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2017-03-05钟金花
文 钟金花
用法治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文 钟金花
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三周年以来,对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务院安委办近日下发通知,从2017年起将每年12月的第一周(12月1日至7日)作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营造安全生产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推进依法治安和安全生产事业再上新台阶,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健康稳定的安全生产法治环境,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法治保障。
“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依法治理,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条主线,是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有效举措,是安全生产领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法治建设不断取得突破,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各方面工作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推进依法治安有了坚实可靠的法规制度保障。但在安全生产法治进程中也遇到不少“拦路虎”,如:有的法律规定得不细,容易导致“针眼大的窟窿,斗大的风”,一些企业想方设法钻空子;有的地方安监部门执法人员数量、素质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要;有的执法人员执法不严,畏首畏尾,“怕”字当头、“私”心作怪。这些都严重制约了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的提高。
“徒法不足以自行”,必须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普法宣传力度,促使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从而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尊法,就是要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学法,就是要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守法,就是要遵纪守法、捍卫法治。用法,就是要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尊法学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和基础。只有从心底产生对法律的敬畏,把法律视为高于一切的标准,把法治视为一切规范的基石,才会去主动学习法律,才会恪守法律的底线,并将其作为一切行为的基本原则。
近年来,我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新安法普及宣传活动,组织学习培训活动。与此同时,配套规章制度不断出台,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执法效能不断提升,在全社会逐渐形成了安全生产法治化的良好氛围。但是,要清醒地看到,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方面仍存在各种问题,有法不遵、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仍然存在,非法违法、违规违章仍是事故频发主因,依法治安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必须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树立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思维,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等危害职工生命安全的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提高违法成本,形成生产经营单位“出不起事故、不敢出事故、主动预防事故”的压力机制。
当前,改革攻坚期、发展机遇期、社会风险期三期叠加,风险隐患不断增加,形势逼人,只有加大依法治安力度,从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标准体系,严格安全准入制度,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健全监管执法保障体系,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等方面着手,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才能有效化解安全生产领域的一些旧矛盾和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