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学生资助公平问题研究
2017-03-04崔凤
崔凤
【摘 要】高等教育成本分担实施之后,越来越多的贫困生失去了就学机会或选择中途辍学,背离了敦育公平,而学生资助制度有效地缓解了这一矛盾。但是,我国高校现行的学生资助制度仍然存在着许多弊端。本文探讨如何完善我国高校的学生资助制度,促进高等教育公平的实现。
【关键词】大学生资助;公平;问题研究
一、大学生资助体系中存在的主要問题
(一)社会资金参与度不高,我国贫困大学生资助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的财政拨款和高校自筹,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参与程度较低,社会资金投入很少,所占的比重在3%左右。从我国目前社会力量对高等教育的资助来看,虽然己经有不少企业、名人以及校友在高校设立各类奖助学金,但相对于发达国家的社会资助力量而言明显不足,不仅在资助数额上无法与其相比,我国在资助形式上也较为单一、缺乏“灵活性”。美国的资助体系下有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捐助高校贫困生可以获得减税和免税,以及其他的一些政策优惠,我们目前还没有这些来自官方的政策优惠,所以我国高校的资助资金主要还是来自于高校所在地方政府的拨款,我国社会企业包括国营企业和私营企业对高等院校的捐助及对贫困大学生的直接资助都很少。
(二)伴随经济的不断增长,政府部门对高校的投入逐年得到保证,而贫困生对助学贷款的申请就不稳定,现在商业银行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设立诸多限制条件,每年都只有很少一部分贫困生能够通过银行的助学贷款审核。而且,按照政府开支明细,正常高校每年应该从学费收入中拿出10%用于资助贫困生以及相关扶贫项目。1999年以后全国高校连续扩招,入学人数逐年攀高,相应的贫困生人数也呈现上升态势,大部分高校在实际预算支出上没有财力来实行资助政策,有的即使执行了资助政策,也显得捉襟见肘,导致资金短缺严重。社会力量参与度不够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制约我国高等教育资助体系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二、大学生资助体系不公平的表现
(一)贫困生认定标准不完善。据教育部统计,当前我国大学生中贫困生所占比例为30%,处于绝对贫困线以下的高校贫困生所占比例为15%,大约有300多万学生。依据《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贫困大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的有关规定,高校工作者把高校贫困大学生进行了划分,贫困情况按当地生活水平标准程度分为了普通困难、中度困难和特别困难。但这种实施办法在实际划分过程中,欠缺一个有效的参照数据作为参考标准,或者说标准不统一,不能来确认高校贫困生的贫困程度,容易在高校贫困生认定中造成相对的不公平对待。
(二)政府资助相对不足。目前,虽然政府资助作为高校经济贫困大学生资助资源的最主要部分,同时政府不断加大资助额度和增加项目,但是仍然会出现一些盲区。这主要是由于:一是区域性经济发展较不均衡,贫困大学生在不同地区的数量、贫困程度都存在很大差异,目前国家奖助学金相对于一些边远地区、民族地方的高校,还远远没有达到资助的比例;二是国家奖学金虽然有8000元,但是针对的对象是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而非特定的经济贫困学生群体。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国家助学贷款,虽然面对的是经济贫困学生群体,但是相对于一些专业6000元左右的高额学费,根本无法解决学费和生活费问题。
三、完善我国大学生资助体系公平的措施
(一)动员社会资金,拓宽资助资金的筹集渠道。我国对贫困大学生进行资助的经费主要由国家划拨财政资金或者由学校自筹,来自于社会力量的资金,如企业、个人的捐赠相对于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特别少,据统计,2013年末我国社会力量对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的贡献仅有3%左右。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加快,高校中贫困学生的数量越来越多,而国家所能提供的资助资金是有限的,不能全部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资助资金短缺是制约大学生资助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世界各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经验都表明,要想解决在校学生的经济困难问题,单单依靠政府的资助是不够的,需要社会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包括企业、民间机构以及一些社会团体,应该大力倡导企业和个人进行资金捐助。我国要进一步完善大学生资助体系,就要积极拓宽资助资金的筹集渠道。政府要提供各种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提供的助学岗位不能局限于校内,也可以是校外企事业单位的助学岗位;学校要积极利用多方面的校友资源,如制定校友通讯录,定期举办校友会,加强校友之间的联系等,使资金实力雄厚的校友能够积极捐资助学,全面推进各项资助计划,做到多渠道、多方法筹集资助资金。
(二)完善资助认定标准。如何对面临经济困窘的大学生以及他们所遭遇的资金缺口进行全面、科学的认定,是大学生资助体系建设中面临的最突出任务。贫困生认定也是各高校在确定受资助学生时首先面对的难题。为提高学校对贫困生界定的科学性,需要制定一个具有实际效能的规章制度和科学标准,各高校需要对学生的经济状况进行及时更新,做到每年对学生的经济情况适当的抽样调查,全面及时地把握贫困生的具体情况,科学判定并及时调整贫困生的认定标准。在此基础上,修订有关贫困生认定的程序和办法,并根据具体情况和师生的意见,适时进行调整。此外,可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资助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实现资助信息共享,提高资助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结束语
社会公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更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面对我国家庭贫富差别不断扩大的社会现实,为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也能公平地接受高等教育,党和政府制定了一系列高校贫困大学生的资助政策措施和制度安排。这些政策措施和制度安排在保障家庭贫困的大学生公平地接受高等教育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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