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思考
2017-03-08陈烈锐
陈烈锐
(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重庆 401120)
1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特点
1.1 规模大
水电工程建设具有施工范围广、施工时间长以及施工工艺复杂等特点,在施工的过程中,因为项目的规模较大,因此工程的施工面积也比较大,其占据的土地面积也较大。通常情况下,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大多数都是耕地,在移民安置方面,水电工程需安置的移民数量达到数万甚至数十万人。
1.2 用地政策特殊、相关程序有漏洞
尽管国家根据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发布了相应的管理条例,但在实际情况中,该条例具有严重的滞后性,相关征地条款和移民安置的规定不够完善,导致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在实际工程中不能很好的进行。
1.3 征地移民工作时间紧、任务重
水电工程往往受到了国家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其建设项目征地阶段,国家一般会逐级将任务落实到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但由于水电工程占地面积大,涉及的移民安置问题较复杂,因此各级政府和主管单位的工作压力就相对较大。
1.4 工程涉及多个行政领域、协调难度大
水电工程建设中,常出现需跨越两座城市,涉及多个区县的情况,因此,在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政策上,需考虑到地市之间的平衡,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各级行政领域之间协调难度大。
2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原则
2.1 完全补偿原则
完全补偿原则认为损失补偿的目的是实现平等,通过给予完全补偿,包括一切附带损失,以降低土地征收对土地所有人财产权的侵害。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的补偿标准是不降低被征用土地的移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移民在土地被征收后所获得的补偿范围为: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移民所有财产损失、因土地征收而引发的预期及潜在的收益、离开原居住环境的精神损失、原社会关系网络的重组成本等。
2.2 不完全补偿原则
不完全补偿原则认为财产权负有社会义务,可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加以限制。不完全补偿则是在依法征收土地的基础上,给予被征地农民合理的补偿,包括被征收土地的价值以及土地上房屋、一切附着物及营业损失等各种客观价值。对于生活水平的损失、精神损失,不给予补偿。
2.3 相当补偿
相当补偿原则认为得失的标准是相对的,对土地征收的补偿也应分情况选择。其介于完全补偿和不完全补偿之间,应根据社会发展的水平及具体实施情况来达到相当补偿。一般情况下,征收单位需要严格的按照被征收方的财产损失给与相应的财产补偿,但是针对一些特殊的情况,可以适当的考虑相当补偿,也就是依据不完全补偿原则进行相应的补偿。
3 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要点
3.1 安置标准
安置标准是指为满足规划区域内施工的目标而制定的移民资源分配标准,其直接关系着移民的生活质量与生活环境。为了区别移民的权益,相关的管理人员一定要结合安置区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应的安置标准,确保移民在安置区域能够迅速的融入到当地的社会,在当地获得稳定的生活。
3.2 安置目标
移民的安置目标指的是当地的政府在完成移民的安置以后,在规划的时间内移民的生活水平能够达到当地的人均生活水平。其具体包括了移民的年人均收入、人均粮食占有率等。除此之外,还要针对安置区建立完善的公共服务系统,确保当地的公共事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都要到位,让移民在安置区能够获得较好的生活条件。
3.3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案例分析
3.3.1 工程概况
某水库工程是一座中型水利工程,主要由水库枢纽工程、取水枢纽工程和灌区工程三部分组成。水库总库容1661万m3,规划灌溉面积1678hm2,场镇供水人口4.6万人,农村人饮3.228万人、畜饮9.5万头。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94)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的规定,确定该水库工程为Ⅲ等中型工程。
3.3.2 征地补偿标准
1)对于一些大型以及中型的水利工程在建设的过程中,如果需要进行征地,那么应当做好相应的征地补偿与移民安置工作,所有的补偿应当按照铁路等基础建设项目的标准进行发放。所有的征用土地要严格的按照当地的补偿标准给与相应的补偿。
2)如果征收的土地上种植有植物或者作物,征收单位应当按照相应的植被以及作物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确保移民的权益。
3)如果被征收的土地上有建筑,相关的部门应当根据建筑的规模、面积以及造价进行分析,在安置地以同等规模的住宅进行补偿,或者将住宅以现金补偿的方式进行发放。对于一些补偿费用过低的移民,当地政府应当适当的给与一定的帮助,确保其在移民后生活水平能够得到一定的提升。
4)如果需要征用国有的土地或者其他集体单位的土地,应当按照相关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对于一些没有明确土地所有权的土地,可以不用补偿。
3.3.3 移民安置情况
移民安置前期工作流程如图1所示,需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科学编制、实施安置规划。
图1 移民安置前期工作流程
1)搬迁安置方案。
我国现有的几种安置方案见表1所示。
表1 几种安置方案
本工程规划水平年共有搬迁人口877人(农业人口789人、非农人口88人),其中:占房占地536人,占房不占地341人,拟采取农业后靠分散自建房安置410人、征地社保住房货币安置379人、非农业居民分散后靠安置88人。
2)生产安置方案。
本工程规划水平年总人口为744人,根据环境容量分析结果,可本组后靠农业安置327人,社保安置417人。
3.3.4 移民安置监测与评估
水库移民安置监测评估值得是总结、评价移民安置过程,具体内容如图2所示,通过对移民安置的不同阶段制定合理评估方案,切实保证相关工作的有序落实。
图2 水库移民安置监测评估内容
4 结 语
综上所述,在开展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的工作时,相关的管理人员一定要充分的考虑移民的需求,结合安置区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法,确保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合法、合理、有序的推进,进而保证整个工程的建设质量。
[1]余象雄,殷光鸿.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思路的转变[J].工程技术:全文版,2016,7(12):45.
[2]刘国碧.桂西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研究[J].商业经济,2016,31(10):116-117.
[3]商艳光,施国庆.基于五大发展理念的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政策评价——以《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为例[J].西部论坛,2017,27(02):6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