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对策分析
2017-03-03崔凯强
崔凯强
(山西省长治市郊区水利局,山西 长治 046011)
新时期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对策分析
崔凯强
(山西省长治市郊区水利局,山西 长治 046011)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承担着提供社会公共服务以及公共产品的职能。近年来,山西省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但是,在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实践中,依然存在产权不明晰以及管理职权不清和管理方式、思维落后和农田水利工程灌溉用水效率低下等一系列问题,从而导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在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不突出。对此,文章将以山西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为研究对象,立足于新形势下,我国山西省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从而提出具有针对性的管理实践对策,以期促进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积极改革创新,促进“十三五”时期,我国山西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山西省;新时期;小型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通常情况下,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主要是指灌溉面积以及除涝面积和库容面积分别为666.7hm2、2000hm2和10万m3以下的水利工程。这种规模的农田水利工程,一般渠道流量不足1m3/s,在灌溉过程中,主要采用抽、提、蓄和引等多种手段对农田进行灌溉。对于自古以来以农业立省的山西省言,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众多,而且结构、形式多种多样,数量多、分布范围较广、占地面积大。经过“十一五”以及“十二五”两个阶段的建设与发展,到目前为止,我国山西省已经基本建成了集水库、渠道和塘坝及电灌站、水闸和机电井等多种不同形式为一体的现代农田水利工程体系,而且这一水利工程在区域粮食生产以及水旱灾害防御及民生改善和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突出[1]。
1 新时期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背景
由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具有明显的公益性和服务性特征。因此,在“十二五”发展阶段,中共中央于2011年制定和出台、实施的一号文件中明确指出,“加强区域水利工程建设,促进水利事业改革、发展,是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快速、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以及经济安全和粮食安全、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保障”。文件中指出,要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投入力度,通过增加财政投入以及政策扶持和技术驱动,促进农田水利工程事业不断发展,尤其是灾害多发区,要大力建设水库以及防洪工程等基础设施,从而通过对区域灌区以及末级渠系和病险水库等工程进行抢险改造与加固,以此促进农田水利工程在推动我国地方经济发展中,起到更加重要的维稳作用。
但是,对于我国山西省而言,独特的地理区域结构构造和地貌、地形特征,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重要性更为突出。由于该地区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基本建成于20世纪中期。因此,建设、施工技术标准不一、质量要求低、配套设施体系不完善、养护管理不到位和工程年久失修等,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普遍存在灾害防御能力弱以及安全等级低等问题。因此,上述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山西省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事业的发展[1]。
2 新时期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现状
2.1 工程年久失修,配套设施不完善,水资源灌溉效率不高
水利设施老化失修、带安全隐患运行,是山西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普遍问题,主要体现为水利工程的渠道灌溉能力以及工程蓄水能力大幅下降,而且泵站的排涝能力日益低下,长期以来,该区域缺水与水资源浪费现象并存,使山西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平均灌溉系数只有0.46,而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农田水利平均灌溉系数的0.7-0.8。在此过程中,当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成之后,大部分耕地存在严重的大水漫灌现象。因此,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难以满足当地社会、生产实践发展需求。
2.2 工程管理失责,职能权责不清晰,农民参与运营不积极
对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而言,建成之后要对其进行必要的维护。但是,山西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由于缺乏专人维护与运营,由于水利工程建设年代久远。因此,在制度方面一直延续传统的管理方式,导致各职能部门权责不清晰,面对责任、风险存在互相推诿的现象,而且农民在其中的参与积极性较低,自觉管护的意识不强。比如,个别农户为了满足自身的发展利益需求,经常会在渠道工程中凿洞开口取水或者随意移动机泵及闸门等,更有个别地方性小型农田水库无管理机构,主要由乡镇以及村组专管员对其进行管护。因此,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渠道仅仅依靠农民进行自主管理,工程管理失责,职能权责不清晰,农民参与运营不积极等,就会导致工程在运行过程中遭到严重破坏[2]。
2.3 运行费用不足,管理维护不到位,工程运行管理不协调
毋庸置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在建设和维护、管理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的经费,而这部分经费主要来源于相关水费收入和对用水用户进行集资等。但是,由于该地区多年以来水费价格较低。因此,无法按照实际管理、建设成本进行收取,在集资过程中,由于用水大户的意见难以统一,而且在经济落后地区很难对用水大户进行集资。因此,“两工”取消之后,采用“一事一议”的方法建设村级小型水利工程,成为山西省各级管理部门非常重视的问题。在此过程中,尽管个别地区通过相关协会,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进行维护,但是组织管理模式不统一、运行不规范、管理费用较高。所以,运行费用不足,管理维护不到位,工程运行管理不协调等诸多问题,严重制约了山西省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3]。
2.4 管理制度不力,产权机制不明晰,相关部门协调不顺畅
长期以来,山西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营管理受传统制度以及体制和机制等影响。因此,存在管护主体以及产权不清晰和管护职责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尤其是自从我国实行统分结合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山西省大多区域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流于形式,“有人建设”、“无人管护”的问题和产权不明等因素,制约了山西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与此同时,在实际管护过程中,各职能主体之间不能展开协调与沟通。因此,相关利益分配机制衔接不当。
2.5 重建设轻维护,风险防范意识差,统筹发展理念不突出
除了上述基本问题之外,在山西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比如管理人员技术水平不高;受传统经营思维和理念影响,重建设而轻管护;相关水利工程建设人员技术水平低,缺少专业技能培训。因此,服务意识不强以及缺乏专业的实践过程进行锻炼。尽管个别地区采用农民自行管理的方式,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进行管护。但是,受传统小农思维、思想制约,多数农民只注重眼前利益,而容易忽略长远发展利益。相关管理与运行和维护制度不能严格执行,从而引发“农民管不了”以及“国家管不到”和“集体管不好”等突出的社会管理问题[4]。
3 新时期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对策
3.1 新时期转变发展观念,积极带动全民参与建设与管理
新时期山西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应该结合该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立足于全局,树立管理和建设相结合的意识。通过积极转变发展和经营观念,带动全民参与建设和管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对于当地各级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职能部门而言,应该在政策以及资金等方面,给予积极的优惠和政策保障,通过印发相关文明用水宣传手册,强化当地农民的节约用水意识和管水意识。与此同时,可以充分利用新形势下的广播以及电视和新媒体等,广泛宣传节水改造的重要意义和兴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设备的重要性,也可通过教育培训班以及展开基层统一教育培训等,统一农民和各级管理人员的思想意识,激发群众的管护和建设热情,从而为新时期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群众基础。除此之外,还可将会社会竞争机制引入到当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过程中,让群众广泛参与其中[5]。
3.2 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强化风险防范意识
在转变管理和建设经营思路的同时,山西省水利工程局应该从管理制度和职责方面入手,通过进一步明确产权管理职责,分配不同的利益,形成相关监督的职责追究和责任倒查机制。当明晰相关产权之后,要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相关主体进行确定,并进一步明确其所应承担的风险责任。在此过程中,山西省可适当借鉴我国河南省实施和运行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按照合同或者股本结构科学确定产权,保证每个不同利益主体都能够按照一定的比例持股。在分红中结合劳动力投入情况和股本结构比例进行利益分配。这种产权明晰以及责任清晰的管理运行机制,能够激发和带动劳动者积极投入到山西省“小农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实践中[6]。
3.3 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实施“管养分离”制度
“三农政策”指导下,山西省应该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通过培养新型人才,实施“管养分离”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让农民能够积极参与到小农水管理过程中。通过民主、科学的决策,公开、透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经费,在现有制度基础上,专门培养一批管护与经营、建设相分离的新型技术人才,将山西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护人员从小农水工程投资运行主体中剥离出来。通过定期对其业务和技能进行培训,在提升管护人员管理和运营技能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其风险防范意识和责任承担意识,
3.4 实现技术创新,加强节水灌溉技术管理
山西省是我国的农业生产大省,同样也是水资源严重短缺的省份之一。因此,新形势下节能增效以及实现技术创新、加强节水灌溉,已经成为“十三五”时期,我国山西省水利工程事业不断健康、发展的重要出路。地方各级领导部门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中提出的“五位一体”发展思想和“四个全面”总体战略部署精神,树立全局发展观念。通过提升节水管理技术,提高水资源综合灌溉效益[7]。在此过程中,可以借鉴我国广西省以及兴安地区“公司+农户”的产业化经营运作模式,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承包给农业用水以及生产经营大户,通过发展特色农业,带动节水灌溉技术不断推广,积极引导以及带动社会群众以租赁及承包和股份制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高效节水项目建设与管理,实现科学运作与产业化经营[8]。
4 结 语
综上所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我国山西省农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新形势下,传统的管理运作模式以及建设技术和维护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因此,山西省各级职能管理部门应该通过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及制定科学的管理建设制度,加大人才及技术和政策、资金等投入力度,带动和引导社会全员参与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以点带面、以面带片,辐射全省,造福全区人民。
[1]陈文清.位山灌区节水改造与效益分析[J].水利建设与管理,2006(03):41-43.
[2]单长勇.谢寨引黄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探讨[J].中国水能及电气化,2014(04):68-70.
[3]赵德奎.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J].水利规划与设计,2015(04):16-17,74.
[4]李鹤,江彬,顾涛,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理市场化改革出现的问题与对策[J].湖南社会科学,2011(06):99-101.
[5]王利伟.东方红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J].水资源开发与管理,2015(01):6-10.
[6]何志军.小型农田水利施工与管理探讨[J].水利技术监督,2013(06):21-23.
[7]杨阳,周玉玺,周霞.差序氛围、组织支持与农户合作意愿——基于小型农田水利建管护的调查[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04):87-97,134.
[8]王薇,陈学群,王昕,等.区域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终端水价及农民承受力研究[J].节水灌溉,2013(06):58-60,63.
1007-7596(2017)02-0180-03
2017-02-10
崔凯强(1974-),男,山西长治人,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为农田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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