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层气“十三五”规划解读
2017-03-05方君实
方君实
煤层气“十三五”规划解读
方君实
国家能源局发布了《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作为煤层气产业的第三个五年专项规划,该规划是指导“十三五”时期我国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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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煤层气,也叫煤矿瓦斯,是赋9存在煤层和煤系地层的烃类气体,主要成分是甲烷,其热值与天然气相当,是一种优质清洁能源。同时,煤矿瓦斯易燃易爆,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煤矿事故,号称煤矿的“头号杀手”。建国以来,全国发生24起百人以上特别重大煤矿事故,其中22起是瓦斯造成的。煤层气还是重要的温室气体,它的温室效应是二氧化碳的21倍。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可化害为利、变废为宝,对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具有重要意义。国家高度重视煤层气开发利用和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二五”期间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地推动了煤层气产业较快发展和煤矿瓦斯防治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是产业规模成倍增长。煤层气地面开发方面,新增探明地质储量3504亿立方米,超过了以往历史的总和;初步建成了沁水盆地、鄂尔多斯盆地东缘两大产业化基地,形成了勘探、开发、输送、利用一体化格局;2015年产量44亿立方米、利用量38亿立方米,是2010年的三倍。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方面,建成了30个年抽采量超过1亿立方米的煤矿区,2015年煤矿瓦斯抽采量136亿立方米、利用量48亿立方米,比2010年翻了近一番。
二是安全环保效益显著。煤矿事故实现了“三个大幅下降、二个大幅减少”,即与2010年相比,2015年煤矿瓦斯事故总量下降69%、死亡人数减少72.6%,重大瓦斯事故下降66.7%、死亡人数减少68.9%,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下降78.4%。煤层气广泛应用在发电、居民用气、汽车燃料等领域,五年累计利用煤层气(煤矿瓦斯)340亿立方米,相当于节约标准煤408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5.1亿吨。
三是科技创新取得明显进展。组织实施了煤层气开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开展了10个研究项目和6个示范工程建设,攻克了高阶煤煤层气开发等4项关键技术,研发了采动区抽采钻机等5套重大装备,形成了三种典型地质条件下煤层气开发模式,形成了一批国际、国家及行业标准,为产业快速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
四是组织协调体系逐步健全。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各地煤矿瓦斯防治机构不断健全,如山西、重庆在行业管理部门专门成立了瓦斯处。形成了部门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体系。国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意见》等文件,发布了《煤层气产业政策》,出台了瓦斯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等优惠政策,推动完善煤层气产业政策。
“十三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也是能源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能源供给多元化、结构清洁化发展趋势明显。煤层气产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存,总体来讲,机遇大于挑战。
一方面,产业外部发展形势总体有利。国家实施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的生产消费比重,将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提高至10%,鼓励大力发展煤层气。国家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关键技术装备国产化步伐加快,制约煤层气开发的技术瓶颈有望取得重大突破。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越来越严,标准也越来越高,这就要求必须把煤矿瓦斯抽采作为防治瓦斯事故的治本之策。我国已向国际社会郑重承诺,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较2005年下降40-45%,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提出了更高要求。这些因素都为产业加快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另一方面,产业发展仍面临一些问题急需解决。当前,煤层气产业仍处于初级阶段,规模小,市场竞争力弱。近年来,煤层气价格受天然气价格调整影响降幅较大,抵消了财政补贴的激励效应;加之生产成本逐年提高,勘探开发投资放缓,煤层气地面产量、煤矿瓦斯利用率与社会预期差距较大。一些地区天然气输气管道对煤层气没有做到公平开放,部分开发项目输送利用配套工程滞后。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数量多,随着矿井开采延深,瓦斯抽采难度进一步加大,瓦斯灾害威胁日趋严重,事故时有发生。煤矿抽采的瓦斯浓度低,利用难度大。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十三五”期间下大力气逐一解决。
《规划》提出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着力加强统筹协调,着力加强科技创新,着力加强国际合作,坚持煤层气地面开发与煤矿瓦斯抽采并举,以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和煤矿瓦斯抽采规模化矿区建设为重点,推动煤层气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构建低碳清洁、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做出重要贡献。
《规划》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创新发展。推动科技、体制、机制创新,着力突破发展瓶颈。二是坚持协调发展。推进煤层气与煤炭等资源协调开发,资源勘查与开发、地面开发与井下抽采协调发展,产业上下游及关联产业协调发展。三是坚持绿色发展。加快地面开发基地化、井下瓦斯抽采利用规模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四是坚持开放发展。加强国际交流合作,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煤层气产业。五是坚持共享发展。建立健全信息资源共享、技术成果互用、输气管网互联互通机制。
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结合我国煤层气资源赋存特点、产业发展阶段和趋势,在系统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新理念、新论断、新要求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深刻回答了经济新常态下如何发展煤层气产业的理论和现实问题,解决了煤层气产业发展的方向和道路问题,是“十三五”时期做好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工作的行动指南,将引领煤层气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煤层气地面产量规划目标,主要从现有产能和新增产能两个方面来考虑。现有产能方面,截至2015年底,全国已形成产能约90亿立方米,2015年产量44亿立方米,剩余产能预计大部分将在“十三五”时期形成产量。新增产能方面,“十三五”前三年新形成的产能,将部分转化为产量。综合以上因素,我们确定了2020年煤层气地面产量100亿立方米的规划目标。
煤矿瓦斯抽采量规划目标,主要考虑煤炭去产能工作等因素对瓦斯抽采的影响。“十三五”期间,煤炭行业加快推进化解过剩产能,重点关闭小煤矿、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等矿井,瓦斯抽采矿井数量将明显减少。经济新常态下,煤炭企业生产经营压力加大,瓦斯抽采投入会受到影响。但是,随着生产矿井瓦斯抽采技术和废弃矿井残余瓦斯抽采技术进步,又可增加部分瓦斯抽采量。为此,我们确定了2020年煤矿瓦斯抽采量140亿立方米的规划目标。
《规划》从勘探、开发、输送与利用、科技创新等4个方面提出了主要任务:
充足的探明储量是煤层气开发的资源基础。我国煤层气地质资源量约30.1万亿立方米,但探明地质储量仅为2.1%,急需加大勘探力度,增加探明地质储量。规划提出,要分区域开展资源勘查,稳步推进沁水盆地、鄂尔多斯盆地东缘勘探,加快新疆、内蒙古等地区勘探,加强煤矿区煤层气和煤炭综合勘查评价。
我国煤层气开发潜力巨大,但开采难度大,产业区域发展不均衡。贵州、新疆、内蒙古等资源丰富地区煤层气开发起步晚,发展相对滞后。因此,要分层次推进地面开发,建成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产业化基地,新建贵州毕水兴等产业化基地。我国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比重大,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规划提出要继续推进瓦斯抽采规模化矿区、瓦斯抽采示范工程和瓦斯灾害治理示范矿井的建设。
完善的输送利用设施是煤层气产业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煤层气基础设施薄弱,应继续坚持就近利用、余气外输的原则,统筹建设煤层气输气管道,因地制宜建设液化、压缩站和应急调峰储气设施,实施煤矿区瓦斯规模化利用示范工程。
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属新兴产业,技术要求高,可复制性差。当前在基础理论和技术工艺方面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规划提出要加大科技攻关力度,加强煤层气资源富集规律等基础理论研究,开展不同地质条件下煤层气开发和瓦斯抽采工程技术示范,强化创新能力建设等三个方面的任务。
《规划》提出的保障措施,既有政策扶持,又涉及体制改革,还有加强资源协调开发等政策,措施是比较全面的。这里,我认为,有这么几个特点。注重源头管理。规划首次提出了研究示范煤层气开采“探采一体化”和探索煤系地层多种气体资源综合开发新模式,提出了推进矿业权审批改革,提高区块持有成本等治本措施。加大政策扶持。要求严格落实煤层气市场定价、财政补贴、税费优惠、瓦斯发电上网及加价等现有政策,安排专项建设基金和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拓宽融资渠道,鼓励低浓度瓦斯和风排瓦斯利用。强化行业指导。研究制定煤层气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总结推广煤层气和煤炭资源协调开发模式。
(作者为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司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