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饲料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思考
2017-03-07王春华
王春华
(杭州市农业技术学校)
兽药饲料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思考
王春华
(杭州市农业技术学校)
文章就当前阶段我国的畜牧产业中兽药饲料环节中的状况和问题做了分析,并从市场监督管理的角度分析,从而提出规范市场的相关办法和措施,旨在促进我国畜牧产业良好健康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提供保障。
兽药饲料;市场;监督管理
0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近些年来出现了各种有关食品安全的问题,这也使得人们对自我身体健康越来越关注,尤其是在畜牧业中,要想保证畜牧产业的健康发展,就必须保证兽药饲料的质量安全。
兽药饲料是畜牧业生产环节中必不可缺少的生产资料,在饲养过程中,兽药饲料品质的好坏将直接影响畜牧产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安全稳定也有着重要影响。因而必须提高对该环节的重视程度,加强对兽药饲料的质量监督与管理,本文在分析了当前该产业链的状况后提出了具体的监督措施,确保兽药饲料的质量安全。
1 兽药饲料行业的问题
1.1 兽药生产水平不高
在我国,兽药以及饲料行业属于后起的行业,正因为起步较晚,所以相比国外来说,国内整体实力水平较低,技术较为落后。在设备方面,由于引进设备价格高昂,而兽药行业本来就属于低利润行业,因而很多相关企业所使用的生产设备还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设备,同时还是考虑到资金问题,有一些所需要的工艺也未能完全使用,所生产出来的兽药并不能达标,在某种程度上,这些都是在小规模、低水平上进行重复生产,并不能给整个行业带来创新以及技术上的进步。
1.2 假药横行
由于我国正处于制度的完善期,在经济转型的阶段,社会主义经济市场发展不是很成熟,一些不法商贩、企业生产人员见利忘义,不按处方生产,擅自偷工减料,所生产出来的药就是假药,不能够达到治病效果,这也严重地损害了养殖业发展和广大养殖业户的切身利益。
1.3 相关部门监督不够
对于我国首个关于兽药饲料管理的法律条例是在2004年由国务院正式公布的《兽药管理条例》,后面随着我国实际情况分别于2014年和2016年做了一定的修订,但是在法律的执行方面,一些相关监督部门做的很不够,使得市场上出现真货斗不过假货,好货斗不过劣货的不正常现象。对于监督机构来说,通常一个市也就一家机构,但市场假药横行,造成监督力量不够,同时监督机构在开展监督职能时,由于机构的资金和仪器设备都不是很充足,对兽药市场监督根本无法全面进行。
1.4 兽药、饲料使用不规范
1989年,农业部颁发了《饲料药物添加剂品种及使用规定》,然而随着我国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部分饲料厂和饲养场为了自身利益而无视国家相关法律条文的存在,将一些国家明确不允许添加的药物加入饲料中,这不仅破坏了我国兽药饲料市场的秩序,还造成药品在畜产品中残留超标,严重影响人体健康和安全。
2 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的对策
2.1 强化执法力度
目前,就现有的《兽药管理条例》来说,虽然在兽药饲料的生产、经营、质量管理、新兽药管理、出口管理等方面有了相关规定,为兽药市场逐步走上法制化奠定了基础,但随着我国社会实际情况的变化,这些条例和规定与当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有一定的不适应,因而还必须结合实际情况重新补充和添加新的条例,完善现有的法律。同时要强化执法力度和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检查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销售兽药饲料的企业要严厉打击,情节严重的要移交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2.2 加强监督力度
为了有效地促进兽药饲料监督工作的完成,首先要加大对监督机构的资金投入,进行设备更新换代,同时要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定期通过经验介绍、案例分析、专家授课、法律知识测试、问卷调查、现场互动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对监管人员进行培训,这些多种多样的培训形式不仅丰富了培训内容,也能够更加充分地调动监管人员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习效果。通过对监管人员的学习培训,使得监管人员在更加牢固地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及专业法律法规内容的同时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另一方面,由于兽药管理监督工作关系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仅仅靠监督机构孤军奋战不能够达到很好的监督效果,所以相关机构必须加强与公安、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的沟通和交流,以争取获得这些部门的支持,扩大监管影响力,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共同打击制售假劣兽药的行为。
在对于具体监督执法过程中,要做到健全信息报送,投诉热线的举报受理,以及监管工作的日常记录,案件查处督办等各项工作制度,提高执法监管效能。兽药饲料经营环节是保障兽药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关口,要加大对经营环节的监管力度,加强检测检疫。一方面抓好生产环节的检测,提高养殖产品的质量;另一方面抓好屠宰,销售环节检疫,把好市场准入关,确保市民餐桌肉类食品安全。强化对获证企业的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对未按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经营的、超范围经营的、经营假劣兽药的兽药经营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此外,要对区域内所有兽药饲料经营企业、动物诊疗机构及规模化养殖场等,实施不间断、不定期的巡查和突击检查,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兽药、违禁药物及兽用生物制品的违法行为。重新健全制度,倒顷关系,规范行为,建立兽药经营清理与规范的长效机制。调查研究走访,掌握动向,主动出击形成打击违法经营的强压态势,避免屡打屡犯,死灰复燃。
2.3 强化宣传力度
随着现在各种新媒体的出现,包括电视、新闻、微博、微信、QQ等,因而可以很容易的通过这些渠道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和《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等,同时也可以组织宣传教育人员入乡工作,让百姓深入了解畜牧业法律法规,加强和提高思想认识。搞好宣传工作,让百姓参与其中,与我们共同承担起兽药质量安全的神圣职责。
3 结语
总之,只有坚持不懈地进一步加强对兽药饲料工作的管理监督、整顿和规范生产经营秩序,才能够使得我国兽药饲料市场逐渐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从而为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使兽药饲料行业朝着健康、持续、稳定的方向发展,也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我国畜牧业的蓬勃发展,为人民的食品安全的身体健康提供有利的保障。
[1]李勇,彭庆明关于做好兽药、饲料监管工作的措施及建议田湖北畜牧兽医,2024(2):236-239.
[2]张艳华,宋建平强化兽药饲料源头监管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田中国畜禽种业,2024(3):22-23.
S85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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