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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实施防蛀防霉剂风险监测的重要性

2017-03-03丁海琴沈维伟陈飞王毅为罗山立南通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江苏南通226011

化工管理 2017年8期
关键词:二氯苯防霉剂防虫

丁海琴 沈维伟 陈飞 王毅为 罗山立(南通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江苏 南通 226011)

浅谈实施防蛀防霉剂风险监测的重要性

丁海琴 沈维伟 陈飞 王毅为 罗山立(南通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江苏 南通 226011)

含有对二氯苯的防蛀防霉剂对人体有一定危害,但大多数超市销售的含二氯苯防蛀防霉剂都标明了只是一种成分,在包装上没有任何明显的毒性提示,产品没有警示,或者仅在不明显位置标注低毒两字,这很大程度上危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防蛀防霉剂;对二氯苯;风险监测

1 产品现状分析

1.1 产品概况

家用防蛀防霉剂是用于保护木制家具、衣物、地板等日用品不受霉菌蛀虫腐蚀侵害的一类产品,按照防虫机理可分为驱虫型和杀虫型。目前,国内市场上的家用防蛀防霉剂主要有三大类:一种是以天然植物为主要原料制成的天然樟脑丸,一种是由松节油中的蒎烯经过一系列化学反应和精馏、结晶、升华等一系列化工单元操作过程得到的合成樟脑丸,还有一种是以对二氯苯为主要原料的芳香型防虫剂,俗称化学“樟脑丸”。

天然樟脑丸来源于天然樟树,是从樟树的干、根、枝、叶中提取的,经蒸馏制得樟脑油,再经提纯后制成的白色结晶物。樟脑微溶于水,具有除虫、防蛀、防霉、防腐的作用。但是纯净的樟脑资源有限,所以现在基本都是合成樟脑丸。

对二氯苯是一种具有毒性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人体短期接触可引起眼、皮肤及呼吸道刺激,长期接触会引起呼吸困难、头痛呕吐、恶心、、腹泻、麻木、皮肤过敏等症状,超量使用还会引起肺功能障碍、肝脏受损等。由于消费者目前对对二氯苯的了解非常有限,含有对二氯苯的化学“樟脑丸”由于防蛀效果好反而更受消费者欢迎,而这类对人体有危害的防蛀防霉剂往往未标明其安全使用方法,这很大程度上危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1.2 产业分布

我国的防蛀防霉剂产品生产企业主要集中于广东、上海、福州、湖南、江苏、天津等地。

1.3 市场主流品牌

我国的防蛀防霉剂产品市场在售的品牌有:樱之花、彩蝶、花仙子、绿伞、必多福、家宝等,其中以天津源达日化生产的樱之花樟脑丸(对二氯苯含量99%)的市场占有率较高。福州康佳乐天然樟脑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纯天然居家日用品的企业。市场上防蛀防霉剂的销售渠道主要有各大超市零售、电商销售、小型商店销售等几种方式。

2 风险监测的必要性

2.1 产品质量风险的表现

含有对二氯苯的防蛀防霉剂对人体有一定危害,但大多数超市销售的含二氯苯防蛀防霉剂都标明了只是一种成分,在包装上没有任何明显的毒性提示,产品没有警示,或者仅在不明显位置标注低毒两字。而消费者在购买防蛀防霉产品时考虑的因素首先是使用效果。同时,由于防蛀防霉产品与人体的接触程度不如食品和服装等其他日常消费品,所以相对容易忽视防蛀产品的安全程度。因此由防蛀防霉剂导致的安全事件时有发生。据《晶报》报道,美国国家卫生研究所一组研究人员对953名成年人随访了6年,结果发现,肺中对二氯苯浓度较高的人有肺功能降低的体征。事实上,该化学物质血液水平最高的10%的人,肺功能检测的结果比水平最低的10%的人要低4%,这意味着对肺脏有莫大的伤害。随着对二氯苯水平的升高,发生哮喘的危险也随之升高。

2.2 实施本次风险监测的必要性

目前国内防蛀防霉剂的产品标准有:GB/T 4895-2007《合成樟脑》、LY/T 1645-2008《日用樟脑》,HJ/T 217-2005《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防虫蛀剂》。LY/T 1645-2008中指出日用樟脑中萘和对二氯苯不得作为功能添加剂使用。HJ/T217-2005中指出防虫蛀剂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萘和对二氯苯。但这三个标准均为推荐性标准,且LY/T 1645-2008仅适用于日用樟脑产品。而HJ/T217-2005仅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即只有需要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防虫蛀剂才禁止使用“对二氯苯”。因此,环保部门这个规定无疑成了一纸空文。目前,有关监管部门只要求在生产的产品上明确标明二氯苯的含量,并标明使用方法,未出台相关标准,使得生产企业有机可趁,可以说防蛀防霉剂的市场缺乏有效的监管。

2.3 实施本次风险监测的可行性分析

目前防蛀防霉剂产品市场存在以下三方面的问题:1)生产厂家为追求利益忽视对二氯苯对人体的伤害:由于生产成本比二氯苯樟脑低得多,但防蛀效果好,与市场价格的防蛀剂相差不多,这使得一些厂家为了谋取高额的利润,在加入二氯苯防蛀剂中加入了芳香剂,再配上精美的包装,以取得消费者的青睐。2)消费者对以对二氯苯为主要成分的防霉防蛀剂危害认识不足:消费者在选购防霉防蛀剂时一般会选一些品牌产品,不会太过注意其主要成分,只要气味芳香、价格公道即可。3)市场监管不足,媒体宣传力度不够:防虫剂属于农药类,应当在销售前登记。对注册产品进行严格的毒性、药效和质量检验。防蛀防霉产品是老百姓家中最常用,必不可少的东西,因此国家对此类产品应非常关注,有专门的国家机构对防蛀剂的销售进行监督、管理。以对二氯苯为主要成分的防霉防蛀剂必然有一定的毒性,属于“低毒”产品,为了保障市民的安全使用,国家规定必须在产品标识中有“低毒”的菱形标志。

但是目前,除了少数正规厂家标明低毒性外,大多数厂家都没有标明,有的甚至说自己的产品无毒无害,这显然是误导消费者。

基于上述原因,消费者由于误买对二氯苯的防蛀防霉剂导致的安全事件时常见诸报道。有鉴于此,有必要对防蛀防霉产品行业进行风险监测,及时了解防蛀防霉的产品最新信息,掌握市场动态,消除安全隐患,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广大消费者生命安全。通过风险监测发现的问题可以借助媒体加大宣传,从而让消费者提高对防蛀防霉危害的认知水平,更好的规范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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