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化优秀基因的现代转换与发展
——兼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中的实践理路
2017-03-06刘震,李征
刘 震,李 征
(1.山东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济南250100;2.北京中医药大学 人文学院,北京100029)
中国传统文化优秀基因的现代转换与发展
——兼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中的实践理路
刘 震1,李 征2
(1.山东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济南250100;2.北京中医药大学 人文学院,北京100029)
中国传统文化的优秀基因可以概括为刚健不息的理想信念、忠贞爱国的民族精神、尚合中庸的人生修养、崇仁尚礼的伦理道德、德法并辅的治理思维,其鲜明的“以文化人”特质与“思想修养道德与法律基础”课与大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目标具有密切的契合性。因此,为了进一步优化“基础”课内容设计和教学效果之间的切适性,更好地完成教书育人的任务,有必要挖掘和运用中国传统文化的优秀基因以加深其理论深度,增强历史厚重感与现实丰富性,使中国传统文化优秀基因历时态转化发展与“基础课”共时态教学优化相结合。
中国传统文化;优秀基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转换;发展
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软实力的抽象提炼。它“经过了四五千年长时期变化蕴积而到今天之所成”[1],承载着中华民族的文化理念和价值取向,规范着中华民族的思想意识和行为准则,构建了中国人的精神脊梁与心灵家园。基于此,习近平同志要求:“讲清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基本走向,讲清楚中华文化的独特创造、价值理念、鲜明特色……做好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2]16总体来讲,中国传统文化以儒家德性伦理教育思想为代表,以培养理想人格为教育目标,具有鲜明的“以文化人”的本质特征。与此相一致的是,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是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加强自我修养的课程,其教育内容和教学目标与中国传统文化的优秀基因存在密切的契合性。因此,有必要将中国传统文化优秀基因的历时态转化和发展与“基础”课共时态的教学优化相结合,发扬传统文化优秀基因的当代价值,增强“基础”课教学的历史厚重感和现实的丰富感,以更好地提高教学效果,完成教书育人的任务。
一、中国传统文化优秀基因的理论概括
余英时认为:“文化虽然永远在不断变动之中,但是事实上却没有任何一个民族可以一旦尽弃其文化传统而重新开始。”[3]作为中国人“身之外的心传统”[4],中国传统文化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习近平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已经成为中华民族基因,根植在中国人心中,潜移默化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这些优秀基因,“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有其鲜明的民族特色,都有其永不褪色的时代价值。”[2]170为了探索中国传统文化的历时态转化与“基础”课教学优化的内在一致、相互蕴含的关系,我们将中国传统文化的优秀基因作为优化“基础”课教学内容和教学效果的宝贵资源。
(一)刚健不息的理想信念
刚健不息的理想信念支撑起中华民族精神世界,构筑了中国人精神的不折脊梁和动力原脉。《周易·乾卦》载:“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天行健”体现出一种古人对大自然强劲雄健、永恒变易的宇宙观式体察。“君子以自强不息”体现出人们对大自然刚健品格的服膺,遵从之,效法之,形成了顽强奋斗的生活方式和刚健有为的理想人格。与此同时,刚健不息的理想信念也孕化了中华民族顽强的生命力和延续力。《周易·系辞上》载“天地之大德曰生”“生生之谓易”,“生生”体现出了创造化育新的生命的生生不息之义。中华民族感恩大自然创造和养育之恩,以此作为生存发展的原动力。总之,刚健不息的理想信念作为中华民族至臻至远的精神图腾,时刻鼓励着中华民族奋斗不息、生命不止,不断走向繁荣昌盛。
(二)忠贞爱国的民族精神
忠贞爱国的民族精神担当着塑造中华民族品质形象、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要职责,是中华儿女几千年来对祖国母亲热爱之情的集中表达和凝淀,是中国各民族形成不可分离的精神共同体的坚实基础,是“一种在本质上与众不同的东西”,无论是在“心灵、性情还是情操上”都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质。[5]民族精神体现了中华儿女的民族归属感和自豪感,在历史长河中逐渐成为维护祖国统一的重要保障。《礼记·礼运篇》写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表达了作为一种崇高的精神价值,促使人将自身利益融合于集体利益之中的为公之心,将个人利益消融于为国家黎民百姓的生计而奋斗的抱负和决心当中。怀着这种对国家民族特殊的热爱,无数仁人志士树立起报国、殉国、忧国、许国的义无返顾之心。也正因此,才诞生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等名言名句,并引导中华儿女不断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为祖国的富强昌盛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中庸尚合的人生修养
中庸尚合的人生修养展现了中国人特有的思想品格和价值愿景,形成了东方文明一颗璀璨的智慧骊珠。《易传·彖传》:“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中国传统文化将“太和”作为至高无上的和谐。在这里“和”即“合”,不是简单机械地使事物保持僵化状态,而是基于整体圭臬寻找不同事物在共同发展过程中将达到的一种动态的平衡。尚合中庸的人生修养需要从三个层面来达成:首先,人与自然的和谐。这体现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的人生境界,把人与天地万物视为血脉相连的生命整体。其次,人与人的和谐。孔子讲:“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在这里,孔子认为人与人之间和谐的关系需要人们共同遵守礼义规范来维系。最后,人自身的和谐。《大学》中明确指出:“自天下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孟子亦强调:“吾善养吾浩然之气。”(《孟子·公孙丑》人自身的和谐是人生修养的落脚点,是达致建功立业、报效祖国的前提基础。
(四)崇仁尚礼的道德范式
中国传统道德范式由“仁”的内在理论支撑和“礼”的外在行为规范组成。“仁”是儒家最高的理想道德人格和精神追求,其最根本要求就是“仁者爱人”。“爱人”不只是一种心态,更重要的是一种善的意志,是一种理智的决断。钱穆认为中国人“整个人生惟一的理想之境界,只此一‘善’字。”[6]“仁”的最终目标就是尊崇和推广人类社会善良仁爱的精神实质和价值追求,并化为每个人的内在自觉。与此相应,“礼”是“仁”的外在表现形式,是规范人的行为的外在的礼仪制度。“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左传·隐公十一年》通过礼仪制度来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确保人与人的和谐相处,是中国传统政治伦理思想治国民安的基石。“礼”的根本归旨是唤醒人们内在的“仁爱”之心,自觉遵守礼仪制度。由此,“仁”和“礼”一致的结构范式是对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思想的理论概括和价值融摄。
(五)德法并举的治理思维
中国传统政治伦理思想具有德法并举的治理思维。一方面,儒家思想主张“为政以德”,将仁、礼为代表的德治思想的精神内核,发挥“仁政”“礼治”的说服力和劝导力来规范社会成员,将中国传统伦理道德贯彻到社会规范和国家治理层面。另一方面,法家思想主张:“法者,编著之图籍,设置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韩非子·难三》)其核心思想是严刑峻法,强调了法治思想拥有的庄严性、强制性和公开性,强调以法治作为治国安邦的根本理念和规范群体行为的基本策略。相较之,德治思想和法治思想各有其优势与局限性,是密不可分的统一体。“礼义者,治之始也”,(《荀子·王制》)“法者,治之端也”。 (《荀子·君道》)法治是德治工具性的外在表现,而德治是法治的内在精神指引和根基支撑。因此,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共同体现出中国传统政治伦理思想的辩证思维和综合运用能力。
二、“基础”课程内容的适切性分析
作为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的重要组成部分,“基础”课的教学大纲和教材编写工作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以立德树人和培养大学生守法意识为目标,在课程内容和教学设计上紧跟党的方针政策与社会发展形势,不断根据有关专家的意见进行修订和改进,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形成了鲜明的特色。
第一,权威性和稳定性。“基础”课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思想,积极贯彻“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其教材大纲和课程内容编写严格由中宣部、教育部共同组织专家负责,体现出党和国家对大学生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制观教育立意宗旨和指导思想的权威性。自“05”方案以来“基础”课共进行了七次修订,每一次修订都根据有关专家、师生代表的意见进行局部的内容调整,以适应新的社会发展形势,体现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教材编写提纲的指导原则、逻辑思路、基本内容等都是在中央精神的指导下完成的”[7],不随意加入学者的个人学术见解,其内容结构保持相对稳定的态势。
第二,综合性和创造性。“基础”课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概论”关于党的政策及“中国近代史纲要”的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教育三部分课程内容与大学生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教育进行有机整合,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为指导原则,构建一套适合大学生思想特点和行为准则的新范式、新模式,使大学生能够全面深刻地理解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基本规范和法律基础知识,并将之内化为思想品质和守法观念。
第三,逻辑性和科学性。“基础”课以理念转变为先导,以“思想引领”到“行为养成”为逻辑思路,以“四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律观)和三板块(“思想、道德、法律”)为主要教育内容,每一章节的内容都经过有关专家精心设计和合理编排。具体来讲,除绪论和结语之外,一、二、三章是思想教育部分,包括对大学生理想信念和人生意义的追寻,帮助大学生从灵魂深处塑造优良的思想品质;四、五、六章是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结合的部分,体现了具体生活中道德和法律对大学生不可分割的影响;七、八章是法制教育部分,重在培养大学生法治思维和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按照一以贯之的逻辑思路来编排,集逻辑性和科学性于一体,是对课程教学规律和大学生接受规律的遵循和运用。
第四,应用性和实践性。大学生的思想问题和人生困惑都来自于现实生活实践。“基础”课系统地回答了大学生在生活中亟待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其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法治观中所遇到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进行有说服力地说明和解释,从而能够使大学生在内心深处接受课程所传递的理念。更重要的是,“基础”课提倡“知”与“行”统一的教学理念,积极引导大学生努力在实践中建立人生理念、破解人生难题,通过自身的道德行为和法律行为彰显健全的人格品质,最终体现出化知识为德性、化德性为行为的教学归旨。
由于开创和建设的时间尚短,“基础”课对课程规律和教学方式的把握还处于摸索阶段,在内容设计和教学安排上仍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
(一)加强基础理论的研究
“基础”课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定义为本质属性,意在将党和国家的根本意志合理地嵌入到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之中。因此,如何在内容设计和教学安排中将意识形态性、知识性、思想性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合理把握“泛意识形态化”和“去意识形态化”之间内在张力,成为“基础”课面临的严峻挑战。一方面,课程教授存在泛意识形态化的倾向,过多关注思想政治的形塑功能,纯粹拔高意识形态性,使之凌驾于其他属性之上。另一方面,课程内容设计存在有意消解意识形态的倾向,割裂了政治性和知识理论性的双重坐标。由此会相应产生负面影响:一是教学与科研分离。授课教师对中央政策的倾向,缺乏自主研究的学术动力和兴趣;二是对内容教材把握理解不深刻。授课教师只注重对教材内容的字面之义进行灌输,而缺乏对其深刻的政治性、知识性和契合性本质的思考和把握,无法透彻地解答大学生思想深处的疑惑;三是抑挫大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大学生机械被动地学习教材,为了应试而功利化地使用教材,无法从内心真正地理解课程内容的意义。
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课程基础理论的研究,以彰显其哲理性、启发性和艺术性。一方面,“基础”课集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法学、伦理学等多学科理论基础为一体,以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结合为目标和落脚点,是跨学科研究和应用的综合性课程体系。由于“基础”课程设立时间较短,内容优化还不完善,只有不断加深“基础”课程多学科领域的互相融合,使其基础理论部分和交叉延展部分有机融合、化零为整,才能真正意义上使“思想”“道德”和“法律”三大部分有机结合,使三者相得益彰、形成合力。另一方面,“课程是理论化的产物,与理论密不可分。任何课程也都要表达一定的理论,并通过理论来表达课程目的。”[8]“基础”课作为以理服人、立德树人的课程,具有浓厚的说理性和思辨性。加强基础理论的研究能够体现基础课独特的价值和贡献。首先,对课程的发展规律和建设经验进行理论探索和总结,能够为优化教学实践提供原则指导;其次,深化课程理论的体系化和系统化的研究,能够更好地促进课程合理性和目的性的整合。因此,“基础”课若要与时俱进地创新发展,坚持“返本”与“开新”的统一,其实质是要加强理论的创新与发展。
(二)合理地把握课程资源
作为新生入学所接触的第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基础”课以引领思想、适应新生活为出发点,以解决思想和生活困惑为落脚点,课程内容设计兼顾综合性和灵活性,是最为“接地气”的课程。这一切得以实现的前提是合理地运用课程资源,正确处理好教材体系和教学体系的关系,满足大学生的需求。在实际教学当中,存在着部分教师对课程资源把握运用不合理的情况,比如:只注重对一章节前言和正文部分的内容讲授,而忽视了思考问题和参考文献阅读部分的研究和重视;讲课方式过于单一、机械,缺乏与大学生实际生活和感兴趣案例援引支撑;只注重完成教学任务,而侧重于对课程内容单项灌输,导致了枯燥无趣、严肃刻板的教学氛围;一味地迎合学生的个性和喜好,注重讲授风格的生动性和通俗性,而产生教学内容庸俗化、低级趣味化的倾向等等。以上这些情况,都是对课程资源的不合理运用,脱离了“基础”课的本质教学归旨。
“基础”课教材内容提供的是一种大方向性理念引领,其在设计上更加侧重对共性、一般性的理论阐述,对具体一般性的问题关注较少,保留大量的自由发挥空间,让授课教师运用课程资源依据大学生的“期待视野”去丰富和充实。“期待视野”潜在地支配着大学生对“基础”课教学的接受态度及意向。因此,只有在课程资源中挖掘出符合大学生心理预期、能够产生内心共鸣的好故事好案例,运用好具有启发性和贴合生活经验的优质课程资源,才能避免大学生机械、功利化地学习课程,从而有效提高课程的实效性,将“基础”课教材体系和教学体系有机统一。
综合上述,我们认为,必须将中国传统文化的优秀基因融合到“基础”课的内容设计和教学实践当中,使之体现在课程的价值预设、价值转化和价值内化的全过程当中,从而有利于加深课程的理论研究深度,丰富和优化课程资源,迎合大学生的心理和情感,完成“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的科学转变。
三、中国传统文化优秀基因与“基础”课契合性分析
《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指出:“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系统融入课程和教材体系……进一步丰富中小学德育课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提升教学效果。”因此,要按照“基础”课课程目的、课程框架、教学设计科学合理设置的要求,将传统文化的优秀基因进行转化和运用,实现其资源的有效配置,表现其哲理性、艺术性和感染性的特质。
理想信念教育的部分意在使大学生提高精神境界,树立科学的马克思主义信仰,树立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不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在课程讲授中要将历史名人、立志故事和有关的名言名句引入其中,针对社会热点问题,如大学生自杀事件、失恋、旷课、沉迷网络等热点事件来讲授,以这些学生所关注的、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事情为落脚点,增强课程对大学生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引发大学生的思考。在课后思考问题讨论中,引导大学生对“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理想信念进行深入地思考和体会,使大学生对中国文化的精神源头有更深入的感受和认知,从而帮助大学生勇敢面对挫折,培养顽强意志,增强心理素质,正确认识自己的历史使命。
爱国主义教育的主旨是帮助大学生理解爱国主义的内涵现代意义,培养国家民族责任意识,担当起民族复兴的历史重任,努力做忠实的爱国者和勇于创新的实践者。在课程中要引入中国传统文化中诗歌、散文、小说、词赋中的爱国主义内容,如屈原《离骚》中体现出浓厚的忠诚报国的爱国主义情操。同时,将林则徐、谭嗣同、戚继光等英雄事迹介绍给大学生,使之珍惜今日来之不易的生活,更加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使大学生理解以民族和国家利益为重的整体主义精神,强调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和集体的利益,都体现出了中华民族最可贵的民族精神,这对大学生有启发意义。大学生生活在和平富足的年代,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更应注重挖掘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各类守志爱国的民族英雄事迹,注重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同时,在实践教学中积极组织大学生参观传统文化名胜古迹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了解其背后的历史故事。
人生观教育涉及包括人生目的、人生态度、人生价值在内的三部分内容,主旨是帮助大学生理解“人是什么”“人生应该怎样度过”等人生观问题。在讲授中要通过传统文化浩大渊闳的人生观思考帮助大学生领悟人生真谛、创造人生价值,提高人生境界。正如张岱年所指出的:“世界上关于人生哲学的思想,实以中国为最富,其所触及的问题既多,其所达到的境界亦深。”[9]一方面,我们要运用中国传统文化对人生问题的有益思索帮助大学生解决人生问题。比如在课程讲授中给大学生介绍“中庸”价值观对调和人和自然的矛盾与冲突、化解人与人之间的紧张与冲突,提升身心修养的重要作用;引导大学生思考“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这句名言背后发人深省的哲学意蕴,以及其对保持身心健康,促进个人与社会相适应的重要价值。另一方面,也要引导大学生对中国传统文化关于世界本质的唯物论问题进行思索,使大学生认识到“天人合一”思想的历史地位和当代价值,理解其传递出的一种普遍的生命意识,引导大学生关爱生命,爱护环境,与自然和谐相处。
道德素质教育部分意在帮助大学生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提高道德实践能力,规范自己的道德行为。在课程讲授中,我们要将以“仁”和“礼”为核心的儒家经典著作对道德的阐释传递给大学生。一方面,讲清楚儒家思想关于“为仁由己”“杀身成仁”“修己达人”“礼用贵和”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价值目标,焕发中国传统文化所具有的历史延续性和群体潜意识性,使大学生能够自发地在个人接受的范围内运用“仁”“礼”的思想来规范自身的言行,协调人际关系。另一方面,也要发挥多媒体、微博、微信等“第二课堂”的技术优势,贴近大学生现代生活方式,运用传统道德文化专题的微信订阅号、专题微博、记录片、电影的方式唤醒大学生对“仁”“礼”观念的记忆,使几千年来延续的民族道德文化与大学生日常生活文化紧密联系在一起。
法制教育部分的立意宗旨在于使大学生尊重法律权威,行使法律权利,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明确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两者之间的内在关系以及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意义。在课程讲授中,一方面我们要将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传统德治思想和以法家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法家的核心理念、产生背景、发展轨迹、立意宗旨进行深刻地讲解,使大学生认识到中国古代德治思想和法治思想的历史必然性、历史合理性以及历史局限性。另一方面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析方法选取孔子、孟子有代表性的言行事迹以及商鞅、韩非子变法实践的功过得失对大学生进行剖析讲解,使大学生更加清醒地认识到法治强调的外在他律以及德治注重的内在自律都是社会主义国家公民应该共同遵守的社会规范;使大学生认识到以德治国需要以构建法的体系为前提,法律推行的有效性也始终需要有一定的道德基础为其提供正当的价值取向。由此,能够帮助大学生以坚持他律与自律相结合为人生原则,成为符合社会主义道德要求和法律规范的合格公民。
总之,在挖掘中国传统文化优秀基因的基础上,针对“基础”课现有在基础理论研究和课程资源把握中的不足,提出中国传统文化优秀基因历时态转化发展与“基础课”共时态教学优化相结合的具体路径,有利于增强“基础”课理论深度,拓宽其课程资源广度,使之更具有历史厚重感和现实的丰富感,从而提高教学效果,更好地完成教书育人的任务。
[1]钱穆.中国文化精神[M].北京:九州出版社,2012:2.
[2]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会同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3]余英时.文史传统与文化重建[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429.
[4]钱穆.中国文化精神[M].北京:九州出版社,2011:4.
[5]辜鸿铭.中国人的精神[M].南京:译林出版社,2011:1.
[6]钱穆.民族与文化[M].北京:九州出版社,2012:36.
[7]罗国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编写的有关问题——访教材编写组首席专家(召集人)罗国杰教授[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6,(6):18.
[8]宇文利.现代思想政治教育课程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341.
[9]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M].北京:昆仑出版社,2010:185.
Trans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 on Merits of Chinese Traditional Culture——Analysis on Practical Teaching Path in course“Ethical sense and legal basis”
LIU Zhen,LI Zheng
(1.School of Marxism,Shandong University,Jinan Shandong 250100,China;2.School of Humanities,Beijing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Beijing 100029,China)
The merits of Chinese traditional culture include unbending faith,patriotic?national spirit,mean Confucian doctrine,virtue and morality ethics and morality-law government.There is a close relationship among merit of“people with culture”,goals of discipline and legality education,and the course “Ethical sense and legal basis”.With purposes to optimize the cooperation between designs of course contents and teaching quality and to better fulfill teaching quality,it is necessary to develop and utilize merits of Chinese traditional culture.Based on this,the course can get a better balance between history and reality,and the merits also can be transformed and developed in educational practices.
Chinese traditional culture;merits;Ethical sense and legal basis;transform;develop
G641
A
1009-6051(2017)05-0102-08
10.13950/j.cnki.jlu.2017.05.012
2017-09-11
2013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13YJA710021);2014年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究项目(J14WS53)的阶段性成果
刘震(1986—),男,山东烟台人,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李征(1972—),女,江苏镇江人,北京中医药大学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
责任编辑:辛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