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让金融成为精准扶贫的“发动机”
2017-03-06周重颜
周重颜
目前,沅陵县有银行机构9家,保险机构9家,另还设立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办事处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形成了类型多样、功能相对完善、结构较为合理的县域金融服务体系。金融机构以支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努力做大信贷总量,不断创新金融产品,着力提升服务水平,金融已成为沅陵经济发展、精准扶贫的“助推器”和“发动机”。
创新完善县域金融组织体系
大力培育各类新型金融机构。鼓励符合条件的境內外资本来沅投资设立村镇银行,争取年内设立1家村镇银行,实现“一县两行”目标;引导省内有影响力的证券、期货、专业性保险机构来沅设立分支机构,助推县域经济发展;抢抓第二轮农村金融改革契机,积极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多种类型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以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多样化需要,推进农村金融组织结构的优化调整,形成金融支农的有效合力。继续发挥农商行主力军作用。加大农商行改革力度,尽快适应现代金融发展的内在要求,政策上向农商行适度倾斜,进一步增强农商行的实力,为充当农村金融服务先锋打下坚实基础。夯实政策性银行支农功能。发挥农业发展银行支持农业的传统优势,扩大业务范围,增加农业贷款比重。引导其业务重心向农业特色生产、农业现代化和扶贫等领域倾斜。强化国有商业银行社会责任。各行应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向上级行争取信贷规模,加大对县域基础设施和产业的支持力度。每年新增存款要优先满足县内经济发展需要,新增存贷比逐年提高,并确保不低于50%。规范引导民间金融健康发展。推动民间金融阳光化,允许有组织的民间借贷在一定的法律框架内开展融资服务。
创新完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创新金融服务理念。县内金融机构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牢固树立为县域经济服务的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担负起服务沅陵经济发展的重任,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围绕沅陵县“两茶一鱼”等特色农业产业、核心企业,借助社会组织平台,大力支持“公司+农户+担保”、“行业协会+联保基金+银行信贷”、“农户+合作社+金融”模式,创新多元联保信贷产品。着力探索土地(水面)收益保证贷款融资模式。扩大抵质押物范围,重点推进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房、宅基地、农业保险保单、旅游景点门票收益权等抵质押物品创新,完善农村金融咨询服务公司运行机制,创新1至2个在全省甚至全国具有影响力和独特价值的金融产品。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上市培育力度,力争1—2家企业进入全省上市后备资源库。同时要完善农村综合产权运行机制建设,盘活农村资产。加紧跟进配套服务,建立健全农村权证、产权评估、流转中介、农村信用、融资担保、资产管理、金融消费权益、纠纷调处机制等配套服务平台。不断完善交易规则,针对不同权益、不同资源的交易制定相关交易规则、交易流程、交易办法及各类操作细则和格式文本,在维护交易双方合法利益前提下,严格按照制度规范运作,努力推动农村产权顺畅流转。乡镇根据需要逐步建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站,形成县、乡交易平台统一管理、协作联动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探索“交易—鉴证—抵押”模式,建立农村产权确权发证、交易处置、抵押登记等全方位的信息数据库,避免发生“一权多抵”可能形成的金融风险。
健全完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
加强县域融资担保机构建设。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尽快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通过担保公司担保,鼓励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农民提供信贷,降低农村金融机构投入的风险和成本,有效化解县域内小微企业、“三农”等薄弱环节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同时鼓励由民间资本出资设立专业信用担保基金,只为会员提供服务的互助担保。积极引进农业保险公司,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和农村小额保险,提高农业生产的风险保障水平,加强涉农信贷与涉农贷款的合作。整合支农专项资金设立农业保险专项风险基金,用于巨灾损失补贴,探索建立对农业保险的再保险支持体系,建立健全农业保险的风险分散机制,充分发挥财政对农业保险补贴的杠杆效应。政府出资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每年从政府财政收入拿出一定比例,对各类农村金融机构的涉农业务损失给予一定程度补贴,以鼓励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三农”。
建立政银企合作联动机制
加强对接,构建新型政银企关系。银行要克服“零风险”的信贷意识,创新贷款方式,加大对企业的信贷支持,发挥资金效应,全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企业要规范经营,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提高企业的信用度,增强金融机构对企业投放信贷的信心,加强政府对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遇到重大事项要及时与银行、政府沟通,及时反馈信息,定期反映生产经营状况和问题。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主动搭建平台,定期召开银企对接会,为加强银企合作创造条件。加强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要加强政府部门与金融部门的沟通合作,建立经济发展协调机制,成立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工作小组,定期召开经济金融联席会议。一方面,政府部门向金融部门通报县域经济运行情况和发展战略,推介招商引资项目和优良信贷项目,征求金融部门对地方经济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金融部门及时向政府部门传导金融政策、金融产品和金融信息。要建立县域经济发展项目库,及时向各金融机构发布,以最大限度发挥信息资源的效应。
优化县域金融生态环境
改善县域信用环境。由政府部门牵头,金融部门配合,大力推进“信用乡(镇)、村”创建活动和诚信宣传教育,加快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积极推进政府、企业和个人三个层次的信用建设,加快农户信用评级授信工作,努力营造县域信用文化;完善企业与个人的征信系统,实现银行、政府、执法部门间的社会信用信息数据互联互通,提高社会信用信息的共享程度。维护县域金融秩序。加强部门联动,积极发挥司法部门职能,对逃、废、赖、骗等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提高金融案件办案效率,使违法失信行为得到法律制裁,为形成县域资金“洼地”效应提供法制保障。完善县域中介服务环境。鼓励和扶持县域一系列专业化中介机构的发展,推动县域会计、法律、资产评估、金融咨询等机构建设步伐,进一步降低中介服务的收费标准,提高中介机构的市场公信力和专业化服务水平,为县域金融营造良好中介环境。
强化金融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金融人才引进力度,制定优惠政策,在住房、医疗保障、配偶就业、子女就学等方面提供便利,吸引优秀金融人才来沅工作。聘请国内知名金融专家学者担任经济顾问,为沅陵金融发展出谋划策。实施人才培育战略。制定人才培育长期目标和计划,强化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多种形式的金融培训,着力提高党政干部和金融部门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积极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行合作,通过联合培养等形式为沅陵县储备金融人才。完善人才选用机制。坚持任人唯贤的选任原则,把懂业务、善专研、肯吃苦、顾大局的人才放到合适岗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定期选派有潜力的党政干部和金融从业人员到上级金融部门和发达地区学习深造。改进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合理的考评标准,并将考评结果与任用、奖惩、培训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创造性,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减少金融人才流失。
(作者系中共沅陵县委副书记、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