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逻辑的银企关系分析
2017-03-07吴志远
吴志远
(中共江西省委党校 经济学教研部,南昌 330003)
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逻辑的银企关系分析
吴志远
(中共江西省委党校 经济学教研部,南昌 330003)
银企关系问题是中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重要金融问题且与政治经济学研究取向有着高度的契合性,因此亟需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重新认识我国银企关系的实质,找准其中所存在的问题的根源,坚持将劳动价值论作为根本遵循,从根本上改造银企关系的治理结构与机制,进而在理论上构建一套有关银企关系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分析范式,在实践中通过优化银企关系治理以进一步推动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银企关系;劳动价值论
一、文献回顾
可以预见,间接融资仍将是我国金融结构中的重点部分,银企关系自然值得继续探讨。那么,过去一个时期以来,我国银企关系研究呈现怎样的状况和特点呢?
部分研究仍局限于银企双方利益结构的分析来判断银企关系特征与走向,这种研究更倾向于新古典经济学模式与方法,聚焦于银企双方间交易均衡的实现,如刘红生等(2016)认为可通过设计一种以风险分担实现利润共享的契约机制来优化银企关系[1];李长青等(2016)认为银企之间在融资前期的组织层面沟通与融资后期的私人层面维护都将显著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2]。也有部分研究关注了银企关系对关联企业运行与绩效的治理和影响,如张光利等(2015)分析了银行对借款企业的监督作用[3];曲进等(2015)研究了银企关联(含持股关联和高管关联等)对企业投资效率的影响[4];唐玮等(2017)论证了银企关系对企业的治理效应,且这种治理效应在非国有企业更为显著[5]。这个观点显然具有一定政治经济学推演价值。
以上只是银企关系分析的动态之一,其取向基本上是非政治经济学的。然而,近年来,随着金融运行形势的日益复杂,金融安全与效率问题引发广泛关注,多视角、宽领域的研究取向日渐成为主流,包括银企关系在内的金融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是近年来政治经济学界关注的重点之一,也是金融学研究领域的重要突破。易宪容、黄瑜琴(2005)指出,一般金融理论主要关注金融产品设计、风险管理手段等技术性层面,但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人们的经济行为并非仅是理性思考的结果,必然渗透着社会文化、人的情感、生活习惯及政治权力的运作[6]。对所发生的任何重大经济事件或存在的重要经济问题,仅对其进行纯技术性的经济分析是无法解开这些事件之谜的。这一倾向似乎与政治经济学研究范式有较强的契合性。政治经济学的含义有多种界定,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有“政治经济学意味着一种跨学科的视角,强调非经济因素特别是政治因素对经济的影响,或经济与政治的相互作用”[7],目前,基于这一视角的金融分析已有不少成果,如史晨昱、刘霞(2003)分析了金融改革的制定程序和政治团体影响政策的方式[8];段小茜(2010)认为中国金融体系的稳定深受政治经济体制和决策结构的影响和制约[9]。大致始于2005年至今仍方兴未艾的金融生态环境的研究也大大拓宽了金融问题的政治经济学分析。值得强调的是,上述有关政治经济学内涵的界定自然地衍生出关于政治经济学含义的主流意见,即“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对象是生产关系,也就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利益关系”、“要针对社会主义国家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社会各阶层之间利益关系的矛盾,来创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10],依循这个逻辑起点,金融理论界也开展了相应的分析,如易宪容、黄瑜琴(2005)指出,金融政治经济学是研究权力的相互作用,具体体现为投资者之间权力的冲突与协调、权力规则生成环境及其演变等对金融产品设计、金融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影响[6]。
银企关系这个具体金融问题的政治经济学分析也取得了一些进展,徐锋华(2012)回顾梳理了民国时期(1928—1937)交通银行与实业企业间关系,尤其描述了当时国家资本控制和民国政府不良行为对这一关系的严重负面影响[11]。这为我们进一步开展银企关系的政治经济学史研究提供了较有价值的材料;别曼(2012)考察了我国近代金城银行与永久黄集团间的银企关系案例,并指出这一银企合作模式是基于当时社会经济状况而合理派生的[12];袁鹰(2012)主张应将企业置于整体社会结构中来考察其财务活动,并明确反对目前忽视企业财务活动的社会“嵌入性”立场[13];郑路航(2013)分析了所有权安排在长期借贷关系对企业会计稳健性治理中的影响,并由此提出应降低政府对银行尤其是国有银行贷款行为的干预,同时银行也可通过改革内部治理机制及改善经营机制来缓解政府对其进行的干预[14];杜颖洁等(2013)分析了政治联系在银企关系中的作用[15];巫岑等(2016)分析认为,契约保护水平较差地区的银企关系更有助于促进企业R&D投资,而国家政策促成的银行业竞争将会削弱银企关系对企业R&D投资的影响[16];许艳霞(2016)指出政府应对具有顺周期属性的银企关系进行必要调节,并设计了相关政策工具[17];张改清(2017)等分析了政企关联对企业财务弹性储备决策的影响[18]。
基于以上梳理,一方面,我们认为,基于地域、文化及制度等的长期性、累积性、复杂性、多样性的国情及其转型的历史性,开展对我国银企关系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是十分必要、迫切的,同时也是较为艰难的;另一方面,已有研究仍呈现出较机械的、封闭的、碎片化的状态,与国情的适应性明显不够充分,缺乏原则性、系统性、动态性的研究框架的表达与设计,尤其是缺乏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高水平分析成果。我们同意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若干评价,如“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足,理论和实践脱节问题突出”[19]、“实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微观化研究”[20]等看法。与此同时,我们应意识到,无论是在产能扩张、告别短缺的赶超时代还是在产能优化、供给改善的新经济时代,投融资都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中国经济转型同样仍需要“投资”这个快变量,而融资体系的品质显著地决定了投资效率,由此并鉴于中国国情,间接融资体制机制也即银企关系(或政银企关系,抑或更多利益主体参与构建的关系体系)也就不得不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研究对象。而当前的事实是,在银企关系进一步复杂化的同时,各级政府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与化解企业融资难的各种政策难以落地,政府参与甚至可能加剧银行和企业的非理性行为。可见,银企关系面临着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难题。值得预期的是,基于政治经济学范式的广角度研究也必将有助于精确梳理银企关系的“内核”,为优化银企关系提供更为科学的意见。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与银企关系分析的契合性
美国金融危机爆发后,政治经济学视角的分析范式日渐广泛地渗透到生产方式各领域。这一趋势在受“市场原教旨主义”深刻影响的“新自由主义”地域和人群范围内也有不同程度的体现,“必须认识到,对自由市场敷衍的捍卫比不捍卫更糟糕。我们必须认识到资本主义——完完全全、不受管制和操纵、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在所有选择中是‘最不坏的’;不仅如此,它还是史上唯一道德的经济制度”[21]的观点也正在面临更多的挑战,《第三次工业革命》的作者杰里米·里夫金就全面分析了新旧经济革命转化发展阶段政府的重要影响力。中国的改革和发展始终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指引和方向,并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架构和逻辑体系,基本体现在“发现或引入市场、探索在公有制基础上建立市场经济则是过去一个世纪里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发展中的核心问题”[22]的过程和判断中,与西方主流经济学中的“大市场、小政府”、有限责任政府等理念大相径庭。
2014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学好用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要立足现实深入研究世界经济和我国经济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开拓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新境界。政治经济学研究人类各阶段社会所进行的生产、交换及分配等活动。由此观之,“政治经济学本质上是一门历史的科学”[23],马尔萨斯甚至认为“政治经济学更接近于政治学和伦理学,而不同于自然科学”[24],政治经济学是有历史厚度的,同时也必然有着特定历史时期约束或影响生产、交换及分配的丰富的现实条件。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坚持逻辑过程与历史进程相统一的科学分析方法,而历史过程由一系列历史发展阶段的问题链构成,理论逻辑必须严格地再现这些问题链。这就是理论所具有的问题导向的基本逻辑,正如“政治经济学不只是发挥思想教育功能,还是国家和企业经济决策和经济政策制定的指导”[25],当务之急是,“(政治经济学)一些基本概念和理论难以给予应用经济分析有力的逻辑支持”[26]的状况亟待改善。
梳理当前中国经济运行实践,我们看到,在经济总量日益扩大并面临经济结构深刻调整的历史阶段,银企关系已逐渐被赋予了中国经济“内核”的属性和功能,银企关系治理也必将成为我国国家治理的重要构成部分。银企关系是经济的供给系统,银企关系优化所要塑造的恰恰是更有活力、更为稳健的供给系统。银企关系即是金融机制问题,而且至今仍是我国金融中的重点部分,金融显然贯穿于生产方式的全过程,甚至塑造生产方式的特征与效率,金融与包括创新发展在内的新发展理念息息相关,金融与坚持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联系密切,金融与社会主义分配秩序高度联通。不过须注意的是,强调金融在我国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并不能否定我国经济基本制度与运行机制的社会主义属性,劳动创造价值及劳动主权地位不能因金融的重要性而遭到质疑。尽管金融属资本范畴,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市场经济中的银企关系不能仅仅或重点表现为资本间的关系,而应严格地体现对劳动价值论的遵从,并应由此派生出一系列关系的重构和治理的优化。也就是说,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银企关系必须根植于社会主义体系,体现社会主义属性并由此表现出效率与稳健。
银企关系乃至整个金融或许都具有某个历史时期的社会属性而并非是超历史的。马骏(2017)在分析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十个重点领域时明显突破了仅关注投融资双方交易行为的限制,诸如行政与财政、央行政策、国际间合作等因素均被纳入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分析视野[27]。本文认为,从政治经济学角度考量,金融不仅仅是一种资金融通机制或工具,更是一种治理机制或方法,绿色金融既是对传统金融的重构,又是参与中国经济新历史阶段也即绿色发展的重要治理力量,金融乃至绿色金融绝不仅仅是投融资双方之间的议题,更是经济社会运行框架的保障甚至推动因素,其内部构造和运行规范必须内生于真实的社会历史,而不是基于新古典经济学的假设环境。由此,基于这一问题导向的政治经济学研究必须全面跟进,以改变囿于在一系列假设前提下仅专注于投融资双方交易均衡状态实现的研究模式,以试图构建一个银企关系乃至整个金融分析的政治经济学研究框架,也即构建一个基于政治经济学的金融治理分析框架。进一步看,金融治理应属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的生产关系范畴,它既受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影响,又具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进而通过实现局部优化而形成对生产力发展的激励,金融内部的诸多关系以及其外部的更广泛的联系都需在政治经济学分析框架中得到客观细致的描述和评价,“搞社会主义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28]这个命题一方面赋予了金融足够的重要地位及其研究的重要价值,一方面又要求金融务求实效、切实服务于生产力发展目标。也就是说,金融必须依据绿色发展这个生产力发展新方向进行合理优化。绿色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实践指向之一,与之匹配的绿色金融则必然地受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根本原则的制约与规范,除了几乎无时空差异的技术属性之外,我国绿色金融还具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实践相适应的社会属性,这个属性具有必然的历史特征与历史趋势,也即当代性与中国性。也就是说,探讨中国银企关系乃至整个金融问题,不能限于新古典经济学“发现均衡的位置、求解厂商或消费者的利润或效用极值”[29]的传统,而应开展基于全面深化改革背景的政治经济学的探讨,并从哲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等多学科角度充分考量制度因素的价值、意义及其优化。
当然,上述设想的前提在于必须解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与银企关系分析与构建的契合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根本原则。银企关系的处理涉及金融体制改革,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部分,金融制度安排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根本原则。
滞留在银企关系中的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涉及金融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之间的关系。金融不仅是激励,更是一种约束机制,既表现为对公有制主体地位、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激励与约束,又表现为对非公经济的激励与约束,基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确定的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两个不可侵犯”“两个毫不动摇”“两个都是”“三个公平”的重大判断,我们认为,上述两种激励与约束呈现出均衡格局但同时又有各异表现。国有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不只是补充私人企业和市场机制的不足,更重要的是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正确导向和对经济运行整体态势的控制和影响”[30],结合实践观之,国有经济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产能过剩、短缺与低效的现象。我国财税体制改革以厘清财政与国有企业间权责边界为起点,从较为单纯的投资型财政向全面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财政制度转变,其功能不断趋近于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随着这一进程的开展,金融对于维系乃至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便具有了日益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金融也从最初的经济建设的“钱袋子”属性的工具转变为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及其运行的规范性、导向性机制,金融的“主权性”由此得到彰显,这一主权性伴随着金融治理能力与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进而也就能更为客观地观察并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具体表现为对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双重激励与约束,而其中的问题则较为清晰地表现为对公有制经济约束不足及对非公有制经济激励不足两个方面。从政治经济学的视角看,金融对初级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激励与约束呈现非均衡态势。金融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之间的关系往往与金融本身的属性尤其是产权属性密切关联,但又非必然的因果关系。随着改革进程的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呈现出一个针对非公经济的包容、支持并被确立为社会主义属性的发展演化趋势。在这一过程中,金融(含银企关系)也逐渐表现出适应性和包容性,无论是直接融资还是间接融资,非公经济获取金融资源的机会都在逐渐增加,甚至金融体系内部的产权属性也开始多元化。但由于市场化改革进程仍未完成,国家信用支持的预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公有制经济在金融资源获取中仍占优势。作为现代经济核心的金融仍缺乏对当前具体历史时期具体要求的适应性,集中体现为金融对非公经济创新发展及其参与混合所有制构建的乏力。由上分析,金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经济制度两者应自洽地内在于生产力发展这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核心范畴之中。
就当下而言,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及共享等五大发展理念是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形势并为着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而提出的,是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工作的思想基础,也是新常态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新发展,既含有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术语革命”的元素,更包含了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有关社会再生产理论的后续探索与拓展,结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的经济国情赋予社会再生产理论以更多、更新的内涵。在这样一个思想体系或工作体系中,金融当然是不可或缺的基本元素。金融风险管理源于缺乏对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及共享发展等要求的适应性,进而影响到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基础的稳固性,同时也逐渐干扰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有序性。由此可见,作为风险管理机制的金融既有基础层面的一般性,又有其历史、社会及地域空间的嵌入性等特殊性。
由上分析可知,银企关系乃至整个金融问题的背后都有着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理论探索空间,这既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有着十分广阔的发展前途,也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有着对银企关系乃至整个金融问题进行研究的重要指导价值。
三、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银企关系分析要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话语体系构建是一个十分迫切的问题,是真正实现理论自信的必经过程,“我们现在的政治经济学的教材、论著,讲社会主义经济,缺少特有的经济范畴和经济规律,表明我们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还不成熟,亟需创新与发展”[28],“我们不能把马克思《资本论》中的范畴简单地直接搬用或移植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体系中”[31],这就要求在金融(含银企关系)领域构建起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根本原则和话语风格的逻辑体系,而其前提则是搭建银企关系的分析范式,以此为起点,进行逻辑建设,也就是要尽快且有序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应用经济学理论体系。本文仅尝试对这一设想做些初步的思考,以期支持后续研究。
(一)劳动价值论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银企关系的理论前提
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银企关系的分析必须有一个基本前提,即遵循劳动价值论。由此,银企关系不能仅仅表达为生产与分配剩余价值的秩序。换言之,我们应将中国的银企关系乃至整个金融问题置于“劳动的政治经济学”而非“资本的政治经济学”语境下来研究。进而言之,银企关系问题的研究乃至实践中的协调,其核心目标在于维持劳动者主权进而在理论上有效支持劳动价值论,而非尽可能获取剩余价值进而分配剩余价值,“这一经济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历史唯物主义指导下发现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剩余价值规律,揭示了资本主义的奥秘”[32]。然而,不得不承认的是,尽管我国已初步形成“社会经济制度、市场经济运行、宏观经济运行、社会经济发展及国际经济关系”[26]等五板块结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逻辑体系,但仍不够细化,经济运行诸多具体层面问题或现象均未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中得到体现。
银企关系随着两大主体的存在而一直存在,而银企关系问题却是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出现的发展中的问题,具体而言,即是由银企两大主体内部结构变化而引起,既包括两大主体各自内部的规模结构,也包括两大主体各自内部产权结构,尤其聚焦于大银行(往往有国有背景)与中小非公经济组织之间。表面上看,银企关系问题涉及两大主体间资本所有者之间的关系协调,既包含两大主体间所有制关系的一致性,也包含两大主体间风险管理联盟构建的可行性。往往,前者又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决定后者,尽管随着国有大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和非公经济组织的不断成长壮大,前者在逐渐淡化,后者却在不断强化,但前者依然存在。
银企关系问题之所以难以处理,一个基本根源就在于我们始终将其作为资本间矛盾来对待。应该承认,经典作家在《资本论》中第三卷第五篇“生息资本”中所描述和分析的基本就是银企关系,而且主要是描述剩余价值生产与分配过程中资本尤其是两大类资本(即产业资本和生息资本)间关系,这一分析是在《资本论》第一卷有关剩余价值生产也即资本与劳动关系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的。应该看到,《资本论》是对资本主义秩序的分析和批判,处于强势地位的各类资本间运行秩序构成了资本主义经济系统的“主旋律”。然而,本文所要面对并解决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银企关系问题,是社会主义经济体系框架中的重要问题。为此,必须结合中国国情形成新的视角,建立新的原则,这就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中国化。本文认为,有必要将劳动价值论、劳动者主权等因素融入银企关系分析,并使之处于核心地位,由此强化银企关系分析的社会主义属性,同时不断丰富银企关系研究的内涵与外延,“以人民为中心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特有品质和根本立场”[33],由此逐步构建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银企关系分析范式,该分析范式的目标在于强调,银企关系分析并不是探讨如何分配剩余价值,而是在充分尊重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寻求一种有效的治理模式或机制,使金融资源配置更优,进而有效支持我国经济新常态、新结构、新动能的培育。
应该认识到,将银企关系理解为资本间的协调关系是一种较为简单、粗糙的做法,也必将给银企关系治理带来诸多难题,使银企关系与金融资源配置面临困境。我们知道,银企关系协调的核心问题是投资风险,对风险态度的冲突导致银企间的矛盾,两方间的信任资源并不充分。一直以来,应对这种局面的举措主要是政府的介入,也就是实践中所构造的“政银企”协同机制,政府通过行政的或经济的办法试图缓和银企间的冲突与不信任。客观地讲,这种做法也不同程度地取得过成效,但缺乏稳定与可靠,原因就在于政府行政手段的公信力以及“刚性兑付”的能力遭到质疑。除了地方政府外,我国货币管理当局以及银行监管机构也积极参与到银企关系构建中来,但由于货币政策传导压力和监管理念与工具的有效性,这些政策效果仍不尽如人意。当然,实践中还有一些探索,如供应链金融、企业联保金融、产业集群融资,等等,这些都是试图通过完全市场化的办法来缓解银企紧张关系,或许在一定程度上有效,但由于这些做法背后真正的支撑性因素就是企业的资产与资本,而由于企业资本分布不均衡、易贬值等特点,上述做法的有效性仍是有待商榷的。尤其要强调的是,上述有关银企关系或投融资体系的治理模式或方法的社会主义属性并没有得到贯彻。由此,我们设想,是否可以考虑在银企间融入基于劳动价值论的劳动者主体这一因素,也就是基于社会主义原则重构银企关系的治理模式与机制,由此真正建立起多利益主体间的互信机制,进而使资金配置更为有效、更为流畅?
银企关系中亟待处理的是资金融通过程或系统中各类利益相关者(即各类劳资关系)如何协调共处。毋庸置疑,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存在资本范畴,但并不意味着认可资本主义性质的劳资关系的存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的维系需要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属性的投融资治理体系,这就是本文所探讨的银企关系的基本方向或基本内涵。
(二)以劳动者为核心的协同治理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银企关系的基本内核
前已述及,银企关系的协调关键在于对信贷风险的科学测算并基于该测算结果选择风险管理方案,以往这个过程完全是由银企或政银企共同完成的。从我国实践看,上述过程似乎并不有效,既有道德风险因素,还有必要信息的获取能力限制,甚至还有政银企各类主体自身治理状况的约束,不一而足。具体而言,上述过程是在充分尊重银企两大主体中股东的意愿下完成的,股东行动的“趋利性”、“避害性”特征在缺乏复杂劳动(风险管理与计量属复杂劳动)支持的情况下十分突出。当然,由于委托代理情况的客观存在,代理方(属于劳动者)有时也出现道德风险而损害股东权益。这一局面蕴含着重要的政治经济学研究空间。
从我们掌握的实践情况看,劳动价值论这个市场经济的基本精神没有很好地融入银企关系治理。也许有观点会质疑我们的判断,因为,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处理银企关系的实际主体是双方的代理方,而代理方属于劳动者范畴。这个看法是值得推敲的,一方面,代理人无论从客观上还是主观上并不能全面代表劳动者;另一方面,尽管依据资本的逻辑,存在代理成本,但在委托代理关系中,代理人仍处于相对弱势,仍不具备足够的主动权。而且代理人是多层次的、多元化的,很难形成对股东的制衡。我们认为,劳动价值论亟需在实践尤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实践中得到更为广泛的贯彻和体现,而劳动价值论的实践体现就是劳动者获得经济治理权,其前提至少有两个,其一是劳动者尤其是复杂劳动技能的培育及其体制机制的建立,其二是劳动者参与治理的制度保障以确保其有效性。
前已述及,银企关系的核心是处理信贷风险,对风险尤其是风险计量进行系统管理显然是复杂劳动,是金融工程学的应用。基于大量的实践观测,我们认为,银企双方而不仅仅是商业银行单方面都应拥有从事风险计量的专业队伍,否则双方无法建立关于风险状况与风险管理方案的互信机制,银企关系也就难以维系。然而,这支从事复杂劳动的专业队伍在银企两大机构中都十分短缺,由此严重制约了信贷风险管理,这已是不争的事实。于是,资产抵押成为维系银企关系的基本方式,这必将导致银企关系治理更多地依赖股东意志。进一步看,信贷风险的背后也隐藏着企业创新驱动发展不足的问题,企业缺乏成长性往往是银企关系难以协调的重要原因,企业资产抵押其实是企业创新发展能力的替代,而这种替代却并不可持续,也不可靠,当前我国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企业家人才、技术研发人才、财务战略人才、市场营销人才等的严重短缺状况必然导致甚至强化信贷风险管理中的资产抵押要求。由此可见,无论是资金需求方还是资金供给方,银企双方都无一例外地选择用资产来协调信贷关系,进而客观上强化了双方股东在银企关系建设与治理中的核心、主导地位。
由上可知,劳动尤其是复杂劳动的短缺一方面限制了劳动者主权与治理参与,另一方面又强化了资本、资产方的治理地位,毕竟其承担了更多的风险损失。但显然,这种治理方式也存在很多问题,一是资本、资产分布不均衡导致大中小企业资产抵押能力参差不齐、经济周期不同阶段各类资产变现能力呈现动态变化以及资产增值能力不稳定,这些显然影响了银企关系的稳定性和均衡性,尤其可能会严重限制创新型的轻资产企业融资;二是很可能因银企关系协调中重资产、轻劳动而逐渐加剧劳资双方之间的矛盾,由此容易背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和方向。
为优化银企关系治理、改善银企关系进而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有必要引入劳动者队伍尤其是复杂劳动者队伍这个新的治理主体。以劳动者队伍尤其是复杂劳动者队伍为银企关系的核心治理主体既有助于提升信贷风险管理这个治理难点的能力与水平,又有助于改善银企关系治理体制机制,加快治理中的信息流动,增强治理中各利益相关方之间的互信程度,且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方向。为此,一方面要通过创新制度与政策加大银企双方投融资管理队伍、企业各类人才的培养力度,这是构建银企关系新治理模式的基本前提;另一方面,通过制度设计,为以劳动者为核心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创造有效的途径或平台。对此,可考虑分三个层次进行制度设计。第一层次,分别完善商业银行和企业各自的公司治理,要在逐渐引入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模式的前提下,重点完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治理决策机制,同时完善企业治理中若干专门委员会及其治理权;第二层次,可考虑建立银企间的关系治理机构,主要由双方风险管理队伍及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组成,以此充分反映银企间从事信贷活动的复杂劳动者队伍的治理意图进而体现治理水平。需要强调的是,市场经济运行与发展的关键在于微观市场主体行为的理性程度,市场运行质量的优与劣并不主要受政府影响或制约,更主要基于特定人文、历史背景下市场主体的决策与行动能力,非理性市场主体的存在是市场经济发展最大的障碍,而理性决策与行动本身就属复杂劳动范畴;第三层次,各级各类政府(随着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发展,地方政府也被赋予了金融监管权和监管职责)金融管理政策中要融入更多的“劳动价值论”元素。从目前看,我国作用于银企关系的金融监管机构基本参考国际通行模式,如采取存贷比考核、资本充足率监管、激励相容监管工具选择;同时,作用于银企关系的货币管理政策(如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也更多采取了以货币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措施。这些做法虽也取得一些成效,但大多都表现出见“物”不见“人”。因此,有必要在遵循劳动价值论基本原则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设计政府金融管理政策,通过金融管理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充分调动银企交易活动中从业人员尤其是复杂劳动人员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本文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立场、观点和方法对我国银企关系问题进行了初步的认识和梳理,提出强化“劳动价值论”在银企关系治理中的重要性,并对在银企关系治理中融入和贯彻“劳动价值论”提出了一些初步设想。以上研究或将有助于同时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和金融学两个领域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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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lysis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Banks and Enterprises based on the Logic of Socialist Political Economy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WU Zhi-yuan
(Instructional Division for Economics,Jiangxi Provincial Party School,Nanchang 330003,China)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banks and enterprises is an important financial problem in our economic life and there are a high degree of agreement with the research orientation of political economy.It's necessary to rethink the essence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hina's banks and enterprises with the standpoint,viewpoint and method of Marxist political economy,and to find the root of the problems,to insist on regarding the theory of labor value as the fundamental follow,to reform the governance structure and mechanism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banks and enterprises fundamentally,to build a set of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banks and enterprises in the socialist political economy significance of the analysis paradigm in theory,to further promote modernization of national governance through the optimization of the relationship of banks and enterprises in practice.
socialist political economy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the relationship of banks and enterprises;the theory of labor value
F832.33;F279.23
A
1672-626X(2017)06-0012-08
10.3969/j.issn.1672-626x.2017.06.002
2017-09-07
吴志远(1972-),男,江西九江人,中共江西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主任,教授,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为政治经济学与金融学。
刘同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