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追,不如造
2017-03-02贺小青
贺小青
【热用立意】形式与内容/浮躁/跟风/噱头
【素材現背】一个好的产品,不是依靠网络热词的效应就可以声名远扬。相反,只有那些能经受住时间考验的产品,才能够历久弥坚,正如一本好书,只有经历了时间的考验才能被称为经典。
因为一则小视频,“蓝瘦香菇”迅速走红网络。网民们纷纷发挥出自己的创作热情,或抒情或调侃,用“蓝瘦香菇”在微信、微博等自媒体表达自己的感受,好不热闹。而就在“蓝瘦香菇”仍热火朝天地刷屏时,深圳已经有人把它抢先注册成公司名了。
近年来,商家用网络热词来抢注公司名已不是新鲜事。傅园慧的“洪荒之力”走红后,至今已有近30家企业将其注册为公司名,万达王健林“先挣它一个亿”的语录刷爆朋友圈后,深圳市赚它一个亿实业有限公司也成立了。
应该说,这些商家是精明的。在市场经济发展迅速的时代,“酒香也怕巷子深”,几乎所有商家都想尽宣传营销之能事。把网络热词注册成公司名确实占了一定的便宜,这些公司仿佛“天生高人一等”,自带高知名度,热词走红的过程就像是为商家免费打了一次火热的广告,所以也难怪有这么多的商家热衷于此。
然而,这些商家更是短视的。网络热词和公司实际上不是令人称道的好搭配。其一,商家把网络热词注册为公司名缺乏文化内涵。众所周知,网络热词有俗有雅,一味地把热词当成公司名,难免给人带来一种庸俗、山寨之感。其二,网络热词对公司的长远发展益处不大。网络热词更新速度快,“蓝瘦香菇”“洪荒之力”等迟早会归于平淡,乃至被人遗忘。再过一段时间后,当“蓝瘦香菇”成为“老梗”,商家再用这样过气的名字,岂不是无利可图?
打铁还需自身硬,商家与其一股脑不加思考地追热门,花钱注册一些吸人眼球的公司名,异想天开地“赶时髦”,不如实实在在地把“好钢用在刀刃上”,把自身打造成热门和行业标杆。做市场如此,做人亦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