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于担当 勇于创新 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2017-03-07周红民
周红民
中圖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6)11-000-01
摘 要 要做好“三转”,监督执纪问责是必须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在文中从多个方面就如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进行了探讨,以期为纪委推进“三转”提供借鉴。
关键词 三转 监督执纪问责 纪委
在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纪律就是红线,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面对新的要求,作为龙钢公司纪委书记,必须把党章党纪党规挺在前面,进一步推进“三转”,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勇于创新,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再上新台阶。
一、充分认识把纪律挺在前面的重要意义,不断推进“三转”的自觉性
第一,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党纪严于国法,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明确纪律的内涵,严明党的纪律,使广大党员真正敬畏纪律、遵守纪律。第二,这是深化“三转”的方向。纪委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核心是执纪,要聚焦主业,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第三,这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负主体责任,履行主体责任,要做的工作很多,但根本还是要冲着纪律去,要把纪律放在首要位置,是党员就必须严守党的纪律。
二、深化“三转”,作为纪委监督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具备四种素质
连年多来的工作实践表明,深化“三转”,纪委书记作为党风廉政监督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具备四种素质。
一是要一身正气,这是作为纪委书记的首要条件。一身正气,刚正不阿,百毒不侵,纪委书记必须善于学习,廉洁自律,不断增强党性修养。
二是要敢于担当。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纪委书记作为纪委履行监督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敢于担当,敢于执纪问责,守土有责。敢于动真碰硬,不怕得罪人。
三是要有勇有谋。执纪是纪委的根本职责,执纪过程势必要查办案件,要办案,就必须讲究策略,不能蛮干,逞匹夫之勇。
四是要密切联系职工群众。“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任何违规违纪线索都离不开职工群众的提供。同时,任何信访举报件的初核也离不开职工群众的参与。因此,纪委书记一定要忠实履行群众路线的观点,在任何时候,都不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
三、要主动作为,不断创新监督方式
创新监督方式,就要多渠道公开举报和反映违纪违规线索的途径和方式。目前,龙钢公司纪委公开举报的方式有信箱、电子邮箱、电话、手机、QQ、微信等多种途径,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与此同时,我们还在全公司500多个一线班组最前沿设立了500多名民主监督员,充当公司纪委的“眼睛”和“耳朵”,并与这些同志保持沟通和联系,“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通过创新设立民主监督员这一方式,根本目的是把干部行使职权置于广大职工群众的监督之下,不仅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还要有看笼子的人,只要发现有权力跑出了笼子,纪委就必须及时站出来予以纠正。
四、要敢于执纪问责,坚决把纪律挺在第一位
对日常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纪委要敢于问责。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所谓担当,就是敢于负责,敢于问责。作为纪检干部,决不能有老好人思想,只要是为了工作,为了企业,为了广大职工群众,只要有党员干部违纪违规,纪检干部就必须站出来大胆执纪。2014年春节期间,我公司发生球团矿丢失盗窃案,损失较大。事件发生后,虽然主犯仍由公安机关在通缉中,单位了严肃纪律,明确责任,警示他人,公司纪委督促行政根据目前案件掌握情况初步对设计的企业内部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工29人进行了问责处理,职工反响良好。
五、加强与外部纪检部门的联系,实现业务联动
国有企业落实“三转”,表面上看是企业纪检部门自身的一项改革,实际上离不开外部的支持和配合,是一项关联各方的系统工程。因此,必须加强与外部纪检部门的联系,实现业务联动。一是在狠抓作风方面,要紧紧抓住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日点,公司纪委积极与当纪委沟通、协调,通过对各大商场、高档娱乐消费场所等明察暗访,突击检查,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在出入私人会所、公款吃喝、收受礼金礼品购物卡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二是在案件查办方面,尤其在一些涉及内外勾结、贪污腐败的案件时,对于企业外部人员的调查取证,必须借助于当地司法检察机关。在开展清理党员领导干部参股关联企业、是否在关联企业从事经营活动时,如果单靠党员领导干部自己核查、自己承诺,那么清理效果很难保证。为此,我们主动与当地税务纪检部门联系,请求他们出面,那事情就好办多了。
参考文献:
[1] 连光明.适应新常态 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关于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构深化“三转”工作的思考与探索[J].法制博览,2016(04).
[2] 涂红松,徐开忠,凡靖.试论新形势下高校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科学化[J].皖西学院学报,20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