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有害化学品安全防控探析
2017-03-04章玲
章 玲
(建始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湖北 恩施 445300)
随着化工产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各类化工单位快速增多,有害化学品职业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涉及有害化学品的事故的污染范围广、破坏性大且治理困难,对职工及事故范围区域的人民造成严重的安全威胁、健康威胁,加强安全防控迫在眉睫。
1 有害化学品的职业安全危害
有害化学品对人体的危害取决于职工接触的有害化学品的种类、剂量以及体内转化、排泄等,并和人的机体健康状态息息相关[1]。有害化学品的职业安全危害主要包括:一是局部作用,即具有腐蚀性、刺激性的有害化学品,包括强碱、强酸、某些药物等,职工在生产环节或是人们在使用环节一旦直接接触,相应部位的皮肤以及黏膜等就会受到程度不同的灼伤;部分有害化学品还会引起光感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色素变化等,严重危害人体安全。二是中毒,由于人体内进入外源性的有害化学物质,形成毒性作用,造成机体功能障碍或引起疾病甚至死亡,即为中毒。三是过敏反应,因为一些有害化学物质能引起变态反应,也就是免疫损伤反应的一种;在劳动环节,人体接触有害化学品还会受到减弱机体免疫力的安全威胁,诱发疾病或加重既有疾病,或发生职业病。四是致畸、致癌、致突变,有害化学品对人体造成的这一系列危害一直都是医学界广泛关注且重点研究的项目之一。
2 加强有害化学品安全防控的路径
2.1 巩固化工安全生产标准化
化工生产单位要坚持实行三个标准化,即管理、操作与现场,保证各个化工生产环节、各项生产经营活动都始终处于安全的、良好的运行状态,有序推动单位安全标准化升级。同时,严格把关化工生产安全标准化考评,明确化工单位不能继续将数量的创建作为目标,而要走现代化装备、书面化指令、程序化操作、规范化行为的道路,督促职工切实将工作重点放在巩固化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上,进一步加强有害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规范实施安全生产标准,持续改进职工工作机制,提高安全管理能力与防控水平,保障职工安全、健康。
2.2 改善化学品职业安全管理
有害化学品职业安全管理措施主要包括:对于化工生产单位的任何破损密封盖,预防蒸汽溢出,从而保证有害化学品的原料包装在贮存、运输等环节不被损坏,一旦发现原料变质或包装损坏,就要退货;定期保持并检查有害化学品储藏区域的清洁,预防污染;将储存有害化学品的容器集中储藏在收集坑里,避免意外溢出,如有溢出要即刻清除,避免有害化学品意外混合,造成燃烧或爆炸事故,保障安全;控制、限制人员接近有害化学品贮存区域,监测进出货安全,保证将所有有害化学品储存容器盖紧;在指定区域存放有害化学品,将其和有变压器、发电机等引火源的生产区域、车间等隔离开;给职工提供个人安全防护装备,指导其正确使用有害化学品防控装备,并注意保存、维护;指导职工在测量、转移有害化学品时要避免用铲子、杯子、桶等同一工具,避免贮存好的化学品被污染;运送有害化学品要在密闭系统进行,预防气体溢出、扩散,引发安全事故,威胁职工安全;提供轨道车、手推车等简易的有害化学品运输工具,安全转移原料,预防因手工搬运而引发安全事故;在有害化学品处理地点要张贴好警示标识,明确预防措施,改善职业安全管理。
2.3 安全处置化学品的废弃物
化工生产单位的安全环保部门要协调统筹有害化学品废弃物的安全处置,加强安全检查。形成有害废弃物的单位则要由其主管领导负责开展有害废弃物安全处置工作,指定专人落实,具体包括各种具有化学反应性、腐蚀性、毒性、易爆性、易燃性的优化废弃物。一般要用专门的容器或试剂瓶盛装化学品废液,切忌用敞口容器;容器上必须设有清晰的危险废弃物标签,并密封瓶口,避免渗漏;随时盖紧废液收集桶,将其置于实验室远离热源、火源且相对阴凉的地方,拟处理时要联系安全环保部门,待统一处理有害化学品废弃物时再进行收运;特别是钢瓶内的压缩性有害化学气体,需单独联系专业的气体生产厂家、专门处理危险气体的机构等进行处理,保障安全。
2.4 进一步加强安全监察执法
化工生产涉及有害化学品进出口、生产以及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处置等诸多环节,这些环节都有安全管理标准、法规,分属各个部门进行专门的管理[2]。但由于有害化学品安全防控涉及众多职能部门,在技术能力的制约下缺乏执行力,需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监察执法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化工等危险单位应不能在城区留住,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难以想象,因而需要政府部门将各方协调好,不管难度多大,必须让危险企业及时搬离主城区,提升有害化学品安全管理与防控水平。
3 结 语
有害化学品安全防控在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中显得至关重要,加强有害化学品安全防控对当下监管危化品安全有重要意义。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科技的持续发展,相信只要人们正视有害化学品的职业安全危害,并有效加强防控,有害化学品安全形势势必会越来越好,保障社会不断趋于稳定、和谐。
[1]王瑛,商照聪,武娟.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现状及对策[J].科技导报,2016(22):12~14.
[2]于丽娜,马嘉乐,聂晶磊.从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入手落实新环保法对企业环境应急管理要求[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6(05):137-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