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筑牢舌尖防线
2017-03-06宋宇峰
宋宇峰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和监管工作,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呈现“在全国考核排位逐年上升、食品药品抽检
不合格率逐年下降”的“一升一降”良好趋势。
随着社会发展进步,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需要紧随人们日益增长的食品药品安全健康需要。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是食药监人不断推进改革创新的真正动力。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的要求。2013年以来,坚持以改革为抓手、以改革求突破、以改革促落实,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呈现“在全国考核排位逐年上升、食品药品抽检不合格率逐年下降”的“一升一降”良好趋势,食品药品安全总体形势稳中向好。
端正“姿态”
调动改革积极性主动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作出了一系列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系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改革的精神中,及时引导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大安全”的全新定位,全面理解建立“大机构、大制度”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全新要求,认真分解“大治理”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出的全新任务,有效夯实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思想基础。
同时,积极承担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专题组的日常事务和统筹协调工作,与各部门之间建立了协调沟通机制、定期例会机制、工作调度机制、领导分片包干机制、工作督察机制和工作进度通报机制。充分调动各相关部门积极性,共同探索、共同谋划,努力为改革出新招、出实招,扎实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和各项监管工作。
在一系列机制的助推下,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了监管机构改革有新成效、监管制度建设有新突破、基层监管能力有新提高、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有新进展、示范创有新模式、监管方式有新举措、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有新要求的“七新”突破。
突出“核心”
推进监管机构框架改革
机构框架性改革调整,是政府机构改革的核心问题。2013年7月以来,贵州省政府先后出台《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意见》等改革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农业、卫计、质监、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公安等相关部门职责,从机构结构上解决了监管模糊、空白地带,以及有争议的问题。
2013年11月至2014年底,省、市、县三级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全部组建完成。为进一步明确机构设置职能定位,2014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意见》,率先在全国构建起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标准体系、执法监管体系、应急处置体系、风险监测预警体系、社会共治体系、信息支撑体系、推动产业发展服务体系“八大体系”,进一步理顺了政府与政府之间、政府与部门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责任关系、协作关系和监管关系,初步建立起统一权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同时,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发挥统领、统帅作用。
显现“过程”
推进监管机制制度建设
改革的过程,就是探索机制和制度的过程。加强机制和制度建设,既是巩固改革成果的过程,也是转化改革成果的过程。2014以来,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先后制订出台和修订完善了《贵州省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厅际协调联系会议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执法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针对县级监管机构“三局合一”后存在的执法文书、执法程序不统一等问题,将原分属食药监管、质监、工商三部门的有关执法文书进行规范,统一了49种行政执法文书标准模板,解决了行政执法文书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两大问题,提高执法效能,推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创新“食品安全云”运行模式机制,完善“政府监管”和“社会共治”的体系建设,推进全国联盟平台构建。在食品安全检测应用“食安测”上新增扫描防伪食安二维码功能,再一次完成“食安测”APP安卓版、苹果版的功能更新。截至2016年11月,“食品安全云”已积累了近3.8万件食品信息,近6356万条数据。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阳大数据展示中心,“食品安全云”作为首选案例向习总书记作现场汇报。
深化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整合制度改革,实现餐饮业态、销售业态与经营项目的有机整合。推行信用分类监管和量化分级管理,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扎实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药品生产监管机制的意见》,支持药品生产企业之间采取兼并、重组、联合等方式整合存量资产。创新开展“万家药店进乡村、安全用药到农户”活动,切实解决边远乡村老百姓“购药难、购药贵、购药不安全”和贫困农户增收难等问题。
撬动“支点”
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
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两大抓手”,其核心是人才技术。2015年10月,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国率先以省政府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县政府要在乡(镇、街道、社区)或特定区域设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出机构,在村(居委会)配备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推行网格化管理,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打通监管“最后一公里”,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截至目前,全省1374个乡镇共设立943个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或中心区域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编制3813个;共有农村行政村和城镇居委会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监督员、信息员21200余名。基层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监管网底进一步筑牢,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
2016年4月,省政府出台《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的实施意见》,按照省级突出“高精尖”、市级满足“全覆盖”、县级达到“最基本”、乡级实现“最快速”的统一、权威、高效的要求,构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落实了贵州省食品检验检测所“三定”事项。目前全省已有41个县(区)组建或设立了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落实了207个编制及经费划转和装备配备。
激发“动力”
全面加强试点示范建设
发挥试点示范的引领带动作用,是成功推动改革的有效做法。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贵州省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试点工作方案》,在全省3个市(州)、10个县(市、区、特区)、100个乡镇(街道、社区)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
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省管县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将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多方协调争取了1600万元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资金。
截至目前,全省共创建了雷山县、红花岗区等5个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六盘水钟山区等3个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青岩古镇、南江峡谷等46个省级示范景区(乡镇、街)和122家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店,发挥餐饮安全示范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作者系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编辑/哈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