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河河道治理工程经济评价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
2017-03-04师战伟
师战伟
(辽宁省鞍山水文局,辽宁 鞍山 114039)
1 工程概况
柳河是清原县四大河流之一,在清原县境内分布有杨树河及白云河(水利普查该段河道叫西河,以下称为白云河),流域总面积为220km2。白云河为清原县境内柳河右侧较大支流,白云河在清原县境内流域面积88.93 km2,河长17.2km,河道平均比降3.02‰,多年平均径流量2.543亿m3。河道比降在2‰-3‰之间。区内属于辽东中低山区,地面高程为550m -1000m。相对高差200-700m,
2 整治工程措施
1)上甸子河:分别采用格宾石笼护岸、悬臂式混凝土直墙护岸两种护坡形式,整治河道长度为4.014km,上甸子河两岸基本无堤,其中格宾石笼护岸:设计防冲底高程以上1m采用格宾石笼护岸防护,格宾石笼至现状堤顶采用植树护坡,坡比为1∶2.0;悬臂式混凝土直墙护岸:将在现状土堤进行加高培厚至设计堤顶高程,设计防冲底高程至堤顶采用悬臂式混凝土直墙防护,防洪标准为p=10%。由于堤防段堤防基础现状土质为黏性土,为考虑到墙体稳定堤防段采取换基处理,换基深度1m采用砂砾石回填。
2)上甸子河河道封闭设计:上甸子河护村段桩号Y0+649处为混凝土墙与格宾石笼交界处考虑到护村段的封闭在该处修建一道长100m的格宾石笼挡墙,格宾石笼基础0.5m,高0.5m上接1∶2土堤坡面种植灌木堤顶高程为380.67m。
3 施工组织设计
本工程施工场地尽量减少工程投资和不必要的物料运转及工程占地,提高生产效率。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本工程施工劳力全部从当地组织,无需修建生活营房,管理人员可就近租用民房。
临时施工场地可沿堤线、堤顶路边和高滩地进行布置,其中临建房屋、办公室、仓库、工厂等布置在高处路旁。工程所用块石等材料从清原县均可购买。
本工程经分析并结合业主意见,从第一年3月初开工,11月末竣工,可以分标段同时施工,汛期前完成上甸子河堤防工程,总工期9个月。
4 经济评价
4.1 防洪效益
白云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主要是以防洪为目的,其防洪效益按水利部《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94)采用系列法计算多年平均防洪效益。即白云河堤防综合治理工程修建后,可以使白云河支流上甸子河堤防防洪标准提高到P=10%。根据历年的洪水灾害统计资料,在白云河堤防整治工程修建后,白云河支流上甸子河堤堤防段防洪标准能够从不足5a一遇洪水标准提高到10a一遇洪水以上。
4.2 社会效益
该段河道整治后,使保护区的防洪标准提高到10a一遇洪水标准,使白云河支流上甸子河两岸堤防防洪标准得到提高,本工程的社会效益也是比较显著的。
5 风险分析
5.1 风险调查内容
1)项目建设方案及主要比较方案,全面征求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外部条件稳定,方案风险较小。
2)建设用地及征地拆迁补偿,包括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已实施项目实际发生的资料,拆迁范围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特别是可能受项目影响的住宅、厂矿企业等,全面征求产权单位及相关群众的意见,收集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1]。
3)生态环境保护,收集沿线经过或有影响的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施工期间水土流失、废水、废气、废渣、噪声、振动、扬尘、固体废弃物等;运营期间噪声、振动、固体废弃物等。征求主管部门及相关群众意见,综合考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意见。
4)交通影响,包括沿线主要既有道路、规划道路情况,征求主管部门及相关群众意见,尤其是封堵既有道路、施工干扰等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
5)施工措施,包括基坑开挖、地下结构开挖、爆破等引起附近房屋沉降、倾斜、变形、裂缝、渗漏、倒塌等可能的影响,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6)工程范围内生产生活的其他影响,包括施工过渡对既有建筑物的影响、影响公共场所舒适度、安全性等[2]。
5.2 风险调查范围
工程位于清原县草市镇,在柳河支流白云河上,主要保护对象白云河干流及支流两岸农田及村庄。
5.3 风险因素分析
1)项目建设方案及主要比较方案,本工程建设方案充分征求了当地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的意见,提出了不同的方案,综合考虑了各方案的优缺点后最终确定本设计方案,本方案更侧重于保障工程的安全性能,得到了主管部门和相关群众的认可,风险较小。
2)建设用地及征地拆迁补偿,本次设计占地为河道内开荒地,占面积较小,并且当地政府承诺占地问题自行解决;施工临时占地可选择在河道左岸滩地;工程所需石料均为外购,不存在料场开采占地问题。所以本项目不会产生新的用地及征地拆迁问题,不存在风险。
3)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施工期间会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的污染物主要是粉尘,会对水体产生影响的污染物主要是生产作业废水,土方开挖、取弃土等还会造成废渣和水土流失等问题,另外施工机械的使用及石方爆破等施工方法的运用会产生噪声和振动,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及建筑物、道路的安全,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3]。
4)施工措施,给排水管道、基坑开挖的施工措施不合理、施工方法不当等会造成附近房屋沉降、倾斜、变形、裂缝、渗漏、倒塌等安全问题,引起房屋所有者对施工的抵触情绪;爆破过程会产生振动、石料飞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施工期占用河道行洪断面,汛期易产生洪灾,以上情况都会给当地居民生活再来不便或造成严重影响,容易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5)工程范围内生产生活的其他影响,工程范围内公众对本工程的建设均持支持态度,特别是直接受益群众,非常希望工程尽快进行,解决当地的灌溉问题,不会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4]。
5.4 风险防范与化解措施
根据风险因素分析,对存在风险的因素提出以下防范和化解措施:
5.4.1 生态环境保护
1)施工期间运土、运灰车辆采用洒水或加盖篷布措施,多风季节施工时,对取、弃土堆采用洒水或加盖覆盖物等措施。
2)加强现场勘查工作,了解当地河流、沟渠的用途,正确确定合理的污水排放位置。
3)弃渣场位置尽量选择荒地,少占耕地、林地等。
4)加强水文勘查工作,了解当地水土资源情况,一旦出现明显水土流失现象,应马上采取封堵等应急措施[5]。
5)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必要时加设消声器,采取有效的降噪减振措施减缓影响。
5.4.2 施工措施
1)委托有资质和丰富经验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加强施工监理。
2)施工场地做好安全提示。
做好以上防范与化解措施之后,工程的社会稳定风险度将得到大幅降低,风险程度微小。
6 结 论
6.1 项目建设方案
清原县白云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方案得到当地管理部门和有关的单位的认可,依据相关设计规范设计,不存在风险内容。
6.2 建设用地及征地拆迁补偿
本项目占地为原河道范围内土地,并且当地政府承诺自行解决占地问题,不存在风险内容。
6.3 生态环境保护
本项目对当地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存在于施工期,施工期间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废渣以及噪声、振动、水土流失等,属于不可控因素,但是通过合理地化解措施,尽量使其降到最低。采取措施后的生态环境保护分析为低风险。
6.4 交通影响
本项目所在位于草市镇,繁忙交通道路较少,施工车辆可能会对少数附近生活的居民产生影响,对项目实施产生反对意见,可以通过合理的施工组织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等级评价为低风险。
6.5 施工措施
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噪音影响、环境影响、出行不便等因素,以及施工安全、施工管理等方面的不稳定因素,同时还要考虑用工安全、安全保障、工资发放、工程款支付等产生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地方政府紧密配合,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可降低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的可能性,及时化解矛盾,社会稳定风险等级评价为低风险。
工程范围内生产生活的其他影响,本工程属于利民工程,当地主管单位和群众都非常希望工程尽快进行,解决当地灌溉问题,不存在风险内容。
[1]孙鹏,刘光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因素识别及对策分析[J].吉林水利,2014(03):44-46.
[2]韩晓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中河道的治理与对策研究[J].陕西水利,2016(S1):28-30.
[3]李如忠,洪天求.模糊可靠性理论在河流水质风险评价中的应用[J].中国农村水利水电,2005(11):51-52.
[4]刘峰,郑垂勇.水利建设项目社会后评价初探[J].水利经济,2007(04):67-70.
[5]黄民生,黄呈橙.洪灾风险评价等级模型探讨[J].灾害学,2007(01):4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