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新常态下的河北金融创新路径分析
2017-03-07李曼音
王 宁 李曼音 王 丽
(河北行政学院, 河北 石家庄 050031)
经济新常态下的河北金融创新路径分析
王 宁 李曼音 王 丽
(河北行政学院, 河北 石家庄 050031)
经济新常态下,河北作为传统工业大省,面临着加快转型升级,走跨越提升之路的新任务,金融作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担负着为全省经济造血、输血的重任,根据实际情况,河北应从发展政府引导基金,推广ppp模式,发展农村金融,办好绿色信贷,用好互联网金融等方面探索一条切实可行的创新之路。
新常态; 金融; 创新
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大背景下,河北省作为传统工业大省,在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等“新路”上都做了积极探索,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也应看到,在改革发展中仍存在不少差距和短板,譬如产业结构偏重、质量效益较低、新兴产业发展不足、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不强、城镇化水平较低、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等问题。“十三五”时期是河北发展的关键时期,未来五年河北要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必须顺应时代大势,在发展理念、发展方式上实现革命性的变化。金融作为经济发展的“造血器”,在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充当着造血输血的重要角色。综观近年来河北省内的金融发展,金融机构的规模已经明显扩大,功能日臻健全,各金融机构如何适应河北经济形势的发展需要,相互竞争,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夯实创新,是我们亟待探讨与分析的关键。
一、河北金融业发展现状
(一)银行业务发展迅速。河北省银行业在近年来发展迅速,金融机构不断优化网点布局,特别是向省会以外城市和县域延伸,机构规模扩大、网点数量增多,形成了以国有银行为主导,政策性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多类型金融机构共同繁荣的局面。截至2015年末,全省银行业资产总额58714.70亿元,比年初增加5898.63亿元,增长11.17%;负债总额 56771.33亿元,比年初增加5659.59亿元,增长11.07%;不良贷款余额677.83亿元,比年初增加192.54亿 元,不良贷款率为2.08%,比年初上升0.35个百分点;实现净利润669.75亿元,同比少盈34.59亿元;资产利润率1.20%,同比下降0.21个百分点;净息差3.69%,同比下降0.34个百分点;成本收入比率35.52%,同比上升0.42个百分点。截至2015年末,河北省共有2家政策性银行,5家大型商业银行河北省分行;辖内股份制商业银行共有11家,机构数达456家;省内设立有13家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机构数2家;河北农合机构共有机构4876家,村镇银行辖内共设有152个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4家,还有1家信托公司, 2家金融租赁公司和6家财务公司,从业人员达511人。这些金融机构在发展的过程中,既资源互补又互相竞争共同进步,实现了河北省银行业的经营多样化,管理规范化,效益稳步化。
(二)证券期货业曲折前进。河北省的证券期货业起步较晚,发展相对于其他省份比较落后。截至2016年3月底,河北辖区上市公司家数为53家,占全国上市公司家数的1.87%,居全国第14位。其中沪市18家,深市35家;主板33家,中小板10家,创业板10家;上市公司总市值6622.12亿元,占全国的1.46%,居全国第14位;总股本779.15亿股,占全国的1.50%,居全国第12位。河北辖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124家,占全国挂牌家数的1.95%,同比增加235.14%,居全国第14位,累计融资额达315亿元。河北辖区共有证券公司1家,分公司17家,证券营业部219家,证券投资咨询公司1家,累计交易金额1.08万亿元,同比增长-14.41%;累计营业收入7.61亿元,同比增长-36.15%;累计净利润3.12亿元,同比增长-55.82%;年末托管市值2628.58亿元,同比增长-10.86%。期货公司1家,期货营业部36家,累计代理交易额4734.08亿元,同比增长-62.06%;累计营业收入0.14亿元,同比增长-38.22%。可以看出,目前,河北省证券期货市场总体运行平稳,证券业经营情况有所好转,但证券期货业整体经营状况依然面临严峻挑战。
(三)保险业市场整体实力增强。在金融结构不断调整的过程中,保险公司的经营方式不再是堡垒式单一经营,保险公司之间互相持股,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的业务相互渗透,互惠互利的趋势也日益普遍。一是保费收入平稳增长,2016年前三季度,全省实现保费收入1228.5亿元,居全国第9位,同比增长36.7%,居全国第8位,高于全国平均增速4.5个百分点。二是整体实力持续增强,截至2016年三季度,河北省保险公司总资产2970.6亿元,比年初增长18.9%。三是服务能力不断提升,2016年前三季度,赔款和给付支出407.9亿元,同比增长22.2%。河北保险业以阜平县作为试点,积极支持阜平县开展金融扶贫示范县创建工作,通过“三农”保险“政保联办”、扶贫贷款“风险共担”,探索出一条“金融扶贫、保险先行”的扶贫攻坚新路子,并将经验在全省复制。积极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大病保险试点工作顺利启动,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小额人身保险有序开展;重点保险业务快速发展,治安保险、工程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责任保险等险种保费收入快速增长,环境污染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食品安全责任险等新险种推出前的政策准备工作有序推进。
(四)社会信用体系日趋健全。2015年2月,《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正式发布,河北省农村信用体系和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已成效初显。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官方网站“信用河北”正式上线运行,作为河北省发布公共信用信息的重要平台,主要是实现全省公共信用信息的互联共享,为政府部门、社会各界提供企业、个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信用信息查询和应用服务,发布信用政策、宣传信用知识,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社会环境。2016年9月,出台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预计2016年底实现省级平台与秦皇岛、唐山、沧州、石家庄、廊坊、保定市等平台的互联互通,充分发挥信用平台的“服务政府、辅助银行、助推企业”的作用。
二、河北金融创新方面存在的差距
(一)金融管理制度创新滞后。长期以来,由于受多种体制、政策机制约束,河北省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偏于保守。信贷产品的设计没有对客户进行细分,存在产品定位不清晰、营销控制缺乏效率等问题。为减少风险,目标偏好大企业客户,对中小微企业提供的服务远远不够,造成贷款供需脱节矛盾日益突出。
(二)金融机构自主创新动力弱。目前河北省大部分金融机构缺乏自主创新的动力,很多银行分支机构将金融创新视为总行层面的责任,分支行把精力主要放在产品推广上,缺乏自主创新的动力。从创新的具体内容看,吸纳性创新多,原创性创新少。在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应用上,偏远地区银行的科技建设和信息开发都比较落后,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金融创新的步伐。
(三)金融创新对“三农”支持不够。河北省是传统的农业大省,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农地不断集中,农业产业逐步升级,土地收纳、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企业产业链延伸发展都产生大量资金需求,并由初期单纯资金需求向发展成熟后全面金融服务支持演进。但从金融支持力度来看,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偏少、布局不均,针对“三农”需求开发的金融服务创新明显不足。
三、河北金融创新的路径分析
(一)大力发展政府引导基金,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引导基金资金来源可以有两种:一是地方政府通过财政出资独立完成,二是政府与其他社会资本联合出资设立。考虑到引导基金的主要目的是发挥政府对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我们建议政府采用第二种设立方式。结合国开行现在关注并主动进入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一系列动作,可以积极探索谋求与国开行等政策性银行合作成立引导基金。引导基金可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投资运作,重点投向民生需求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项目,改拨为投,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项目的建设、运营,着力培育一批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产品的成长型企业。
(二)在公共服务领域全面推广PPP模式。PPP融资模式可以使民营资本更多地参与公益性事业的投资和运营,政府可以给予私人投资者相应的政策扶持作为补偿,如税收优惠、贷款担保、土地优先开发权等。通过实施这些政策可以提高民营资本投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积极性。2014年底出台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在文化体育设施、医疗和养老服务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优先使用和大力推广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并获取合理回报。(1)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立项项目,原则上均优先考虑采用PPP模式,对拟采用PPP模式的项目在审批环节设立专项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用好税收优惠、奖励资金等手段提速PPP模式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推广。(2)加大对PPP项目的金融支持,地方政府可以与金融机构共同设立基金,并与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公共产品和服务项目的投资。同时还要创造条件,鼓励项目运营主体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政府通过保障项目用地,为项目运营主体争取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并探索社保和保险资金参与项目的可能性。
(三)加快发展农村金融,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快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商业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轻型服务网点,增设ATM机等自助服务设备,同时鼓励发展村镇银行、农村小贷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服务机构。银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积极发挥监管和指导作用,实现基础金融服务全省乡镇一级范围覆盖。鼓励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保险机构等金融机构积极开发符合农村新型经营主体需求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推进涉农金融工具的创新力度,创新融资担保方式,试行推广“政、银、保、企、户”五方联动的金融产品,完善农业期货市场,健全农村信用担保机制,发展土地信托等创新土地流转类金融产品。
(四)用好绿色信贷,助推环保产业发展。绿色信贷是政府运用经济杠杆推动环保事业发展的一种重要手段。河北省高耗能行业比重过大,引导资金和贷款流入促进国家环保事业的企业和机构,并从破坏、污染环境的企业和项目中适当抽离,从而实现资金的“绿色配置”才符合河北省经济发展方向。重视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要创新信贷业务,积极开展排污权、收费权、集体林权、特许经营权、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等担保创新类贷款业务。利用信托、租赁等信贷之外的金融工具支持低碳经济项目。
(五)用好互联网金融,服务小微企业。“互联网”金融并不是互联网与传统金融业的简单相加,而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平台,使互联网与传统金融业务深度结合,协同增效,创造新的价值和新的发展态势。在传统金融条件下,许多好的小微项目,因为缺少必要的抵押、担保等条件,很难获得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搭建资金需求者与互联网金融机构互通的平台,例如,搭建创业小微项目遴选平台,推荐其与相应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合作,采用众筹方式进行资金融通、支付等业务。今天的农村,平均不到4个居民中就有1个网民,“互联网”金融在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方面还有巨大潜力,政府应着力搭建省、各地市的农产品互联网交易平台,利用农业专项资金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共同注资成立为农业服务的融资担保平台,并积极引导金融机构进行服务品种创新,为农产品提供融资、保险服务。
编辑:刘小明
2017-01-09
2016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经济新常态下的河北金融创新研究”(201603020215)
王 宁(1976—),女,河北行政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金融、政府管理。 李曼音(1979—),女,河北行政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社会治理。 王 丽(1978—),女,河北行政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