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散装水泥办公室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两个禁止”工作专项督查
2017-03-02河南省散办
河南省散装水泥办公室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两个禁止”工作专项督查
日前,河南省散装水泥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散办)按照省商务厅的总体要求,成立了以省散办书记刘海中、副主任程相仁、张金祥为组长的3个督察组,分别对全省18个省辖市和10个省直管县(市)的大气污染防治“两个禁止”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督导组历时半个月时间,共查看了62家砂浆生产企业,76家混凝土搅拌企业,抽查了283个建筑工地。
从督查的情况来看,各地在落实“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制砂浆”的措施上呈现出了好的态势、好的氛围,在当地大气污染防治、落实“两个禁止”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各地高度重视,方案、措施齐全;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都成立了以主管单位领导为主的领导小组,专门设立了办公室负责“两个禁止”工作,有方案、有措施、有分工、有要求、有责任,真正做到了层层压责、层层负责,层层担责。郑州市、漯河市、驻马店市、安阳市、新乡市、南阳市、开封市、周口市、巩义市、汝州市结合实际,积极主动抓好“两个禁止”工作的落实。郑州市结合网格化管理对“两个禁止”实施严管措施,发现违规问题,直接通报、处罚各县(市)区政府。漯河市建立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举报监督机制。巩义市实行建筑工地责任人分包责任制,做到层层抓落实,为“两个禁止”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政策规定完善,宣传工作到位。18个省辖市有17个下了“禁现”规定、办法(焦作还在制定之中)。各地都以当地政府的名义先后下发了有关“两个禁止”为内容的方案、通知、办法、措施等文件,明确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和具体职责,并组织动员和深入宣传。郑州市结合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召开了以“推广散装水泥、发展绿色产业”为主题的预拌砂浆机械施工现场会。漯河市通过LED灯箱、发放宣传页、设立咨询台集中宣传的同时创新使用网络平台、公众号等新手段进行宣传。巩义市主动邀请媒体跟踪公开报道落实“两个禁止”情况。济源市实行日报制和周报制相结合,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建立短信、微信、传真等即时通讯联络机制,把“两个禁止”工作内容纳入社会公益宣传范围。去年7~11月,济源市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 000余份,下达“禁限”通知书133份,收到回执表133份,并进行了拍照备案。三是行政检查严格,工作成效明显。各地都采取了较为严格的督查措施,主管部门及散办经常深入一线、深入工地、深入企业开展督导,形成了“施工企业、生产企业守规矩、不违规”的震慑效果。郑州市、洛阳市、开封市、安阳市、驻马店市、周口市、济源市采取了对建成区建筑工地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四个最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密的措施、最严肃的检查、最严厉的处罚)和“七个一律”(对不达标的施工现场和商品混凝土站一律曝光、一律记入不良记录、一律停工整改、一律上限处罚、一律缓批资质、一律限制招头标、一律通报给市县政府)。郑州市按照《郑州市预拌砂浆商品混凝土、砂浆企业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企业进行整改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确保砂浆企业全部达标,不产生扬尘、不排放污染物。驻马店市商务局及散办联合住建局、环保局对“两个禁止”工作情况实施严格督查,采取逐个工地排查、拍照取证、建立台账、完善程序、移交处罚违章等方法,确保“两个禁止”落实效果。漯河市采取多部门联防联治,加大检查督导力度,责令施工单位拆除了搅拌设备。巩义市采取了责任承包制,对分包工地每天督导不少于2次,不定期进行夜间巡查,约谈建筑企业,下发不良行为告知书,拆除搅拌机,在施工现场、进出车辆口和各个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砂浆站等重点部位安装摄像头实施全天候监控,对违规施工工地进行通报批评,确保了落实“两个禁止”的效果。四是公示内容齐全,防尘设备设施完善。各地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对扬尘治理相关规定、措施、责任分工等进行公示。许昌市、漯河市、三门峡市、巩义市、济源市的建筑工地及郑州市砂浆企业在公示牌上明确标识出工地名称、责任人和责任人联系电话、“两个禁止”和“六个百分之百”等内容。工地、工厂安装环保测量仪、除尘设备等设施,做到测控、喷淋全覆盖。郑州市对预拌砂浆企业扬尘部分实行全封闭管理。五是齐抓共管力度增强,联防联治效果明显。全省各地散装水泥办公室隶属归口于不同的部门,“两个禁止”工作明确到不同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从督查情况来看,各地都能做到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协同配合,联合督查,相互支持,形成了较好的影响和效果。相对来说,郑州市、安阳市、漯河市、巩义市主动作为、齐抓共管,“两个禁止”成效显著。信阳市发改委领导及散办主动作为,向市政府主动汇报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落实“两个禁止”工作。
但通过督查,也发现不少问题和现象,值得在下一步工作中引起重视,并因地制宜,及时整改,确保“两个禁止”工作的经常性、持续性、针对性。一是主管部门在政策理解上的差异导致“两个禁止”工作在落实上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要求和标准,甚至呈现出了落实走样等问题。问题的关键在于当地主管部门还没有把“两个禁止”工作放在大气污染防治中去看待,认识导向不够清楚,对“两个禁止”的必要性、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尤其是不能落实“两个禁止”政策规定。一部分省辖市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人员、施工单位负责人等不理解“两个禁止”政策内容,一些地方施工现场弄虚作假,简单地将禁止现场搅拌理解为不露天搅拌,放几个砂浆罐、搭个棚子、弄间屋子、放在地下室搅搅拌拌就可以了,违背了“两个禁止”的目的要求。二是由于主体责任归口单位的不同,导致在认识上、工作上存在差异,出了对“两个禁止”工作不同程度的执法力度。一些地方职责划分不够明确,主管单位不归位,责权不够明晰,造成该管的管不了,能管的无法管,想管的管不住。部门之间联防联控、齐抓共管,没有真正形成联动机制,协同督查、协同处理有所欠缺,导致工作中存在衔接不够、推诿、扯皮的问题,直接影响了“两个禁止”落实。三是各地砂浆企业的发展不平衡,引发了建筑市场供给矛盾,直接导致了“两个禁止”工作落实不够到位。部分省辖市砂浆企业发展缓慢,个别省辖市仍没有砂浆企业,预拌砂浆产品满足不了建筑市场的需求,出现了异地运送供应砂浆的情况,加大了企业运输成本,导致“两个禁止”工作呈现出不同情况的反弹。随着全省扬尘治理力度的不断加大,建筑材料价格也不断升高,施工企业为了降低材料成本,满足工期进度需要,不得不选择现场搅拌方式来降低成本,直接影响到“两个禁止”工作的落实。
督查组结束这轮督查后,及时汇总了情况,对“两个禁止”落实督查情况进行了总结分析。省散办刘海中书记提出了下步“两个禁止”工作要求:一是通报情况。及时将这次督查的情况通报到各地散装水泥办公室及主管部门,要求全省各级散办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强化抓行业就要抓管理、抓行业就要抓安全、抓行业就要抓环保的观念,一定在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继续扎实有效地抓好“两个禁止”工作。二是抓好整改。通过督查,可以看到,在工作力度、工作效果、保持督查常态上,“两个禁止”反弹上,各项措施落实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立足本地实际,下大力气,做好整改工作,切实保持“两个禁止”工作扎实有效落实。三是注重实效。“两个禁止”工作是个经常性工作,是各级散办的重要任务,需要在部门联动、协同配合、联防联控上下功夫;要紧紧依靠主管部门、协同部门、相关部门及自身的力量,盯住薄弱环节,抓反复,反复抓,为大气污染防治“两个禁止”工作作出新的成绩。
(河南省散办)