防范体系,以确保监狱安全稳定。

监狱安全;影响因素,警力配置;安全设施

2016年3月和7月,笔者考察广西中部、南部的10所监狱,其中,重刑犯监狱3所(刑期在15年以上,含15年),轻型犯监狱7所(刑期15年以下)。笔者主要就监狱安全问题进行了相关调研,就了解到的危及监狱安全的情况进行概括说明。笔者担任过多期司升督、督升督班班主任,通过组织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基层民警对监狱安全的看法,本文基于笔者监狱调研经历,也整合了部分基层民警的观点,认为,现阶段影响监狱安全的因素包括:

一、普遍存在重效益,轻监管改造现象

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对罪犯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是其主要任务,是监狱人民警察的主要职责。维护监狱的安全与稳定是监狱正确执行刑罚的前提,因此,我们应切实把监狱的监管安全稳定工作放在首位。但是,在实践中,许多监狱是把经济效益放在第一位的。监企分开后,监狱职能运转、警察工资有了财政保障,极大地促进了监狱工作,稳定了监狱工作队伍。但是,在监狱,还有很多部分是财政没有覆盖的,如监狱工作运行,一些经费不能全额保证;警察的绩效、福利等也主要与监狱创造的效益相关;另外监狱工人的工资等也需要监狱自筹。虽不便明说,监狱效益对监狱、对警察个人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此情况下,监狱重视效益这一指标也就不足为怪了。相比较而言,监管、教育这些指标,比较的“软”,不好衡量,成效不明显,在文件上的重要性可以提很高,在材料台账等形式上可以做的很漂亮,在实际中是要让位于生产效益的。

在这样的认识下,监狱许多安全问题由此衍生。首先,追逐效益,造成监管漏洞。在生产任务重时,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生产任务,监区、分监区会经常组织犯人加班加点,不及时收入监舍,在夜晚等自然条件下,易造成监管安全事故。2009年3月12日,保定监狱一犯人故意不完成任务进而在晚上加班,于22:15分驾驶监狱基建用吊车撞开监狱大门脱逃;2009年10月17日(星期六)下午2:00左右,内蒙古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四名重刑犯杀害警察后脱逃。这两起案件都是发生在罪犯劳动期间,且都不是在正常的劳动时间(前者是夜晚加班,后者是周六赶工)。笔者认为,这两起监管安全重大案件,都与监狱过于强调“效益”有关。其次,生产压力的转嫁,犯人重压之下易出现监管安全事件。监狱追逐效益,生产任务最终要分解到每个从事生产的罪犯的生产任务上。监狱对效益的强调,会导致罪犯产值被扭曲成罪犯改造好坏的主要评价标准。生产任务过重,会带给罪犯巨大的压力,造成犯人情绪变化大,有反改造情绪,导致违规违纪不断增多,甚至重大监管安全事件,给监管改造带来严峻的挑战。今年以来,广西监狱系统发生两起罪犯自杀案件,生产压力大都是其中重要原因。最后,警察疲劳工作,易出监管安全隐患。一线民警作为罪犯劳动组织者,在监狱效益优先的情况下,自身也长期处在超负荷运转,精力和体力得不到有效调节,容易对监管工作产生了倦怠,对一些常见问题见怪不怪、习以为常、无动于衷。我们监管安全工作,有许多制度、程序,不能很好地、精心地操作完成,在“细节决定成败”的监狱,就会造成监管安全的漏洞百出。

在效益优先的情况下,教育这一改造罪犯的重要手段经常被边缘化。当生产与教育在时间上产生矛盾时,被牺牲的是罪犯教育。在实践中,罪犯教育“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生产的赶工,一些监狱会随意挪用教育场所和教育的时间,教育工作被边缘化、弱化。警察进行的个别谈话,有时候也难以保证或是流于形式了。目前,在一些监狱,警察的谈话教育,主要集中在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有时连“十必谈”也落实不了。罪犯个别教育谈话是监管改造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监狱警察获取信息、解决个案问题、情感交流的重要途径。谈话教育是转化罪犯思想的主要手段之一,罪犯思想上的各种问题得不到帮助解决,感受不到警察的关怀,又怎么能安心改造,怎么能确保监管安全呢?往往是整齐有序的外表下,沉积了一大堆的问题,随时可能成为监管安全事件的导火索。

二、基层警力不足,配置不合理,士气低落

(一)警力紧张

充足的警力是确保监狱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保证,也是监管安全的重要保证。虽然,监狱采用了越来越多的先进科技手段,但是,这些先进科技手段,还是要与人充分结合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人是监管安全建设中的关键。但是,在许多监狱,这一关键是欠缺的。在广西,许多监狱警囚比仍然过低,达不到到国家规定18%标准(即使是包括监区领导、干事、女警察等)。有些分监区,实际在监区直接管理罪犯的警察,人均面对超过100名罪犯,既要管理生产、服刑人员生活,还要维护监管秩序,防止非正常死亡,直接造成了“一警多职“、“一职多能”。监狱警察经常自嘲自己工作是“万金油”,什么都要会一点,什么都不精。这种职能分工使得监狱警察无法把每样工作都做得到位,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工作质量难以达到理想标准要求。如某监狱,有8个押犯监区,警囚比例为10.7%,有的监区两个分监区才10名警察,值班警力捉襟见肘,只能联合值班;有的警察2天或3天就要轮到值1个晚班;碰到有警察外出学习、公休,排班就更棘手,警察就更加辛苦。这样的情况,在一些单位几乎成了常态。警察长期疲劳工作,将对监狱安全造成危害。一是职业倦怠,影响监管安全。一线警力配备不足,造成警察工作过度劳累,久而久之,监狱警察中亚健康情况,心理健康情况都会产生不利影响。这种生理和心理的影响,最终会体现在工作上,导致监管改造不到位,罪犯教育质量下降,制度落实流于形式,给监管安全带来隐患。二是疲劳工作,效率低下,安全漏洞难以弥补,新的安全隐患产生。监管安全工作需要警察细心勤快,警察在疲劳不堪的情况下,许多本职工作尚且应付,怎么能做到细致勤快?罪犯中的细微的异样,车间一些小的危险品的遗失,等等,都可能被忽略,危险也在一点点的积累。

(二)警力配置不合理[1]

总体来说,监狱是具有独立完整功能的刑罚执行机关,辅助服务科室设置完善,人员众多,而在另一边,基层带班警察却始终较为紧张。在监狱,基层警察跟机关、后勤部门警察在工作时间、工作强度、责任风险上差异巨大,待遇福利却基本相同,导致基层一线警察积极性不高,一些警察不安心工作,千方百计找关系进机关,基层留人不易,警察不能安心踏实工作。警力配置不合理,也体现在年龄结构上,广西某监狱近年来退休多新人少,出现年龄断层,监狱警察平均年龄达47岁多,出现明显老化。有个别监狱,近几年来虽然加大了新公务员招录力度,但因为地处偏远,生活各方面条件非常不便,警察人心浮动,想方设法通过各种方式调走,故基层一线警力依然非常紧张。这样的警力结构是不利于监狱监管安全稳定的。

(三)士气低落

监狱工作,有一定的风险,且风险难以预测。监狱一线警察在这样的工作环境,精神压力很大。目前的执法环境,对罪犯权利相对保障较多,警察执法环境恶化,形成动辄得咎的局面。一旦发生监管安全事件,监狱对责任人处以严厉处罚,职位晋升亦会受限制,基层士气容易受到打击。基层警察长期处于一种身心消耗过度、精力衰竭的状态,斗志衰退,表现出易怒、消极、缺乏情感投入,对工作缺乏热情,甚至以一种负性、冷漠的或是极端逃避的态度去面对工作。很多时候警察不愿管、不敢管,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在奖惩激励方面,依然是非常不利于基层警察的。基层一线警察工作往往是被批评的多,鼓励的少,容易产生抵触情绪。其结果往往是,你讲一套,我做一套,政令不畅通的局面。部分警察只图自保不出事,在岗期间盼望到点交班离开,心不在焉,这种不敢担当、不愿担当,逃避责任及消极防范态度当然会带来安全隐患。

面对艰难的罪犯改造工作,监狱警察队伍中普遍存在畏难情绪和侥幸心理。在一些警察看来,“自杀难控论”、“四无目标难实现论”等观点与现实相符,无法杜绝。这是警察工作方法的缺乏,也是前述问题的综合结果。这些监管改造悲观思想的存在和盛行,让一些警察工作积极性低迷,认为做多做少不重要,关键是看运气,忽视了监狱安全工作中一些显而易见的问题。

笔者认为,监狱安全工作重在细节,警察消极应付,许多工作就会流于形式,危险因素会不断积累。如违禁物品的查禁管理,稍有松懈就有可能被罪犯钻了空子,如车间生产往往有较多的具有人身危险性的物品(如剪刀、刀片等),这些物品的流失脱管增加了自杀、伤人等监管安全事件发生的几率。大部分的监管安全事件,都有违禁品的出现。不是没有办法找出罪犯中的违禁品,而是一些警察的工作不到位。如狱情工作交接,个别警察抱着得过且过的工作态度,自己下班了就万事大吉,上下班狱情交接不到位,对自己当班出现的问题,狱情记录不清,甚至不记录;特别是对已存在的问题,当班时处置不到位,造成接班警察对已经存在的问题不清楚,不能及时进行处置和防范,埋下安全隐患。

五、监管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

(一)违禁品管理

在监狱中,违禁品查禁一直是监狱安全工作的一个关键点。从已有的许多监狱安全事件来看,都有违禁品的存在。如2009年内蒙古呼和浩特第二监狱10.17越狱案件,四名罪犯自制了刀具等工具;在2015年暴露出来的讷河监狱丑闻,罪犯使用了手机进行诈骗;2011年10月25日河南豫北监狱罪犯脱逃案中,罪犯翻越刀刺网时使用了劳动工具剪刀。所以,违禁品的存在,有极大的危害性。在调研中,笔者发现生产中使用的违禁品管理起来还是比较困难的,一个是量多,如车缝的“机针”,整个车间“机针”数量是很大的,没有细致严格的管理,少几根是不容易发觉的;另一个是品种多,除了“机针”,刀片、剪刀、铁丝、绳索等都是违禁品,五花八门,防不胜防。目前,广西几乎所有的监狱,违禁品的管理都是重要的课题。我们在调研了解中,也发现过某分监区临时领用的小剪刀没有链锁固定,小剪刀随意丢在工作台上的现象。

其实,对违禁品的管控,监狱有一整套有效措施。在生产区,与生产有关的工具管理方面,有严格的生产工具领用登记回收管理制度;进入监舍,还有金属探测安全门;还有定时不定时的清监及搜身等制度。只要管理到位,基本上能杜绝违禁品。笔者认为,在前述警力紧张效益优先等的前提下,制度落实不到位也就不足为怪了。

(二)罪犯使用

监狱工作要求警察亲自行使对罪犯的管理权利,但是,仍有单位存在警察将执法权交由罪犯来行使的情况。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某监狱严管队,使用罪犯看管禁闭室罪犯。我们见到,负责看守的罪犯带着“执勤”的标章,当带队领导要求禁闭室管理警察打开一间禁闭室时,该警察找了很久竟找不到正确的钥匙,这时,一名“执勤”罪犯大声告诉其钥匙的位置,这位警察这才拿来开门的钥匙。除此以外,该严管队杂物间器物放置杂乱,我们发现有一截半米多长的金属棍。由此可见,该监狱严管队管理是混乱的。据了解,该监狱严管队没有安排固定的看守民警,而是由有送来严管罪犯的分监区抽调民警轮流管理。这带来的第一个问题,分监区不愿意将违规罪犯送来严管队管理,因为还要抽调自己的警力,这附带产生的结果就是罪犯管理的困难;带来的第二个问题,抽调来管理的警察对严管队业务极不熟悉,有的警察干脆将管理禁闭室的权力交给罪犯。在严管队这种场合,管理如此混乱,其潜在的监管安全隐患是非常严重的。

(三)耳目、信息员低效

耳目、信息员是监狱狱内侦查的重要手段。耳目、信息员的有效工作,对我们的监管安全是极有助益的。2009年内蒙古呼和浩特第二监狱“10.17案件”,四名重刑犯策划了一年的越狱,耳目、信息员未提供任何有价值的信息,也未起到其他作用,狱内侦查形同虚设。据了解,在监狱,有部分警察对耳目、信息员重物建,轻管理,在对他们的使用上流于形式,纯粹为了应付相关检查。耳目、信息员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难以收集到有价值的信息,也起不到维护监狱安全稳定的作用。究其原因,一是激励措施不到位,不能充分调动管理警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现场管理警力少,管理压力大,任务多,材料多,难以应付;三是个别警察认识不到位,认为只要不是自己当班,出事不关自己的事,对狱情收集不关心。监狱中的狱情分析排查会是收集、研判、处置舆情的重要手段。据了解,目前,许多监区、分监区没有按要求召开,即使召开也流于形式,起不到排查处置危险因素的应有作用。

(四)互监组

互监组是我们监管安全的重要制度,对互监组的要求,其成员在生活、生产、学习中要做到“板块移动”。要求互监组成员不准超越警戒线和规定的活动区域,不许脱离互监小组擅自行动。与互监组配套的“五固定”制度,是指罪犯睡觉铺位、学习座位、劳动岗位、就餐席位、队列序位要固定,不得随意变动的制度。在罪犯会见、就医以及少数罪犯临时劳动时,要求编排临时联保互监小组。在这项制度设计中,罪犯应相互监督、制约,形成罪犯间全天候不间断的相互监督。笔者认为,这是监狱罪犯管控的一道重要的外在防线。客观来说,人不是做机械运动的机器,该制度在实践操作上是不能完全做到的,如罪犯在休息时间,互监组成员可能因兴趣爱好不同,参与活动不同,在某些场合互监组事实上“散伙”。还有一些场合,互监组也会处在“失效”状态,今年年初,广西某监狱有一名罪犯在习艺楼外吃饭时脱离互监组爬上烟囱自杀的案例。考察当时的监控视频,罪犯就餐现场是散乱的,那名罪犯离开犯群,没有被人注意到。今年7月广西另一所监狱亦有一名罪犯在晚点名前的休息时间,独自从监舍一楼上到五楼晾衣间上吊自杀的案例,全程近25分钟时间,独自行动。监狱中还有很多这种场合,互监组是没有起到作用的,如果警察不督促,警惕性不高,互监组就可能形同虚设。在调研中,有这样一个细节,我们在犯人食堂抽查互监组,抽到的一名罪犯,竟说不清自己所属的互监组,也不知道自己互监组其他成员,经查,该罪犯使用的是别人的胸牌。这只是抽查到的,实际情况可能更为严重。笔者认为,罪犯互监组相关制度遵守的好不好,最重要的因素是警察的管理,而互监组制度落实不好,将会给我们的监管安全工作带来很多的混乱。

实践中,为了兼顾生产生活两大现场,确保各互监组成员生活、学习、劳动都在相近邻的位置,互监组的安排就颇为不易,甚至难以实现。为此,一些监狱执行两套互监组,生活生产两个现场,两套互监组。但是,在实践中,又带来较为严重的问题。因为,罪犯不能如我们所希望的那样,在两个互监组之间灵活转换,反而造成互监组的混乱,导致罪犯记忆混乱,无所适从,以致不能认真对待,严格要求。在监狱,有时会面对生产项目不稳定的情况,罪犯要转产别的项目,人员分工安排又会发生改变,互监组亦可能随之变化。还有一些场合下,需要临时安排互监组,互监组监督效果又要打折扣。以上情况都是互监组在操作层面存在的问题,所以,在加强互监组管理的同时,应多层次多方面的加强对罪犯管控。

六、监管安全设施存在隐患

(一)监控局限

监控是监狱安全防范的重要技术手段,目前,广西多数监狱拥有了比较完善的视频监控系统,这对警察及时掌控罪犯动态作用很大。加强了监狱对罪犯的管控能力。就目前而言,监控似乎有所不足,具体而言包括:

1.监控死角。虽然监狱安装了大量的摄像头,监狱安全防控等重要区域基本实现全覆盖。但无论是车间还是监舍等,仍然有一些角落是监控没有覆盖的。

2.巡视延时。就目前的监控来说,还是需要人的值守查看。无论是总控还是分控,都需要将视频画面一帧一帧地查看,不断循环。即使是分控,要查看的画面数也是很多的,难免有遗漏的镜头,这些遗漏的镜头可能就是监管安全方面的重要镜头。当然,有些值守警察的工作态度也存在问题,监控更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了。

3.生理局限。人的精力体力是有限的,承担巨大的责任压力,在监控屏幕前不断查看,是非常辛苦的工作。在一些监狱,监控工作人员实行连续八小时工作制,往往导致值守警察视力疲劳,精神倦怠。

4.依赖心理。监控是我们监狱安防工作重要技术手段,也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如有些基层警察渐渐产生依赖思想,对一些重点部位的例行巡查少了甚至忽略了,对违禁品的防范力度也产生一些影响,这又形成新的监管安全隐患。

(二)A、B门、罪犯会见通道、监内门禁

1.A、B门。AB门又叫双门互锁,它的作用是当A门打开时,B门无法打开,只有当A门关闭时,B门才能打开;反之,B门打开时,A门无法打开。两个门相互锁定另一个门,所以称为双门互锁。目前,广西监狱普遍采用了A、B门。但是,AB门操作过程中,也许还有一些未知的安全隐患。笔者在调研时曾有这样的经历,在参观完某监狱内部后从AB门出来,无意中发现罪犯参加会见的出监小门(AB门处另一侧另开的一小门)仍处于开启状态,告知AB门值班室民警,对方也不能解释其原因。

2.罪犯会见通道。罪犯会见亲属,都涉及到人员进出监狱围墙的问题。我们知道监狱围墙是确保监狱安全的重要的物理隔断。大部分监狱会见楼出入墙通道是有专门的隔离设施的,有的单独从离AB门不远处围墙开小门出,有少数监狱会见出墙通道是在AB门处多开一处小门的。笔者认为,这种AB大门两侧分别开门,警察上下班、会见的罪犯各行其道的方式,不是最好的方式。因为,从罪犯通道到警察通道只有几米的距离,罪犯可在近距离观察警察通过AB门,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在AB门之间的部分,左右通道虽隔离(中间是AB门大门),但是视野是基本通透的,罪犯长期观察,亦有可能找到设施及管理漏洞。更有个别监狱,罪犯从AB门处出墙没有特定通道,罪犯在其AB门会见通道处很容易就能窜到警察AB门通道,安全风险更大[2]。有的监狱会见楼采用内置式,罪犯亲友通过AB门警察小门通道,形成警察、罪犯家属混用AB门小门的情况。据了解,在罪犯会见高峰时间,AB门小门通道会出现拥挤,干扰警察正常工作。况且,这种混用,对监狱安全也是有着不良影响的。

2.监内门禁。据了解,个别监狱监内门禁系统因使用时间较长,部分监舍门禁陈旧老化,部分已无法正常使用。如不及时更新,一旦监仓发生问题,会出现警察进不去,无法及时处置的情况,隐患较大。

七、监狱建筑

(一)赘余建筑[3]

所谓“赘余建筑”,是指没有实际功用或实际功用很小,但是在监狱安全上存在较大隐患的建筑。笔者考察中发现,由于历史等原因,监狱罪犯生活区、生产区有许多“赘余建筑”。如一些建筑完全按照工厂车间设计的,其设计没有考虑“工人”由罪犯组成的特殊性。赘余建筑带来的风险,增加了罪犯自杀等监管安全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二)园林、植被

随着刑罚的文明和监狱矫正理念的进步,越来越多的监狱出现了园林,其正面的作用是美化了监狱环境,改变了监狱严肃压抑的传统形象;花草树木,美好的景色,有助于缓解警察、罪犯的紧张心理,具有愉悦心灵、缓解压力的作用。笔者要指出的是,监狱园林景观设计、植被的选择等都要服从于监狱管理的要求,要确保安全。如某监狱监舍区种植了竹子,我们知道竹子易于折断做成锐器,从安全的角度考虑,监狱的该区域是不适合种植竹子的。

[1]徐岩.警力配置的理论探讨[J].湖南警察学院学报,2015(4).

[2]蔡小松.越狱案件中的警察-罪犯微观互动空间研究[J].湖南警察学院学报,2016(3).

[3]蔡小松.监狱安全中的建筑因素例举[J].中国监狱学刊,2016(6).

A Brief Analysis of Factors Influencing Prison Safety

Cai Xiao-song
(Guangxi Police Academy,Nanning,Guangxi, 530023)

At present, there are many factors influencing prison safety. For example, more emphasis is attached to efficiency, rather than supervision and education, which is common in many prisons. Also, the lack of police force in grassroots, unreasonable allocation of resources, low morale, ill-implementation of the safety-supervising system and the hidden dangers of safety-supervising facilities are all factors affecting prison safety. Prisons should focus on supervision and transformation so that we can establish a team with a reasonable structure, adequate and energetic police force; we need to work on the implementation and improvement of the system, and keep improving our working methods and prison facilities. Meanwhile, efforts should be made to establish a deliberate and comprehensive security system. That is how we can ensure the safety of the prison.

D631.7

A

2095-1140(2017)03-0000-00

2017-03-16

蔡小松 (1978- )男,湖南常德人,广西警官学校副教授,主要从事监狱安全研究。

猜你喜欢

警力罪犯监狱
监狱选美
论监狱企业立法
诞生在监狱中的牙刷
面向多单位多任务的警力优化模型
欢迎你到监狱来
论罪犯“确有悔改表现”的认定
警力资源配置问题刍议*
驻村警务机制建设的思考
聪明的罪犯
抓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